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穿越重生 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

第3章

  被曾如意唤醒喝粥吃药时,都没意识到自己又浅睡过去了。

  粥碗在前,药碗在后,常霄推测是让他别空腹喝药的意思。

  他开口问曾如意,得到了小哥儿肯定的点头。

  粟米粥水多米少,并不稠,但可能是他饿极了,又或是农家粟米本就种得好,喝起来只觉香浓。

  肚里有了东西垫底,常霄浑身都有了力气,还没高兴一会儿,又该接着喝药。

  一碗喝罢,舌头苦得打结,他闭嘴屏息,强劝自己不能吐,不然刚刚的米粥可就白喝了。

  缓过劲来后,整个人又倒回土床上。

  药里八成有什么安神的东西,他本还想和曾如意说会子话的,结果很快眼皮子打架。

  乏困至极的时候,人的思绪如云絮般飘起。

  仅仅隐约察觉到有人替他整理被角,又轻手轻脚地离开。

  ——

  休养两日,三副药喝净,除了受伤的肩膀还隐隐作痛,常霄认为自己差不多好全了。

  随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曾如意一起去里正家登门道谢。

  他们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礼,思来想去,还是使钱在村里一户人家买了一斤蛋带着去了。

  里正是通情达理的,客客气气将蛋收下,对常霄这个书生郎的态度更是称得上尊敬。

  常霄上辈子没当过一天好学生,不成想穿越后反而占了原主身份的便宜,得了份因学识而生的礼遇。

  有这个前提在,听说常霄想去做货郎,里正和里正娘子的反应可是比曾如意大多了。

  尤其是里正,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

  “你到底是咱们寨子村走出去的儿郎,若因家中变故弃了正途,岂非可惜,眼看秋闱在即,好歹要再下场试一回,不成再谈其它啊!”

  秋闱这事,常霄是断然不能去的。

  原主留下的记忆,只有对于过往所学的粗疏印象,至于提笔作文,不会就是不会,让他去考州试,相当于派小学生进高考考场。

  好在如今有现成的理由,不会显得他太过于不学无术。

  他作遗憾状,目色黯然道:“非是晚辈不想,实是不能,家父孝期聚赌,按律当判流放,如今他是逃了,全然不曾想会不会连累家小。我是自认清白,却不知旁人如何看待。学子赴州试,需五人互保,举子认保,以我常家现今在县城的名声,又有谁敢沾染这桩麻烦。”

  里正听罢,也想明白了个中曲折,直拍大腿。

  “说起来约是十年前,我进城办事,还在街上遇到过你爷,因他和我家算是旧相识,当初曾好心请我到家里吃茶。”

  里正回忆道:“那会子见你爹,有秀才功名傍身,妻贤子孝,何等春风得意!现下人没了,家也散了,孩子的前程也毁了,真是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偏去自讨苦吃!”

  常霄亦有几分感慨。

  这人一旦染了赌,当真就和变了个人一般。

  赢了想加码,输了想翻身。

  原主祖父迁居县城后,一心想让子孙入仕,不惜花重金请阴阳先生在县城附近另寻吉穴,搬走了祖坟,待儿子到了五六岁时就送去学塾开蒙。

  常佩泉年近而立时考中秀才,哪怕本朝秀才并不值钱,最多只能开间村塾教书,可也算是半只脚踩在了龙门外。

  谁知两次再考不中,怎也摸不到举子头衔,失意之际教人设计勾进了赌坊。

  短短两三年,就把家业败得七零八落。

  原主母亲不愿再忍,坚持和离回了娘家,从此与这边断了联系。

  在那之后,常家就只有下坡路可走了。

  到了常霄能下场考试的年纪,祖父的厚望又加诸在他的身上。

  要不是不信玄学那一套,常霄都要怀疑是风水先生坑了原主祖父,把祖坟迁错地方了。

  “孩子,我们这些做长辈的知你难处,只是这生计行当,要么还是再考虑一二,货郎当真是个苦累活儿,你打小长在城里,不知乡下村子相隔甚远,就和那散开的羊屎蛋一样,东一个西一个,一月下来都要走破几双鞋。”

  里正娘子亦是苦口婆心,替他打算。

  常霄估量着,多半是看他细胳膊细腿,怎么都不像个能吃苦的。

  常霄诚恳道:“长辈一番苦心,晚辈怎不省的,只是手中本钱有限,思来想去,唯有这活计最适当。”

