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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天使计划 加凡 2690 2026-07-26 17:31

  安塔尔如释重负的捧起画稿,细细看,细细陶醉:“果然,画的太好了!天才!天才!…”

  他知道,这还只是乐夏随手画的小画,但已是超凡脱俗。

  顿了顿,他又递来一叠钞票:“你帮我,盯着他专心画画,不要胡搞乱搞。”

  他要马上把这些画带回去,仔细品味。

  杰森总觉得这对话很怪:

  像这变态在质问乐夏有没有私下里外遇似的。

  不过送上门的钱,不要白不要。

  他不客气的收了,向步履匆匆的安塔尔挥手再见。

  几天后,麦克斯又亲自上门。

  一个货车司机把他载过来的同时,也载来一家钢琴和四个工人。

  麦克斯对杰森说:“你那天问我钢琴的牌子,我担心你买的不好,所以和杰洛商量一下,联络我在琴行的朋友下单了一架钢琴。”

  杰森总觉得这编辑热情的过头,过头的可疑,因而半信半疑:“这架真的好吗?”

  “把账单付了吧,我急用。”乐夏边写边说,“麦克斯和我们比较熟,总比向陌生人买好一些。”

  杰森想,他本来是要去商店买的。

  因为商店不能搬走,出了什么问题都可以上门找人。

  不过既然乐夏这么说了,他也就签了支票。

  他现在给账单签字的姿态已经很娴熟了。

  麦克斯指挥两个工人把钢琴搬进屋里,把家具重新挪了个位置,给钢琴腾出合适的地方。

  他又指挥另外两个工人把几大盆百合花从货车上搬下来,和适合栽培百合的土壤一起,移栽到屋外窗户下的花坛里。

  安排完这些后,他对杰森说:“保养钢琴和种养百合都需要一些技巧,我让他们教你……”

  引走杰森的同时,他对乐夏使了个眼色。

  乐夏勉强放下笔,用最后一点精力打开钢琴凳:

  掀开琴凳的盖子后,里面的空间不仅可以放乐谱,也很适合藏杂志。

  杰森回来了,进门就说:“没想到种花也有这么多讲究……你在干什么?”

  他看见,乐夏又在以额头抵着墙壁、身体与地板倾斜成四十五度角的姿势站立着。

  乐夏额头抵着墙,生无可恋的低语:“托马斯曼,让热内,奥斯卡王尔德,艾伦霍灵赫斯,珍妮特温特森……”

  杰森:???

  乐夏有一腔苦水难以言表:

  他要看BL激情同人志,麦克斯给他送来了几本严肃的、正经的同性恋文学!

  还都是悲剧。

  麦克斯坐在回程的货车上,油然而生一种巨大的尽到了责任的满足感:

  他方才给了一个天才儿童正确的文学引导,帮助对方远离了那些低俗趣味。

  只要看到那些真正的、充满思想力的描写,“杰洛”必定也会感受到精神上的洗礼和陶冶,正确的面对自己的成长和感受。

  当晚,小屋里,乐夏在埋头创作。

  杰森知道他总有想创作的东西,已见怪不怪,自己也躺在床上,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

  封面上印着这本书的书名:

  《死于威尼斯》

  他开始阅读。

  他读了一半:“……”

  他坐了起来。

  他快速翻书。

  他问:“乐夏,这本书是谁带来的?”

  乐夏知道那是文学名著,便也不像被发现BL同人志那般紧张,顺口答:“麦克斯啊。”

  杰森认真点头:这就不奇怪了,这就不奇怪了……

  乐夏身边的变态又多了一个。

  第24章

  众所周知, 约翰康斯坦丁是一名在魔法界鼎鼎大名的魔法师

  虽然他不爱使用魔法。

  只因康斯坦丁认为,魔法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一种与未知存在之间进行的“等价交换”。

  即是说, 一个人用魔法得到的,总有一天会在未来以其它的方式更残酷的支付出去。

  今天,康斯坦丁从一位老朋友那里得到一份很有意思的东西。

  虽然他经常从别人那里得到或骗到很有趣的魔法物品。

  但这东西已经普通到拿在他手里都有些奇怪了:

  这是一本《哥谭文评》。

  “约翰, 你知道, 我从来对魔法的事情没有兴趣,”

  老友说, “但是这篇小说真的很有趣……小说里的主角让我立刻想起你,原来你一直过着这么危险的生活吗?”

