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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山里捞子吃上城里货 三风吟 4603 2026-07-24 22:13

  他们家的安保系统简直脆弱得一块肉干就能打发。

  所以贺昂霄又带回来一只狗,说要亲自训练,这样他不在,它就可以保护迟萝禧。

  迟萝禧觉得贺昂霄在内涵他太过宠溺,所以养出的小动物都是笨蛋而且胆子很小。

  一只几个月大的伯恩山犬,毛发有黑色,白色和铁锈棕,三色交织,虽然是大型犬但性格温顺,比趣趣还安静些,不怎么叫,只是喜欢跟在人脚后面,用湿润的鼻头去拱人的手。

  他们院子够大,铺了草地,足够这些毛茸茸的小东西撒野。

  趣趣起初对新来的小狗有些警惕,躲在迟萝禧脚边远远地观察了一阵,后来发现对方并不打算抢它的骨头,便试探性地凑过去,鼻尖对着鼻尖,来回嗅了好几圈。

  可是新来的小狗太活泼了,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想用嘴巴去碰一碰,用爪子去扒一扒,爪子往花圃里一踩,迟萝禧种了好几个星期的花就那样拦腰断了,迟萝禧捧着他的花的尸体说贺昂霄养的狗狗跟他一样是破坏大王。

  贺昂霄为了补偿迟萝禧,说他要亲自立规矩。

  贺昂霄蹲在院子里把小狗叫过来,小狗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仰着头看他,尾巴摇成了一朵花。

  贺昂霄指着那朵被踩坏了的花,语气严厉:“不许碰花知道没有,不然就不能吃罐头零食。”

  小狗尾巴摇得慢了,渐渐垂了下去,耳朵也贴着头皮往后耷拉,被教训了蹲坐在地上,发出呜呜呜的声音,听上去可怜极了,像个大只的毛绒玩具,但是也很聪明,时不时抬起眼皮,偷偷地地瞟一眼贺昂霄。

  迟萝禧抱着趣趣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看着贺昂霄怎么训狗的,趣趣窝在他怀里竖着耳朵,知道新伙伴正在挨训,连尾巴都不摇了,发出一声同情的呼噜声。

  贺昂霄最后看小狗认错态度良好,勉强放过它了。

  迟萝禧给那只伯恩山犬取名叫小伯,小伯刚来的时候和趣趣差不多大,两只狗在院子里滚成一团是常有的事,小伯三色分明像一花地毯,它们在草地上追逐,扑咬,从院子这头打到那头又从那一头滚回这一头。

  迟萝禧有时候坐在藤椅上看着,能看上好一阵子。

  贺昂霄还要训练小伯有攻击性,放的就是贺德业的照片。

  迟萝禧:“…………”

  可是小伯长得实在太快了,今天看着比昨天大了一圈,隔一个礼拜再看已经判若两狗。很快趣趣就不是它的对手了。

  小伯只要伸出一只前爪,轻轻一按就把趣趣整个压在了身下。趣趣在底下扭来扭去,四条腿在空中乱蹬,发出咿咿呜呜的抗议声,像一只被翻过来的乌龟毫无还手之力。

  小伯压着它也不咬,就要歪着脑袋,尾巴在地上一扫一扫,迟萝禧每次都要替趣趣主持公道,贺昂霄养的狗狗就跟他本人一样恶劣骄傲。

  不过小伯的性子实在讨人喜欢,活泼可爱,还会帮迟萝禧叼花洒浇花,仰着头一蹦一跳地走在花园的小径上,仰着脸很得意。

  这个家,因为这些大大小小吵吵闹闹的小生命,越来越不冷冰冰的了。

  迟萝禧的学习说不上多好但也不算差,够不着奖学金却也从不至于挂科。

  大三那年,贺昂霄的朋友江冉举行婚礼,地点选在一座海岛上,下了飞机便直奔码头,快艇的引擎轰隆隆地响着,在海面上劈开两道雪白的浪,风灌进衣领里把头发吹得乱七八糟。

  迟萝禧第一次坐快艇,一只手压着被风吹得鼓起来的衣摆,另一只手被贺昂霄攥着,他望着前面海天相接的那一条线,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海,作为一个在内陆长大的萝卜,山见过不少,可是海,这样铺天盖地一眼望不到头,像打翻了靛青颜料的海,他还是头一回见。

