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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穿Prada的亚裔超模 谋杀月亮 6693 2026-08-21 07:45

  凌云眼睛一亮:“真的?”

  “真的。”

  “那太好了!”凌云扭头看向不远处的拉文娜,冲她挥了挥手。拉文娜也笑着挥手回应。

  凌云又说:“她要是来节目,我给她当导师吗?还是当对手?我觉得我当不了她的导师。”

  阿什说:“这话你当着她的面说试试,你想挨揍吗?以及现在,我们显然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看了看四周的布置,“我们先把这个仪式完成。”

  凌云点点头。又半个月后,仙乐丝的户外秀终于筹备妥当,紧锣密鼓地上演了。

  这是艾梅洛德来公司之后跟进的第一场秀。当初设计师和秀导开碰头会,他可是被凌老师钦点作为菲席的“门面”,很荣幸地列席参加了。

  从这场秀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到确定最终方案,再到想法一点点得以实现,整个过程艾梅洛德都参与了。虽然大多数时间他插不上手,只能帮凌老师处理一下细微琐事,但是亲眼看着凌云和他的团队如何工作,学到的东西也要比在校园里闷头读书多很多。

  正如凌云所说,秀导不仅是一场秀的导演,更是秀场上的主导。他必须顾及到方方面面所有细节,灯光,音乐,舞台设计,模特安排……短短几十分钟的秀,既要凸显出品牌精神,又要兼顾到时尚元素,既要有超前意识,又不能太脱离现实。

  最重要的是,服装秀不像电影电视剧,哪一条出了差错可以NG重来,哪些小毛刺没注意到,可以通过后期制作进行补救。服装秀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默契配合,务求一次完成,决不允许出错。

  所以每当有新人加入,凌云总会严肃地强调一次:“身为这个团队的一员,我不要求你们有多高的本事,也不要求你们紧要关头超常发挥,我要的是稳定!要的是你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达到前期制定的标准,无论重复一百次,一千次,还是一万次,每一次都要刚刚好‘达到’,仅此而已。”

  最初甄选模特的时候,凌云和菲姐之间曾经发生了不小的争执。两人都是菲席的合伙人,凌云主要负责模特培训与舞台策划这一块,而菲姐负责模特的经济约与公司整体运营。这场秀因为场地开阔的关系,凌云要求模特身高全部达到一八零,否则怕视觉上压不住场。

  身高要一米八,长相、气质又要适合仙乐丝的服装风格,挑来挑去,菲席并没有那么多达到条件的模特。菲姐出于公司利益考虑,希望凌云能降低一点标准,可凌云坚持不肯妥协,宁愿从有合作关系的其他公司选人。两人在会议室里吵得面红耳赤,差点掀了桌子,最终还是以菲姐低头而告终了。

  一边是表姑,一边是老板,艾梅洛德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按情理他该帮着自家人,可心里头又不自觉想要站在凌老师一边。万幸的是,那两个都是就事论事的人,吵过就算,走出会议室,依旧是谈笑风生、亲密无间的好搭档。

  等到开始彩排,燕子又出了问题。开会时凌老师专门提到过,穿衣工要找学生来做,最好是服装院校的学生,哪怕多出点兼职费也可以。但是走秀的场地比较偏远,交通不便,燕子图省事,就找了一群住在附近的中年阿姨。

  仙乐丝的服装走另类路线,层次多配件也多,造型极为复杂。阿姨们虽然勤快,可是对照着图片帮模特穿衣服时常常顾头顾不到尾,搞得手忙脚乱。凌云对模特的换装速度很不满意,他冷着脸走到后台,随手拎起根编织款串珠腰带,侧身挡在定装照前问阿姨:“这是干什么用的?”

