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比靓仔还帅的靓仔成为了全区第一,没多久,官方发布了一个以排行榜第一为区服冠名的活动,林栖在游戏里留下了自己的足迹。
第二个愿望凭借着林栖超凡的实力和异于常人的智慧成功实现。
第三个愿望。
在妈妈生日当天,送给妈妈一条亲手织的围巾。
他妈妈是个手很巧的江南女子,从小到大,林栖的毛衣都是妈妈亲手织成的。他小时候最爱做的事情,就是趴在妈妈身边看那一团毛线在银针间穿梭,变成一件漂亮的毛衣。
每一年冬天,妈妈都会给他织一件新毛衣。
林栖不认为自己有能力织一件毛衣,但围巾简单得多,他觉得自己有机会做到。
“织围巾?为什么不买一条?”
林栖挠挠头,傻笑道:“唉,妈妈把我送到这里来以后,我都见不到她。她每年都给我织毛衣,我手笨,只能给她一条围巾。反正,反正都世界末日了,我总得送点东西给她吧。”
“这样啊,那还真的费点心思。”梁雁点了头,转眼就给林栖买来一大堆毛线,还请了个老师,专门教导林栖针织。
离冬天来临只剩几天,林栖坐不住了,在学校上课,下课后还要回家织围巾。织了一会儿织围巾就昏昏欲睡,还得梁雁在一旁监督他。
梁雁笑他,“光说不做,有点骨气行不行?”
林栖愁眉苦脸的,为了织一条漂亮的围巾,他已经失败了好多次,“为什么看我妈织毛衣就那么轻松,自己织就那么痛苦?”
“提醒你,离你妈妈生日只有一天了哦。”
“啊啊啊啊啊!别说了!我织还不行吗?”
话是这么说,林栖织到一半就睡着了。这张毛巾是彩色的,花纹极其繁复,林栖花了很多心思。
他一觉睡到天亮,一睁眼就吓得半死,连滚带爬,“完了!我的围巾!”
一条以暖色调为主的彩色围巾被叠成一个小方块,放在他的床头。
林栖拿起那条围巾,正是他没织完的那条。
如今毛巾已经被人织完了,针线细密,看不出半点慌乱的迹象。
他抱起围巾,急匆匆地跑出卧室,和梁雁撞个正着。
梁雁手里拿着水杯,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水,有点嫌弃的意思,“跑什么呢你?”
林栖扬着眉,举起那条围巾,双眼闪闪发光,“我的围巾!它被人织完了!”
梁雁闷闷地笑了一声,眼底下有一层淡淡的乌黑,他的视线从围巾上扫过去,又落到林栖的笑脸上。
最终,梁雁移开眼,轻笑道:“谁知道呢,也许是田螺姑娘吧。”
在田螺姑娘的帮助下,林栖送给了妈妈第一份礼物,一条针织围巾。
第四个愿望。
林栖想在末日降临之前谈一场恋爱,美其名曰,永不分手的爱恋。
因为还没来得及分手就末日了。
梁雁听了以后笑得满地打滚,“还不分手的恋爱?你这是死了都要爱,天天白日做梦,哈哈哈哈跟你谈恋爱就是末日”
林栖一脚给他踹过去,鼻子都气歪了,“关你啥事啊!谈恋爱就一定会分手吗?”
“难道每个人都会跟自己初恋结婚吗?分手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梁雁笑着躲开他的攻击,“怎么,难道你谈恋爱就不会分手吗?”
林栖很正经,“不分手。”
梁雁狠狠点头:“是是是,毕竟跟你谈恋爱马上就末日了,都死了还怎么分手?”
“你烦不烦啊!”
林栖更气了,艳丽的五官染上一层怒意:“就算没有世界末日,我也不会分手!我这辈子只谈一个,谁跟我谈恋爱,我就对谁一辈子好!”
“那好,你喜欢谁?”
“我觉得我们班班花就不错。”
梁雁嗤之以鼻:“省省吧,人家名花有主了,你赶着当小三呢?”
离末日来临,只剩最后两个月。
从夏天到秋末,梁雁陪着他完成一个又一个愿望,末日清单终于完成到了最后两项。
倒数第二项,林栖想谈恋爱。
恋爱对象,他想选那个沐浴于阳光之下,张扬轻狂的少年。
他看见梁雁的脸被冷白的灯光照耀着,眼睫毛浓密平直,似一只欲飞的蝴蝶。
情不自禁地靠近,他伸手,蒙住了梁雁的眼眸。
那只小蝴蝶就在他掌心里扇动翅膀。
梁雁长得很高,身形高挑颀长,背靠着沉重的书架。他被蒙住了眼,随后,他感受到唇上一湿,有什么柔软的东西贴上来了。
清甜,羞涩,隐晦。
挡住他视线的那只手被移开,他拽住林栖的手腕,稍微弯下腰,和林栖平视。
眩目的白光漫游在狭小的空间内,林栖听见自己的心脏在剧烈跳动,眼前的少年朝他弯起眉眼,狡黠而灵动。
滚烫的呼吸落在脸上,梁雁声音含笑,“抱歉,请问我们这是在玩暧昧吗?”
