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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不飍 3645 2026-07-21 13:38

  但沈确好不容易做的,她象征性了一勺,miamiamia……

  嗯……竟然吃不出味道。

  不会是舌头坏了吧?她顿时紧张,又吃了片腊肉,啊啊啊啊啊,tui!

  “怎么了?”沈确关注她的反应,“不舒服?”

  孟凛吐出黑紫的舌尖,皱脸道:“素哭的!”

  “苦的?”米饭腊肉笋干各尝了味道,并没有问题,“好,你别吃了。”

  孟凛问:你吃没事吗?

  “嗯,我吃不苦。”

  孟凛立马又抄起勺子,好胜心一下又起来了,我再尝尝呢?

  沈确长臂一伸,盖住她的碗:“腊肉盐分高,你也许是盐分不耐受,想想白天。”

  “……”那很可怕了,但是笋还没吃呢,她悄咪咪地抠她的指尖,递出眼神暗示。

  沈确叹了口气,孟凛用手捏了一小片。

  哦豁,有意外收获!

  虽然还是有点点苦,但是这个口感,这个咀嚼的阻力,她蓦然起身,跑到灶边找到剩下还没泡发的笋干,简单用水一涮,放进嘴里,嘎吱,嘎吱

  这不是、这不是!

  完美适配丧尸的磨牙咬咬胶吗?

  竹子的清香,干货的鲜醇,随着咀嚼在嘴里慢慢释放,简直令尸欲罢不能!

  眼看敲在铁片上都邦邦响的笋干在孟凛嘴里几口就咬成了碎渣,沈确淡定表示:“剩下这些都给你留着。”

  兜子里剩下的,约莫也不过半斤,她想了想,又说:“明天再上山挖些鲜笋,回来烘干试试。”

  屋里只有一张床,两人夜里只能躺在一起,沈确让孟凛睡在里侧,自己在外。

  饭后沈确简单打扫了卫生,从柜里翻出干净的床品,毕竟是别人的家,又躺过丧尸,她自己是无所谓,孟凛多半是介意的。

  七月暑气重,晚上同样闷热。

  葫芦不和她们挤,自己睡在窗边,沈确侧躺,只沾床沿的一道边角,大部分地方都留给里侧,但这几天两人都是分开睡,忽然挨着,孟凛还是有些不习惯。

  先是躺平呆看了半天帐顶,又左右翻来覆去,跟着侧身盯着沈确的后脑勺,漆黑夜色,湖畔虫鸣,丧尸在身后静静睁着一对猩红的大眼睛,放在恐怖片里高低也是个名场面。

  半晌,孟凛伸出手指,戳了戳沈确后背:“里水着没?”

  “嗯。”沈确淡淡应声:“睡着了。”

  幼稚!孟凛听她这么说,闭上眼,本想不理她了。

  几秒后又睁开:“里震的不竿动啊?”

  难得有灯泡能用,睡前孟凛就以安利小说的急迫心情,催促并监督着沈确看完了那本日记,结果人家看完表情淡淡,一滴眼泪都没流,让她大失所望!

  沈确依旧没什么起伏:“还好。”

  孟凛就很来气,带不动,根本带不动,对着她无情的后脑勺龇牙咧嘴一阵,放弃了。

  反正她以前就是这死德性,说好听点叫成熟稳重,要孟凛说就是骨子里的冷漠!

  记得最开始追她时,孟凛就经常在学校里创造“偶遇”,许多回都遇见她在给别人帮忙,什么讲座占座、当演讲观众、哪个社团办活动需要人手之类,虽然每次她的表情都很冷淡,但做的事却很符合孟凛对她的刻板印象。

  所以那时,她觉得沈确是个面冷心热,很难拒绝别人的性格。

  于是她果断从砸钱计换成了苦肉计,事实证明,的确有效,不管沈确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最后还是接受了孟凛的“包养”,真正相处之后,孟凛才发现沈确其实对很多人是厌烦的,甚至不堪其扰,她的冷不是掩饰心热,而是在忍耐自己的情绪。

  她也许出于对家境的自卑,又或是别的原因,才表现得好像平易近人。

  正是她这种表里不一的矛盾,激起了孟凛的征服欲和好奇心。

  但是三年过去,结果证明钱打动不了她,真心……反正她的真心也打动不了她,也许沈确就没有心,所以组织收编她才要给她洗脑,让她以为自己对某个人有感情。

  哎,但那些都是假的。

  现在的孟凛已经下定决心,绝不再在同一个坑跌倒,谨记她们只是旅游搭子的身份!

  正常人是不会因为自己睡不着觉就折腾旅游搭子,非让人家给她念睡前故事的。

  但聊聊天是可以的,孟凛又戳她:“水了嘛?”

  沈确:“没有。”

  孟凛:“呐里想甚呢?”

  沈确:“在想你。”

  她顿了顿,身后没有声音,沈确翻过身,对上丧尸满是问号的脸。

  稍作沉默后,她说:“我在想,你说你没有过去的记忆,那你还记得自己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吗?”

