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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纯爱派 予春焱 7251 2026-07-30 08:39

  “我看起来像是上过学的人吗,上过学我干这行吗?”安德烈晃晃手,“我上的大学叫社会。”

  “……”亲王试图把话题带回来,“我可以给你丰厚的报酬,你想退休不是吗,你总归需要一笔钱。”

  “烧签是你安排的吧?”安德烈问,“你未婚妻是你杀的?”

  亲王瞪圆了眼:“当然不是,肯定是哪个甥侄想毁了我,才在我的路上横插一腿,难道我会自己给自己添堵吗?”

  安德烈看着他,没有说话。

  两人互相看着,亲王紧张地吞咽了一下,看着对面安德烈的眼神如一潭死水,却似乎能看穿心思,这个人比外表看起来聪明敏锐得多,或者说多年生活确实锤炼了他,他在纷乱局势中挑选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本事和他杀人的技能或许不相上下。

  安德烈的表情松动了,笑了笑:“或许有没有别的和平办法?你的未婚妻愿她安息已经死了,你老丈人还悲痛呢,就也死了,多可怜啊,我都要哭了。”

  “他们可不是什么好人,你混迹多年不会没听过他的名声,想抬价可以直说。”

  “或者你老丈人喜欢年轻的,你喜欢王权富贵,不然你委屈一下,献个身,各取所需,稳定局面。”

  “……我二十五了,对他来说太老了。我还是那句话,想抬价可以直说。”

  “可是我来是为了杀你的,随随便便就更改目的,我和出来卖的有什么区别,起码人家还躺着。”

  “我收回所有追杀你的标,酬金翻三倍给你。”

  “你老丈人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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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1章 浪子暴徒-9

  狗死的时候,安德烈正在给汽车加油。他去便利店换了零钱,正在门口数,车尾的落油就唰地燃烧起来,安德烈几乎是瞬间就冲到了汽车边,从正在着火的汽车里一把夹住了狗,带着她快跑,就在他刚跳进高速公路另一侧草丛的时候,车就轰地一声炸了,飞起来一米多高,才重重地砸在地上。

  安德烈连头都没有转,因为他的狗快死了。

  狗已经呼吸不上来,似乎在喘气,但喘一下抽搐一下,不知道伤口在哪里但整个血淋淋的,安德烈吓得六神无主,不知道该怎么给狗做人工呼吸,他试图捏起狗的嘴,才刚一碰就接住了掉下来的下巴。

  没救了。

  安德烈慢慢地把下巴放回去,看着她,尽管到这个时候,还有一双明亮漂亮的眼。狗刚来的时候,只有巴掌大小,那时候她裹在毛毯里,在一个寒冷的冬夜,和久未归家的伏基罗一起回来,头顶还有几片未化的雪。她和伏基罗一起进来,带来一阵暖风,安德烈抱了抱这只小狗,跟她小声说圣诞节快乐,伏基罗看着安德烈,蹲下来抱了抱他们两个,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吻了吻安德烈的额头,祝他节日快乐。伏基罗还带回一颗圣诞树,一顿热餐,点亮了家里的每一盏灯,父子一起给狗洗了澡。

  那时她的眼睛就如此明亮温顺,毫无保留地爱并忠诚于初见的安德烈,此后八年从未改变。八年,无数爱人来了又走,伏基罗如同风筝忽高忽低,恶鬼缠身夜夜袭扰,只有她肯如此爱一个自私怯懦的胆小人类。

  安德烈手脚冰冷,他从没有如此恐慌,眼前甚至都有重影,身后的人群喧闹,消防车的警笛声刺耳地尖叫,安德烈跪在地上吻她的脸,颤巍巍地想碰又不敢,只剩下惊慌失措的喃喃自语:“求你……求你别……宝贝,求你……”

  她的眼睛不再眨了,舌头耷拉着,下巴移了位,她望着安德烈,黑色如葡萄、珍珠、宝石一般闪耀的眼睛望着安德烈。

  安德烈在血里拢起她,密集地吻她的耳朵,安德烈二十一年里说过太多太多“我爱你”,这种垃圾话他信手拈来,只有两个例外。一是他从不对伏基罗说,二是他只有对狗说的时候才是认真的。

  狗还剩最后一口气,安德烈的手握住她的脖子,看着她的眼睛缓慢地眨动,也恢复了喘息,回光返照,但她不明白,还以为自己好了起来,试图站一站安慰一脸心碎的安德烈。安德烈按住她,有那么一瞬间,想杀了她。

  所有安德烈杀掉的东西,都会变成鬼跟着他。

  这样的话狗会留在他身边。很多恨他的人留了下来,厌恶他的人留了下来,想要一个爱他的,算错吗?想要她在这种漫长的、和呼吸一样持久的厮打中陪陪他,有错吗?

