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穿越重生 男配从零开始的女装生涯

第59章

  这两人居然在校门口就吵起来了,丝毫不惧他人异样的目光,佩服佩服。

  林雾加快了脚步,心情十分好,甚至露出了微妙的笑容:没错,两位主角现在已经见上面也牵线搭桥了,这次的任务一定不会失败……

  对吧?

  -

  林雾坐在位置上没动,他坐着的位置可以清晰看到教室门口,给他通风报信的哥们挤眉弄眼,同班一年,这些同学都摸清了他的性格,都会开些小玩笑。

  他们当然也不怕厉霄云,看好戏是人的天性,多新奇啊,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居然也胆敢染指被圈养在高塔的公主。

  林雾叹了口气,人群早已自觉为他开出一条畅通无阻的道路,如同摩西分海,与忐忑不安的余凡面对面。

  “学姐。”

  余凡一见到林雾就高兴得直摇尾巴:“这是我早上冒犯您的赔礼,请收下。”

  他手上是包装得极为精美的礼物盒,林雾没伸手去接,只看着其上殷红的缎带。

  其他同学给他的礼物都要经过层层递交才能到他手上,余凡初来乍到,直接面交会被其他人嫉恨的。

  林雾已经感觉到周围人的眼神渐渐不友善了对余凡的,可他本人还没意识到,傻呵呵地一直维持着鞠躬向前伸手的姿势。

  拒绝这个礼物是最恰当的选择。

  但鬼使神差的,他伸手接过了所谓赔礼,但是疑问依旧久久盘旋在心里:

  这里不应该是找上林凇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林雾心里茫然得很,他没和余凡接触过,自然也无从得知对方眼神里的孺慕从何而来,实在是奇怪了。

  “有没有兴趣加入学生会?”

  -

  余凡坐在学生会室的沙发上东张西望,经历过换届后这里被布置成了随林雾心意的装饰,一切都跟余凡身上的气质格格不入,包括那套被使用者特意保留下来的茶具。

  他很是坐立不安,在优质沙发套上扭捏,像是屁股底下坐着了几颗钉子,所幸学生会室里只有他和林雾两个人。

  “学姐,我们这样逃课没问题吗?”余凡终于忍不住了,小心翼翼地问道。

  林雾在沏茶,他钟爱红茶,加的冰糖一定要是三块,一整套行云流水的动作完成后他才有余力回答问题:

  “只要你是学生会的就没问题。”

  还只是预备役的余凡:TAT

  这不就是变相说明了其实有很大问题吗?他现在还不是学生会成员啊!

  林雾将没放糖的那杯端给他,自己坐在余凡对面,打算为之后的剧情铺垫:“其实一见到你,我就有一种亲切之情……”

  “学姐也是这么想的?好巧!我觉得学姐就像是我的姐姐一样,哦,当然不是说我把学姐真的当成姐姐,只是一个类比,”余凡支支吾吾,“没有想冒犯学姐的意思!”

  “你还真是个有意思的人。如果你有什么问题欢迎你来学生会室找我,学弟。”

  “砰!”学生会室的门回弹,林雾和余凡因声寻迹,原来是低着头的林凇站在门边,辨不清神情。

  于是林雾重重地放下茶杯,呵斥道:“我教导过你有礼貌吧?”

  “姐姐,对不起。”林凇声音很冷静,冷静到不知不觉走过去把脸伏在林雾腿上,歪头对余凡呲牙。

  犬类对私有物的独占欲。

  “余凡,你该走了,老师派我出来找你。你还不是学生会成员,不应该呆在这里。”林凇对余凡道,自己却是抱着林雾的腿不放。

  余凡真被气到了:“那你呢?”你又为什么能心安理得呆在学生会室,还是距离林雾这么近的距离!

  “我是学生会长的亲弟弟,这个世界上最亲密无间的、血脉相连的人,你算什么东西?”

  他们针锋相对的场景令林雾感到眼熟,他捏了捏紧蹙的眉头,斥责两人:“够了,都出去。”

  湿润的呼吸蹭过林雾的腿,林凇呵出的气体擦着姐姐的过膝袜,眷恋地停留了一瞬。

  林雾错觉林凇的眼中有似蛇的阴冷冰寒,眨眨眼,那种令人瑟缩的情感又很快随着林凇的抽身而消失。

  林凇拽着余凡的衣领走了,留下林雾一人看着桌上的杯具,突然想念起了刚卸任的厉霄云,如果他在的话哪里会让这两个小兔崽子这么放肆?