  几名阿姨凑过来七嘴八舌讨论着:“这是围巾吧?要不就是绑头发的……”

  凌云把腰带往燕子怀里大力一丢,什么也没说,扭头出去了。燕子闷声不响遣散了这些阿姨,亲自去联系学生和接送的车子,头顶大太阳跑了一下午,总算把问题搞定了。

  仪式结束后,林中空地上的座椅被腾空,燃起了篝火。

  提前准备好的自助餐台也被端了上来。大家端着酒杯,开始放纵。

  因为遭过两次教训,选手们一开始看到自助餐台时还有点放不开。

  卡罗琳大声说道:“拜托,这是在婚礼,不要显得我像一个很严苛的女人好吗?外界都叫我仙女教母呢。放心吃,该喝酒喝酒。你们会发现我、克洛伊、珍妮芙,我们都在喝酒,你们又怕什么呢?”

  这话一出来,所有人都展颜欢笑。填饱了肚子,两人一起返回公司,着手查找资料,制作效果草图,连夜重新设计起了方案。

  凌云的写字台很宽大,他和艾梅洛德各坐在一边儿,也会偶尔凑近了就某处细节深入讨论几句。灯光从头顶倾泻下来,将两人笼罩在温暖与光明之中。从远处看,玻璃墙壁的办公室就像礼品店里出售的“迷你小屋”玩具,简单几样摆设,近乎静止的表情和动作,就把一个令人向往的情境直观展现出来了。

  这种在同一时刻里为了同一目标并肩奋战的状态,对两人来说都是新奇又愉悦的。经过了入职后的短暂相处,他们已经培养出了足够的默契,常常会在想法上不谋而合。这种心灵相通的感觉让人陶醉,仿佛外面的一切都消失了,世上只剩他们两人……又好像在昭示着,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可以创造出一整个世界……

  凌云告诉艾梅洛德,走秀的服装都是顶级大牌,本身已经足够使人惊艳了。目前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媒介,或者说是一个噱头。布景,道具,声光合成,多媒体效果,再加上模特的演绎,由这些共同组成一场感官的盛宴,先要让观看者们受到震撼,进而留下深切的记忆。

  两人为这场秀设计出了一个极为少见的不规则U形台,背景为炭笔手绘风格的车站,要带有车子快速开过时阳光从车窗透过来的一闪一闪的韵律感。T台上装饰着复古变形的轨道,路灯,站牌。模特们携带着风格各异的包袋,雨伞,篮子,甚至是宠物小狗,穿过不同的时空之门走上站台,在那里等待,补妆,搭讪,拥吻,告别……肢体语言要尽量夸张,力求营造出一种用荒诞映射真实的舞台效果。最关键的改变在于,观众不再只是坐于台下安静看秀的人,他们也成了背景的一部分,共同坐在候车室的长椅上,看着模特们从身前身后穿梭而过,来来去去,分分合合……

  时间过了午夜,两人都有些疲惫。凌云揉了揉鼻梁上的穴位,仰头给自己点了几滴眼药水,然后懒懒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等待着药水发挥效力,滋润干涩的眼球。

  艾梅洛德移动鼠标时的沙沙声停了,他将目光投向对面的凌云。凌云轻轻闭着眼,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水珠,有几滴从眼角滑落下去,没入发际,连带着打湿了一小撮头发。他很安静,安静之中还有那么点儿等人来疼爱的意味。

  艾梅洛德一时看得入迷,忍不住拿起铅笔,将这幅偶然得见的画面飞快记录了下来。

  也终于敢放开了。午休时间,凌云从繁重的工作里抽身出来,一边伸着懒腰一边踱到艾梅洛德背后,手指尖偷偷探过去,一把捏住了艾梅洛德的耳垂,还刻意不紧不慢地揉弄了几下。

  艾梅洛德睡得正香,只觉得一股麻酥酥的暖流从耳根“嗖”地窜遍了全身,汗毛一竖,差点尿了裤子。他迷迷瞪瞪睁开眼,正对上凌云笑意盈盈的脸。

  艾梅洛德挠挠头,难为情地“嘿嘿”一乐:“抱歉,凌老师,我不小心睡着了。”拿着公司的薪水,上班时间公然睡大觉,还要老板亲自跑来叫醒,这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虽然凌老师对他特别关照,也不能因此就有恃无恐了。

