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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耀祖,温柔一点! 万小迷 3969 2026-07-27 04:00

  “我没说也肯定喜欢你啊,不然我干嘛强迫你,我有病啊!就是喜欢你喜欢到又要发疯了,强迫也要得到你!”庄逍遥的手从他后背往下滑,在屁股上揉了两下,没有进一步动作,就是很单纯地揉,和揉脸颊一样。

  “你只说过感觉好……”林衍鼻子有点酸。

  “感觉好不就是喜欢吗?我怎么可能跟讨厌的人感觉好!”庄逍遥露出“林哥你是白痴吗”的表情:“我是垃圾,我是精神病,但我不是变态啊!”

  “所以……只是……喜欢和我做吗?”

  “喜欢和你做!喜欢和你亲!喜欢和你说话!喜欢抱着你!喜欢看着你!喜欢你笑!喜欢你哭!喜欢你香……”庄逍遥一口气说:“喜欢和你在一起!”

  烟花表演终于结束,夜空余烟未散,卧室里已经安静下来。

  林衍觉得庄逍遥那双过于清澈的瞳孔里,怎么好像还映衬着烟火,怎么还是亮晶晶的,这么好看呢?

  “你再说一遍……”

  “林哥,我喜欢你。”

  “再说一遍……”

  “我喜欢你,别怕!”

  庄逍遥说着吻了上来,他的吻技似乎有进步,虽然还是很鲁莽,却已经进步到可以把林衍亲晕的程度了。

  林衍把床垫的一角抬起来,套上新的床笠,铺上崭新的真丝床单。

  元旦三天假期,他哪里也没去,就窝在家里搞卫生,大扫除。

  虽然是租的房子,家具和电器大部分都是房东的,但他很爱惜,已经住了快两年,租约马上到期了,他打算续租。

  他甚至开始考虑买房,三年前回国时房价正高,好地段像样的房子他不太买得起。但是现在房价比那时打了七折都不止,他的薪水却涨了不少,应该可以考虑供一套。

  现在这套房子地段交通环境都不错,名字他也很喜欢。

  “晨光书院”……听起来就是那种积极生活一心向阳的有为青年会住的小区。不然问问房东有没有出售的打算吧!

  林衍走到阳台,冬日的暖阳照在脸上,像傻子的吻,直接热烈,毫无保留。

  他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真是阳光晴好的一天啊!

  林哥……我喜欢你……

  耳畔响起跨年夜庄逍遥的声音……不得不说他的声音真的很动听,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也就这个程度了吧!

  耀祖说喜欢他……

  耀祖的喜欢……那个傻子的喜欢……

  林衍不觉得这份喜欢的程度有多深,浓度有多强,持续的时间能有多长……但这有什么好纠结的呢?

  一个年轻英俊、温柔体贴、高大健壮、健康卫生、器大活……不重要……的男人说喜欢,作为被喜欢的一方,一个三十六岁的老男人,还不偷着乐,还要纠结程度浓度时长,那还给不给天下嗷嗷待哺的小零活路了!?

  能被喜欢一天,就愉快地过一天吧!

  被告白的林衍神清气爽地开始了新的一年。

  告白后的庄逍遥和往日则没什么区别,他甚至不觉得那是告白,他一直觉得他说感觉好就是喜欢,他早在第一次做之后就告白了,他林哥没GET到而已。

  那晚林哥还是留下来了,他搂着光溜溜的林哥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有点冲动,但林哥向来不太愿意白日宣淫,他也就没强迫。

  元旦假期这几天他其实挺想见见林哥的,但被大姐抓去帮忙了,还是处理她离婚那些破事,她在和姓徐的谈判,让他去镇场子。

  这个忙他义不容辞,大姐不让他说话,就让他在一边坐着。

  不说话就不说话,庄逍遥就给自己加戏,一会儿“嘿嘿嘿”的笑几声,一会儿拿个圆珠笔戳手指,全程表情狰狞,把一张俊脸扭曲成《呐喊》,要多变态有多变态。把姓徐的吓得脸抽筋手发抖,只能割地赔款,庄无极的第一次离婚谈判大获全胜。

