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南淮手搭在椅背上,绕过去坐到他旁边。
鼻尖传来淡淡的男士香水味,和那晚的一样,是南淮身上的味道。他抽烟,身上却没有烟味,对香水的选择也不同于一般男性,没有选相对更加成熟厚重的古龙水,反而是偏清淡的,像海盐混着薄荷,靠近像一阵风。
不是幻觉。
崇秋心情奇迹般平复了下来,问:“你看到我发给你的消息了吗?”
“看到了,刚才在车上,没来得及回,”南淮回头看了一眼,“所以那个人是你的……”
“堂弟,”崇秋说,顺便回答了前一个问题,“我在等律师。”
“你不需要进去?”
“去过了。”
南淮明白了,“原来是出来躲清静。”
崇秋承认,“是。他们很吵。”
他和崇绅原一家的矛盾由来已久。
崇博文性格乖张,在家因为年龄小被宠到了天上,向来说一不二。所有人都让着他,只有崇秋不让。加上父母态度的耳濡目染,所以他最讨厌崇秋。
凡是崇秋喜欢的东西,他一定要抢走,抢不走就直接毁掉。
他六岁就伙同几个远方表兄弟偷偷烧了崇秋养的宠物鸟,只因觉得它可爱,但崇秋不愿意送他。
“不就是一只鸟吗?我赔你十个好不好?”崇绅原搂着哭闹不停的崇博文,对他说。
崇秋静静望着他,“我不要。”
他看到崇博文透过手指缝隙朝他偷笑吐舌,被抱着哄着走远。只留给他一只烧焦的小鸟。
七岁时崇秋学钢琴得了奖,他趁崇秋午睡时溜进房间,偷偷用剪刀剪崇秋的手指,被管家发现,慌忙中只戳了一下。崇绅原说只是误会,他还小,闹着玩而已。
“弟弟想和你玩,你怎么能这么说他呢?还把这么危险的东西放在他手边,你怎么当哥哥的?万一他伤到怎么办?”
崇秋记性向来很好,在彼此针锋相对的十几年时间里,这次雇凶杀人已经不是崇博文做过最严重的事。
还有一次。
但那次他没能记住。
他张开手,掌心是空的,收拢时仿佛有什么从指缝间无声无息地流走。
十四岁那年暑假,原因不明,过程不明,他只记得七月初爷爷奶奶出去旅行,自己送他们去了机场,接下来的记忆就是从病床上醒来,中间一片空白。
而崇博文躺在他隔壁的病房,手臂断了一条。根据其身边人的说法,是他带领几个朋友截住崇秋,先动的手。
崇老爷子因此大发雷霆,勒令将崇博文送去了国外。
崇秋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因为总觉得那些遗忘的记忆中有什么是绝对不能忘记的,他即使处于昏迷中也记得紧紧抓住。可是当醒来以后,他却什么都不记得。
他左侧太阳穴接近发际线的位置有一道不明显的疤,就是那时留下的。
但这些就没必要让南淮知道了。
崇秋不自觉用指腹摩挲了一下左手虎口,袒露过去对如今的他们来说还为时尚早,靠童年不幸来吸引眼球,博取同情,也实在不是他的风格。况且这样能得到什么呢?
同情?
怜悯?
没必要。他并不想要南淮觉得自己可怜。
如果有可能,他望着南淮近在咫尺的,放在长椅上的手,想,他更想要南淮……
一句话打断了他的思绪。
“接下来你打算去哪儿?”
“什么?”
崇秋怔了怔。
南淮偏头看着崇秋,重复了一遍。他的瞳孔是深邃的棕色,在光下变成透亮的琥珀,看人的目光专注,崇秋有种被看穿的错觉。
接着听见他问:“回家,还是继续待在这里?”
崇秋回过神,答:“我原本空出了一个半月的时间。”
“出来玩?”
“嗯。”
南淮沉吟片刻,“不算这几天,接下来还剩多久?”
崇秋不清楚他的意图,下意识回答:“四十天。”
“这么久,”南淮说,“你想回去?”
崇秋迟疑了一下,摇头。他当然不想。
“既然如此,”南淮站起身,“那就走吧。”
去哪儿?
崇秋也跟着站起来,还没来得及问出口,忽然被他拉住手腕,猝不及防,连惊讶都没顾上,身体本能前倾,跟着他奔跑起来。
“南淮”
他在后面叫南淮的名字,想要一个答案,“去哪里?”
南淮回头:“不知道。”
“重要吗?”
