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真少爷攻了反派假少爷 作者:李瑞安
【简介】
林琛穿进了自己写的ABO小说里,成了原著里活不过三章的炮灰真少爷
假少爷林默鸠占鹊巢十五年,长得貌美如花,心肠歹毒透顶。原书里,他雇绑匪撕票林琛,连骨头渣都没给人剩下。
回家第一天,林默眼眶微红,楚楚可怜叫了声“哥哥”。
林琛面无表情,看着他演。
回家第二天,恶毒假少爷在他的牛奶里下了药,还在他房间里塞了三五个Omega壮汉。
林琛还是面无表情。
结果壮汉被撂倒了,惊慌失控的却是假少爷。
“哥,我错了哥,你放过我吧……”
第二天醒来,林琛慢条斯理穿好衣服。假少爷蜷缩在床角,浑身都是被欺负过的暧昧痕迹,一双眼睛恨得滴血:“林琛,我一定杀了林琛穿进了自己写的ABO小说里,成了原著里活不过三章的炮灰真少爷
假少爷林默鸠占鹊巢十五年,长得貌美如花,心肠歹毒透顶。原书里,他雇绑匪撕票林琛,连骨头渣都没给人剩下。
回家第一天,林默眼眶微红,楚楚可怜叫了声“哥哥”。
林琛面无表情,看着他演。
回家第二天,恶毒假少爷在他的牛奶里下了药,还在他房间里塞了三五个Omega壮汉。
林琛还是面无表情。
结果壮汉被撂倒了,惊慌失控的却是假少爷。
“哥,我错了哥,你放过我吧……”
第二天醒来,林琛慢条斯理穿好衣服。假少爷蜷缩在床角,浑身都是被欺负过的暧昧痕迹,一双眼睛恨得滴血:“林琛,我一定杀了你。”
林琛依旧面无表情,“嗯,昨晚杀了七次。”
迎着那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的眼神,男人慢条斯理地理了理领带,语气依旧冷漠。
“能听话,那就结婚,不能,那就滚。”
“想清楚,现在林家当家做主的是谁。”
林默瞳孔收缩。
……
林琛收获了一枚香香软软的漂亮老婆,会给他做饭,洗衣服,还会在每个下班的夜晚给他准备热气腾腾的洗澡水。
甚至还在他被外人刁难时,下意识挺身而出。
就是身体不太好,老是流鼻血,请那么多医生都束手无策。
他就挺奇怪的,明明他一直都面无表情,这假少爷怎么越来越黏人了?
林琛把他抵在浴室墙上,拇指擦过他后颈腺体:“不是说还要杀我?”
假少爷别过脸,耳尖通红,声音发狠,“明天再杀。”
林琛笑了一声,嗅了嗅。
“香水都喷了,确定不是今天晚上?”
他轻轻附在对方耳边,“不打算趁我最虚弱的时候动手?”
小少爷眼底一片慌乱,“你闻错了,我没有……”
“我才不想睡你呢!”
……
这个全书最恶毒的反派,是他亲手写的。
也该由他亲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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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互宠,攻实际上是E,受是被豪门认错抱养的O
恶毒反派不洗白,天生坏种战斗力爆表,但一和男主交锋甭管黑的白的脑子里全是黄的
攻性感钓系人夫,双商在线
金手指就是攻了解这个世界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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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 生子 甜文 穿书 ABO 先婚后爱 真假少爷
其它:反派受
一句话简介:恶人自有好人磨
立意:和谐友爱,自立自强
第1章 初遇恶毒假少爷 我才不剧透呢
这是林琛第一次回到林家,见到了那个传说中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Omega弟弟。
青年小小的个子,皮肤奶白奶白的,虽然在林家待了十五年,但看上去还是很瘦弱的样子,眼神黑洞洞的,全然没有一副大户人家公子的气派。
愁眉不展,倒像是个谨小慎微的小可怜。
他怯生生抬起头看了林琛一眼,有些忐忑地开了口,“你好,我是林默。”
林母似乎看出了他的紧张不安,安抚性摸了摸他的脑袋,将他往林琛面前推了推,“默默,这位就是你二十多年前那个被弄丢大哥哥。”
像是愣了几秒,下一刻,林默忽然毫无征兆地瞪大了眼睛,露出了一个天真无邪又十分纯粹的笑容。
“你就是我的哥哥吗?”圆圆的眼睛,三分忐忑,七分好奇,嘴角隐约看到一小点虎牙尖尖,可爱得和猫一样。
