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之城郊区,匹格族兽人混混技安,和他那营养不良的小弟狗头人阿福,鬼祟地躲在树丛中,监视着通往玫瑰之城那条路的动静。
他们原本住在波尔多领另一个城市里,是某个佣兵团的打手,饥荒发生后,佣兵团作鸟兽散,他们两个偷了团长一些元贝,就逃窜到了玫瑰之城附近,一开始他们就没想过要到城内混饭吃,而是在打那些逃亡到玫瑰之城的难民的主意。
“大哥,你看,那个小女孩应该可以换一些元贝哦!”
“咦?哇咔咔咔!虽然年纪小了点,但在换成元贝之前,也可以让我们先乐一乐。”很久没有碰过女人的技安舔着嘴唇。
“走!”技安恶狠狠的说,就要行动。
“大……大……大哥……”背后的阿福声音带着哭腔,空气中传来了一阵尿骚味。
“怎么了?”
技安一回头,发现他们背后多了一个高大的牛头人,看起来就像兽人神庙门口的石像一样结实,全身散发着血腥味。
“兽人的败类!”克莱德低声骂着,双手抓住两个兽人的脑壳,狠狠地一撞,白花花的脑浆溅了出来,两个兽人像破布一样被克莱德丢在地上。
“牛头,这是第八次的命中注定啊!”魔法师远远看着往玫瑰之城走去的小女孩。
“命你个大头鬼,明明就是你放心不下所以才磨蹭着在这里等的吧?”
“呃?你还好意思说我?前天是谁借口说失眠,往回走七八里路照看了人家一宵,到天亮才打着哈欠滚回来的?”
“干,老子不和你磨嘴皮!”
“牛头,其实你很好奇小女孩长大了会是什么样子吧?你看,你的表情已经出卖了你!”
“娘娘腔,别转弯抹角了,有屁就放!”
“其实我在想……由海盗转职为保姆,应该也没什么好丢脸的。”
“是呢!”
罗克想不到邦妮和她两个养父的相遇,竟是这样一段有血有泪的往事,六岁的时候,邦妮已经有破蛋的杀人经验,那时候的罗克,还不知道自己的蛋蛋有什么具体的功能呢。
“邦妮,后来呢?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你们去到玫瑰之城后怎么又来到了这里?”罗克已经被邦妮所说的故事吸引,不住地追问。
“后来我们找机会混入了玫瑰之城,便开始了盗贼生涯,波尔多领、夏尔城、卡特尔领,最远的时候我们甚至去过滚石王国边境讨生活,到我十六岁,也就是四年前,我忽然想回来这个自己出生的地方举行成人礼,便和罗曼、克莱德一起回来了。”
邦妮顿了顿,继续道:“当时最早回村里的老人告诉我们,走难时附近的贵族把村庄的土地都霸占了,他们回来后就以很高的租金租给村民耕种,在外的十年间,我们存储了一些元贝,于是就把这条鸟不拉屎的村子买下了,把不多的土地给村民们耕种,我们三个也住了下来,直到现在。”
“邦妮,你们父女三人虽然是盗贼,但你们所做的一切,怎么说呢……我小时候听部落的老人说,在遥远的未知大陆,有一百零八位盗贼,为了反抗领主的残暴统治而集结起来,专门打劫贵族和富人,接济贫苦的平民,邦妮你们也一样,很令人尊敬。”罗克正色道。
“那里,我们也只是为了村民有口饭吃,才没有你说的那么高尚。”邦妮笑得脸上都变成了一朵花。
“是了,听完你的故事,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克莱德先生他吃牛肉吗?”
“啊?克莱德虽然是牛头人,但他可不是牛啊?只是种族特征像一只牛而已,和真正的牛可完全没有血缘关系,怎么就不能吃牛肉了?真是笑死我了!”邦妮被罗克的说话逗得捧腹大笑。
小溪远处,两个父亲惯常蹲点的草丛,趴着一动不动的克莱德气得头上冒出了青筋。
“娘娘腔,我很想把洛克小弟狠狠地揍一顿!他竟然以为我是那些被农夫奴役畜生的同类!”
“你有自信会赢?”
“完全没有。”
“那就要珍惜生命才是,愤怒也无法弥补实力的差距啊!”
