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诶?”简越下意识说出这句。
黑暗中忽然有一道身影靠过来,那人虚幻的轮廓贴过来,柔软细密的发丝摩挲着简越的脸颊,是茉莉香气。不等简越说下一句,林筝墨捏着简越的下巴,嘴唇忽然贴了上来。
没有任何前情提要。
迅速又热情。
林筝墨涂抹过唇膏,嘴唇的黏润触碰在简越的嘴唇上,清润软甜。多亏简越前几日赐教,林筝墨学到一点妙招。
夜晚,幽静密林,树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曳,沙沙是枝叶衔接的歌声,安静而宁和。欲l望是一层薄薄的纱,游离在唇齿之间。
简越能读懂这种具有侵占性的吻,她在窥探,或者说凝视属于林筝墨的另一面。
林筝墨的勇猛也是温柔的,她气息微薄,吻一会儿又要挪开,靠在简越耳边休息,轻轻呼吸的时候,说一些迷糊的话。
“甜。”
“什么?哪里?”
“软。”
“你就这么喜欢。”简越摸着她的头。
林筝墨埋头将甜味尝到嘴巴里。
简越阖上眼,忽然觉得夜晚的风更大、更疾了。窗外的雨还在下.......越来越密集,密密麻麻拍打在玻璃上。
渐入佳境......
*
黑夜忽然迸出一点金光,思绪在快速跳跃,林筝墨只觉得太阳穴在跳动,忽然之间
怎么会这样?
那瞬间林筝墨怀疑人生。
说来难以启齿。
她在准备进攻简越的时候,率先抵达了。那时她跪坐在简越身上,简越的腿微微曲着,也许是某一个瞬间,某一个节点,简越磨蹭到她。
清晨的花瓣跃跃待放,摇曳着夜晚凝下的露珠。
循环几次,抑制不住了。
尴尬至极。
简越察觉到林筝墨的异样,“嗯?你是不是”
林筝墨声音在颤抖中逐渐清晰,艰涩道:“对不起。”
听见简越轻声笑,“没关系。”她甚至揉了揉林筝墨的头发,“你很棒。”
“我......”林筝墨趴在简越肩膀上,气息混乱。
简越揽过她,小声调笑:“实在太敏感也没有办法。”
先前,简越其实也被挑起兴趣,但没想到林筝墨这般敏感,应该比昨晚还快吧?林筝墨虚虚懒躺在她怀里,看样子是没了力气,简越虽心中有火在烧,却觉得不急一时。
林筝墨中场休息,目光迷眩。
许是想到先前的画面,忽然羞到往简越怀里钻。
简越与她解释:“以后你会更久的。”哦,虽然今晚大概是三十秒。
林筝墨双膝磨蹭,脚趾不安分地躁动着,在简越在小腿肚上蹭来蹭去,“本来不是这样的。”
那时她不小心蹭到,一只手压在简越的小腹上,摸到简越马甲线的曲线,稍稍联想,整个人达到一种绝顶兴奋的地步。
她是下意识坠落的。
她甚至毫无知觉。
她忘了她原本应该掌控简越的。
昨夜五十秒已经足够难堪,怎么会轻轻一撩拨就败阵下来,显得自己很没出息。
简越觉得脖间热烘烘的很可爱,哦,是林筝墨很可爱。
她要开导她:“这其实说明,我们还挺融洽的?”
林筝墨勾着简越的脖子,“好吧。”
“对了。”简越想起晚上那件事,慢慢和林筝墨聊起来,“其实那件事我们应该再聊一聊。”
“什么?”
“关于你爸妈想要你谈恋爱这件事。”
林筝墨叹了口气,“怎么说起这个。”
“不说不代表不存在。”简越翻了个身,“能把灯打开吗?”
林筝墨伸手去牵灯线,灯光亮起,暖融的光流淌在她们的皮肤上,肌肤里揉了一点光,有点像西方古典油画里的女人,但没有那般丰腴,是纤丽的,细润的,是极具美感的东方美。
简越的手指游离在林筝墨的肩膀上,“这是一条艰涩又漫长的路。”
林筝墨知道简越在说什么。
“是。”
简越开诚布公:“所以我不要你出柜,我不想你受到伤害,更不想你艰难抉择。我也相信你,相信你对我的爱,不管未来发生什么,我都希望”
林筝墨深吸一口气,“希望什么?”