  怎么变成丧尸的?她当然记得。

  不就是她突然消失搞断崖式分手还留下一张银行卡,孟凛气得要死,满世界找她想要个说法,但又联系不上人。

  沈确有两年多的时间都和她住在一起,学校住处两点一线,她家在北方,自从她们在一起后放假也没回过,除了学校孟凛想不到还能去哪里找她。

  可那时候她们都已经毕业了,孟凛只能像个无头苍蝇似的瞎找,本来她是去实验室找江洄的,结果才刚进实验大楼,就被不知道什么人给扑倒,那人满脸是血,张口就要咬她。

  虽然搞不清状况,但孟凛可不会随便让人欺负,当即连挣带踹,力势皆勇,不止没被咬到,还把那家伙给踹飞出去,只不过因为太用力而面目狰狞,好几滴血溅进了嘴里,她估计是感觉太恶心,就晕了过去,醒来以后,就变丧尸了。

  现在想起来,依然很恶心,而且因为不小心喝了丧尸血而变异,就很没面子!

  孟凛:“不积德!”

  沈确又沉默了一会儿,问:“变成这样…会难受吗?”

  怎么说话犹犹豫豫,不像是沈确的风格。

  孟凛脑子转了一圈,突然警惕。

  她怎么老问变成丧尸的事情,难道是偷偷在做研究记录?!

  但是看表情,又不太像。

  夜色会遮掩,让人本能地放松警惕,但丧尸却能看得一清二楚,沈确的样子,好像是在…难过?

  孟凛也不太确定。

  沈确本来就是冰块脸,看不出多少情绪,她又从没在沈确脸上看过类似的神态,没法对号入座,只是隐约的感觉,人和人在一起相处久了,多少会有些感觉上的共鸣,好像一根琴弦震动,另一根琴弦也会微微颤抖。

  但孟凛理解不了她在难过什么,并举起了大拇指:“嚎滴很!”

  沈确:“……?”

  孟凛叽里哇啦说了一堆变成丧尸的好处。

  她也迷茫过,人终究是社会动物嘛,哪怕是再独立的人也会有想和其他人交流的需求,只是身体变成丧尸,精神却还是人类,感觉就像被绑架到外太空,在一片黑暗中孤零零望着远方的蓝球,一样的孤独。

  记得最崩溃的时候,孟凛甚至办了一场丧尸演唱会。

  她找到移动电源,连接上外放音箱,用小推车拉着,走一路喊一路,身后跟着看不到头的丧尸队伍,一直走到体育场,她站在台上,足足嚎了一整夜,把自己的歌单连唱三遍。

  整个体育场都被尸群淹没,简直比流量组合的演唱会还要火爆。

  那时孟凛想,如果天上的卫星能看到,直接来发导弹,她也算做好事了。

  可导弹没来,三个电源先用光了,她嗓子也哑了,天一亮,观众也散了。

  到今天回想,她这三年其实过得挺滋润的。

  在看完那本日记后,孟凛更加确定,要是当初没变异,连那小别墅都住不上,要她去跟别人挤什么难民基地,和那种无耻老登一起做任务,一顿饭连三菜一汤都吃不上,还不如让她去死。

  能活着确实很好,但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孟凛对生死其实很豁达。

  她这辈子虽然和褚步庭不算亲近,但褚步庭从没亏待过她。

  而且她坚定地认为,她俩亲妈都很爱自己,自己就是爱情的结晶!

  在感情上,沈确虽然最后跑路了,但至少她没有骗她的钱,而且孟凛还拥有了这么美好的肉.体整整三年,已经是血赚不亏!

  作为一个一出生名下就车房俱全,保姆保镖环绕,虽然独立未遂,却生活在世界最繁华都市,从未吃过生活之苦的富二代,她的性格又是有仇当场就报,想爽当场就嗨,所以人生根本没什么过不去的遗憾。

  就,很爽,爽过,死不死都行。

  但遗憾就像吵架时翻的旧账,只要想找,总会有的。

  以前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死了却没死透,还有人类的意识,现在知道了

  因为她看似圆满的人生拼图上,还有一点点细微的瑕疵!

  她是一个城巴佬,她要去旅行!

  这是老天奶的旨意!

  第24章 24

  雨从半夜开始下,直到天亮也没有停的意思,噼噼啪啪的打着玻璃。

  昨晚孟凛原本只想小小骚扰一下沈确,结果莫名其妙,她就跟第一次住宿舍过上集体生活似的,大喇叭开闸,一股脑把自己这三年有的没的全说了,最后还把自己编的丧尸冷笑话一条条说给沈确听,结果验证了人类果然理解不了丧尸的高级幽默。

  木屋里有挂钟,七点多时孟凛睁了一次眼,沈确已经起来了,她还和人嘟哝了两句。

  等再一睁眼就九点半了。

  雨势听着没有凌晨那么大,但这种雨才是最讨厌的,细如牛毛,打伞嫌麻烦,不打伞又会湿身。

  梅雨季的太湖湖畔,跟她想象中那种北极圈里的高山木屋不说一模一样,简直毫无关系。

  沈确进屋时,看见孟凛像只小狗板鸭趴在床上,脸埋枕头,葫芦就蜷在她的后脑勺上。

  “快十点了。”她把一尸一猫的早饭搁在桌上,问:“不出门玩了?”

  葫芦闻见味儿,抬头瞥了眼,踩着丧尸头跳到床边,伸个长长的懒腰,优雅地跃上桌面。

  沈确给它开了罐头,混合捣碎的煮鸡蛋。

  猫是肉食动物,和狗不同,万不得已才会吃些米粮,孟凛从村里拿回来的那包猫粮是过期的,前两天沈确试着和肉拌在一起喂,葫芦只吃了新鲜肉,粮一口没动。

  罐头保存时间长,但只剩三罐了,这两天沈确得想办法去打点猎物回来。

  孟凛在床上打滚,然后大字形竖在床中间,两腿搭墙,双眼无神地倒望着小猫吧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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