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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27岁俱乐部 沈狮 3758 2026-08-03 01:19

  谣言越传越盛,甚至有一位嘴碎的竹灵,不知从哪儿得来的小道消息,说是秋毫上仙在人间觅得真爱,却遭百城君的反对,后者对上仙痛下杀手。

  末了还吐槽百城“孤寡老神君”、“自己吃不到肉,就要掀别人桌子”。

  仙界没有不漏风的墙,孤寡的百城也听到这个离离原上谱的流言,但并未当回事,只笑着递出了一句“谣言止于智障”。

  未料那得了道的小竹子以为打到了百城的七寸,于是变本加厉,不仅说自己曾在凡间竹林中见过上仙的爱人,还夹枪带棒地批评百城君心狠手辣秋毫上仙跟在身边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百城君说杀也就杀了,更不要提多年前的三九先生……

  听到“三九先生”这一禁忌之名,百城直接出手对竹灵施了哑术。

  灵术有效期,一千年。

  仙界这下又炸锅了,大家半是恭敬半是惧怕地说,神君百城,能动手绝不逼逼,当真心狠手辣。

  又说,没事还是不要惹单身狗,不是,单身神君。

  李锦回想着那棵从此茶壶煮饺子只会呜呜呜的竹灵,打了个寒颤,头快钻进地板里去了:“不才再不敢了。”

  “起来吧。”百城目光一直落在百合花上,自始至终没有看李锦半眼,他平静如常地道,“陪我掷个笔。”

  李锦稍微舒了口气,起身后却还是浑身发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看见百城从吧台抽屉中拿出了一片干枯的百合花瓣。

  花瓣通体已成淡黄色,有些年头了,唯独根部缀着密密麻麻的斑点,很是稀奇。

  “皎皎,又要劳烦你了。”百城一反常态,亲昵地唤了声百合花的名字。

  百合仿佛长了耳朵,听闻此言后伸了个懒腰,在百城指尖微微卷了起来,又很像撒娇。

  接着百城翻手一拖,一只毛笔和一本京州地图册,瞬间浮于掌心上方。

  和百城君玩了近一年的掷笔游戏,李锦其实很想问问,这朵名叫“皎皎”的百合花到底从何而来,而百城君反反复复要找的人,又是谁。

  方才百城寒星般的眼神还在脑海中久久不散,李锦硬是强压住了冲动,走上前去,手背贴上笔杆。

  ……

  经过几轮旋转,毛笔立在了地图册上方。

  李锦定睛看清图标,道:“亮马桥路,还是这里。”

  一年以来,每次掷笔游戏,毛笔总会落在这条熟悉的路旁、这片熟悉的河水之上。

  那毛笔稳稳地站着,定住了一样,仿若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捏紧了笔杆掷笔游戏中,笔杆立得越稳,说明被寻找者的气息越强。

  李锦于是道:“神君要找的人,一定在附近。”

  百城握着白皎皎的“尸体”,颔首表示赞同。

  掷笔游戏需要被寻找者的物件用以做媒介,一枝尚在身边时,他和一枝掷笔找三九,因为两手空空,常常无头苍蝇一样打转儿,几个城市跑下来,经常一无所获。

  如今有了百合花瓣,找人的效率和准确性,果然高了不少。

  一年前,百城就发现亮马河附近有了三九的踪迹,如今看到踪迹愈发清晰,百城耳边也幻听出了幽幽的琴瑟与吟唱之声。

  细细品去,唱腔婉转,唱词也颇为风雅,是杜工部的诗:【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那股气息,当真越来越近了吗?

  百城起身来到窗边,呼吸着一日之中最为宝贵的空气。

  京州地处北方,难得下雨,初霁之后特有的草木清香跃入鼻间,也将他的丝绸衬衫吹出细小纹路。

  有蝴蝶翩然而至,落在他肩头,翅膀颤巍巍。

  可爱的小活物让百城精神为之一振,他弹指给蝴蝶送了一缕混着灵气的清风,随即抬头望去。

  一道彩虹正挂在天际,赤橙黄绿,将流云映得黯然失色。

  蓦然间,百城想起白天在网上看到的一条评论。

  是个网红句子,俗里俗气,却如利箭一般砰地击中了他。

  十环。

  这句话叫做,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作者有话说:

  百城君啥家庭啊,连围裙都是丝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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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元和之前几个单元有联系:白皎皎的故事参考第84章 、95章;一枝的故事参考单元四“宜州未来创业城”。

  当然不看上面几章,也不怎么影响阅读体验

  PS:本单元的主题是“相信”

  第129章 “渣男!”

  彩虹消失的时候,【27岁俱乐部】门口迎来了两位意外的顾客。

  “二位,本店早十点营业。”李锦门神一样把住书店入口,抬头朝天际看了眼。

  属于黎明的青白渐渐褪去,朝阳初绽,将云霞染成了橘子味的棉花糖。

  书店门口的二人一青一中,都戴着棒球帽,身着淡绿色的工装马甲工装裤。

  年轻男孩脚踏洞洞鞋,鞋上缀着五颜六色的鞋花;而年长的那位微胖男士,还背着个硕大的黑色双肩包,包塞得满满当当,边角磨出了些许纤维。

  这身打扮隐约昭示着他们的身份。

  李锦猜那包里是长枪短炮,而这两位,是来探店拍摄的。

  想蹭书店热度的博主,近些天他见多了,有些麻木,于是露出彬彬有礼的商业假笑:“二位不妨睡个回笼觉,再来书店打卡拍摄。”

  “店主在吗?”中年男士礼貌开口,直入正题,“我们想见见店主。”

  拍书店还不够,竟然还打起了百城君的主意?

