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韫亭很快恢复平静,点点头:“嗯,是我的带课老师。”
“哦……”卫向晨答应着,忙道:“别在外边站着了,回宿舍吧,外头多冷啊?大冬天的。”
对方没搭理他,径直往前走两步,抓着苏韫亭的手就走。
卫向晨着急,“哎我说,你这是要带苏队去哪儿啊?”
“我有话单独跟他说,带他出去。”对方冷着张扑克脸,跟别人欠他八万吊钱一样。
卫向晨刚想说不行,苏韫亭睫毛微动,语气很淡然,“向晨,我和秦老师出去谈谈,你先回去吧。”
眼睁睁看着苏韫亭跟那个秦老师走掉,卫向晨的脸都被冻麻了,回到宿舍拧开洗手池水龙头,往脸上扑了两把热水,才有了点知觉。
墙上的老式挂钟滴答滴答,卫向晨忽然发现今天的宿舍特别安静,这几年来他好像从没注意到,原来一个人的宿舍,是可以听见很多细微声音的,好像就连月光洒在地上,都能发出极细微的。
合衣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这一夜,苏韫亭没有回来,天将亮未亮的时候他开始胡思乱想,想苏韫亭是不是和那个秦老师在酒店里睡了一张床,想两个人是不是也勾肩搭背,想苏韫亭和那个秦老师走的时候,手被紧紧攥着。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
卫向晨烦躁的掀开被子起来,用冷水拍拍脸,为了让自己不再胡思乱想抓起外套去了运动场,绕场十周半,跑的浑身出汗。
整个白天,苏队都没出现在局里,下午接了个不大不小的案子,出警前刘明远带着笔录跟他出来,问他知不知道今天苏队为什么请假?
他没来由的烦躁,“不知道。”
再见到苏韫亭已经是第二天早晨,那个秦老师也不知道什么来历,每天都泡在局长办公室里,一到下班时间,就把苏韫亭拉走了。
卫向晨根本找不到机会跟苏韫亭说话。
连着五六天,每天见到苏韫亭的时间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一秒钟,卫向晨搞得都有点躁郁症了。
终于送走秦姓男子,对,秦姓男子,卫向晨已经把不满赤果果的表现出来。
秦展走后,他才从苏韫亭口中得知俩人的关系,也才知道,原来秦展过来找苏韫亭,是因为苏韫亭没跟秦展打报告,偷偷找领导申调到行台的。
虽然不知道俩人之间到底有什么误会,但是人家秦展二话没说,豪横的给苏韫亭在行台购置了一处房产,就足以说明苏韫亭在秦展心里的地位。
十八线小城市,就算房价低,那一套房子也得四五十万,说买就买还是全款,还不知道苏韫亭能在行台待几天,完全就是为了能让他住的舒服点,根本不考虑房子的实际价值,就凭这独一份的宠溺,他卫向晨对秦展就没话说。
日子又恢复平淡,局里每天都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奔波,人家公安局动不动破获什么轰动省市乃至全国的大案,行台的警察全充当了治安管理。
一晃五年,卫向晨以为兄弟情可以一直保持下去,和苏韫亭也会是一辈子的好搭档,没成想行台市出息了,竟然有人持枪抢银行!
大案啊!
这场面,这情形,整个行台市公安局都是第一次处理这种紧急案情,没一个人有经验,得亏他们苏队临危不惧不慌不乱,还平静指挥谈判专员对抢匪先进行心理疏导,在心理谈判无效后,下达了就地击毙的命令。
结果是好的,这个案子在内网里肯定是要重重记录上一笔的。
可回到局里,听蒋四英说,苏队要被临时调任到深夏,而要苏队的人竟然是五年前那个拉着苏队手的秦老师后,卫向晨憋在心里五年的疑问就再也藏不下去了。
他端着茶杯,故作不在意的提起来,“当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你们不是闹得挺僵的嘛?他这是什么意思?天涯海角追杀你?”