  岛上三面环海。

  路是白色的贝壳砂铺的,踩上去沙沙响,路两旁种着高大的椰子树,叶子被海风吹得哗啦哗啦地翻着银白色的背面。

  他们住的地方是酒店,掩在茂密叫不出名字的热带植物中间,推开窗就是海,一切都方便得不像话,

  江冉和苏木极重视这个婚礼,而且特意等到儿子会记事的时候才带他一起参加,想要让孩子亲眼看见两个爸爸站在海边,在所有亲朋好友的注视下交换了戒指和誓词。

  到了岛上之后,迟萝禧和贺昂霄每天做的事只有两件:吃,玩。

  吃的是海鲜,还有当地特有的椰子饭,盛在掏空的椰子壳里,米饭被椰浆浸得软糯,带着一丝丝清甜。

  玩的是岛上的各种水上项目,快艇,帆船,海钓,还有浮潜。

  迟萝禧穿上那一身紧绷绷的潜水衣,戴上面镜和呼吸管,被贺昂霄带着慢慢地往海里走。

  风的声音没有了,人的声音没有了,只剩下自己的呼吸透过呼吸管交换新鲜的氧气,珊瑚很漂亮,颜色多得让他数不过来,在水下光线的折射下全都蒙着一层晃动透明的光泽。热带鱼群会从珊瑚丛里穿出来,又穿进去。

  迟萝禧看得几乎忘了呼吸,他还看见了海龟慢吞吞地从远处游过来,从他下方悠悠地滑过去。

  迟萝禧回来后还意犹未尽,他跟贺昂霄说那些珊瑚的样子,漂亮得像是假的,贺昂霄告诉他现在好多珊瑚种类都灭绝了,水温一高珊瑚就白化,大片大片地死掉。

  迟萝禧说:“我们一定得好好保护生态。”

  贺昂霄说好。

  岛上风景确实漂亮,随便站在哪里都是一张明信片,云朵胖乎乎地堆在天边。

  婚礼是在傍晚办的,在一块伸出海面的岬角上,用白色的鲜花搭了一座拱门,花瓣被海风吹得微微发颤,双方的父母亲戚都在,坐了好几排,仪式不算长但很郑重。

  江冉和苏木站在拱门下宣读誓词。

  他们的儿子叫小鹤,三岁多了,三岁多的小孩,正是最可爱也最不可控的年纪。小鹤被大人抱到台上,手里塞了一只话筒。那话筒对于他来说太大了,他要两只手才捧得住才能说话,小鹤说要唱歌给爸爸们。

  但是歌曲库有限,大概也没人想到要提前教他一首婚礼的歌,于是小鹤捧着话筒,奶声奶气地唱了首生日快乐歌,底下的大人们愣了一秒,然后全都笑了,鼓掌,举着手机录像,稀罕得不得了。

  迟萝禧也觉得可爱,小鹤还不会走路被贺昂霄接来家里玩,迟萝禧小心翼翼地把他抱在怀里,孩子软得像一团没有骨头的年糕。

  贺昂霄是小鹤的干爹,对这个干儿子也是相当宠爱,经常把他接到家里来说是陪迟萝禧玩。

  迟萝禧也确实喜欢这个孩子。

  太可爱了,而且很有礼貌,见了迟萝禧会乖乖地叫哥哥,小鹤很喜欢他们家的宠物,每次来都要追在趣趣和小伯屁股后面跑,趣趣被他追得满屋子逃窜,小伯倒是很享受翻出肚皮任他揉。据说江冉特别容易过敏,所以家里一直没有养过猫狗。

  小鹤在家里念叨猫猫狗狗的时候,江冉就打包把他送到贺昂霄家里,让他一次性摸个够,摸到心满意足,满身狗毛洗一洗再把他接回去。

  婚礼结束后天彻底黑了。

  岬角上的灯亮起来,一串一串沿着步道蜿蜒而下,像一条落在地上的银河。

  海面上倒映着灯光和月光,被波浪揉碎了又重新拼起来。

  远处的乐队开始演奏一支舒缓的曲子,小提琴的声音被海风送过来,若断若续。

  念誓词的时候,江冉仰着头,手抖得跟帕金森一样,眼眶很红要哭不哭,对面的苏木比他还紧张。

  完美的婚礼,所有人都团聚了,认识的不认识的,举杯,拥抱,亲吻。

  贺昂霄手里端着一杯香槟,碰了碰迟萝禧的说他这兄弟,据说是眼泪过敏,为了不闹出笑话,提前就吃了过敏药上阵。

  迟萝禧还是头一回听说有这种病。那要是哭了会怎样?脸上起疹子吗?他问贺昂霄,贺昂霄想了想说,会红肿,上镜会丑,他这个兄弟偶像包袱很重的。

  贺昂霄:“宝贝,你觉得这个婚礼怎么样?”