  什么叫得意忘形得寸进尺得陇望蜀啊?

  微妙的私心令李锦牙根泛酸,他玉白的脸上依旧保持微笑,只是眉头拧了起来:“我家店主正在休息。”

  中年微胖男脾气很不错,伸出一根手指,执着而真诚地道:“真的不能见一面吗?就一面。”

  李锦:“玉皇大帝、耶稣基督来了也不便打扰。”

  这是下逐客令的意思,年长男士未料李锦如此坚决,不知说什么好,无措地站在原地。

  就在此刻,与他同行的年轻男孩摘了棒球帽,眼珠在眼眶里转了两圈。

  紧接着,他捂住胸口眼白上翻,缓缓往地上倒着,边倒边指着书店大门,有气无力地哼唧:“书店里有……”

  年长男士更无措了,慌忙扶助他:“梁导,里面有什么?”

  男孩的手没放下来,依旧对准了大门方向,嘴唇翕动着,仿佛下一秒就要噶了。

  “梁导你说啥?”中年微胖男急得大喊,“梁丝桐!你说话啊!”

  亮马河附近景色怡人,空气清新,早有阿姨穿着练功服在河畔打太极跳广场舞,此时听到书店门口的杀猪一般的嚎叫,纷纷停了动作,探头探脑。

  男孩面色苍白,双眼半睁不睁,脚上的洞洞鞋已经被蹬出了八米远。

  他终是吐出了几个字:“秦哥,有……有渣男!”

  也是奇怪,这男孩明明虚弱得几乎要口吐白沫了,然而“渣男”两个字却被他说得中气十足铿锵有力,声音顺着雨后湿润的夏风,直往河岸蹿。

  被称为“秦哥”的年长男士拍了拍男孩的脸,唤醒他:“渣男?什么意思?你和店主什么关系?”

  “前……男……友……”男孩说完,头一歪,嘎吱晕了过去。

  李锦神色一凛。

  男孩看上去可可爱爱,像地主家的傻儿子和喜剧乐子人的混合体,应该不是仙界同侪,不可能知道百城的身份。而百城君向来洁身自好,秋毫上仙失踪后便一直孤身一人,别说前男友了,身边连只绕着飞的公蚊子都没有。

  说句大不敬的话,百城君活得像个存天理灭人欲的鳏夫。

  于是李锦的第一个念头是遇上碰瓷的了。

  好家伙!

  虽然化形没多久,但他还在亮马河里做锦鲤时,就见过周围店铺中的不少纠纷,其中碰瓷之事常有,不过大多是为了口袋里那几两碎银子。

  为了见帅哥店主一面而演成这样的,还是头一遭,连自己的情史都能拿出来现挂。

  他哭笑不得地想,果然鱼活久了什么都能见识到。

  见已经有阿姨停了广场舞,雄赳赳气昂昂朝书店走来,练功服都带着风,李锦的第二个念头是,坏了。

  亮马河隶属朝阳区,而在京州,惹谁都可以,千万不要惹一种王者段位的群体朝阳大妈。

  男孩已经完全躺平在地,捂着心口的手不时抽搐几下。

  像演的……又不完全像。

  那种感觉,就好像一条哈士奇拆了家,却又在主人回来之后无辜而优雅地端坐在狼藉之上,满脸写着四个大字:来打我呀。

  “是不是有病?”李锦无语至极,秀才遇上兵不知如何是好,只能隔着店门对百城喊道:“神……店主!”

  百城正靠在吧台桌旁单手撑头,闻着百合香气闭目养神;听见李锦的呼喊,他动也未动,入定了一般的神情,仿佛隔空回了男孩一行:该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视而不见。

  地上的男孩像是知道百城不动然拒,螃蟹一样蹭到店门口,眼睛虽然闭着,声音却更大:“渣男!渣男!”

  “您二位想必是认错人了。这里没有什么渣男。”李锦心想,别说渣男了,这里根本连男人都没有。

  怕再这样闹腾下去,围观的就不只是朝阳群众了,万一百城君和自己的非人类身份曝光,届时事态将更加棘手。思及此,李锦死死抵在门边:“二位请……”

  “回”字还未出口,却听门内的百城道:“李锦,将门打开,二位请进。”

  这句话如解开封印的咒语,闻言,地上的男孩好似一圈不遵从胡克定律的弹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弹了起来。

  书店坐落在使馆区,内里区域分明,购书处、阅读处和休息处依次向内,后院是百城的私宅,颇有中式雅韵。

  店中书架桌椅俱是木质,由朝阳照出丝缕闪金光泽,华丽大气却又不会过分耀眼,一看便是上品。墙上挂了些字画,【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落花时节又逢君】、【生生世世】云云,行楷隶草皆有,五花八门,同隐隐的百合香气一样,不仅没有喧宾夺主,反而相得益彰。

  “挖去,金丝楠木,老钱的味道!”进了店,梁丝桐动着鼻子满屋乱窜,真像一条拆家哈士奇,洞洞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嘎吱之声。

  他想摸那书架,却差点被金钱的光泽闪瞎双眼。

  年轻男孩年纪轻轻,对木头还有了解,百城不免多看了他一眼。

  想来是刚才又哭又闹,男孩出了不少汗,半长的头发丝黏了几根在鬓角上。

  同一时间,梁丝桐目光也递了过来未料视线恰好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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