  强权是无法让两位以“我命由我不由天”为人生座右铭的主角退却的,只有偏爱可以。

  他很确信林凇对他的感情可以说是爱恨交织,这感情不对,是幼犬的雏鸟情结导致,还有这么多年的斯德哥尔摩效应让林凇成为了一只仅听从“姐姐”命令的忠犬。

  “你应该恨我。”

  因为导致母亲早死而迁怒磋磨弟弟的林雾如此说道,闭了闭眼,他决定下些狠料。

  “结婚?”

  林凇一放学就来接姐姐,听到这个消息,麻木地重复了一遍,像按下了按键不断重复着“归零”的计算机,机械得只知道复读。

  “只是订婚。”林雾对着镜子抹了一点唇釉,他果然还是不适合这种艳丽的妆容,擦去黏黏糊糊的化妆品,他的指腹上残留了嫣红的液体。

  像是因夜莺而染红的白玫瑰。

  “你爱他吗?”

  订婚对象毫无疑问的是厉霄云,请柬上大大的喜字深深刺痛着林凇,那种莫名的情感不断在他身体里叫嚣着,以至于坐在车上的林雾都忘记把他赶下车,只是饶有兴趣地欣赏着林凇崩裂的表情,“亲弟弟”惨然的神态让他很是受用,。

  即使你是命定的主角,此时又怎么敢突破血脉和道德的枷锁呢?

  更何况,你喜欢的人和恋人是“两情相悦”啊,你总不可能强夺豪取。

  “如果不爱怎么会想跟他结婚呢?”

  林雾不答反问,心里默默想,当然是假的,他不喜欢厉霄云过于强的掌控欲,而且对方的一些癖好实在太过……超前,他会努力把婚期一拖再拖,直到林凇和余凡修成正果。

  他衷心祝愿两位男主角百年好合,共结良缘。

  “好,好的,谢谢姐姐告诉我这个好消息,”林凇抖着声音,说着言不由衷的话,“祝你们相亲相爱直到永远……”

  第68章 当我是假少爷的豪门姐姐(11)

  “哥们, 大喜的日子你为什么哭丧着脸啊?”

  收到初恋订婚婚礼请柬的简之鸣心情很不爽,于是用手肘捅了捅站在门口迎客的人。

  “闭嘴。”

  林凇对他没有好脸色,不论是对方多年来一直觊觎他姐姐,还是此时简之鸣火上浇油的举动, 一腔怒火憋在林凇心里, 越烧越旺, 那些复杂难辨的情绪滚烫到沸腾起泡,无休无止。

  他猜自己的表情一定很难看,像糊着的面具粘连在一起被胡乱揉皱, 墨色沉沉。

  林凇讨厌这样的自己,厌恶自己总是只能远远注视着自己亲爱的姐姐, 在外面、在他人眼中, 自己永远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根本没法和姐姐并肩而立。

  明明在昏暗的房间里阴暗的角落里,他们亲密得像一对双生子, 永不分开,林雾坐着而林凇跪着, 对他的神明奉献上最真诚的爱。

  爱,是的,他爱着姐姐。

  林凇的眼神缱绻地碾过今天身着一袭红色鱼尾裙的林雾,毫无疑问,姐姐是今日的美神。

  此时的美神正倦懒地用两根手指捻起一杯香槟, 与宾客轻轻碰杯。

  林雾时不时就要去拉几下那被挽在臂弯里的披帛, 这东西好看是好看,但是实在是繁杂无用,就跟他今日穿着的袭地鱼尾裙一样,根本没法走大步, 一双腿只能小幅度地挪,他大腿的内侧都要被这紧身勾勒的布料磨得起皮了。

  讨厌这种无聊的交际,要是能早点结束就好了。

  宴会的另一个主角却是满脸春风得意,厉霄云当然高兴,订婚婚约不具有法律效应,可这是林雾第一次对他好脸相待还提出了让他如此放心的决议,他甚至疑心林家是不是资金出现断流,让林总都要卖儿求荣。

  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厉霄云高兴得抱起林雾转了好几个圈:他还以为林雾其实不喜欢他呢,这样更好。

  他们举办订婚宴以后,只要谈到林雾,必然会将厉霄云的名字与他并列,林雾的身上打了他的烙印,轻易洗不净,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一个变态控制狂放心吗?