其实他早就知道,秦展哪里是什么追杀?明明就是放不下。
再好的兄弟之间,也不是说给对方买一套单身公寓就直接摔全款拿下的,那种情愫,他懂,如果他是霸总,身价几百万,他也会毫不犹豫为苏韫亭豪掷千金。
苏韫亭回答的很随意,说:“不是一路人,过不到一起去呗。”
其实他听得出来,也看得出来,如果秦展在的话,他们苏队指不定早投怀送抱跟着人跑了。
那手机屏幕上的狐狸,都他么玩儿五年了,再玩就要玩死了。
他卫向晨立誓:从今以后,只做苏吹不做舔狗,就算做狗,那他妈也得是条警犬。
老天爷怜悯他,当天就成全了他的愿望。
卫忠犬苦哈哈被拎上飞机,苦哈哈被带到深夏,从此开启了自己那两千瓦发光发热电灯泡的人生道路。
硬塞的狗粮全都是苦的。
就在卫向晨以为自己要吃一辈子狗粮早晚噎死的时候,他的人生里多了一个牵挂。
在他感冒发烧没人管没人问的时候,邹大法医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量体温喂药,还细心地给他煮饭做菜。
高烧不退的时候,邹大法医用冰袋给他物理降温,无微不至照顾他,他单了二十多年,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午后醒过来,忽然就感受到了久违的家的味道。
他坐起来,看着客厅里邹明来回忙碌的身影,觉得这样的生活真的很不错。
仔细想想,刚来深夏那晚,是邹明去接的他们,那时候他没怎么注意阴影中的邹明,只记得邹明说起案子来一丝不苟,分析的头头是道。
作者有话说:
我营养液呢?
我霸王票呢?
我的完结撒花呢?
明天二番更新一章结束,改完结标签。
苏韫亭:26岁,身高186.9cm,体重76kg。职业:刑事警察。就读松远一中、刑事警察学院。家庭住址:松远市玉溪路警察花园7号楼3单元302。爱好:吃甜食,所有的糖。运动:射击、台球、飙车。性格:阳光,跳脱,拽,三层脸皮那么厚的拽,主要是拽。
秦展:31岁,身高189cm,体重79kg。职业:京台省公安厅特遣缉毒卧底、刑事警察学院特聘刑事专家、深夏市公安局局长,现居家待调。家庭住址:京台省津台市机关小学教职工宿舍。爱好:没有什么爱好,爱人。运动:所有运动都有涉猎,不爱,但每一样做的都很好。性格:冷淡孤高,不爱说话,小时候很乖很优秀,但有些孤僻,长大后浑身带着叫人退避三舍的清冷感,遇到苏韫亭有所好转,偶尔会拌嘴插科打诨两句,但只限在苏韫亭面前。
邹明:29岁,身高179.8cm,体重74kg,职业:法医,虽然是法医,经常要出入各种案发现场、殡仪馆、生物检材毛发鉴定等等场所,但他有洁癖,非常、非常、非常、严重的洁癖。
卫向晨:27岁,身高183cm,体重77.3kg,职业:刑事警察,行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后调任深夏刑侦组配合苏韫亭行动。行台市兼深夏市公安局第一苏吹,人送外号伊吹苏汀。
我:“《公理》里面的CP们基本信息都有了,谢支队长,那你的呢?”
谢遇知在做笔录,头也没抬:“我的详细信息将出现在《正义》里,透露个小秘密,我家庭关系往上追述两代和秦大局长沾点亲,秦展爷爷的妹妹的儿子就是我爸,所以我和秦大局长是亲戚关系,我家住在京台省京台市,是一线城市本地户口,其实我一点都不穷,家底还算丰厚。另外,我这个人不动情则以,动情就必然是雷厉风行立刻要把人风光娶回家的。”
我:“那你觉得你会是什么类型的男主?”
谢遇知放下手里正在做笔录的笔,托腮想了想:“我觉得我是先斩后奏先婚后爱的类型。”
“好的谢谢你配合采访,那你觉得你是颜控吗?”
“颜控嘛?我想,我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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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Chapter 129
行台市公安局是没有配备法医的, 上一次调用法医还是几十年前的事情,根据他们老局长说,在老局长还年轻的时候, 调到行台述职期间, 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死者用纤维布包裹,打开五彩纤维布, 里面还有一层农用塑料膜, 看着像腌过的盐水鸭, 拆开后尸体面目全非, 破案一筹莫展。
案子报上去之后,省厅给他们调了法医,那段时间局里也确实开始正式设立法医部门。
但那件谋杀案子破了之后,连着几年行台都没再有什么大案子,法医部分成了虚设,后来分到行台市公安局的法医大王带着他实习徒弟,整天无所事事,快闲出病来了,省厅一考虑, 行台的治安太好,干脆就决定行台以后再有凶杀案, 直接和别的公安局借法医用得了。
然后行台市公安局的法医部门就解体了。
卫向晨到行台市局报道的时候, 法医部门早就成了传说,所以他真的从来没有法医的同事。
对邹明,也没有一见钟情, 再见惊艳, 也没有疯狂心动, 瞬间爱上的情绪,一直当普通同事,甚至平时说话也不见得能说几句。
同事们都说,邹明有洁癖,平时不怎么和人近距离接触,说话刺儿刺儿的。
但法医嘛,在全国公安局里都属于特殊型人才,局里重点保护对象,而且在破案中能够通过尸检给出重要证据和线索,左右案件侦查方向,身份地位举足轻重,大家都非常尊重且佩服,那点洁癖,也就不算什么问题,最多是老人叮嘱叮嘱新人,谈工作什么的注意注意,别当着邹大法医的面扔垃圾啊、别对邹大法医勾肩搭背套近乎啊、说话别凑太近啊,这种需要注意的小事情。
卫向晨守纪律守规矩,对邹明一直秉持着保持距离、不套近乎、做好表情和穿着管理再见人的原则。
但是……
不对劲是从他淋雨发烧那天开始的。
作为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卫向晨对深夏天气的感受只有俩字:潮、蒸,身体适应程度远远不如心里适应程度来的快,幸亏刑警和其他警种不一样,不用每天穿着制服上班打卡。
深夏的热很折磨人,深夏得冷,就完全属于是魔法伤害了,任他穿的再厚,晚上盖的再暖和,冷风仍旧一缕一缕往骨头缝里钻,根本抵御不住!