  谁知凌云根本不理睡觉这茬儿,连五百字检讨都直接免了。他把温度凉至刚刚好的一杯茶递到艾梅洛德手上:“大维,精神精神,等会儿吃好饭,跟我去一趟‘风尚’。”

  “去‘风尚’?去干嘛?”艾梅洛德刚醒过来,整个人呆呆的,显得脸色很臭,说话的语气也有些僵硬。给外人看着还真分不出哪个是老板哪个是助理。

  凌云耐心解释道:“关于他们的十周年庆典,大家商量出了几个不同的方案,想最后研究研究再敲定。怎么,你不想去?”

  艾梅洛德连连摇头:“不是不是,跟你去哪儿都成,我就是单纯不喜欢那个姓‘装’的。”

  “庄森吗?”凌云有些不解,“他对你还算客气吧,也没见找过你的麻烦。我和他曾经共事过,对他的性格还算了解。Jon虽然算不上什么和善的人,基本涵养还是有的。何必对他那么大成见呢。”

  艾梅洛德痞里痞气地一摊手:“喜欢不喜欢的,也没那么多原因。有些人看着就是不顺眼,就好比是天敌嘛,天生的敌人!”

  “天敌?”凌云点点头,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嗯,不错……”

  天敌天敌,天生的敌人,也可以是天生的情敌。这样一联想,果然受用!

  不然卡罗琳看着,他们还真有点不敢放开喝酒。凌云讨厌她的名字,因为这名字是她素未谋面的奶奶起的。

  季灵芝在凌勇面前没有脾气,处处哄着他,比幼师还会提供情绪价值,唯有一件事,季灵芝很坚决。

  那就是不让凌勇那极品的妈,也就是她的婆婆,见凌云。

  季灵芝唯一一次硬气,就是为了凌云。

  奶奶曾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过过好日子,也过过苦日子。熬过那段黑暗时间的人,本该活得更通透,可不知怎的,到她奶奶这里倒是反了过来。

  老太太将他儿子的事业视为“钢铁帝国”,在夫妻之间大大小小的事上“垂帘听政”,归根结底为了两个字“皇嗣”。

  凌云显然不具备成为“皇嗣”的先决条件,老太太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她名字上。

  本来是要给她起名叫凌云棣,取自“椿萱并茂,云棣同馨”,云棣是种花,学名郁李,花团锦簇,紧凑团结,通常指兄弟和睦。

  说白了,“云棣”二字,基本就是文绉绉的“招娣”。

  季灵芝好说歹说,总算说服老太太,把云棣二字换个顺序,改为凌云。

  季灵芝原话是:“女孩子家家,叫堂弟,这不是旺别人家香火吗?”

  这话简直说进老太太心坎里,老太太同远房妯娌间有些鸡零狗碎的旧怨,凌云有亲弟弟之前,要是先有什么远房堂弟,那还得了?

  最终,凌云棣变为凌云。

  个中曲折她不得而知,只知道她奶奶最后也没如愿抱上孙子,算是季灵芝委曲求全的胜利。

  季灵芝总是哄她,说凌云是另一种灿烂又诗意的小花,也叫东瀛山吹花,寓意很美,这种花被风一吹,如山魂飘动,花瓣落满山坡。

  凌云很清楚,季灵芝是想努力说服她,凌云这个名字和她奶奶的期待没有半点关系。

  她想问妈妈,却不敢问,既然这花这么美,既然她这么喜欢这种花,怎么从来不画它?凌云花从未出现在她心爱的画架上,也从未出现在季灵芝任意一幅画里。

  所以,凌云依然讨厌这个名字,因为名字里暗含着季灵芝的精神胜利与妥协。

  凌云有时在想,季灵芝是个矛盾的人,也许艺术家都是矛盾又割裂的。

  她一面坚决地为了女儿对抗婆婆封建余孽的思想,一面在凌勇面前践行三从四德,一面对家暴零容忍果断离婚,一面迅速嫁给与凌勇别无二致的另一个男人。

  关于季灵芝与凌勇离婚这件事,凌云并不是没有听到过传闻。在路上碰到好信的街坊邻里,总有人拉着她说,你妈嫁给你爸就是为了钱,这不,大难临头各自飞咯。

  凌云总是变着花样、言辞激烈地骂:

  “你想为了钱结婚,也得照照镜子,钱能看上你吗?”

