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贵礼太谄媚,送特产太随意,送手作太朴素,送红包更是没有必要。宋临想来想去,觉得沈昭什么也不缺,只要他人到了就行。但是去又不能空手去,他干脆去校园里的花店买了一大束粉色的鲜花,重到几乎要扛着走。
给沈昭打电话,对方关机没有接。然后他翻了翻电话薄找到他助理的电话,那是个刚毕业的小姑娘,不知道老板的行踪有时候不能轻易说出去,很实诚地告诉宋临沈老板现在在外面,没有应酬,应该有空。
宋临抱着那一大束花上地铁的时候遭到了所有人的默默注目礼。多么帅气的小伙子啊,捧着那么大一束花,肯定是去找女朋友的吧?
地铁站内的播报音一如既往,但宋临觉得那一晚的机械女声比平时听起来要高兴些。
助理给他的位置是一家高端酒吧。外面的露台座坐着三三两两的散客,但都默契地避开了店里窗边的位置,方便里面的人可以一边小酌一边观赏外面的街景。
夏天的天本来黑得晚,但宋临出发时已近晚上七点,等他这会儿到地方,天早彻底沉了下来,连最后一点余光都没了。酒吧里的服务员给每个人的桌子上摆了一座黄铜烛台,照得人的巨大身影在玻璃幕墙上影影绰绰,描着一圈暖色的绒边。
沈昭坐在窗边的位置。所以宋临一眼就看到了他。
......沈昭对面还坐着人。
那是一个唇红齿白的年轻男孩,脸蛋白得像瓷,头发柔顺得像林间的小鹿。
他的身体整个人向前倾,举着打火机点着了沈昭唇间的烟。见沈昭没有动作,他便大胆地把沈昭嘴里叼着的烟拿走,自己吸了一口,然后把唇递了上去。沈昭抬起手来
沈昭百无聊赖地盯着眼前试探着向他凑过来的男孩子。
太多了。沈昭觉得自己身边这样的人太多了。趋之若鹜,群蚁附膻,仿佛他是招蜂引蝶的香饽饽。然而事实也确实如此,谁得了沈大少短暂的一段青睐,做他几日的情人,谁就能摘星捧月,锦衣玉食。
但他对面的这个男孩甚至都不是酒吧里的鸭子,而是某个连锁五星级酒店集团的长孙,和沈家有长期合作,也明目张胆地对沈昭表达自己一腔热血的爱意。在他们的圈子里性向从来不是避讳,但像这位弯得明明白白毫不掩饰的,还真不多。
沈昭看着对面含着自己二手烟的嘴黏黏糊糊地靠上来,余光却瞥到对面街道。
那里站着一个捧着大束鲜花的年轻人。英挺,标致,盘条靓顺,玉树临风。
沈昭愣了一下,在男孩的嘴唇碰到他的脸之前用手指强行抵住。
后面宋临就没有再看了。
余光里仿佛能看到两人的影子在幕墙上交叠在一起。
手里的大束粉色鲜花被大头朝下扔进路边的垃圾桶里,花茎还带着从地铁空调顺出来的潮气,凝结成一颗颗的露珠,绕过根刺,从花瓣上缓缓滑落,掉进深不见底的黑色垃圾袋里。
上天桥、走地下通道、扫码进地铁,回X大、刷脸进闸门、爬宿舍楼梯。
推开寝室的门,游然抱着练习册兴兴头头地冲过来:“临子,你刚才去哪了?终于回来了,我这攒了一堆的高数题想问”
然后他彻底愣住了。因为他看清了宋临脸上的表情。
宋临连外衣都没脱,手忙脚乱地踩着梯子飞快爬上床,挨到床沿便膝盖一屈、身体一缩,整个人团成一团缩进薄被里,一动不动。
“.............”
“这是怎么了?”游然回过神来,冲身边的舍友蔡元驹努努嘴。从来没见过宋临这样啊。
老蔡恋爱经历最丰富,他盯着床上缩成一团的“茧蛹”,若有所思地沉吟了一会,用口型回道:“我觉得吧......像情伤。”
第31章 答案不是很明显吗。
宋临自己在被子里蜷了一会,慢慢地冷静下来。
有更大的疑问在心中缓缓升起,像个饱满圆润的肥皂泡,无法忽视,难以打消。
沈昭和别的男人腻在一起,他干嘛要黯然伤神成这样?难道他是第一天知道沈昭喜欢同性?又或是他不清楚沈昭本来就风流不羁、纵情声色的性格?
