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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24 平凡中那些不平凡的日子

黑道总裁乖乖过来! 九月 2327 2026-08-14 12:58

  “呵呵,墨墨,你不觉得娶只母老虎回家,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吗?”司红夜双眼陡然一眯,那眼中如同猎豹一般的神色,透着说不出的气息。

  秦墨心一想也是。好歹司红夜也是那里面出来的人,什么没见过?又怎么会被一个小小的世界武术冠军逼婚成功呢?

  好歹是混黑道的,就算真打不过,暗地里做掉,也费不了多少手脚。只是若是存心了陪她玩玩,那就另当别论了。

  几人刚说着,就听兰花指大叔带着乡村乐队吹吹打打地回来了。

  唢呐锣鼓那叫一个喧天震响,一首《好日子》带领着大家奔小康!

  秦墨心和沈洛白一时相对无言,唯有看着自家的儿子,泪千行。

  这个奇葩到底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沈忆风却是很满意自己的成果,招手让兰花指大叔过来,问道:“他们能不能演奏《结婚进行曲》啊。”

  兰花指大叔连连点头:“最近农村奔小康,也洋气了。婚纱西装一穿,也搞个养猪场场主证婚什么的,《结婚进行曲》,那可是必选曲目啊。”

  “行,操练着,来一遍!”

  司红夜看着这阵势,一扬眉宇,抱起沈忆风就亲了亲:“我的风弟弟真是体贴人意,什么都为人家想好了啊。”

  沈忆风厌恶地擦了擦脸上的口水,一眼望向那边准备开溜的孟萌,笑得那叫一个意味深长:“红红叔叔,你这假女人的面具再不揭下来,你家老婆可就要被你给吓跑咯。”

  “小子,你都逃不出我辣手摧花的魔爪,更何况一个她?”司红夜眼睛余光可不遗漏那女人的一丁点信息,却还是不慌不忙地逗弄着沈忆风。

  “小子,乐队有了,你家老爸那个秦麓高尔夫球场是不是得借来办一下婚礼?对了,我最近觉得你家那艘游艇也不错,就算你老爸送给我的结婚贺礼了。还有……”

  沈忆风这败家孩子一一应允:“都行,都行,全拿去,全拿去。”

  司红夜乐了,没曾想结个婚还是能够捞着点好处的呀。

  沈忆风一摊手,笑得一脸无辜:“如果你觉得我答应了我爸会给的话。就算过了我爸那关,我妈干不干,还是一回事呢。”

  就知道,这个狡猾的臭小子。

  司红夜伸手捏了捏沈忆风的小脸蛋儿,赶忙过去追自家老婆去了。

  她那么认真地说此生非他不嫁,他怎么着也不能辜负人家的一往情深不是?

  沈忆风回过头一瞥身后那些还在认真演奏《结婚进行曲》的乡村乐队们,兴致一来,决定将他们的档次全面提高,让他们的水平迈向国际。

  “唉,演奏《喜羊羊与灰太狼》的那个片头曲来听听。”

  秦墨心和沈洛白带回了沈忆风,教育了他半天的成果就是――还是把他送回到司红夜身边吧,他们当时脑袋肯定被门夹了,所以才把这个惹祸精给带了回来。

  日子说平淡不平淡,就是在这些鸡飞狗跳的事情中,逐渐地过去。

  十七岁沈忆风又一次对着夜风习习,明月皎皎,开始伤春悲秋:“岁月是把杀猪刀啊。”

  正在敷面膜的秦墨心想着已经已经过三快要奔四的年龄,真想给她这儿子一把杀猪刀。

  而沈洛白,最近正在寻找各色出众女子,准备也找个母夜叉,收了个沈忆风这个妖孽。而秦墨心看着他那殷勤的模样,不像是给儿子寻找老婆,反倒是像给自己寻找第二春似的。

  古代且不说,试问在现代,有那个老子在儿子十七岁的时候,就忙着给他物色老婆的?法定结婚年龄都还没到呢!

  沈洛白的说法是:“我们给儿子转国籍,我听说有个地方,男性十一岁,女性九岁就可以结婚了。他们那里都老夫老妻了,我们这里还算是早恋呢。对儿子不公平,你说是吧。”

  秦墨心一时语竭。

  沈洛白乐此不疲。

  与此同时,属于沈忆风的时代一夜之间崛起。

  年前,司红夜带着沈忆风去一个黑市买些珍奇玩意儿,顺便去了一个国外的采石场。那里正好开采出来了一批毛石,许多投机商人正凑在那里赌石。

  沈忆风跟司红夜借了十万,死活地要买一块破石头。

  那块破石头足有微波炉那么大一个,表面看不出什么来。虽然赌石就赌的一个运气,但是眼里劲儿还是要有的。那么多老油条都不看好的石头,偏偏沈忆风对它上了眼。

  “红红叔叔,十万块元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就当我们去拉斯维加斯的赌场加了个注而已。借给我吧,我保证三天之内必定还你。”

  结果呢,一打开,上等的玉石啊,光是这样不加工卖出去,也能值个千把来万什么的。

  一夜暴富的沈忆风拿到自己的第一笔资金,就开始了和自家老爹分庭抗力的计划。

  g市虽然是必争之地,但是现在没什么发展价值了。几乎的产业都被沈洛白垄断,没什么可以发展的空间。

  所以他要从另一个城市,开始发展属于他的帝国。

  只是这一切,从买下那块石头开始,就对家里保了密。司红夜以他男人的身份发誓,绝不泄露半句。否则――他不行。

  男人最在乎的是自己行不行,尤其是司红夜还是娶了老婆的人了,更在乎这个了。

  可是当时的沈忆风在秦墨心和沈洛白的教育下那叫一个青出于蓝胜于蓝,轻而易举地拿下他,让他发了这么毒的誓。

  他后悔死了,当初怎么就带这小霸王来了?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沈忆风考起了s市的林业大学。那可不算是什么好学校,与沈洛白联系的国外的学校可是天差地别。

  可是沈忆风却是欢天喜地地收拾好东西,踏上了前往s市的飞机。

  沈洛白和秦墨心也想得开,他们已经到达了一个顶峰,那何必还去强迫沈忆风干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更何况他们这个儿子可是潜蛟,指不定什么时候一遇风云,便化龙腾飞而去。

  可惜沈忆风没遇什么风云,倒是遇到了一个小雨。

  杨筱雨,s大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也是全国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主要的研究课的课题都是关于环保的,有几个还拿了国际大奖。

  沈忆风与她的相遇,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

  那是个无法忘记的夜晚,他仍记得那夜的月色那样的好看,那样的圆。

  一个在s市混得还算不错的女生一来就表示对沈忆风有好感,偏偏那女生又是什么什么老大的前女友,有人找上门来挑衅一番,那些都是老戏码了。

  沈忆风对这些,向来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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