还没等林琛回答,那个软乎乎的身体就直接扑到了他的怀里,就连语气也带着些许撒娇。
“哥哥,这么多年妈妈一直都在提起你,我们都好想你……”
这种情境,可以用一个优美的成语概括形容乳燕投林。
娇滴滴、软软糯糯的小东西,总是能引起男人的保护欲。
尤其是在这个世界设定里,Omega的性别还是能近似于雌性的弱势群体,不仅身材娇小柔弱很多,还很容易怀孕,甚至就连发.情期都不是自己能控制的,极度依赖身边Alpha和Beta的保护。
林琛抬起原本打算抱住对方的胳膊,想了想,又放下了。
如果他是原著原主的话,说不定还真的会被这个恶毒反派骗过去,天真地回到林家,然后经历一次绑架撕票一条龙服务,原地投胎game over。
但好巧不巧,他是这本书的作者。
他不扇这货就不错了。
尽管穿进自己的文里,实现了纸质书现实化,但亲爹就是亲爹,知子莫若父,他所创造的这些角色都是什么秉性,林琛再清楚不过了。
所以尽管面对的是那位全书颜值天花板的绿茶男配,林琛压根不会上当的。
亲爹的心就得像在大润发杀了十年鱼一样冷。
这也不能怪他无情,毕竟,他也不想当炮灰原地去世来着。
在原著里他的角色就是一炮灰,出场戏份都没几分钟就死翘翘了,然后主角团每次伸张正义都打着为他报仇的旗号。
是的,他是被恶毒反派残害的那个冤种大哥,也是原著男主的大哥。
当然原著的一切剧情设计都是为了主角团服务的,他写的时候压根就没有顾及过自己的死活。
所以他现在就是很后悔,身为和谐友爱现实社会的人类,他还是十分向往正常的人际关系和法治社会的。
但写小说的时候谁管那么多,冲突来得越猛,感情来得越狗血,读者越爱看嘛。
所以现在他就自食其果了。
事实证明,作者写作不能太不当人,不然穿到自己的书里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林琛想来想去,还是一把将怀里那个气味闻起来甜甜的便宜弟弟推了出去。
也不是他真的有多厌恶这个鸠占鹊巢了十五年的恶毒男配,只是,现实状况确实不允许他陪着对方一起表演什么兄友弟恭的戏码。
恶毒男配被推开,眼里瞬间蒙上了一层水汪汪的雾气,眼尾殷红,长睫毛抖动着,可怜可爱的,让人恨不得马上停下手柔声安抚。
“哥哥,你……就这么讨厌我吗……”
尾音几乎都要哑了,带着毫不做作的哭腔,演技手到拈来,真是好资深的绿茶。
林母见状,皱起了眉头,“林琛,你怎么好推你弟弟呢,就算你再不喜欢他,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们老俩口也只有默默这一个贴心孩子陪伴呀……”
为什么没有身为林家老二的男主,因为男主前期还是妥妥的叛逆+鬼火少年,亲哥被害死之前他还在洛杉矶街头飙车呢。
说着,林母心疼地拉起林默的手,像是宣誓什么主权一般,“就算你回来了,我和你爸爸,也不可能抛弃默默的。”
林琛冷笑,当着自己亲儿子的面和鸠占鹊巢的养子上演这么一出感天动地的亲情戏码,也不知道这狗屎剧情到底是谁想出来的。
反正不是他。
原著里没有这一段,因为按照原著剧情走势的话,林琛此时已经开心地和个傻子一样抱着便宜绿茶弟弟乐呵了,所以原主直到临死都没见识到这位恶毒反派的真面目。
林琛也不知道篡改自己的原著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不过他从来就不是个顾及后果的人。
男人五官深邃俊朗,身上穿着考究的西装,在被林家认领之前,他就早已凭着自己的能力在商界打下了一小片天地。
他的身上,有着这个年纪成熟Alpha该有的精英气场,也有着难以掩饰的贵气,更带着一层从底层一步步打拼上来的硬腕。但这个男人的情绪始终没有多大的起伏,语气稳重中总带着些许淡漠的疏离。
这种疏离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而是对这所有人,他都保持着不咸不淡的距离,像一块怎么都捂不热的冰。
“离我远点,我在易感期。”
语气像冰锥子砸在了水里。
说冷也不算冷,还算温和。但也谈不上温柔,那层冰砖堆砌的墙壁始终将自己的情绪隐藏得死死的。
漂亮的小Omega垂下了眼睫,也不知道那双阴沉沉的眼里到底藏着什么心思,但他当着林母的面不会发作什么,只是乖乖地退开了。
“对不起哥哥,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见到你回来,太激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