第53章
“因为我也等不了。”
我想念他,也知道他想念我。
所以我独自跨过八千八百多公里的距离,来找我的爱人。
第105章 番外 冬天起床那点事儿
冬天最难熬的一件事,就是起床。
我很怀疑每个冬天的早上,空气里是不是混入了安眠药,哪怕不熬夜,哪怕睡够八九个小时,起床照样是酷刑。
光是想想,温暖的卧室,柔软的被窝,我不信有人能不赖床。
哦,还真有。
一只手伸进被窝里轻触我的脸:“起床了。”
冬天的起床气格外大,翻个身,没搭理他。
过了两三秒,连人带被子被人翻过去,蒙在脸上的被子也被轻拽下来,这回带了点警告意味:“裴然。”
我唉声叹气,裹着被子往他腿上蛄蛹,姿势舒服了,难受的哼唧两声:“求你了,让我再睡会儿。”
手机上的铃声设了无数个,也不知道是给谁设的。
沈先生没再搭话,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穿过我的发间,带着安抚的意味。
短暂的静谧很快被下一个闹钟吵醒。
这下不醒也得醒了。
眼睛刚睁开,眉心被轻碰了一下:“早上好。”
这个点沈先生早就穿戴整齐了,每天按时按点来哄人起床,做古代皇帝大概也就这个待遇了。
大脑迟钝的运转了两圈,这个想法把自己给逗乐了。
卧室空调温度调的高,被子掀开也不冷。
沈先生一边伸手去拿旁边找好的衣服,一边单手给我解开睡衣扣子,问:“笑什么?”
把身体掰直了,张开双臂,我一本正经道:“小沈子,来伺候朕起床。”
静了两秒,沈先生轻轻扬眉。
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睡衣扣子刚好解完了,还没等我跑,沈先生的脑袋就凑过来了。
这高低得挨一口疼的。
预想中轻微的疼痛没感受到,一个吻落在锁骨上:“惯的你。”
我乐了,把两条胳膊从睡衣里甩出来,接他的话:“你惯的。”
从上衣到袜子,全部都是沈先生换的。我要做的就是晃动两下我的胳膊和腿,再挪动一下我尊贵的屁股。
这副架势要是被我妈看见准要挨批,这么大个人了,又不是没手没脚,三岁小孩儿似的让人伺候着。
嘿,你说巧不巧,一个懒,一个乐意伺候。
我妈也管不着。
嘴里含着牙膏泡沫,我含糊不清的问他:“今天早上吃什么?”
早餐就在外面桌上,沈先生也没急着去,反倒是静静靠在门口看着我洗漱,回答道:“粥,小笼包,烧麦。”
都是昨天睡觉点的餐。
越看沈先生越满意,怎么就有人长得这么合心意呢?又好看,又体贴。
还没等我凑过去,一根手指不偏不倚戳上我的脑门儿,沈先生轻笑一声:“把泡沫冲了。”
还命令上皇帝了。
两个人挤在一个洗漱池里,我冲嘴里的泡沫,沈先生洗脸刚被我沾上的泡沫。
坐上饭桌,我突然想起来昨天半夜想和沈先生说什么了。
昨天晚上做了个梦,梦醒了,推了推沈先生刚想告诉他,结果一时半会儿没想起来,闭上眼想着想着,又睡过去了。
沈先生问:“所以昨天梦见什么了?”
“梦见小白能说人话了,说它能替我去上班,让我在家里睡觉,睡到天黑的那种。”
说着我边扭头去看小白,佯装煞有其事,“对吧小白?”
小白甩了甩它的脑袋,起身换了方向趴着。
嘿,这家伙,还不乐意搭理我。
我有些不满,目光看向沈先生。
沈先生格外配合点头:“嗯,我看见了。”
噗嗤。
第106章 番外 蓄谋已久
我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情,可能就是在高考后同班同学聚餐的时候亲沈先生的那一次。
虽然每次沈先生都会提起这件事来打趣我,但是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借着醉酒亲他的我其实是蓄谋已久。
喜欢上一个人没有什么理由,他很好,所以我就喜欢上了他。
从小到大也不是没有收到过情书,但是告白真的是人生第一次。
也不是没有犹豫过,就算现在想来,仍旧记忆犹新。
在饭桌上,刚毕业,大家都稍微放肆了点,女生开始光明正大化妆染发,男生开始光明正大喝酒抽烟。
当年喝的那点酒根本称不上烂醉,情绪上头却是真的。
沈先生高中那会儿其实比他现在还显的高冷,老是板着一张脸,像个冰块似的。大家伙又都是爱热闹的年纪,瞧着他有些唬人,就不太爱跟他深交。
实际上只有我知道,我平常这位看起来对谁都爱搭不理的同桌是多好的一个人。
比如在那次聚餐上,我们生活委员是个女孩子,刚好身边有个男生正在低头抽烟。可能距离挨得近,生活委员没忍住蹙了蹙眉。
那么细微的一个动作,也只有隔了一个座位的他注意到了。
或许也有其他人注意,只是没放在心上。
“能不能出去抽?有点儿呛。”
大概是这个意思,具体的话过了太久我也不太记得起来,总之是解围的一句话。
有人先发话了,也就有人随之出声附和了。
聚餐的包厢不大,大家坐在一块儿,烟雾缭绕的确实不太好,后半场几乎没人再抽烟了。
这貌似只是一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
但是只有我注意到了,也只有我放在了心上。
很奇怪对吧,明明很小的一件事。
但是喜欢一个人,就是会莫名其妙把他的一举一动放在心上。
隔着一张桌子,他精准的捕捉到我的目光,做口型问:“怎么了?”
耳根莫名发烫,我抬手遮了遮脸,摇头。
或许就是这个动作让他误解我喝醉了,在聚餐结束后主动提出送我回家。
怎么回的家我现在一点印象都没有,唯一有印象的是到我家的那条路,真的很黑。
黑到我都看不清路,也没去看他的脸,只是并肩跟他走着,借着喝醉的理由肆无忌惮的靠在他身上。
回去的路上很无聊,我跟他扯了很多东西。
我说英语很讨厌,怎么学都学不好。
我说前几天的篮球赛打的不太理想,其实自己还可以再进几个球。
我说班上的一对小情侣又传出分手复合的消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
现在想来,当初乱七八糟的真的扯了很多很多。
其实当时心里只有一句话。
我只想问他喜不喜欢我。
但是在那个矛盾的年纪,人总是又大胆又胆小。
大胆到我可以肆无忌惮的把大半个身子贴在他身上,手背紧贴着他的手背,光明正大感受他的温度。
胆小到一句“你喜不喜欢我”都说不出口。
回家的路再黑也就那么长,两个人在我家门口站定,谁也没开口说话。
真是奇怪,刚刚觉得很黑,路都看不清。现在挨近了,反倒能看清楚他的表情。
有点儿严肃,有点儿认真,还有点儿……说不出来的东西。
莫名的情绪在心底滋生,心里藏了一路的告白在最适合说出口的时间突然烟消云散。
不知道谁的吻先落下来。
大概是我吧,毕竟我那么喜欢他。
其实这算出乎我意料的结果,我本来预想的是顶多进家门口,我就霸王硬上弓的先告白,然后亲一口,再头也不回的钻进家里,死死关上门。
谁知道他也喜欢我,根本没给我耍流氓的机会。
一个吻,确定了我们的关系。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大概就是高中时期喜欢了很久的人此刻正站在我们家的厨房低头给我做饭?
嗯,满分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