  刚开年,各项工作接踵而至,接连好几天,林衍都忙得不可开交,连庄逍遥拿来的那些破事都没时间处理。

  庄逍遥也不着急,就坐在沙发上等着,明明戴着耳机刷短视频,但每当林衍不经意地看过去,却总能与他那蠢蠢的目光不期而遇。

  甚至午休时间,他还把打包盒拎到林衍的办公室来吃。

  终于处理好手上的工作,林衍点亮了庄逍遥的iPad,向沙发望过去,才发现这家伙居然睡着了。

  即便是大号沙发,庄逍遥也躺不下,脚踝搭在扶手上,脚上穿的还是永远不系带的脏球鞋。

  他衣服从来都乱穿,但鞋子好像一直都是这个牌子的,虽然也穿得很不珍惜就是了。

  林衍打开另一份饭,吃了几口,又掏出手机,登上Amazon,边吃边刷了起来。

  笃笃

  办公室的门被敲响。

  林衍这才回过神,放下手机,看了眼腕表,午休已经结束了,但是庄逍遥还没醒。

  “遥……”林衍张了张嘴,最终没有叫醒他。

  助理拿着文件进来,看到四仰八叉躺在沙发上睡觉的庄逍遥,竟也没露出太意外的表情,还很有眼力见地放轻了脚步。

  林衍如常地问话、签字、下指示。

  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担忧是多余的。

  入职没几天,庄逍遥就成了他办公室的常客,从不敲门也无需汇报,这么久了,整个财务部都知道,林总和遥总关系好!

  这种“关系好”绝不含任何有色想法,他俩性别都为男,还有十二岁的年龄差,庄逍遥“臭名昭著”,而自己“颇有美誉”,任谁也无法展开想象的翅膀,把他俩的关系想到龌龊的方向去。

  林衍笑了笑。

  虽然“龌龊的方向”才是他俩真正的关系。

  第28章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林衍平日里总是笑脸迎人,对平级和下属都挺和善,在餐厅见到谁都能聊上几句,一副老好人的样子。

  但这仅限于非工作时间,一旦涉及工作他就变得极为严谨,项目的风险评估做得毫不留情,预算控制更是严苛,不讲人情,毫不通融。

  正如赵泽芳的父亲所言,他是个很难缠的人。

  在集团内部,普通员工对他的评价还是正面居多,在高管层中,他的受欢迎程度却不高。不过林衍不在乎,只要能维持表面上的和平就行,背后骂他是“瞎眼抠门狗”什么的,他权当没听到。

  这也是他喜欢强势领导的原因,东家耳根子不软,账房先生才不会里外不是人。

  高管里唯一和林衍关系过得去的,便是市场总监李坦图,快五十岁的人,是逍遥集团的老油条,勉强算是董事长的亲信。上次一起出差,李坦图对身体不适的他颇为照顾,林衍还是挺感激的。

  一日午后,林衍去市场总监办公室找李总谈了些公事。按理说,林衍的职务更高,可以把李坦图叫上来谈,但他一方面觉得,李总年纪大资历深,还是自己下一层楼过去比较妥当。另一方面,庄逍遥在他沙发上睡觉还没醒。

  “那就这样定了,庄总那边我去答复……”

  谈完公事,林衍正准备告辞,李坦图为他斟了一杯茶,客客气气地说:“林总,不忙的话耽误你点时间……你和遥总的关系不错是吧?”

