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逍:“不清楚,等后续安排。方案过了,只改过一次。”
谢延咋舌:“只改一次?你碰到的甲方也太好说话了。”
陶逍夹了一筷子豆角,嚼完才说:“不算好说话,是我提前做了很多备用方案,刚好有用得上的。”
谢延笑了一下,心料陶逍确实习惯做这种事。大学专业课作业只要求交一份,他一个人做了三份,还做了目录附录,做什么都喜欢留备选。老师说不用那么多,他说万一哪里不合适可以换,老师见他几份都做得很详尽还很不错,就拿来当优秀案例,后来也没再劝这三好爱徒。
这种人如果做预知梦,估计会把每条梦都做成Excel表格,分门别类统计应验率和折扣率,再做回归分析……
预知梦。
谢延想到这里轻蹙起眉头。他昨晚那个被陶逍捧脸碰鼻尖的梦,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应验的迹象。今天一整个下午,他和陶逍距离最近的肢体接触也只有在宠物友好区长椅坐下时肩膀擦到的那一下。
……时候不早了,往后还有应验的可能吗?
第16章
用完晚餐,两个人牵着棉花从商场走出来,天已渐暗。周遭路灯和小花圃中的投射灯顺次亮起,映明前路的同时也点亮这座城市的夜生活。
棉花吃饱了也玩累了,没再拽着绳子横冲直撞,乖乖贴着陶逍的脚边走,尾巴垂下来,晃悠的幅度比来时小了许多。
谢延走在陶逍右边,中间隔着不到一个拳头的距离。他发现今天一整个下午,这个距离被反复打破又反复重建在长椅落座时肩膀擦到,出电梯的时候手臂碰到,在餐厅低头逗狗时两个人凑得很近,近得谢延的嗅觉系统自动屏蔽掉小狗味,只闻见陶逍身上柔软的薰衣草柔顺剂的香气。
“今天谢了。”慢悠悠走了一阵,谢延突然说。
陶逍:“谢什么?”
“谢你带棉花出来。我也很久没出来逛了,它很可爱。”
陶逍没应声。棉花倒是开心地“汪”了一声,像在替他接话。
两个人走到车流前的空地,周末晚上人流未散,周围全是等车的、聊天的,还有许多推着婴儿车的一家几口。谢延正想说那就散了吧明天公司见,话到嘴边却溜了个旋,变成:“要不再走一段?”
从这里走到地铁站大概十五分钟,和他们平时下班走去地铁站的时间差不多。但今天是周日,这会儿地铁有可能很挤,打车才是上乘选择。
但谢延总觉得就这么分开不值当,具体不值在哪里,又实在难以考量。
散步消食,对,散步消食。
“好。”陶逍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应下。
两人一狗沿着商场外围的人行道往地铁站方向走。棉花走着走着速度就慢了,从疾走变成慢走,从慢走变成散步,最后干脆赖在路边不肯动,趴在地上吐舌头,任陶逍怎么拽都不起来。
狗主人看样子对此早已司空见惯,蹲下来从包里掏出随身水碗倒了点水给它。棉花吧嗒吧嗒舔完,还是没有要站起来的意思。
“要不叫个车?”谢延见状道。
“不用。”陶逍把水碗收起来,拿帕子擦了擦手,“它装累。回去给它开个罐头零食它就好了。”
捕捉到“罐头”“零食”这俩关键词,话音刚落棉花就一骨碌爬起来摇着尾巴围着陶逍嗷嗷叫,好像在说“你早说有罐头我不早走了吗”。谢延在旁边乐不可支,陶逍叹气,无奈地揉了一把小狗脑袋,然后站起来继续往前走。
谢延很快跟上去,眼见着这会儿的棉花又恢复了精神,开始对路边每个小石墩、消防栓进行全方位闻嗅检测,刚才果然是装的。
谢延笑了笑,没想出此情此景要和陶逍聊什么话题,就翻出手机来看。其实他没什么特别想看的,纯粹是想掩饰自己此刻说不上来的烦躁。
这路为什么不能更长一点?再走一会儿就要到地铁站了。到地铁站又要往左往右,各走各的,然后明天早上在办公室各做各的,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重新开始,日复一日。
越想越觉得心酸,谢延甚至觉得自己眼眶都在发酸,想来是近期用眼过度有些眼疲劳,回去滴点眼药水吧。
“谢延。”陶逍忽然停下脚步,叫他。
谢延抬头:“什么?”
“你眼睛红红的,”陶逍说,“刚才在餐厅就有点,不舒服?”