魔法师开解了牛头几句,忽然,他定了下来,闭上眼把自己感知的触角探了出去。
“牛头,我的预警魔法提醒我,有客人来拜访我们了。”
两名父亲有默契地从草丛退了回去,罗曼为自己加持了一个简单的加速术,两人便飞快地跑到村子入口的小道,在一块大石后躲了起来。
这里看上去和其它山村的入口没什么区别,其实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陷阱,如果没有熟悉的村民带路,一不留神就会掉入坑,被尖头木桩刺穿身体。
一个身穿白色斗篷的金发男子,在距离陷阱五步外的地方来回踱步,就是不往前走,他的左边耳垂,在夕阳映照下,不时反射着耀眼的光芒。
“娘娘腔,你认识这小白脸吗?”克莱德问。
“不认识,不过他手背上的纹身有点眼熟,总觉得以前在魔法学院的某本典籍上看过。”
这时,那个金发男子停了下来,往罗曼他们这边的方向大喊:“喂,请问洛克是住在这里吗?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他,告诉他我是圣地亚哥。”
“嘿,想不到这身上没有半点魔力波动的小白脸能发现我们,看来他也有点精神探测能力,应该是炼金术士之类的职业者。牛头,你去会会他。”
“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比较耐打,而且你的样子够凶恶,如果这小白脸是波德莱尔家亨利那种货色,你就打发他走,免得诱惑到我们心软的洛克小弟,影响了我们宝贝儿的终身幸福。”
克莱德斯模大样地跳了出去,走近了那个金发的小白脸,他正想说些拉风的出场白,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圣地亚哥忽然掏出一张纸,在牛头面前摇晃着,他说道:“快告诉洛克,乌有镇有人要把他卖给玫瑰之城!”
那张,是由夏尔城发出的,罗克的通缉令。
再次见到圣地亚哥,罗克吓了一跳,尤其对方想和他来一个友谊式的拥抱时,他更是全身起了疙瘩。
邦妮和莉莉娜同时侧移一步,挡住了热情的圣地亚哥,让对方尴尬不已。
圣地亚哥对自己的相貌很自信,面前两个美女虽然和他不熟,但也没理由用这种把他当成贼人的眼神看着他吧,自己不辞劳苦来得这里为洛克通风报信,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圣地亚哥把罗克的通缉令递给当事人,说道:“洛克你还记得偷你钱袋的小鬼吗?这东西就是他给我的,据他说是从他上线的盗贼头目那里偷来的,他的胆子还真大!”
看见那张通缉令,罗克知道现在自己是价值二十万元贝的男人了。
如果是在玫瑰之城,出现罗克的通缉令毫不奇怪,但出现在罗克去过两次的那个小镇就很可疑了,乌有镇可没有镇长,也没有治安官,完全是那种自发形成的混乱小镇,由本地势力最大的几伙盗贼把持,当罗克的通缉令出现在一个盗贼头目的身上,不得不令人联想翩翩。
“那个小孩有没有说是那伙盗贼的头目?”邦妮问圣地亚哥。
“是罗宾那伙盗贼,那小鬼在他们据点上缴偷来的元贝时看见了这张通缉令,他还偷听到罗宾的手下说在酒馆见过罗克,罗宾则表示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他在玫瑰之城的老大。”
圣地亚哥完完整整地说出了他知道的情况,又向众人讲述了中午罗克和小偷发生的事情,大家心里都感叹,看来做好人还是有好报的,罗克一时的宽容和善意,很快就获得了回报。
“是罗宾?范佩西那一伙人?”邦妮皱起了眉头。
“邦妮,那个罗宾是什么人?很厉害吗?”罗克问到。
“这倒不是,他顶多就和我实力相当,你一个就能杀他几个,不过罗宾这人有点背景。”邦妮回答道。
“邦妮说得对。”罗曼接着邦妮的话头继续说,“罗宾?范佩西是几个月前才来到乌有镇的,他手底下的人并不多,只有二十人左右,但他手下一半都是兽人,战斗力比一般的盗贼强了可不是一分半分,再加上有传言说罗宾其实是玫瑰之城‘避难所公会’的人,他是‘避难所公会’准备统一这地区所有盗贼团伙而派来踩点的斥候,所以大家都对他很忌惮,现在看来,那个传言倒有可能是真的。”
克莱德听了罗曼的说话,顿时瞪大了眼,他问:“罗曼,你说的难道就是当年不断找我们麻烦的那个公会?”
“就是它。‘避难所公会’的兴起要追溯到十几年前波尔多领的那场大饥荒,当时死了很多人,也带挈了很多人。‘避难所公会’原本只是玫瑰之城的一个小型佣兵团,它的团长趁着灾变,用食物和进入玫瑰之城的名额网罗了很多好手,我和克莱德也是其中之一,不过我和克莱德随便帮它完成了一个任务后就不鸟它了,也因为这个原因,‘避难所公会’强大起来后,便一直派人追杀我和克莱德,害我们要躲到卡特尔领去。”罗曼向众人解释。
邦妮打断了罗曼的说话,她道:“罗曼,现在可不是要和‘避难所公会’算那些陈年旧账的时候,我们还是计划一下,怎么帮洛克渡过这次难关吧,如果让罗宾把消息传到‘避难所公会’,洛克除了继续逃亡,没有其它路可以走。”
“还用什么计划?在罗宾把消息传回玫瑰之城前把他杀死,不就可以了?”克莱德说出自己的意见,毫无技术含量,但很实在。
罗曼打了下响指,赞道:“牛头你出的馊主意,永远都是把暴力手段放在第一位,不过这次却说到点子上了,关键就是要杀了那个罗宾,但他手下那些兽人可不是吃素的……”罗曼的眼珠骨碌碌地转着,最后把目光停在圣地亚哥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