  见他决心已定,里正夫妻不好再劝。

  年轻人总是如此,真要试了不成,自己也就放弃了。

  这时里正家的大儿媳妇恰好进来添茶水,又端了几个洗好的梨子,示意常霄和曾如意拿着吃。

  见他俩都不好意思,里正娘子做主,往两人手里各塞了一个。

  临走前,常霄打听到最近的草市去处。

  草市即是固定的大集,不分日子,莘县临河,草市集的位置也多在码头附近,从那里出发去县城可走水路。

  常霄盘算一番,预备到时先进城寻质库典当旧衣,再拿着钱返程,去草市进货。

  第3章 典当

  晚食时分,曾如意仍是煮一锅粟米粥。

  粥盛出来后,又把掐断成小节的旱芹菜丢进去,加点盐炒了炒。

  芹菜是这会儿最常见的菜蔬,一枚铜钱能换一把,叶子单独扯下来还能拌一碟子小菜。

  算下来,这点芹菜他们能吃好几顿,再划算不过了。

  清粥小菜吃进嘴,油水和盐分都不丰,实则没多少味道。

  常霄盼着早日能吃上肉,对进货赚钱的事愈发热切。

  “我打算明天进城,你可要一起去?或是有什么东西需要捎带?”

  小哥儿咬着筷子抬起眼,反应过来又飞快松了嘴。

  思索一会儿,扯起袖口布料抖了抖,做了个用线缝布的姿势。

  对了,他们还需扯些布。

  手里的衣服典当后,收来的旧衣仅两身,至少需要各一套换洗的,贴身的小衣换得更勤。

  现在都是换了后放在火上烤,烤干了第二天继续穿。

  再这么洗下去,估计离洗破也不远了。

  且贴身衣物没法收旧的穿,不如还是一并做新的。

  常霄记下,微微颔首。

  “我尽量早去早回。”

  两人安静地用罢一顿饭,饭后常霄收了碗筷去刷洗。

  他做饭手艺不佳,只能包揽点其余力所能及的家务。

  干完活回到屋内,曾如意正坐在床边整理刚从院里收回的衣裳。

  这就是那两身他从别人手里买来的麻料衣裤,样式就是村户人常穿的短打,尺寸都有些大了,他一一加固原有的补丁,改小后洗干净,索性天热,干得也快。

  裁下来的布料也没丢,拼一拼做成了块包袱布。

  明天常霄就要带走过去的旧衣,现在身上的穿不得了。

  他见人进来,抖开其中一件,站起来递给对方。

  常霄了然,这是让他试衣服的意思。

  最开始他还担心和曾如意交流不便,后来证明靠着简单的手势及笔谈,并不耽误什么。

  他脱下身上书生式样的圆领襕衫,套上褐色短衣,顺势原地转了一圈,问道:“瞧着如何?”

  曾如意连看数眼。

  年轻的郎君模样俊俏,穿绸衫挥折扇时,若赶着甚么上元灯会去街上走一圈,怕是能收着不少香帕、荷包。

  而今到了乡下,弃了幞头,发丝仅用布带束起,再配上这短褐衣衫,看打扮全然和过去那个书生郎没了关系。

  但不得不承认,好看的人无论穿什么,都像是那么回事。

  他小幅度地点了点下巴,掩去眸中情绪,上前细看改过针的几处,见全都妥当,又把裤子拎起来,放在常霄手上,然后指了指门口的方向,直接避了出去。

  常霄看了看关上门的屋门,又看了看手里的裤子,不由无奈地扯起嘴角。

  他和曾如意在这方面的相处着实尴尬,因屋里只一张土床,两人不得不头朝两边,脚对着脚睡。

  更别提洗漱、更衣,都要各自回避。

  三两下换好,古代的衣服放量大,不似现代的那等贴身裁剪,宁大勿小,只要不是差得离谱,都能穿上。

  细看针脚,细密平整,可见曾如意的针线活很不错。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之际,能有个人在身边陪伴,在吃穿上帮衬,是他的幸运。

  等到做了生意,手上宽绰些,不单要再买份像样谢礼给里正一家送去,也该给小哥儿买点东西。

  ——

  翌日。

  鸡叫三遍,天光渐亮。

  常霄打着哈欠起了床,洗漱后匆匆吃过早食,跟曾如意打了个招呼后便出门。

  他在心里回忆了一遍里正告知的路线,从寨子村去草市将近二十里路,要步行一个时辰。

  趁早间凉爽,快些赶路,到时在码头坐上船,之后就好说了。

  真正走起来,速度比他设想得还要慢。

  原主这体格着实不怎么样,加上几日前才病了一场,本该个把时辰走完的路,生生多走了一炷香。

  远远瞧见人来人往的草市时,简直觉得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口中也焦渴难耐。

  索性先打听了码头的方位,沿路朝那处走的时候,拦下一个肩挑架子卖葫芦的小子,讨价还价后,花十文钱买了个能当水囊的大葫芦。

  这东西早晚都要买,出门卖货时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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