  安德烈的刀抵在狗狗的脖子边,手指僵硬,无法动作。狗狗看看他,费劲地转过头,轻轻舔了舔他的刀尖,然后闭上眼安心地贴着刀面,把自己交给安德烈。

  以安德烈这样浸染人世已久的心,甚至都不敢猜狗狗的愿望。

  背后消防员冲进火场去救援,用水枪对着着火的车站大力喷水,水柱在灯光下折射出彩虹,外面的人互相搀扶着,祈愿地望向着火的楼房,火焰烧透了云,黑色的烟升到天堂,在夕阳西下时,深蓝色的天空与红色的火光下,人们的尖叫声、心碎声、议论声、求援声不绝于耳,通通发生在他们背后。安德烈放下刀,把她抱起来,亲亲她的额头,搂着她,在草丛里,在树枝的阴影下,给他唱《Lonesome town》,唱得断断续续,成不了调,徒劳无功地吻这无辜的生命,终究留不住。

  晚上九点半,狗死了。

  十点的时候,抱着她就如同抱着僵硬的一套皮毛。

  僵硬的、冰凉的皮……

  冰冷的、合上的眼……

  安德烈猛地从梦中惊醒。在凌晨三点半。

  他躺了一会儿,才坐起来转头看看表,窗外的月亮正亮,把他的影子打在床单上,他赤身裸体去桌上摸烟,看见了桌上的各种捅自己的工具。他知道自己副人格玩得很大,只是平平常常地瞥了一眼,就拿到烟点上。

  安德烈退休多年,退休金已经花得差不多了,跟三个人订过婚,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至今孑然一身,没有必须要做的事,也没有必须惦记的人,最近频做噩梦,睡得不好,还总梦到过去,或许真的是像伏基罗说的那样,年纪大了,多愁善感,游子归家。更糟糕的是,他的副人格越发和主人格混同,常常不应他的呼叫,而安德烈根本不想面对那些乌泱泱的魂灵。

  美丽的、可爱的、有趣的男孩儿女孩儿他交往过很多,他闲不住就会先爱上什么人,过不了几天他就会消失不见,爱情好像一种开关,他想开就开,想关就关。开,或许是因为他的手很好看,他笑起来很亲切,他脾气很好,她很聪明,她很潇洒,他很有趣,她很有才华,她身材很好,她会开F1,他很性感,不一而足。关……就是关了,没必要细数原因,毁灭滤镜,反正即便毫无原因,他待久了也会走,天性如此吧。他是那种随时可以扔掉手机和一切行李,准备从头再来的人。

  安德烈退休是因为他的狗死了。杀人对安德烈而言就是份工作。他可能其实也不用非得靠这个为生,但鬼魂缠身这种事,多多少少会模糊人对生死界限的感知,很长一段时间里安德烈不认为死亡是死亡,但似乎人人都觉得‘死为大、命为先’,那时候他不太懂。

  但狗在他怀里逐渐死去的时候,安德烈觉得自己仿佛被上帝暴揍了一顿后扔在了街边。安德烈知道自己不是老天最爱的小孩,否则老天会给他一个健全的父母、温暖的家庭、聪明的脑袋、正常的生活、长命百岁的狗,但不,老天给他一个优柔寡断的父亲、一次失手的谋杀、鬼缠身的诅咒、颠沛流离的生活、最爱的狗死于非命。

  安德烈22岁的时候会想,这一切的根源或许都是因为他犯犟,向老天发出了挑战,上帝赌他早早自杀,精神奔溃,他却宁愿再造人格也要佯装无恙,负气再上前线,把自己和其他人的命一起放在□□上赌,赌他技高人胆大,赌他死不低头,咬碎牙也要推着这毫无价值的人生一岁岁往上累加。