  “是,还行。”林衍接过茶杯。

  “是这样,我有个侄女,今年大学刚毕业,在我部门当实习生,就是刚刚进来送文件那个。”

  林衍回想了一下十分钟前进来的女职员……他没太注意长相,但仔细想想是个身材不错的女孩,因为她弯腰时有一点点走光,林衍不小心看到了赶紧移开目光。

  “啊,是那个小美女啊,怎么了?”林衍心中已经有数了。

  “我那个侄女对遥总挺有好感的,我本来觉得这事儿不太合适,感觉像是咱们想攀高枝似的。不过我大哥和嫂子找我说,我侄女是真的喜欢遥总,有点魂不守舍了,让我帮着介绍介绍。也不是说相亲啊,就是想让他们认识一下,交个朋友。我想年轻人加个微信,自己聊一聊,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我侄女比较害羞,不好意思主动去加……”

  “是,小女孩确实不好太主动……”林衍应着。

  李总又说:“我和遥总实在不太熟,也不好因为这个事去找庄总或者庄董说,对吧,孩子的事,咱们长辈不好过多参与……”

  “对……”林衍心想,这是把我也当庄逍遥的长辈了?

  “所以思来想去,就想问问你,看方不方便帮忙介绍一下?让两人加个微信,见个面,能一起喝个咖啡最好。”

  林衍端起茶杯品了一口,慢悠悠地叫一声:“李哥……”

  “哎,老弟。”李总从善如流地改了称呼。

  “其实没什么不方便的,我和遥总关系确实不错,下班后经常一起喝点小酒……我可以介绍,加微信喝咖啡吃饭都没问题。但是李哥,既然是你的侄女,我就也当成是自己的侄女,我说句真心话……”林衍一副长辈的口吻:“不合适。”

  “这个……”李总不解。

  “你别嫌我多事啊……”

  “不会不会,你说!”

  “遥总他还没收心,挺多女朋友的,经常有些争风吃醋的事,还有一些没法说的事……唉,庄总都压着呢,才没闹到公司来。反正,就别让侄女跳这个火坑了!”林衍表情无奈,一副看不过去的样子。

  “啊明白明白!”李总恍然大悟。

  “李哥,可别说是我说的啊,庄总知道该”

  “放心放心,老弟跟我这么交心,我哪能不当人啊!”

  “那行,我先回去了。”

  林衍被李总送出来,就见门口的盆栽后面站着个挂着实习工牌的女孩,一脸的忐忑期待,李总冲她摆摆手,她赶紧跑开了。

  是个挺漂亮的女孩,二十出头,年轻又性感,看起来各方面都挺优秀的,除了眼神不太好。

  “小女孩,色令智昏,识人不清啊……”

  林衍感叹着,心中涌起一股成就感,他觉得自己简直是挽救了一个险些坠入深渊的懵懂少女,此刻头顶的功德金光一定无比闪耀。

  林衍回到办公室时庄逍遥已经醒了,正坐在办公桌后摆弄他的私人笔电。

  财务人员都有电脑离人就上锁的习惯,林衍也不例外,办公电脑的密码他是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但私人笔电的密码,庄逍遥很平常的问了,他也就平常的说了。

  哪怕,他不需要密码管家,也从不把密码告诉任何人。

  林衍走到庄逍遥身边,就像这家伙每次过来时那样,靠坐着办公桌沿,一条腿伸直,一条腿屈起。

  今天是周四,他可以这么坐。

  周一他可不敢。

  庄逍遥正玩游戏,不需要太复杂的操作,一只手就势搭在了林衍屈起的那条大腿上。

  不可以在办公室里动手动脚……这句话在林衍嘴边转了转,他又咽了下去。

  视线一扫,林衍发现桌面上多了一枚红宝石胸针,是跨年夜参加查氏传媒的酒会,庄逍遥别的那枚石上鸟。

  “那个……”

  “给你。”庄逍遥头也不抬,“我看你挺喜欢的,那天瞅了好几眼,一直想给你拿来,但衣服放酒店了,昨天才过去住。”

  “扶摇总给你的,我又不能戴。”他是挺喜欢,但他喜欢的,是别在某个傻子身上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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