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难道看不出我也许跟这事有点牵连吗?”
带点嘲讽的口气,陌生的路人甲虽然很友善,但一副拿他开玩笑的样子很让萨马不爽。这家伙连个旁证都算不上。砸橱窗的人没有谁会留下来和法律的差役打交道。他们总是一溜烟似地跑!不是明目张胆的拐带人口的萨马暂时不想惹事。看到半条街外有个人在狂奔,萨马抽出警棍,去追那个可疑的人。
30秒后,那个家伙钻上电车不见了,萨马跟丢目标。算了我又不是真的警察,做做样子算了,想通的萨马又开始无聊的闲逛起来。
一个衣着简朴颇为讨人喜欢的年轻女子站在商店橱窗前,兴味十足地盯着陈列的剃须缸与墨水台。而离店两码远,萨马正表情严峻地靠在救火龙头上,偷偷比较路过的少『妇』和这名女子的身材到底谁好。
此时一个衣着邋遢的家伙向着那女子挨将过去。萨马把眼光斜扫过去,见那家伙也在看他,这不是刚才那个陌生的路人吗?
年轻女人挪动了几步,又专心致志地看起剃须缸来。这位男士跟了过去,挨到她的身边,把帽子举了一举,说:
“啊哈,我说,贝蒂丽亚!你不是说要到我院子里去玩儿吗?”
年轻的女士转过脸来,伸出一只手,抓住男士的袖子。
“可不是吗,迈克,”她兴致勃勃地说,“不过你先得破费给我买杯啤酒。要不是那巡警老盯着,我早就要跟你搭腔了。”那娘们像常春藤一样紧紧攀住迈克先生这棵橡树,全然不顾还有萨马大人在盯着他们。
普通情人们调情语调,可是这位迈克先生却像听了什么了不得大事一样,只见他一把甩掉女伴,撒腿就跑,扬起一股不该存在的灰尘......
这时已到了晚上,轻佻的灯光,轻松的心灵,轻率的盟誓,轻快的歌剧,都在这里荟萃。身穿轻裘大氅的淑女绅士在寒冷的空气里兴高采烈地走动。会不会有什么可怕的魔法镇住了他,使他永远找不到主角呢?萨马突然感到一阵恐惧,这个念头使他有点发慌,但是当他遇见一个熟悉的面孔在灯火通明的剧院门前时,他马上就产生了一个恶意的念头。这家伙三番五次撞到我的枪口上,这不是天意吗?
那个叫迈克的家伙不知发了什么疯,突然开始在人行道上扯直他那破锣似的嗓子,像醉鬼那样『乱』嚷嚷。他又是跳,又是吼,又是骂,用尽了办法大吵大闹。
可不能让这家伙进疯人院,到时候可不好收拾,萨马只好向围观的市民解释道:
“这是个耶鲁的小伙子在庆祝胜利,他们跟哈德福学院赛球,请人家吃了鸭蛋。够吵的,可是不碍事。我们有指示,让他们只管闹去。”
好不容易让这群看热闹的家伙散去,萨马发现迈克又不见了,
“该死的,下次见到你,我绝对直接逮捕你!”萨马恼怒了。
萨马往东走去,穿过一条因为翻修而高低不平的马路。他嘟嘟哝哝咒骂起那个三番五次在他眼前晃悠的家伙来。他想让迈克当主角,而偏偏这家伙老玩失踪。
在一个异常幽静的地段,萨马停住了脚步。这里有一座古老的教堂,建筑古雅,不很规整,是有山墙的那种房子。柔和的灯光透过淡紫『色』花玻璃窗子映『射』出来,风琴师为了练熟星期天的赞美诗,在键盘上按过来按过去。他没有因为动人的乐音而留步,直到螺旋形的铁栏杆为止。
名为‘迈克’的先生突然觉得有一只手按在他胳膊上。他霍地扭过头,只见是警察的一张胖脸。
“你在这儿干什么?”那警察问。
“没干什么。”苏比回答。
“那你跟我来。”警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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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果然最后选择同人是对的,抄袭也要抄出水平来。2小时1500字的龟速,泪奔中......
其实换个视角看问题,一切看似荒诞的故事是那么理所当然,同人的魅力大概就在与给原作填坑,一样的结局,别样的滋味。我认为这才能算真正的同人。
现在用别人故事的骨干,披上自己创的角『色』、改变时间和地点等构成的,摆明只能算改编的作品也给划在同人类别,但我总觉得原创,改编,同人三者应该分清楚更好。
像我这类新人,如果在关键时间点搞错,整个故事全都得完蛋。
硬伤数都数不过来,怎么可能能撑到结局?
同人都能太监,还会有信心写原创?
烂尾的经典,其实换个视角,未必不能延续,
创意从何而来,不就在你眼前吗?
ps2:无量的作者看着1864的字数统计,忍不住要拖数字了。为了成为光荣的2k党(对自己要求真低),废话再怎么也得二百来字,所以得找点什么聊的,
比如今天天气如何之类的话题如何?
哈哈,为了消除广大的读者群众砸电脑的冲动,我就不废话了(其实废话已经够多的了,这也是为了拖字数),
最后,我要再次重现那句经典的口号
“为了光荣的2k党,同志们冲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