  看来安德烈还是赢得多。

  不过现在安德烈二十六七了,已经不会再觉得天命跟他作对了,他现在早已认识到,天命根本就懒得鸟他,他只是比较倒霉而已,世上还有更倒霉的人,别的不说,比如缠在他身上的鬼,没本事活命不说,死了还不能解脱,他们缠他,何尝不是一种他锁住他们呢。

  安德烈早上一般十二点起,如果饿了就十一点四十五起,出门晃悠,喝喝酒,赌赌钱,最近懒得谈恋爱,闲来无事看看书,都是浅尝辄止,晚上精神了,去酒吧夜场逍遥,只要多笑笑,嘴甜一些,还是不愁喝酒没人付钱的。

  他现在已经是个成熟的、健全的成年人了。他由当年那个轻浮风流的青年人逐渐向一种更沉稳、游刃有余的状态过度换句话说,闷骚。

  戒了杀生,最近在接触天主教,买了好几个十字架,但《圣经》看了一年还没看完,倒是学会了吹萨克斯风,还学了画画,画他的狗,但总画不好眼睛,画伏基罗,多半都是背影。他人生迈不过的坎,不是什么天命,不是鬼缠身,是短命的一人一狗,尽管他从来不承认。

  虽然安德烈已退出江湖,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总还是有人来寻仇,安德烈能躲则躲,一般不和旧交有交集,不过今天他约了老鼠,就当是老同事聚会吧。

  老鼠坐在酒吧里昏暗的一个角落,头上的猎鹿帽能让这个老头儿在年轻人中一眼被认出来,安德烈不怎么费劲就找到他,走过来坐下。

  “帽子不错。”

  老鼠把眼睛放到他身上,嫌弃地撇撇嘴:“你怎么开始留长发了?”

  “伪装,为了这脸。”

  “整个容吧干脆。”

  “找我干什么?”

  老鼠喝口酒,悠悠扫视了一眼全场热舞的年轻男女:“春天到了,是□□的季节了,该找个情人了。”

  安德烈也喝口酒:“我恨爱情。”

  “嚯,真是乐观又积极。”

  “找我干什么?”

  “换个安静的地方讲。”老鼠指指后厅。

  “你知道赫尔曼爱得莱德吗?”

  后厅的几张桌要安静得多,正在放一支舒缓的钢琴曲,人们都在谈事,三三两两,声音都不大。

  安德烈点点头:“知道。帝国摄政王。”

  “欧非各地大大小小的战争,背后都有他的影子。”老鼠幽幽地叹口气望天,摸着自己的下巴,“帝国摄政王,一手把战后分立的邦洲统治起来,把风雨交加的局势稳定下来,把七零八碎的国土收并回来,七年,七年让沙戈曼帝国重夺欧洲霸权,一洗战败割地赔款的屈辱……我买了本他的讲话实录,可以借你看看,写得很不错,很会煽动人,在他之前我已经很久不爱国了。”

  “你是沙士卫人?”

  “没错,”老鼠瞪圆了眼睛笑,“沙戈曼帝国的荣耀属于所有沙士卫人!‘让蒙哥利、达尔坦、法兹高勒的军队退出我们的国境线,让勒吉列人、沙律人、费罗人滚出我们的国家,列国以为纠集恶氓斗倒伟大的沙戈曼,便可以爬在我们的尸体上如同水蛭一样吸血苟且,但一千年前十字军血洗克烈江时,沙士卫没有投降;三百年前盎撒军屠杀沙士卫人时,沙士卫没有投降;十五年前群狼纠缠腹背受敌时,沙士卫没有投降,今天也绝不会撕掉荣誉的袖章!一个顽强的民族,一个永不言败的民族,必将成为胜利的民族,必将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建立万古长存的帝国’。”

  安德烈愣了两秒,噗嗤一声笑出来:“受不了,你不会就为了跟我说这个叫我出来吧。”

  “不是。”老鼠摆摆手,“你还记得哈利赫里克吧,原来那个亲王,你之前杀了他岳父,他现在是国王了。”

  “谁?不认识。”安德烈拿起酒杯喝了口酒,“没杀过。”

  “别装了。”老鼠翻翻白眼,朝他靠了靠,神秘兮兮地开口,“可靠消息,哈利国王现在在找你,要杀你。”

  “为什么?”

