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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你怎么走得这么慢

  更新时间:2012-11-15

  (宿舍刚熄灯,五哥、阿man已上床,阿伟在刷牙)

  五哥:今晚我有好故事――混脸熟。

  阿伟:先别说,等我刷完牙。

  五哥:快点。

  (阿伟刷完牙,急忙躲进被窝)

  阿伟:开始!

  五哥:今晚上自习,看到她右边的几个座位空着,我于是坐过去,和她仅隔了两个座位。第一次和她坐这么近,仿佛闻到她的气息了,能不高兴嘛!我从图书馆借了本《西方音乐史》,和她那本一样的。看了十来分钟,腰累累的,注意力过度集中了,保持一个姿势没动。她又没看我,没必要这么认真吧。我靠到椅背,伸了个懒腰。眼光转过三十度角,看看她,她的头发扎起,一缕发丝滑过耳际,文静中透露出几分调皮。看看地板,她穿了双粉红色的布鞋,布鞋上印有qq表情小破孩,这丫头还挺有爱的。

  就在我偷偷欣赏她的时候,“噗”的一声,一个响屁从我的两股间急速窜出来,没有半点征兆。哪怕给我0.5秒的时间也好啊,这样我好调整坐姿,让这声音微弱到只有自己觉察。这下好了,一声屁响划破了教室的安静。肯定有些同学开始偷笑,有些同学已经用手捂鼻等待这股气味扩散到自己。我作安定自若状,左手托着脸,眼睛一刻不敢离开书本。

  我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深呼吸,搜寻这股气味。放屁咱认了,臭气可不要太浓,让我收回点脸面也好啊。据我的经验:屁的浓度与声音成反比,越是杳无声音,越深入人心。那种无声屁最恼人,找不出作案凶手,互相推卸。

  事实果然验证了我的经验。淡淡的气味,比起臭豆腐好闻多了。再深吸几口,仔细甄别,居然夹杂了点香蕉的清香。哦,记起了,出门前吃了两只香蕉。

  这气味应该在可接受的范围,就不知道她反应怎样了。我偷偷看看她,她用手背捂着鼻。好吧,你捂吧,反正这屁不臭。咱看书。

  一想,对了,趁机搞点恶作剧。我撕了张纸条,写上:

  姑娘,别捂了,我闻过了,这屁不臭。

  刚想把纸条挪过去,又想:她会怎么回复?要是她回复三个字:神经病。一切都完了。

  阿man:哈哈,我看整个就神经病。

  阿伟:五哥,你不是擦屁股就是放屁,还能再恶心点吗?

  五哥:这有什么恶心。人人皆有的正常的生理行为,有什么不好意思面对?

  阿man:她会这么回复:高峰期都已经过了,刚才臭着呢。

  五哥:呵呵。还好,我想起了“混脸熟”理论,这处境太单一了。就算最好的情况,她看到纸条,会心一笑,然后回复:同学,谢谢提醒。我们的交流就此停止了。再写纸条就惹人烦了。而且,为什么给人家纸条?说明我关注她。为什么关注?说明喜欢她。不行,这行为带有进攻性,敌人会对我提高警惕。看来这招行不通。哎,还是先看书吧。

  阿man:幸好你关键时刻能想起我的理论,要不泡汤了。

  五哥:是啊。一直到了近10点钟,有些同学已经陆续离开教室。这混脸熟,今晚怎么都得有个开始了。怎么开始了?真正做起来不容易啊。千百个方案在脑子里翻转,又一一被自己否决。

  必须行动,我心想。在这个紧急关头,也不知道哪来的灵感,突然就问她:“嘿,这位同学,请问现在几点了?忘带手机了。”她转过头看了看我,又看看腕表,说:“10点了。”又继续看书。总算是和我说了第一句话,兴奋不到五秒钟,我马上就懊悔:完了,就这么开始了?是不是太唐突了?下一步找什么理由?我又觉得这样的开始,好俗套,也没给她留下任何印象,看来是砸了。正在后悔中,她收拾好书本离开了教室。我心想:今晚不能这样就算了。于是跟着出去,但又不敢跟太近,万一她发现有人跟踪,情况更糟糕!