  迟萝禧诚恳道:“还可以,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就是蚊子太多了。”

  贺昂霄也觉得,这岛上的蚊子大概是把整片热带雨林的亲戚都叫来了,一到傍晚就倾巢出动,除了这个,还真没什么缺点了。

  “我们办的时候,就得找个没有蚊子的地方。”贺昂霄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雪屋怎么样。”

  贺昂霄很喜欢滑雪,每年都要去瑞士。之前他去瑞士滑雪的时候,还顺路带迟萝禧去拜访了他的母亲。

  贺昂霄的母亲姓严,单名一个玖字。她现在住在苏黎世郊外的一栋小房子里,比迟萝禧想象中要年轻,也要温和。

  严女士还是挺热情地接待了他们,煮了咖啡,她的新丈夫是个艺术家,他把自己的画挂满了他们家整面走廊的墙壁,看得出严女士生活得很幸福。

  她和贺昂霄的关系不算亲密,但也不算生疏。

  不过蚊子大概是真的不爱吸萝卜的血。在海岛上的这几天,迟萝禧和贺昂霄并排站在那里,蚊子们总是绕过迟萝禧,朝贺昂而去。

  贺昂霄喷了花露水,还戴了和小鹤同款色防蚊手环,这几天下来贺昂霄连短袖都不敢穿了。其他宾客都是短袖短裤人字拖,只有他长衣长裤的。

  他们要回去的前一晚,贺昂霄和迟萝禧疯了一下,疯得有些过了,两个人都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胡乱地抱在一起沉沉地睡了过去。

  贺昂霄这个暴露狂没穿裤子,没穿裤子就睡了,被子又只盖了半边,于是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被虫子咬了。

  迟萝禧弯着腰仔细地研究了那个不明生物的咬痕之后,给出的判断是虫子。更麻烦的是咬的部位比较尴尬,不是那种可以大大方方亮出来给别人看的地方。

  贺昂霄脸上的表情很复杂,迟萝禧给他买了药膏给他抹。

  大概海岛的虫子真的是有毒的。药膏涂上去之后,非但没有立刻好转,反而开始红肿热痛。

  贺昂霄欲哭无泪地开口,说他有个很严肃的问题。

  迟萝禧抬起头,看着他问什么。

  贺昂霄沉痛万分:“宝宝,你说这该不会伤到我的能力吧?”

  迟萝禧也不敢确定啊,他又不是医生,他去拉贺昂霄的胳膊:“老公,你还是别要面子了,我们去医院吧,万一真有个什么好歹,可怎么得了。”

  这当然还是得挂男科,别的科室都不对口。

  候诊区的椅子上坐着一排男人,彼此心照不宣地隔着一个空位,低头看手机,谁也不看谁。

  贺昂霄这辈子进过无数个会议室,在几百人的会场里发言都不曾怵过,此刻却恨不得把人藏在迟萝禧身后。

  医生是个五十来岁的老头,他检查了一下,说别捂着了,回去在家挂空挡几天,开了两天的输液单。

  贺昂霄已经够鬼鬼祟祟的了,口罩也没摘过。可是江州太小了,有名的医院就那么两家,有名的大夫也就那么几个。

  他有个死对头名叫隆乐之,家里是搞房地产起家的,恰巧也在这家医院。

  隆乐之确实是来治那方面的,纵//欲过度,不知节制,年纪轻轻就有些障碍了,之前喝了一阵子中药,效果不佳又辗转来挂西医。

  这两个人的过节,倒不是私仇,是生意上的。

  贺昂霄收购了他之前经营的一家公司,价格压得很狠,隆乐之自此便记恨在心,逢人便说贺昂霄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

  隆乐之看见贺昂霄的时候,贺昂霄没看见他。

  隆乐之大喜,可算让他找到机会了!

  看着贺昂霄进的科室,隆乐之掏出手机,就是一顿狠拍,贺昂霄缩着肩膀,低着头半张脸藏在口罩后面,躲在一个漂亮男孩的肩后,正从男科诊室里走出来。

  那个姿态,环境和语境,不需要任何一个字就足够让人浮想联翩了。

  隆乐之把照片发到了一个群里:在医院遇到贺总了。[邪笑]

  这平时里的为人到了这种时候就显出差别了。

  大多数人都是管他真的假的,先笑了贺昂霄再说。

  那些平日里在生意场上被贺昂霄压过一头的单纯只是看不惯他那个做派的,消息从一个小群传到另一个小群。

  这边贺昂霄的病终于好了。红肿消退了,热痛也没有了,他在家里挂了两天空挡,又输了两天液,总算不用再躲躲藏藏地往医院跑了。

  正准备神清气爽准备去上班。

  江冉发来一条消息,啪地一张照片甩过来:隆乐之到处跟人说你去男科医院看病,不是,兄弟,真的有那方面的问题啊?

  贺昂霄:…………

  贺昂霄:滚蛋!要不是参加你的婚礼我被虫子咬了至于这样吗?

  他说自己被虫咬才去医院的,丝毫没有提是自己没穿裤子才被咬这件事。

  江冉正义感爆棚:……这太过分了,哥们,我马上替你去澄清。

  于是乎江冉去帮贺昂霄澄清说他兄弟明明强得能够日穿宇宙,不要再乱传谣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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