电影《洛丽塔》里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说世界上有 3 样东西是藏不住的,贫穷、咳嗽和爱。而在一段关系里,暧昧或许是虚假的,不过是被浪漫气氛催生的幻象;亲密可能是虚幻的,只是孤独时产生的错觉;承诺常常是空洞的,都是被现实压力逼出来的空话。
酸甜苦辣这几味里,全是镜花水月,唯有心痛骗不了人。
它真实地存在着,像牙疼,像偏头痛,身体的某个器官特别实在地叫嚷着无法承受,和肾上腺素无关,和交感神经无关。需吃药,得就医。
宋临在床上静止不动地躺了五分钟,忽然掀起被子,无视几位室友探寻、好奇的目光,背起书包就往市图书馆里奔。
宋临长到这么大,父母能给他灌输的知识实在有限。从小抱着破破烂烂的《十万个为什么》认识地球的宋临,现在遇到想要了解的领域,第一反应还是去看书。
让他感到惊奇的是,这个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多作家写过“同性恋”。
王小波的《似水柔情》,白先勇的《孽子》,严歌苓的《白蛇》,詹姆斯·鲍德温的《乔瓦尼的房间》。还有电影蓝宇的原著《北京故事》,李银河写的社会学著作《同性恋亚文化》......
通过这些书,宋临瞥见了一群人,他之前19年都完全没注意过的这么一群人。在这片名叫中国的土地上,作为性少数群体,还有这么多的人一直默默地活着。
“爱恋,性别不是绝对的前提......”这是史铁生写的。
宋临把这些书看完,再认认真真地摆好放回到书架上。
这期间他还去影音租赁店,借了《断背山》《霸王别姬》这些电影的CD。因为去的太频繁,老板看他又是X大的学生,还好心地借给他一套DVD机。
宋临看的电影比书的范围就杂多了,可是说上至阳春白雪,下到下里巴人,反正讲的是两个男的事他都看。看到最后一部,不知老板是不是塞错了,一打开屏幕上就是白花花的两坨肉,看得宋临目瞪口呆。一旁的游然刚好路过,瞥见的时候吓得差点摔倒,也没有鼓起勇气再看一次。
经历了这些理论基础的学习,宋临又开始思考最初的问题。
他一个男性,因为看到一个同性和另一个同性在一起而感到心如刀割,那他的性向到底是什么?
“..........基佬?”
宋临一愣,以为自己幻听了。
他抬头,看见长椅对面的男人摸了摸耳朵上的耳钉,正眯起眼睛上下打量着自己。
夏乐康咬着果汁杯里的吸管,眼神上下扫了宋临一圈,斩钉截铁地说:“说实话,我觉得你真的不像。你没有那种气质。”
宋临低头看看自己的运动服:“......你这算不算刻板印象?”
夏乐康耸了耸肩膀:“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以上对话发生在宋临第一次遇见夏乐康的时候。那时候他刚刚进行完理论知识的学习,正准备去进行“实地考察”。电影《东宫西宫》里有文化宫和中山公园内的公厕,《孽子》里有“我们这个王国”,宋临直觉X市里也会存在这样的地方。
还真让他找到了。
那地方叫西舒公园,位置挺偏僻的,建在半山腰上。公园里老头居多,聚成一堆嘁嘁喳喳地聊天,时不时地瞅宋临一眼。也有穿着高中校服的年轻男孩,跟着大爷鬼鬼祟祟地走进公厕,或者从后山的灌木丛里顶着一身树叶子衣衫不整地钻出来。
“所以,你也是来‘玩’的?”夏乐康倚在一棵树上望向宋临,手里捧着个北冰洋吧唧吧唧地喝,“不是吧,我看你像误入的游客。”
“社会学的专业课需要写一篇论文,我的选题是这个方向的。”宋临随便诌了一个理由。
说完话后他端详了一下夏乐康。染成金黄色的头发,黑色的耳钉,白色修身低领T恤和破洞蓝色牛仔裤。同龄人,而且自己呆在角落里,没有和老头一起看报纸。
宋临在心里拿标准卡尺衡量了一番,觉得这个人穿搭虽然看上去有点二,但应该还算安全。
“我和你差不多,”夏乐康腾出来一只手和宋临握了握,笑得挺有深意:“我是隔壁S大学哲学的,这学期也有课题要写。”
在那之后,两人结伴,常常去各个地方调研。练歌房,舞厅,溜冰场,几乎都是这种地方。宋临从来不参与,一般都揣着兜站在旁边若有所思地看。
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的,有刚放学就跑过来疯玩的男孩子们,朝气蓬勃,活力四射,看上去年龄甚至不超过15岁。宋临想沈昭年轻的时候在干什么?他也来过这些地方,也对自己的性向产生过疑问吗?15岁的沈昭,他没有见过。他没见过那人稚气未脱,青涩少年的样子。他遇到沈昭的时候,那人已经26岁了,已经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具备了情场浪客的一切条件多金,英俊,风流。是他认识沈昭认识得太晚了吗?