  厉霄云笑容阴郁疯狂,摸着林雾的肚子:“如果你是女人就更好了,怀上我的孩子后怎么都逃不掉了。”

  “注意措辞,”林雾冷淡地拍开他的手,“虽然我是你男扮女装的未来妻子,可我有选择不和你结婚的权利。会长,你还在考察期里呢,收起你那变态的控制欲,不然我在婚后会忍不住买凶杀人把你撞死再继承你的遗产。”

  “那就太好了,我更爱你了。”

  一想到枕边人对自己有着如此强烈的杀意,厉霄云低哼一声,兴奋和爱意一瞬间充满了他的脑袋,让他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愿意为你跪献我的所有财产,包括我的生命,女王大人。”

  林雾踩着他的腿:“你真该看看精神科了。”

  “那些正常人和我有什么不同?”厉霄云疑惑地问道,他还戴着那副道貌岸然的银丝框眼镜,脸上全是旁人一看便知的暧昧,“我只是比他们更疯狂,更爱你,更想把你关在房间里日日索求直到生命尽头永不停歇。”

  “我们婚后买个岛吧?没有其他人,就只有我们两个,然后我们在沙滩上释放我们的激情,让快乐充斥着我们的每一天,怎么样?”

  “真是个恶俗的蜜月邀请,”林雾评价,“再说吧,我要学习公司事务,不一定有时间,还是说你想看我的弟弟全权掌握林家资产?他可是把独属于我一个人的东西分薄走了,要是让他那么轻易地活着……我会很不高兴。”

  厉霄云亲亲他:“听你的,我会利用我的人脉让他很不好过。”

  “哼,这就是我们滥用职权的会长大人啊,别人知不知道你这样贪污受贿?”

  “那我们这算什么?包养么。”

  狼狈为奸的两个人对视一会,又吻在一起。

  厉霄云在订婚上的亲吻就很克制,与他跟林雾的所有接吻相比,这个吻太过程式化,因为他急不可耐地进入下一步程序

  为伴侣佩戴戒指。

  林雾的手被他珍惜地握在手里,指环缓缓套入中指,素银而低调的戒指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内层刻着厉霄云的名字拼音缩写,当然此时是看不到的。

  但是厉霄云还是在狂喜。

  林雾从侍从托着的红丝绒戒指盒里取出那枚戒指,他没有什么耐心,戒指只进入了第一指节就卡住不动了,然后就被厉霄云急不可耐搂住他的腰再度亲吻。

  台下的宾客发出善意的小声哄笑,林雾在埋进厉霄云颈侧前特意看了一眼亲友席所在的位置。

  但是完全看不到林凇的人,那些小说里能看见败犬眼泛泪花的描写都是假的吧?

  为了表示他们的恩爱,林雾本来还想推开厉霄云的手放在了他的肩头,在心中默念这都是为事业献身。

  他又不是像厉霄云这样喜欢宣示主权的露x癖,在大庭广众下接吻这种事还是饶了他吧。

  所以被亲得呼吸不过来的林雾最终还是制止了厉霄云,抹了一把嘴唇,林雾这才发现后者把他的口红全吃没了,气得他踩着高跟鞋扭头就想走下台。

  不幸被台上众多纷杂的电线绊倒,摇摇欲坠,最后倒在某个人的怀里。

  好好地接住了他的人是时刻注意着台上的林凇:

  “姐姐,您果然还是不习惯这种鞋子。”但是为了那个男人都能心甘情愿地穿上不喜欢的高跟鞋,再换上平日里不会穿的打扮盛装出席,所有改变都是因为那个碍眼的、该死的厉霄云。

  ”管的真多。”

  林雾嗤笑一声,虽然林凇救了他不至于让他出了个大糗,但是他从来不做被定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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