  ‘哈!老查斯被一篇虚构小说唬住了。’

  康斯坦丁幸灾乐祸的想, ‘看我趁他愧疚, 从他手里诈点好东西。’

  但等他翻开这本杂志, 阅读这篇已风靡全国的小说。

  渐渐地, 他完全忘记了这些想法,一门心思的沉浸在故事里。

  车子停在一栋酒吧门口,司机查斯提醒道:“约翰?你到了。”

  “啊……?”康斯坦丁从故事中回过神,茫然的看向他。

  “我说你到目的地了。”查斯说。

  “谢了, ”康斯坦丁说着, 洒脱的挥挥手里的杂志, “先归我了。”

  “喂!”

  但是,查斯早已习惯康斯坦丁从他车里顺东西,只是略微出声抗议,以示自己没有完全屈服。

  康斯坦丁下了车,立刻点了一支烟,长长的吸了一口,又缓缓吐出。

  ‘真的很有意思。’他想。

  康斯坦丁到酒吧是为了调查一场连环凶案。

  尽管警局将这起案件列为“凶手的又一场狂欢”, 但他很明白其中有恶魔的存在。

  如果没有他出手,警方肯定束手无策。

  只略施小技,他便从在酒吧喝酒的人中诈出了被恶魔附体的人。

  恶魔暴露身份后,立刻抛弃了普通的躯壳,以康斯坦丁为夺舍目标,穷凶极恶的逼近。

  康斯坦丁卷起杂志,心中一动:

  他并非完全不能对付这恶魔。

  但是突然,他产生了一种“做个实验”的想法。

  这想法一出,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出毛病了,可他一向信任自己的第六感。

  他抬起一只手对着恶魔,念出了故事里的驱魔咒语:“@#¥%%*……”

  这完全是出现在杂志故事里的、无论哪位魔法师都没有见过的、属于创作者原创的驱魔咒语。

  康斯坦丁之所以确定这点,是因为他从十六岁起就收集阅读遍了全世界的魔法师的著作。

  那时,他很年轻,对“魔法知识”的求学如饥似渴。

  不管多么稀有、多么罕见的魔法,只要存在于世,他就要将其挖掘出来。

  即便这个过程中会伤害其他人也在所不惜。

  而他的超高天赋加努力学习的回报,就是成为如今响彻天堂、地狱和人间三界的“约翰康斯坦丁”。

  且不说他个人是否觉得“付出和得到成正比”,这些经历一直是他的行事底气。

  因此,他也完全可以断言,这杂志里的咒语是新的,从未在世上出现过。

  ……也许只是作者胡编乱造呢?

  康斯坦丁觉得自己疯了:

  越是有名的小说家越擅长胡编乱造,他本该和任何正常人一样清楚这点。

  突然

  他面前的恶魔猝不及防的被月白色的冷光缠绕,冒出“滋滋”的声音。

  地狱之门开启,将它吞噬其中,门关上的同时,“咔嗒”一声消失在空气中。

  没有哀嚎声,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有种“公事公办”的利落效率。

  康斯坦丁站在原地,感受……没有任何感受:

  这咒语不仅将恶魔送回了地狱,且未从他身上‘夺走’任何东西。

  他放下手,仍觉得自己在梦中:

  一个从未听说过名字的新手作者,凭空捏造了一条魔咒,并且写在小说里。

  这条魔咒真的成功让地狱之门打开又关闭,无痛、无代价的送走了为祸人间的大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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