  “那你为什么结婚?未婚先孕?还是为了穷?”

  “等你家大难临头,让我好好看看你们怎么飞。”

  毕竟第三期称重的阴影,估计是要伴随他们一生了。

  艾梅洛德说话算话,晚上自掏腰包请凌云吃了顿火锅。请客的目的是为了替一个和他毫无关系的女孩谢谢凌老师“开后门”之恩,可女孩本人呢?无论是对所谓的“后门”还是对这顿饭,全都一无所知。

  乐大侠算是又做了遭无名英雄,而且这回还硬拉上了凌老师陪他一起充好汉。

  两人点了一份鸳鸯锅底,艾梅洛德吃红汤,凌云吃白汤。吃到一半,艾梅洛德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凌老师对香菜是不忌口的,只有帮他调酱料的时候,才会细心地把香菜摘除掉。

  这下艾梅洛德心里不消停了,凌老师明摆着是在对他体贴入微、关怀备至啊!可凌老师为啥就对他这么好呢?他乐大维何德何能?

  说到钱,他肯定是一文不名的,说到本事,他那点儿三脚猫功夫只够在起跑线上压腿的,说到背景呢,他表姑菲姐虽然也是公司合伙人,可腰杆儿不见得比凌老师硬到哪里。刨去这些,还剩下什么?

  趁着中途去洗手间的机会,他把脸贴在镜子前头照了又照,一边自我欣赏,一边自言自语:“嗯,是挺帅的哈……这小伙,咋就这么帅呢……”

  艾梅洛德推算着,凌云对他的态度八成跟外表有关,可能背后还有些什么更深的缘故。联想到不久前的晚上,凌老师半梦半醒间伸手摸向他的举动,又联想到凌云聊起“那个朋友”时的暧昧表现,艾梅洛德心里算是有点儿谱了。可探询的话几次溜到嘴边,又被鱼丸、牛肚给塞回去了。

  等吃饱喝足了,开着车把凌云送回到家门口,他才终于豁了出去,磕磕巴巴地问道:“凌老师,我一直想问问,你……你说的那个朋友,是不是……和我长得很像?是不是因为他的关系,你总对我格外照顾?”

  凌云双眼瞬间睁得老大,目光直笔笔在他脸上转了许久,而后慢悠悠滑向了地面。又盯着脚尖沉默好一阵,才轻声开口道:“是啊,你和他长得很像。不过你比他年轻很多,帅气很多。以后……也会比他幸福很多吧……不,你一定会比他幸福、比他成功的,一定会!”

  察觉到凌云脸上渐渐流露出的伤感神色,艾梅洛德努力活跃着气氛:“那……要不这样吧,你以后什么时候想他了,就多看看我这张脸。反正咱脸皮厚,不怕看,越看越滋润,要是边看边夸的话,没准儿还能来个升级换代呢……”

  凌云抬起头,牵动嘴角微微一笑,然后毫不客气地伸出手捏了捏艾梅洛德脸颊:“谢谢你,大维。”

  这次艾梅洛德没躲,他美滋滋伸长脖子朝凌云靠近了两步:“就凭咱这手感,这含水度,怎么着也能打个A+吧?”