重要吗?崇秋在心里问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腕间的手终于松开,两人停下来。崇秋这才发现两人已经跑出了警局的范围,到了一个陌生路口。
高大的行道树摇动一片片金黄的树叶,秋日阳光洒在两人身上。南淮整个人沐浴在光里,面上是惯常的笑意。他望着崇秋,重复道:“重要吗?”
不重要。
崇秋心想,都不重要了。
人一旦开始向前,所有东西就都会被甩到身后。
刚才有一瞬间,他看着南淮的背影,整个人呈现放空的状态,好像什么都不用想,只要继续奔跑就好。
只要跟着这个人。
他上前一步,低声倒数:“三、二、一。”
这次是他率先迈出脚步,牵起南淮的手。
前方是未知,是他从未涉足过的领域,陌生,不熟悉,不受控制,无法预料。他没有任何计划,甚至不曾确定一个目标,一个方向。
这不符合他的行事标准,违背了原则。
但都没有关系。
他生平第一次这样想,一边握紧南淮的手。
只要有他在。
只要和这个人一起,去哪里都可以。
作者有话说:
跑跑更解压(?)
第8章
每个人儿时都或多或少对所谓的“远方”有过幻想,他们通过故事和动画了解到各种与远方有关的概念,也许是高山,也许是大海,有龙的巢穴或者传说中的美人鱼,可能是某个与世隔绝的城堡,彼得潘的梦幻岛,也可能是藏在峭壁悬崖底部的秘密基地,大喊一声咒语就会出现身着黑或红色斗篷的超级英雄、邪恶反派。
但无论是哪一种按照崇秋的理解都应该和早点摊没什么关系。
他站在店门口,一时有些恍惚。
刚刚走到半路,南淮突然说要带他去个地方。凭借这几天对南淮的了解,他本以为又会是哪个不知名的小店,或者车站既然打算离开这里,总得有个代步工具他想到无数种可能,怎么也没有想到,最后的目的地会是一家早点店。
“我没吃早饭嘛。”当事人倒是理直气壮。
热腾腾的水蒸气从高塔似的笼屉间蹿升,载着食物的香气,一个小店,招牌略显陈旧,“闵记早点”四个字中有两个掉了颜色。菜单挂在正中央的墙上,不大的门面里挤满了人,老板和店员只能靠统一形制的围裙表明自己的身份,高抬手大声喊“让一让让一让!”
门外也摆着桌子,高矮错落不一,干净但不算整齐,人只能侧身在其中穿行,路线曲折,仿佛在走一个简易迷宫。
“没来过?”南淮问。
崇秋确实没来过这种地方,像便利店夜宵一样,这里对他来说属于另一个世界。他也没想到南淮说要走,第一个带他来的地方居然会是这里。
“没有。”
他们仍牵着手,南淮像是没发现,带着他找到一张空桌。崇秋倒是发现了,但他选择不提醒,也没有松手,就这样别扭地用左手擦了擦桌椅,坐下来。
南淮却没有坐,他回头看了看人群,松开崇秋的手,问:“你想吃什么?我个人比较推荐小笼包,鲜肉馅。豆浆也可以。但不建议喝粥。”他弯腰靠近崇秋,压低声音,仿佛在交换不为人知的秘密,“放了很多糖,有点腻。”
他直起身子,招手让店员过来。
店员正忙得不可开交,分身乏术,“等一下哈。”
崇秋低头看了看空空如也的手心,“你来过这里?”
“来过,”南淮也坐下来,“刚到临芜那天早上,恰好路过这家店,顺便吃了点。”
刚到临芜?那不就是他还没分手的时候。
和前男友一起来的?
人群的声音突然变得嘈杂起来,连带蒸笼发出的轻微响动也刺耳不已。崇秋面上没什么表情,听到南淮接着说:“这里东西都还不错,就是一个人吃不太方便,总有人想和我拼桌。”
崇秋顿了一下,“你一个人?”
南淮:“嗯。怎么了?”
崇秋攥紧的手慢慢松开,他天生表情不多,轻微变化很难被人察觉,“没事。一个人吃东西的确不太方便,以后如果你需要,可以找我。”
南淮笑了笑,说:“好啊。”
店员跨过人山人海送来两屉小笼包,两碗豆浆,一碟小菜和一碟辣椒油。崇秋来之前已经在酒店吃过早饭,搅了搅豆浆慢慢喝,看见南淮把辣椒碟推到一边,开始吃其他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