“希望我们永远记住现在的感觉。”简越眼神愈发炽热了,“像现在这样,互相依赖,互相爱慕的感觉。”
她想说,稍纵即逝的美丽是假的美丽,我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是想留下真彩的一笔。
人类善变又擅长忘记,我害怕过于美好的东西终将逝去,所以我要不停地,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你,记住这个瞬间,记住我触碰你的感觉。
也许会有狂风暴雨,但总有容身之所。
贵在坚定。
今日往后,一百年,或者说直到人类灭亡之后......我什么都不在意,我在意你对我的感觉。那是我的勇气,我的底气。
千言万语汇聚在心中,最后居然只是对视时的眼神。
可林筝墨居然也听懂了。
耳边,雨声渐渐消逝。
窗台偶有一滴或者两滴雨,衔着、坠落,发出啪嗒、而后,长久的顿点,又一声啪嗒,间隔长到好像时间并不存在似的。
我们常说,谈恋爱不要乱吐誓言,因为结局总是惨烈。但有此感叹的人,应该也低估了女人与女人之间的爱意。
“好,我答应你。”林筝墨说。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两颗葡萄
第五十四章
那晚过后, 林筝墨做了两件事:
敷衍周京芳。
申请教师公寓。
当林筝墨拥有一个秘密情人之后,她也有了一个秘密计划,这个计划,她连简越都没说。
她开始思考, 周京芳和林鸿, 为什么一定要让她结婚?这涉及到太多方面, 比如社会背景、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观念,当然, 也和上一辈的成长环境有关。
是可以写一百页论文的地步。
林筝墨不想坐以待毙, 她学着在绝境中寻找自己的出路,以她对周围人的观察,大部分女性在25到30时, 特别容易被催婚。因为这是家长认为的“女人出嫁的最好年龄”,说难听一点:最佳生育年龄。
当然了,是糟粕, 绝对的糟粕。
但她确实属于这个阶段。
盲目出柜吗?与家人对抗吗?林筝墨觉得还没有到你死我亡的地步。
不要莽撞,保持清醒。
“不婚主义。”
“对, 我是一个不婚主义者。”
林筝墨开始自我催眠, 只有骗过了自己才能骗过家长。
物质是生活丰富了。
但精神世界贫瘠了。
我每天上班好累。
想追求佛系生活。
需要精神上的慰藉。
精神上的慰藉绝不是在枕边塞一个狐油满臭的男人, 是独处,是自由自在, 或者是一只猫, 不管你理不理解, 我就是这样了。
所以,我不结婚。
这是一个几近完美的理由,社会现状如此,此言一出, 并不显得怪异,适合用来打太极。
大人们很奇怪,他们更愿意相信你是受到了文化的荼毒,也不愿意相信你是同性恋。
因为文化的荼毒是社会问题。
而你是同性恋,他们会认为是自己的过失。比如什么劣性基因,祖坟不正,老祖宗瞎了眼,我命好苦。我这么牛,居然教出你这个畜牲东西,我的老脸往哪里搁,我以后怎么见人,那些乱七八糟的,云云……
他们是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婴尸,是没有勇气接受事实的,千万别高估。
“简越。”林筝墨走到客厅,忽然叫起简越的名字。
那时,简越正在电脑面前处理公务,见林筝墨一脸严肃凝视着她。
简越迷茫,“怎么了?”
“我刚刚想了一下。”林筝墨坐在简越腿上,一双手搂着她的肩膀,与她相贴,“等我到三十五岁,我就公开你好不好?”
林筝墨像一只小猫,她的脑袋贴在简越的侧脸,轻蹭。简越摸摸她的头发,觉得她认真思考未来的样子很可爱。
“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因为我想了一下,我们不能这样一辈子。”她目光清湛看着简越,“秘密情人不是一个什么好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