  “你知道我们沙戈曼在非洲有邦联国组织,哈利国王的那个小国家想加入,在军事、外交、经济上都能受保护,通俗讲就是想拜沙戈曼当老大哥,沙戈曼在非洲经营多年,很有势力。问题在于,老国王活着的时候跟沙戈曼关系很好,后来不明不白地死了,那会儿沙戈曼正在整顿,没空管这里,现在整顿完了,发现没经他们同意就换了国王,肯定没那么容易允许。组建了一个尽调代表团,说是来交流,做一些高层尽调,其实就来查的。

  消息说,查到了老国王的死,有人找上了我,那估计很快就会查到你,哈利国王已经向几个暗手递了签,要你死。”

  安德烈听完,挠了挠耳朵:“我躲哪儿比较好?”

  “哈利国王年轻的时候就心狠手辣,而且不是很聪明,现在当了国王,更加暴戾,水平一般,嗑药,人又骄横,跟别国的关系也是谁挡他他打谁,不是个好国王,但确实有权有势,对付你我就跟捏死蚂蚁差不多。我呢,准备去西班牙。”老鼠顿了一下。“他们杀了洁丽。”

  “……节哀。”

  老鼠摆摆手:“你管好自己吧。我建议,总之不要待在美国,那些来美国逃命的,不知道为什么死得都很快,去个熟悉的地方吧,就算死,也别死在异乡。”

  “这是一种迷信。”

  老鼠说:“现在你没那么容易找到他,他手下人马很多,而且行事小心。”

  “我也不会去。”安德烈耸耸肩,“我金盆洗手了。”

  老鼠冷哼一声,看了看他,抓起帽子站起来:“你结账吧。”说着两手往口袋里一插,低着头快步离开。

  安德烈转头看了一会儿台上表演的女歌手,唱的不知道什么歌,大概是首忧郁的蓝调,红裙子在灯光下闪亮,捕捉到他的眼神,送来一个笑意盈盈的眼神。安德烈朝她笑笑,掏出小费压在杯下,叫来穿黑背心的侍应生,将皮甲里的大钞抽出来,放在他的托盘上,在他耳边交代了几句,指了指台上的女人,也穿上外套走出了门。

  他在风里扣紧大衣的扣子,点了一支烟,踩过积脏水的小道,望了一眼陈旧的工业楼房,准备开始逃命。

  闲的时候,总克制不住思考人生;忙的时候,总克制不住地烦;逃命的时候,又会怀念起不被追杀的时候。

  安德烈在旅馆里收拾行李时装模作样的感叹了一番,刚背上包,手放在了门把手上,或许是多年培养的本能,他的手停了一下,仔细一听,门口一点声音都没有。他转头看了一眼表,晚上九点半,平常这个时候,正是进进出出的档口,夜生活开启和结束的人,脚步声和交谈声应该热热闹闹的才对。

  他拉进背包带,蹲下来,轻轻地把手拿开,顺着门把手往侧面看,在月光下,看到一条银色的钢线,直直地绷紧,一头缠在门把手上,一头接着桌角一个闪着红点的东西。

  已知,安德烈进来关上了门,东西安装在房间里面,也就意味着……

  他一转身,正对上飞踢上来的一脚。安德烈把包朝那人扔去,趁那人躲闪,一步上前狠击对方腹部,将人一转,勒住脖子向后带,拉到门帘处,一边向外张望楼下的情况,一边把窗帘布缠在那人头上,闷了他一会儿。

  很快男人就不蹬腿了,安德烈试了试他的鼻息,还活着。安德烈一把拉开窗户,坐在窗台上,用镇纸朝门把手扔去,把手一颤,拉动了手榴弹,一阵巨大的爆炸声响起,炸碎了门,安德烈趁机翻窗下去,一跃跳到停车的广场上,听见楼上响起的声音。他戴上帽子,贴着墙朝外走,从窗户口探出的头没能看到他。

  追杀才刚刚开始。

  安德烈几乎不能落脚,无论他到哪里,杀手似乎都如影随形。他怀疑自己身上带了什么能够定位的东西,但行头全部换了一遍,还是会被找到。渐渐地他明白了,和定位无关,人海战术罢了。