卫向晨想,在深夏待时间长了,等年纪大些非得风湿不可,再这么冷下去,要感冒。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遇事儿千万别念叨,一念叨准来。
那天执勤回来就觉得头晕,苏队的电话又毫无征兆打过来,让他去珠宝城接。
挂断电话,卫向晨硬撑着去车库,车门都打开了,人被邹明拦了下来。
一向有点毒舌的洁癖小王子,二话没说拉过他的手把车钥匙拿过去,“我替你去接苏队,上车,先送你回去休息。”
卫向晨:“……”
他想说不用,但身体确实撑不住,头重脚轻难受的很,老老实实挤进副驾驶坐好,“宿舍在……”
邹明说知道,开车就走。
车厢里,柠檬香盒混杂着些车套皮味和一点若有若无的汽油味道,让卫向晨觉得更晕眩了,一路上昏昏沉沉闭目养神,等到了地方,卫向晨已经一点力气都没有。
他比邹明高几公分,也重,邹明把他扶回去费了不少力气,推开门一回家,就把卫向晨放在自己床上,去拉开床头柜抽屉,拿出感冒药和退烧药,倒了杯温水给卫向晨喂药。
卫向晨额头很烫,人睡得很死,药根本喂不进去。
邹明蹙眉,看着手里的药和躺在床上的卫向晨,干脆自己喝了口温水,一只手捏着卫向晨的脸,掰开嘴唇把药放进去,然后覆唇上去,嘴对嘴把药片给卫向晨喂了下去。
卫向晨只觉得脸上很烫,身上却很冷,冻得惊厥,忽然嘴唇被柔软物什覆住,一股温热的水流充斥在口腔,旋即带着两枚光滑的什么东西从喉间淌过,那柔软的感觉真好,他无意识的用舌尖舔了舔下唇,迷迷糊糊睡过去。
过了好久,卫向晨才终于觉得暖和一点,头也不是很晕了,挣扎着睁开眼,朦朦胧胧看到面前有个人,端着碗很小心的在吹气,然后弯腰拾起个小白瓶,好像从里面倒出两粒黄色的药丸朝他凑了过来。
他眼皮很沉,很快就又闭了起来,但脑子是清醒的。
没一会儿,嘴唇上又传来之前那种柔软的感觉,这次卫向晨努力睁开眼睛,正对上一双清澈的瞳孔。
近在咫尺的长睫毛微微颤动,忽然以0.01秒的速度猛地撤离。
一口茶水,一半在自己嘴里,一半在邹明口中,两人均是错愕,眨眼就被水呛的互相咳嗽起来。
“咳咳咳……你……你……你还好吗?……咳咳咳……”邹明拍着心口,惊诧问他。
卫向晨也咳嗦,他比邹明更难过,因为他咽下去的不只是水,还有两粒药丸,咳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还好,你……咳咳咳咳咳咳咳,你咳咳在咳咳干嘛?”
邹明总算缓过来,伸手给他拍背,“你烧的太厉害了,41℃,身上都一股焦糊味了,我喊不醒你,只能这么喂你吃药。”
邹明是法医,知道怎么顺气最有效,几巴掌拍下去,卫向晨岔的这口气总算缓了过来。
“我妈说,亲了人家姑娘,就要对人家负责,虽然现在这个社会,未婚同居的人很多,但我不是那种随便的人,所以……”
卫向晨绞尽脑汁在想,怎么把话表达的正常点,毕竟俩男的,邹明不是女人,他也不能说娶个男的,但确实自己占了邹明的便宜,不负责任又说不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