林栖说:“不是。”
他鼓起勇气,“不是玩暧昧。我喜欢你,我想和你谈恋爱。”
第24章 小狗
昏睡一场,醒来又是正午了,梁雁早已不见踪影,估计又去片场了。
大明星就是忙,这么忙还要抽空回家跟他上床,也算他人格魅力太大了。
林栖自嘲地笑了两声,腰身很酸,某个地方更是难以言喻。他无奈叹息,拖着疲惫的身躯进了浴室。
他躺进浴缸里,温热的水漫过全身,疲倦地闭上眼。
在他的心口处,有一处纹身。
是用一根黑线一笔勾勒完的黑鸟,孤独地翱翔在天际中,落在林栖的心脏上。
这个纹身是十七岁那年纹的。
梁雁看见以后只笑,说,你总有一天会后悔的。
林栖想,他的确后悔了。
把这样一只自由的鸟禁锢在自己的心脏上,是他太傻了。
洗完澡,林栖坐到床边擦头发,他的头发有些长了,垂过后颈,最长的发端已经到了肩头。
梁雁很喜欢在床上看他长发散乱的模样,心情好的时候会夸他一句美丽。
林栖并不喜欢这样的夸奖。
手机响起一声提示音,林栖顺手拿起手机看了眼,江昼给他发了一条消息:【你昨天没回我消息,我擅自做主把狗狗带来了,我现在在楼下花园外,被佣人拦住了。】
他又发了个表情包,是一只小熊生气跺脚。
JZ:【梁雁真特么不是人,今天居然就不准我进来了。】
林栖头上顶着一块毛巾,走到窗边,果然,江昼把车停在花园外,把车窗降下来,露出一张冷清俊秀的脸。
他朝林栖招手,“快下来看看!”
林栖心神一动,急匆匆地裹了件大衣,踩着棉拖鞋就冲下楼。他身体不好,跑得太快,到院子里就眼前发黑,踉跄几步险些摔倒。
佣人眼疾手快地扶住他,低声道:“梁先生不允许您出门……”
林栖推开他,语气冷淡,“我知道,我不出去。”
他走到铁门边,隔着栏杆,眼巴巴地看向江昼。
他脸色太糟糕,江昼面露担忧,怀里抱着一个纸箱,他把纸箱放到地面,打开一看,一只毛茸茸的狗头像萌芽一般冲出来。
小狗摇头晃脑的,趴在纸箱边喘着气。
很活泼的边牧幼犬,眼珠如晶莹剔透的蓝宝石,小尾巴高高翘起,是个健康的宝宝。
热气在冬季凝成白雾,江昼冷得鼻尖发红,他搓搓手,只能隔着铁门跟林栖对话:“害,昨天我跟梁雁那混蛋吵架了,他一生气就不准我来看你了……你放心,我一会儿就去找他算账,还会来陪你的。”
“他跟我说了。”林栖眼睛始终停留在小狗身上,“他说,你要揍他。”
“我就是想揍他啊!什么话不能当面说,非要搞囚禁这一套,瞧瞧你现在的身体,再这样下去,人都要疯了。”江昼小声嘟哝了几句,不想惹林栖不高兴,抱起小狗,“喏,看看,很可爱吧!”
小狗被抱起来也没有夹着尾巴,小耳朵竖起来,有点傻气地睁着大眼睛。
林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隔着一扇铁栏杆门,抚摸上小狗的脑袋。
还是幼犬,发毛很软,不似成年犬那样坚硬。
好可爱。
他又失落地垂下眼,“梁雁不让我养。”
“他是皇帝?什么都要听他的。”
江昼眉头皱到一块,越想越烦,“我给他打电话,又要把你关起来,又不准你社交,现在连条狗都不行。”
他不由分说地把小狗从栏杆空隙处塞过来,强行塞进了林栖怀里,“抱着!喜欢就养!都二十七八的人了,连养狗的自由都没有吗?”
猝不及防被塞了一只小狗,林栖傻呆呆的,手足无措地抱着小狗,生怕把它弄疼了。
因为梁雁讨厌这些动物,所以这些年林栖都刻意避开了带毛的宠物,哪怕是在街上看见了,他也只能装做没看到。
可林栖真的很喜欢小动物。
在他还没来梁家之前,他住的那一片街区有许多流浪狗,垃圾堆旁边隔三差五就会出现一窝被抛弃的幼犬。
他总是瞒着他妈妈把小狗带回去,然后挨一顿骂。
那时候穷,住的地方狭小而肮脏,根本不适合养狗。小狗带回家被妈妈发现后,妈妈就会很绝情地把小狗扔掉。
林栖很小的时候就萌生了一个愿望,他想要一条自己的小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