谢延眯了下眼,确实右眼不太舒服,抬手正要去揉,被陶逍制止,“别动,不知道是什么最好不要乱揉。”
“……可能刚才有什么东西吹进去了,我去那边用手机屏幕照一下。”
谢延走到路灯杆旁边,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对着自己,眼睛是有些红。他微微仰头对光翻开右眼眼皮,没看到有什么东西。
摸索一阵徒劳无果,谢延又想去揉,手腕突然被轻轻搭住。
“别用手揉。”陶逍不知何时已经凑上前来,狗绳已经被拴在旁边的树干上,棉花就乖乖蹲在一旁摇尾巴。
谢延微微低头,视野里只有对方越凑越近的漂亮眉眼,心下陡然一跳。
“好像是一根白色的短毛,”陶逍说,眯起眼,“可能是棉花的毛。”
谢延克制住想往后退的本能,保持着僵在原地的姿势。讷讷道:“那怎么办?”
陶逍:“你头再低一点,我帮你弄。”
谢延听言又低下去些,陶逍微仰着面,认真地盯着他的眼睛看,表情无比专注。他抬手先用指腹轻轻按住谢延的下眼睑压住睫毛,免得他一眨眼又掉进去。
“往左看。”
谢延听话地转动眼珠到一边,这个姿势太近了,他看到陶逍的眼睫低垂一瞬又扬起,他眼皮上……好像也卡了一根?
棉花的毛还真是雨露均沾。
“你眼皮上面也有一点……”谢延低声说。
“我没事。”
说完,陶逍用手指顶住卧蚕轻轻一压,另一只手快速将那根短小的白毛取出。
谢延还低着头,但视野已经清楚了不少。帮他处理完问题的陶逍退后些许,淡声提醒:“好了。眨眨眼试试。”
谢延照做,刚刚那种刺刺痒痒的感觉果然没有了:“你是怎么弄的?”
“用小指侧边,不能太用力,会把眼结膜弄伤。”陶逍说,“一个人不好弄,换毛季不适合和棉花长时间近距离相处。”
谢延点头:“我眼睛还红吗。”
“红。”陶逍看了一眼,收回目光,医嘱般道,“回去别揉,用水再冲一下。”说完便转身去解棉花的牵引绳,动作轻快自如,和刚才帮他处理问题的样子如出一辙。
靠前男友这么近都能毫无波澜,看来陶逍是真把他当普通同事了。谢延面无表情地想。
他几步追上已经走在前面的一人一狗,和陶逍并排走了一会儿。想到方才所见的画面,纠结一阵不知该怎么开口,最后直接伸手在陶逍肩膀上戳了一下。
陶逍侧头看他:“?”
“你眼睛上边的毛不弄掉么?”谢延说,“刚刚你帮我弄的时候,我看到在你睫毛上面也有一根小的,贴在上面。”他指着自己的左眼皮示意。
陶逍半闭上眼,抬手摸了摸,很轻描淡写地蹭过去,果然沾下来一根细小的绒毛。他把绒毛展示给谢延看,说:“没事了?”
谢延置在身侧的手蜷起又松开,点头“嗯”了一声,然后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有事啊……当然有事。
总不能说你把我也弄得很痒吧。
第17章
陶逍把牵引绳换到左手,右手从口袋里掏出钥匙。
“汪!汪!”
“嘘。不要打扰别人休息。”
“……”
棉花听话地憋住声音,一想到它的罐头还在厨房柜子里等待开罐,就迫切地想要钻进屋子里。这只萨摩耶从进楼道开始就在哼唧,待陶逍把门打开的瞬间,一团白色毛茸立刻如炮弹般冲进去,爪子蹦起拍打那格柜子,急于和里头的罐罐相会。
“等会儿。”陶逍在玄关处换好拖鞋,把钥匙挂到毛毡板挂钩上,再慢条斯理地把小狗外出用具收拾好。
棉花等不及了,开始用爪子扒拉柜门。等主人走过去把柜门打开,从中拿出一罐鸡肉罐头,小狗立刻乖乖坐好,前爪并拢,尾巴也不摇了,整只狗进入一种高度专注的待命状态。
这一小段时间便是棉花最听话最安静的时候。
陶逍把罐头倒进洗好的慢食碗里,一放到地上棉花就一头扎进去,有如饿狗扑食。他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垂下眼睫,不自觉回想起今天下午的点点滴滴。
谢延的眼睛很好看。偏棕的瞳色,眼角略微下压,不笑时显得冷淡,笑时便化为明朗,予人如沐阳光的感觉,让人情不自禁想要亲近。
在路灯底下触碰谢延下眼睑的时候,陶逍的动作很稳很轻,没有丝毫抖动。他算是练过的,以前给棉花清理眼睛的时候也这样,要快、要轻,不能让对方不舒服。
