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送王凡女儿的礼物,漂洋过海带着故乡的气息抵达王凡公司。邮包上写着,王凡亲启。王凡拆开来看,是一枚银锁。他仔细翻了翻首饰盒的下面,那字是初见的,“情同锁”!
王凡心里飘飘悠悠的升腾出一个字,傻!却怎么也不能像以前一样,读一个爆破音似的元气十足的骂出口。
祸不单行这词用在初见身上再精准不过,刚出院没几天,数月前的剧组致电,制作部门某位神经错乱的编辑,一不小心把初见拍的一场戏剪掉了。
初见眼前一黑,真是噩耗:“怎么没了?”
“啊,夏小姐是这样的,主要是我们为了播放出来的效果更加完美,画面更加清晰流畅,更能体现最自然真实的镜头感,所以我们制作单位斥巨资,从国外购进了一套先进的设备,数字时代嘛,我们可是费了好多的心血,为了这部片子。。。”
初见实在听不下去了,打断他:“哪场戏重拍?”
“就是那场您和男主角分手的夜戏!”
“分手的夜戏多了,说具体点儿!”初见知道跟工作人员发火没用,弄僵了明儿再来个‘对工作人员态度低劣,耍大牌’。
“就是第二十三场的雨戏!导演说上次您对那场戏的台词也不是很满意,他已经找编剧改过了。重拍,弥补您的遗憾!”
“斥巨资你们不找个专业点的剪片子?花那么多钱不说把剧本写得靠谱一点?我不遗憾,我需要和公司商量安排时间,你们找我公司商量。”
双方对峙不下,这事儿到底闹到张哲腾耳朵里。
张哲腾虽然利欲熏心,有一句话还是说进了初见心里。他劝说:“初见,作品是你的,没有人认识那个什么导演,但是大家都认识你。别人演得好不好跟咱们没关系,懂行的一眼就能识破哪个是混饭的。”
“我不拍,他们找机器人拍去,那么有钱做一个跟我长的一样的啊,爱怎么使唤怎么使,我不告他们侵权!”
张哲腾咬着下嘴唇,憋着笑说:“初见,拍吧,拍完去日本接那个广告。拍广告也就一两天,然后你去日本玩几天,愿意买什么买什么,公司出!我跟他们商量好了,只要你拍,他们同意主题曲你唱。”
“要不不也是我唱?”
“片头片尾都是你的!”
初见低头不语。心里还是不甘愿。但那首主题曲她真的很喜欢,错过未免可惜。
张哲腾点点她的头,“倔劲儿改改!”
补拍了一天淋雨的戏,导演还非要拍成夜戏才觉得有感觉。他的感觉找到了,初见一淋就是一天一宿,塑料的都浇掉色了,何况她一大活人。
时间真快,转眼又快过年。窗外大雪纷飞,难得有空闲时间,初见换上保暖厚实的羊绒大衣,出门踏雪。旁边的孩子拿着彩色气球嬉笑穿梭,大一点的女儿教训弟弟:“你不要用手套来回搓那个气球,它会爆炸的!”弟弟不信,来回摩挲气球。气球果真爆炸,“碰”的一声在初见耳边炸开。她“啊”的一声,吓了一跳。孩子们的爸妈歉意的点头微笑,又去忙去哄失去气球,“哇哇”大哭的儿子。
初见笑着低头离开了。去年这时,凡艺在准备新年舞会,欢声笑语歌舞升平。而今母亲过世,孑然一身,再没有能容身的欢笑之所,空荡荡的房间,她一想到留下等待那过年的钟声,一阵颤抖的心凉。
她定好机票,最后一天工作结束后直飞英国,没有是非和爱情的故地,现在是她最平静的栖身之所,内心没有波澜起伏,没有疲惫忧郁,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走在伦敦的Bond street,冬季减价折扣月刚刚结束,上街购物的人不是很多。初见以前做学生时在酒吧打工,那家酒吧离这儿不远,回国已经四年不知还在不在。初见幸运的熟门熟路摸进酒吧,除了那里的驻唱,英国男孩儿卡莫斯孩儿头发更长了些,一切还是老样子。他正坐在舞台边弹着吉他那唱古老的民谣,初见记得那首歌应该叫《Lavender Blue》。
“Lavender's blue, dilly dilly, lavender's green,
When I am king, dilly, dilly, you shall be queen.