  我和她保持着10米左右的距离,后来.经过超市,她进超市买东西,我在外面守候。当看到她付款将要出来的时候,我假装先往前走,脚步放得很慢,她在我后面。我心想,刚才问时间时,她转过头,我们对视了一下,她告诉我时间时,我们又对视了一次,按理说,我的脸孔在她脑海中还有点记忆的残余。她应该还认得我。

  等她将要超过我的时候,我突然向她打招呼:“嗨!”她转过头,表情有点惊诧,马上又露出了微笑:“你好!”我不知从哪冒出一句:“你怎么走得这么慢?”她说:“刚才去超市买东西了。”我们就这样聊开了。哈哈,我现在回想当时的情景就想笑。

  阿man:你怎么走得这么慢?这到底是谁走慢!

  阿伟:哈哈。

  五哥:当时真的很担心她转过头,表示莫名其妙。幸好,她一微笑,我千斤担子终于卸下了。

  我说:“你也经常上自习吗?”

  她说:“是啊,这学期课程一下子多起来,没办法,谁都不会喜欢上自习。”

  我说:“大一时我很少上自习,也是这学期课程多了才开始经常去自习室的。”

  她说:“你也大二?”

  我说:“是啊,你也?这么巧。你什么专业?”

  她说:“建筑,你呢?”

  我说:“物理学。”

  她说:“哇!好棒啊。我高中时最怕物理了,就特佩服物理学得好的男生。”

  我说:“高中时倒是很喜欢物理,相比其他科目,物理学得最好。大学之后,兴趣逐渐转到人文、社科上了。学建筑挺好的,建筑是科学与艺术的结合,不像物理这么枯燥。”

  她说:“你也喜欢艺术?”

  我说:“业余弹弹古典吉他吧,野路子,不知道算不算艺术。”

  她说:“算啊,艺术又不是艺术家的专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观,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艺术家。我平时喜欢弹钢琴。”

  我说:“你什么开始学?”

  她说:“从小就学了,小时候是父母逼着学,中学功课紧没时间,直到大学后我才慢慢喜欢钢琴的。”

  我说:“初中时我很迷恋钢琴,但是家庭条件不允许,后来又喜欢吉他,母亲就给我买了把吉他。”

  她说:“你母亲很理解你。”

  我说:“呵呵。”

  她说:“怎么在大学生活动中心没见过你?”

  我说:“那里不是只有练钢琴的吗?我弹吉他都是在宿舍。”

  她说:“在大活也经常看到拉小提琴、大提琴的呢。”

  我说:“可能那些乐器音量大,吉他音量小点,不会扰民。”

  差不多和她聊了这些,一会就到宿舍了,好快,意犹未尽。到了女生宿舍楼。她说:“我到了,拜拜!”我也说:“拜拜。”她说完转身进宿舍楼。我又叫住了她,用英语说了一句话:“nicetomeetyou!”她笑笑说:“nicetomeetyou,too!”

  阿man:李雷和韩美美。

  阿伟:这句“很高兴见到你”,用于初次见面,怎么分别时也可以说的?

  五哥:也可以理解成:很高兴认识你。至于用于什么场合,文无定法,恋爱嘛,就要突破常规,就要把平时认为无趣的东西变得有趣。

  阿man:要手机号没?

  五哥:没。

  阿man:这个最关键了,你居然。

  五哥:当时也想到,没好意思开口,而且刚认识,如果她拒绝,我就尴尬了。以后有的是机会碰面,不急。

  阿man:阿伟,看到没有,这就是我的“混脸熟”理论在实践中运用的成功范例。明天晚上到你了,吃饭的事,别失约噢。

  阿伟:难道还真的去啊?

  阿man:吃顿饭掉不了你一块肉。她知道你是谁了,如果你失约,你的美名搞不好会传出去。

  阿伟:哎,怎么办,这是。

  五哥:既然都已经约了,知道你不想追,单纯吃顿饭而已嘛,去吧,去吧。

  阿伟:我再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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