可谢延不是棉花,谢延的眼睫要比棉花长一些,眼睛好像也比记忆中的颜色要深一点,虹膜边缘有一圈很细的深色纹路,在灯下映得很是清楚。他只能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那根白色的短毛上,用指腹压住下眼睑,小指侧边轻轻一刮,整个过程用不到五秒就完成了,是个再简单不过的任务。
完成以后,陶逍退开的速度也很快。他深知自己不能在这个距离和谢延对视太久,否则他会忘了自己现在应该扮演的角色是帮忙处理异物的普通同事,而不是曾经可以在大部分时间和他亲近的亲密对象。
棉花吃完了罐头,舔着嘴过来蹭他的脚踝。陶逍弯腰揉揉它的头,然后去洗手间洗手。冷水冲在手背上,顺流到指节间,左右手交叠揉搓几下,碰过谢延的手并没有被打上什么特别的烙印,但就是会让人时不时惦记起皮肤相贴时的温度,恍然间再度感受到对方眼球在指腹下微微转动的那一下,令人心绪难安。
谢延听话地往左看时,整个人的姿态是完全打开的,毫不设防,就好像陶逍还是那个他可以无条件信任的人,就好像……他们从未分手过一样。
陶逍想起当初领养棉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小狗仰着脸看人的时候让他无端想起了大学时期,两个人下午在空教室自习,小憩后他一睁眼就看到了趴在他旁边替他遮光,还在半眯着眼睛对他笑的谢延。
温暖的,体贴的,属于陶逍的谢延。
他还是想要亲近谢延。普通同事站近一点说话、一起下班去地铁站之类全都满足不了他。陶逍想要的是以前那种可以在很多时候触碰对方的亲近,可以闻到对方身上气息,稍微偏一下头就能索求亲吻的那种最好。
然而谢延现在和他的关系只是普通同事,更准确地说,是关系稍微缓和一点的普通同事。
他现在还是没能读懂谢延到底在想什么。对方不再像前两年那样躲着他避着他,也对他现在和从前不一样的主动没有表示出任何抗拒举动。难道是在试探?出于念旧?还是因为最近加班太少闲得慌所以找点事做?
陶逍不想将谢延的种种变化归结到对方已经放下过去这一缘由上,因为只有两个人共同承载这份难以言喻的情感,都还有不舍,才能让他安心。
他又想起谢延在团建真心话环节说“一个月前谈了恋爱”时,他直觉的假的;在伞下说是他主动追求的,他也觉得是假的。但这些直觉都没有证据,只凭靠他对过去的谢延部分了解推测,准确率也尚无定论。
陶逍很早就知道谢延是一个不好读懂的人。大学时期他花了将近一个学期才确定谢延对他有意思,而在那个学期里谢延对他的态度从“普通同学”到“经常一起吃饭的同学”,再到“会主动帮他占座的同学”,进化曲线缓慢得像蜗牛在爬,任谁看了都只会觉得两个人只是较其他同学来说关系要好一些,再上升也升不到谈恋爱的程度。
笨手笨脚的青涩初恋……一切本该止步于过去,经过时间沉淀后逐渐变成能被舍去的回忆。就像陶逍舍去很多生活里不必要久留的东西一样,放下才是最好的选择。
可陶逍放不下,只要有关谢延,他就放不下任何。
“……”
反应过来时已经洗了很久,手都要搓红了。陶逍关上水龙头,撑在洗手台边缘,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表情很正常,发型也不乱,除了白T难免因为挨小狗近而沾到几根狗毛以外一切稳定。看起来什么都没发生过,陶逍的心绪却仍然烦躁非常,难以平复。
有必要如此吗?只是帮着处理了个小问题,两个人离得近一些而已。
“……没出息。”陶逍叹气,低低骂自己一句。
客厅里传来棉花扒拉玩具的声音,陶逍走出来,看到萨摩耶正叼着前些天新买的毛绒球在茶几和沙发之间来回冲刺。精力还是旺盛得很,看来下午那点运动量对一只两岁多的萨摩耶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陶逍在沙发上坐下来,棉花立刻扑上来撒娇要玩下午玩过的巡回游戏。陶逍看了一眼时间,已经不早了,明天要上班,过会儿还要给小狗做清洁,再清理它到处踩来的狗爪印。
贪玩的小狗没有时间观念,陶逍自知工作日陪它的时间相对周末要少太多,就没能抵抗棉花的耍赖攻势,拿起毛绒球丢了出去。等棉花捡回来,他又开始对着小狗说话:“你觉得他看得出来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