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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许愿餐厅并不想爆火 少地瓜 2582 2026-08-19 17:59

  关文静乐不可□□您答应了没?”

  宋大爷哼哼两声,“我说接推广可以,但是代言、拍广告?那是另外的价格。”

  好歹我也是网络红人呐,百多万粉丝,给那点儿钱,瞧不起谁?

  快乐的笑声从廖记餐馆的大门挤出去,传到街上,飘出去老远。

  笑完了之后,宋大爷又对廖初道:“看来心情是真不错,都一口气推出这么多。”

  现在廖记餐馆的固定菜单已经相当丰富了,一般情况下,廖初每天只会给出一两道特色菜。

  可今天,竟然足足有四道!

  虽说是一兔多吃,但品种多了,做起来也费劲呐。

  廖初难得给了个笑脸,“确实。”

  晚上余渝下班回来,一进门就吭哧吭哧打了好几个喷嚏。

  “哇,好香,好辣!”

  是兔兔的味道!

  死宅白鹤终于下楼,端端正正坐在老位置,两只手紧紧握住筷子,眼睛都在放光。

  冷吃、干锅、红烧,还有一个个龇牙咧嘴的兔头,廖初都给上了一份。

  只不过三个人里一个情况特殊不方便,一个是音乐人要保护嗓子,另一个太小,都对辣味很敏感,所以这桌的冷吃和干锅都被调整成微辣。

  相较常见的猪牛羊,兔肉的蛋白质含量更好,而脂肪和胆固醇却更低,简直就是健康养生人士的最佳拍档。

  而且兔子运动量更大,肉质也更紧实又嚼劲,口感更香。

  但这并不代表难嚼。

  相反,只要手法得当,兔肉甚至会非常滑嫩!

  像干锅、冷吃之流,乐趣之一就是从一堆红艳艳的配料中扒拉肉吃。

  所以刚一上桌,余渝就啊了声,“这么少啊。”

  这肯定不够辣么,不过瘾呀。

  廖初也不说话,就往他屁股上瞥了眼。

  前天才做过,这是好全了?

  余渝:“……”

  李老爷子还特意要了一壶“乡愁”。

  有人爱茶,自然也有人爱酒。

  如今的乡愁,便是有茶也有酒。

  他从盘子里夹了块冷吃兔肉,慢慢咀嚼。

  入口微甜,又带着点儿咸,紧接着,就是烈火一般猛烈燃烧的辣。

  啊,多熟悉的味道呀,这绝对用的是川地椒类,不然不会有这样的厚重感和劲头儿。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的,也养一方物件。

  不然,也就不会有“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说了。

  年轻时来北方上学,临走前,爸妈曾给他装了一瓶土。

  “这样就不算远离故土啦。”

  当时的他还年轻,满腔热血,躁动着,翻滚着,像一只笼子里关不住的鸟,做梦都想去外面的天上翱翔。

  听了这话,还有些不耐烦。

  “这么沉,妈,我不想带。”

  好端端的,装这么一瓶子土干嘛?

  蠢不拉几的。

  妈妈还想坚持,当爹的却叹了口气,“娃娃不想带,就随他嘛。”

  妈妈愣了愣,慢吞吞把土瓶拿了回来。

  当时的少年,并没读懂这里面蕴含的情绪,只是高兴起来,又美滋滋数着开学的日子。

  哼,这个鬼地方,他从小看到大,早就腻味了!

  我要赶紧离开这儿。

  八月底的那天,他顶着大太阳,拒绝了家人相送,一个人踏上北上的列车。

  这一去,就是一辈子。

  可能他当时也不知道,这块南方的浮萍,竟就此扎根于北地。

  再回南时,已然带了几分陌生。

  思及此处,李老爷子又夹了块干锅兔肉,砸吧着,嚼着,那些甜美的肉汁一点点渗出来。

  像小溪,像流水,在口腔中汇成一汪。

  咽下去后,李老爷子给自己倒了杯乡愁。

  对面伸过来一只酒杯。

  他掀了掀眼皮,宋大爷又往前怼了怼,“倒点儿么。”

  一个人喝闷酒,简直是世上最悲苦的事情。

  李老爷子哼哼两声,“就知道蹭酒喝。”

  虽是这么说,到底给他倒了杯。

  两只老手轻轻碰了下,淡灰色的酒液往上跳了下,又乖乖落回去,溅起一圈圈涟漪。

  些微苦涩中,夹着一点咸,还有稍纵即逝的甜……

  说实在的,真不算好喝。

  可偏偏就是那缕甜,像极了漫长冬日午后暖融融的阳光,叫人舍不开,放不下,魂牵梦萦。

  李老爷子缓缓吐了口气,目光掠过喧杂的人群,好像一直穿透门窗,一直往西南,直直地,落到故乡去了似的。

  后来他在清江市落了脚,有了体面的工作,里里外外,都会被人尊称一句“李老师”。

  他满足,他意气风发,他豪情万丈,觉得全世界都在脚下,一切艰难险阻全部粉碎。

  过年回老家,他带了好多精美而昂贵的礼物,坐下去,看着曾对自己耳提面命的长辈们换了态度,几乎带了点儿小心翼翼……心中真是说不出的满足。

  我长大了,那些曾经对我说教的人,也在努力征求我的意见……

  “爸,妈,”他兴致勃勃道,“跟我走吧,我给你们养老,这儿又小又破,没什么可留恋的。”、

  他们住的地方是个老小区,四面全是蜿蜒的山丘,短短一条路,也要七绕八拐的。

  一旦下雨,几个路口就成了泥洼子,稍不留神就摔个大跟头。

  他从小到大的噩梦中,十有八九都跟那些泥洼子有关。

  他本以为父母会高高兴兴跟他走,去繁华的大城市,可万万没想到,两位老人想也不想就摇头。

  “不走,我们不走。”

  “为什么呀?”

  他不理解,“这里有什么好!”

  “再不好,也是我们的根啊。”

  他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一草一木都是熟悉的样子。

  举目四望,全是熟悉的人物,就连地上一块不起眼的泥巴,也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

  可去到大城市呢?

  他们算什么?

  什么都不是。

  他们是这片泥地上土生土长的大树,体内流动的是这里的水土,离开就会枯萎。

  根须扎得太深了,拔不动。

  若硬要挪走,就死了。

  “知道你在外面好好的,我们就放心了。”

  曾经满头乌发的女人,也染了银霜,说这话的时候,笑容十分满足。

  她一手养大的孩子,有了出息,还记得他们。

  她高兴。

  临走前,年轻的李老爷子主动问道:“妈,以前你帮我装的那瓶土……还在吗?”

  说来也怪,曾被他弃之如敝履的东西,好像突然多了莫名的吸引力。

  他分明事业有成,曾想追求的东西都在手了,却突然胆怯起来。

  他的胆子离家出走了,好像,好像忽然就变成留恋故土的孩子。

  这里陈旧的东西仿佛在一夜之间就充满吸引力。

  墙角的青苔,街角的破屋,甚至回荡在街头巷尾的熟悉的笑骂……空气中浮动的厚重的香辣味儿,油腻腻的火锅……

  重新踏上火车站时,他忽然觉得孤独。

  分明周围是海水一样汹涌的人群,但他还是觉得,自己像一只游荡在外的孤魂野鬼。

  他要离开家了。

  他硬生生把自己的根须从温暖湿润的泥土中□□,倔强地前行,又狠狠扎在另一个地方。

  风吹过,雨淋过,现在,叶子开始落了,可总觉得……有点陌生。

  不,这不是我的归宿,变黄的叶子苦涩道。

  他似乎又变成当年那个一切从零开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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