两人从溜冰场里出去,路过一家电影院,大屏上轮换播放着新上映的电影海报。
夏乐康指着一部叫《周末时光》的海报说:“这好像是个同志片。看不看?”
宋临点点头。很多年后他早就忘了这部被称为同志届《爱在黎明破晓前》的电影,就隐隐约约记得结局是BE,两个人的相遇相知相爱相别只用了48个小时。
电影结束之后,两人走出影院,宋临望着外面碧空如洗的天,忽然没头没脑地问夏乐康:“你觉得,到底什么叫喜欢?”
“喜欢啊,”夏乐康把手里的爆米花桶捏扁了,朝远处的垃圾桶一扔。他眯起眼睛想了想:“那种感觉有点像海啸来临的时候,人本能地朝岸上跑。心脏怦怦乱跳,却不是因为害怕。”
“......那爱呢?”
“那就是你没跑得过浪,被一个浪头打趴下来,卷进海底了。死无葬身之地。”
宋临沉默了,目光落在远处。
夏乐康没吭声,侧过头,看了宋临半晌,语气淡淡的:“你干嘛问这个?”
“......什么?”宋临没反应过来。
“问的这么认真,”夏乐康笑了笑,“一般只有被谁折腾过,才会问这种问题。你失恋了吗?还是你有喜欢的人了?”
这时宋临看清了夏乐康脸上的神情。
“......你觉得我和别人在一起了,为什么要这么难过?”宋临错愕地睁大眼睛。
“废话!”夏乐康要抓狂了。短暂的沉默之后,夏乐康转过头,盯着远处的街景,声音压得低低的:“答案不是很明显吗。”
合着他这一个月都是无用功啊?!他还以为宋临最开始和他说什么社会学论文是瞎扯淡呢,这年头谁写个课程论文还他妈实地考察啊?他本来以为宋临就是个对同性恋好奇的直男,偏偏长得特别对自己胃口,正琢磨着能不能日久生情,好好处个对象,结果人家心里早就芳草有主了??
宋临定定地看着他。
周围的景色像列车一样向后疯狂退去,光线,声音,全部模糊不清。曾经的一切像过曝的胶卷疯狂地在眼前滑动而过,血液从四肢百骸涌到大脑,太阳穴汩汩直跳,宇宙大爆炸
轰隆隆!
一下子恍然大悟。
是啊。答案不是很明显吗。
作者有话说:
大脑永远比心慢一步
第32章 别生我气了,宝贝儿
两人看完电影出来,时间已经到了傍晚。夏天太阳落得慢,天光还亮着,梧桐树叶里蝉的叫声和晌午相比有些无精打采。
路边卖椰子的老大爷在棚子下面卖力吆喝着:“新鲜的冰镇的椰子汁咯!7块钱一个13块钱俩!”
夏乐康刚才的暗示不仅没能得逞,还喜提噩耗,满肚子的少男愁绪没处排解,索性自顾自走到摊铺前,给自己买了个大椰子捧着喝。余光里宋临还站在电影院门口,托着下巴不知道在想什么。
夏乐康沉默了几分钟,然后望着椰子下面铺着的红塑料布,也不知道问谁,慢吞吞地说:“你要不要喝?我给你买一个尝尝?”
宋临摇头。他还沉浸在自己的思考里呢。
夏乐康恼羞成怒,转过头朝大爷喊道:“我都过说他不要他不要了!”
大爷:“......娃子,你这症状去没去医院看过啊?”
宋临的目光落在不远处的路牌上。落日的余晖反射在上面,光线刺眼得让人看不清字,很适合放空大脑。
狂跳的心脏恢复平静,热血也渐渐温下来。
怎么了呢?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从小到大,宋临身上贴着的标签太多了。神童,学霸,到后来因为他把他爹亲手送进看守所的白眼狼,没有一个是他自己给自己贴上的。现在再似有似无地加上一个“同性恋”,宋临觉得自己以后在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眼里的形象将变得更加神秘和吊诡起来。只是这次的标签,是他自愿加上的。
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谈不上高兴,更谈不上害怕。标签再多,他不还是宋临吗?就好像瓜子有五香味和焦糖味,你给它分成两排放在货架上,但归根到底那不还是瓜子吗?他现在的心情,准确来讲是一种懊恼。怎么偏偏就是沈昭呢?
沈昭......沈昭。宋临眼前浮现出那个人的影子。算了,不再想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