… …
Lavender's green, dilly, dilly, Lavender's blue,
If you love me, dilly, dilly, I will love you.”初见听得出了神,跟着轻轻唱。
这个时间酒吧里人不多,只有几个歇脚的年轻学生,和一伙儿拿着酒杯,围着小电视看球赛的人。
卡莫斯回吧台喝酒时,初见笑着叫他:“卡莫斯!”
他抬起头看见初见,发了一会儿愣,接着伸手捂住自己惊讶过度而张着的嘴。不断的念叨着“天啊!天啊!”,一把将初见搂进怀里来了个热烈的拥抱,就像以前初见装作爱慕者拿着酒吧花瓶里的花,上台献给他时一样。他碧蓝的眼睛里噙满激动的泪水,他还是那个天真直爽喜欢创作的男孩儿,自己已经满身风尘身心疲惫,再不是上学时那个可以和他等同的音乐学院里的文艺女生。
“Amy,为什么你怎么会在这儿?”他不敢相信的瞪大眼睛看着她。
“你怎么知道我的新英文名字?”初见奇怪的问。
“你知道吗?你的歌曲在这儿被很多人喜欢,很多人爱你这个中国姑娘,你比以前还要美。”他夸张又兴奋的表情,清澈深邃的眼睛里绽放出闪亮的光。
“别开玩笑了。”初见低头,用手扒拉着他立在一旁的吉他。
“不!”他皱着眉头,摇摇头,拉起她的手,边走边说:“相信我,来,我给你看。”
他播放了初见最脍炙人口的那首《你的风衣》,初见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歌曲在异乡的酒吧中响起。
初见听着音乐不语。
“见!”这是他会说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中国词语。
“恩?”
“找到你的生命之神了?”他眨着眼睛询问,长长的睫毛扇动,像振翅欲飞的蝴蝶。
“恩!”她点点头,过了一下又恍然一笑,摇摇头。
“我不明白!”本就深陷眼眶的蓝色眼珠,变得忧郁深邃。
“找到了,得不到!”
他更加迷茫,
“怎么想起问这个?”初见问。
“你的歌,不是这么唱的吗?”
初见笑笑,告诉他:“我在等!也许是时间到了就会等到,也许是生命尽头。”
“亲爱的见,你会幸福!”他拥抱她。
“我们唱歌好不好,我给你唱我写的歌,你听听看。”初见眨着眼睛问他,卡莫斯是个很好的倾诉对象,他总能带给自己温暖和希望。她想在异乡怀念一次,那首欲诉不能,无法启齿的歌。
初见弹着吉他,唱起《初见》。悲怆的曲调,决绝的嗓音。唱得酒吧内所有人都停下了自己的事,驻足倾听,慢慢向她聚拢在舞台前边形成一个半圆。虽不懂歌词,但艺术音乐本就相通。听的人悲情中透着幸福,伤痛后为之着迷。心痛的美丽,像秋天里的混杂落叶枯草的空气,大雨落下飘零成冢的花瓣。
初见曲毕,卡莫斯上前献花,拉着她的手把她从台上领到大家之间,介绍她是中国著名的歌手,自豪的说他们很多年前就认识,今天老友重逢要邀请在场的人一起喝酒。大家欢呼,把酒言欢,欢迎这位英国音乐学院毕业,故地重游的中国歌手。初见久违这种简单的高兴,喝了多酒,把国内的烦恼都抛之脑后。不久脸颊就飞上一层红霞,目光迷离,把她衬托得更加迷人。她像一条穿梭在他们之间的鱼儿,当他们每个人的舞伴。放肆的挑逗,灯红酒绿之下,像枝惹火玫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