  他在尼堡的一个村庄避难,蓄起了胡子,剃了光头,装哑巴,终日穿一件灰褐色的外套,走路微微驼背,任是伏基罗在世也绝认不出来,况且这地方人烟稀少,只剩些老头老太太。如此半月后,一天他在镇口的自助售卖机买烟,因为卡住了低声地骂了一句。刚骂完他就有种不详的预感,转头看了看,谁也没看到,但不知为何,总是如芒在背。他回去后越想越紧张,立刻开始收拾东西,正在楼上拿衣服的时候就听到了极其轻微的脚步声。他向门口靠近,室外当即有人放冷枪,打碎了镜子,安德烈转头一看,镜子里成的像替他挡下了这几枪。但下面的人也不是吃素的,发觉开错了枪,立刻侧移,这次对准的是真人,而门口的人也正在此时冲了进来。

  他去洛兰岛,光坐船就做了七天,绕了个大弯,才在某夜凌晨偷渡过来。他带着金色的乱蓬蓬假发,在脸上贴一些胶,让自己看起来有50岁,装跛子,讲一口流利的当地话,住在阁楼的一户,这地方人多,他出来进去都混在人群里。如此两个月,一天他在公园的长椅上坐着,很多鸽子围在他身边,有一只跳上了他的膝盖,他自己边吃面包干边喂鸽子,坐了一个多小时,起身的时候,他一不小心,先用左脚当了支撑腿。当时他眼睛一闭,心想,他妈的。果然,他跛过第二条街,刚进巷子,就看见前面就有人在张望,还假装不在意,在和谁通话。安德烈一扯假发,跛也不跛了,抓住身边墙上的凸起,一下跳上去,灵活地翻过,狂奔起来,巷子前后夹击的人叽里呱啦地全部跟上。

  他干脆去达拉斯,戴一顶蓝色的假发,用假的身份证造了张假的学生证,开始上大学,加各种学生社团,一到tutor meeting就溜人,装成特殊科目工程院学生却还以为学制是四年,这些种种却都没有引来注意,他非常受欢迎。他和兄弟会的人打得火热,还交了个拉丁舞社的女朋友,又和校橄榄球队四分卫不清不楚了好一段时间,大学生活儿可真好啊,什么都愿意做,只要是性,都基本毫无底线,年轻人喜欢挥霍这个啊原来。如此半年,安德烈甚至都觉得自己有点融入了,某天他在学校里走,碰到了校内记者团,正在采访学生们对某项法案的看法,那镜头一对到他,记者兴高采烈地告诉他:“放心说,这是直播,没人能编辑掉你的话。”安德烈就想,他妈的,又来。这录像一出,后面果然再来,来时更加汹汹。

  之前安德烈把自己比喻成风滚草,说自己不能停留,还是带了点浪漫情怀在的,说的是人心漂泊,精神流浪。他妈的和这种到处被人追杀是完全不一样的啊!

  现在他真是停不下来了,两年了,他就没在一个地方安安心心地睡过觉。安德烈在这场追杀里,深刻明白了两件事:

  1、哈利国王就是个神经病。当年这个没落家族的遗子能跨越大半个地球跑到非洲寻条活路,坑蒙拐骗钓女人,排挤甥侄杀国王,世上没有他做不出来的事,如果他真的想加入那个什么邦联,为此他就能全世界追杀安德烈。

  2、有钱人,确实资源多。

  两年了,安德烈比起害怕,主要是累了。他分外怀念起无所事事的退休生活,漫无目的地活法,有大量时间缅怀过去,垂头丧气,人生如同绵延不断的雨,还有鬼魂缠身,可这些他都已经习惯了,这些都是他熟悉的事物。伏基罗死了以后,他收拾了遗物,只剩伏基罗的狗牌和几张照片,后来在流亡中都丢了,狗死了以后,他留下狗的项圈,后来也遗失了,他去找纹身师,想把狗纹在自己身上,给出的参考图越画越差,怎么看都不像,只能不了了之。至此,他没有留下任何事物借以凭吊父亲和家人,无以睹物,但愁绪却从未消减一分,因为他是活在过去的人。

  现在好了,他的生活不再是绵延不断的雨,而是狂风暴雨加雪,站在安德烈的角度来看,他确实是有些委屈的,这么多年金盆洗手,不管逼到什么份上都一个人都没再杀过,低调过活,东躲西藏,有权有势的人连谈一谈都不愿意,还要来剥夺他仅剩的、过去留下来的唯一凭证他自己的命。

  因为这份委屈,他在用枪指着哈利国王的时候,情绪确实不够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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