  虽然他说话的时候满脸不正经,语气又轻挑又浮夸,可惜从耳根到脖颈都不争气地绯红了一大片,本性全暴露了。

  坏人装好人很难,好人装坏人也不见得多容易。至于纯情少年想装登徒浪子这件事,还是省省吧。

  一些非圈内的朋友也凑过来和大家一起聊天。这甚至成了一个时尚圈的联谊会在场有同样从事媒体及相关行业的阿什的朋友,也有凌云的模特朋友们。大家聊起《荣耀之台》,聊起舆论热搜,几乎说两句话就开始笑、开始碰杯。

  氛围是那么的好。

  作为新人的两人,在音乐的流淌下,站在火堆旁边跳舞。

  他们重复这个动作已经有一会儿了。在他们旁边,也有同样情侣关系的人在跳舞,是很慢很慢的华尔兹。他们拥抱彼此,贴在对方的脸颊旁边,低声耳语。

  他们没有参与社交,新婚的两人,只需要享受这个夜晚就好。

  这一晚浪漫到凌云兴奋得不行。

  散场的时候其实已经很晚了,但凌云一点也不累,不急着回去休息,而是主动提出送朋友们去酒店,他必须亲自安顿好他们。

  直到半夜,确认所有朋友都已经平安抵达酒店、已经安顿好之后,他还是有一点睡不着。不过在阿什的建议下去泡了一个舒缓的精油澡,然后睡了。

  第二天也没能爬起来健身,但是还是在多睡了一个小时后起来了。艾梅洛德一屁股坐到椅子上,正好听见庄森和同行的美女在讨论仙乐丝的设计。

  “风格变化太大了,简直不像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庄森翻着图册满脸惋惜,“给人的感觉态度很随意,并没有认真对待自己的设计,只专注于创新,却忽略了艺术本身的考究与精致……”

  余光一扫瞄到艾梅洛德,庄森极为大方地点头微笑道:“好久不见了,大维小朋友。”又晃了晃手里的图册,“你呢,有什么看法?”

  他是时装界的权威人士,拥有绝对话语权,像这样居高临下去询问一个“半吊子”的意见,客套之中难免也带着点小小的戏弄。

  可他太不了解艾梅洛德了,艾梅洛德是个混不吝的主儿,任他头衔多么金灿灿,名声多么响当当,一律不买账,更不会怯场。只要他敢问,艾梅洛德就没什么不敢说的,而且还要处处呛着他说:“我倒觉得仙乐丝这一季的想法不错。艺术是什么?不就是玩儿嘛!既然是玩,就应该无拘无束,随心所欲。何必总追求考究精致?这不是挖掘古迹,也不是搞航空科学,那么严肃干什么?整天一本正经的,就不怕绷坏喽!”

  庄森知道凌云对这个助理是另眼相看的,因此并不想和艾梅洛德产生什么矛盾,明明从艾梅洛德话里听出了敌意,他还是耐心应对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对仙乐丝的看法有些太过主观?其实是这样,仙乐丝的主设计师从前一直走华美宫廷风,这一季却突发奇想改了风格,我觉得这个路线并不太适合他,所以多少带了点恨其不争的惋惜吧……”

  “那不正好,回头写专栏又可以来个‘末代贵族华丽转身’之类的主题。只是这一下转得有点猛,要是跟着转的话,当心别闪了腰啊!”艾梅洛德幸灾乐祸的样子,气得人牙根痒痒。

  这“华丽转身”的典故,来自前几期庄森对另一个品牌的评语。那位设计师也是忽然变换风格,而且变换得并不高明,但是碍于私交,庄森不方便把意见发表得太直白,只好堆砌一些模棱两可的形容词,试图尴尬带过。没想到艾梅洛德也会看他的杂志,还看得很仔细,连背后的猫腻儿都一并参透了。

  庄森脸色变了变,有些惊讶,也有些恼火,难听的话涌到嘴边,又咽回去了。他的年纪要比艾梅洛德大上七八岁,以他的身份地位和个人修养,犯不着和一个小朋友较劲尽管这位小朋友每次见到他都毫无来由地充满敌意。

  “嘭嘭嘭”

  强劲的鼓点骤然响起,重重敲击着心脏。几束金属卤化灯对准了背景墙,也同时牢牢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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