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声音盛锦既陌生又熟悉是前一天才听过的。
“盛时澜。”那夜的余温仿佛顺着电流蔓延,盛锦揉了把脸,把手机拿远了点,对方话语中的内容促使他在恼意中又生出些羞耻来,“不许说了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分明知道他想刻意遗忘,又隔着屏幕难以见面,却偏要用这副温柔得近乎蛊惑的声线将他拉回那天堪称混乱的记忆里。
盛时澜固然是个像坚冰一般难以融化的人这点盛锦从小的时候就足够清楚地意识到,后来变化许多,但在外人面前仍旧是那副不近人情的疏远模样。
可外表看起来那样冷的人,在那种时刻为他带来的感觉却极端地炽热,盛锦还没尝试过他接吻,却已经率先体会到了他的吻或许会带来的温度。
那种强烈到令人难以忽视的、湿润的灼烧感,甚至让盛锦在某些时刻濒临窒息。
开始时因为他的顺从甚至还能保持十指相扣的方式,后来察觉到他的逃离,索性扣着他手腕,那双手掌力道极重,让他没有半点没有逃脱的可能,到了最后干脆扣住他的腿根,任凭盛锦如何推拒也不松手。
彼时盛时澜身上传来的压迫及掌控感很强,盛锦心底潜存着对兄长下意识的听从,同时又因为这个身份备受奇怪的折磨,既不可置信又难以接受,这让他在挣扎中夹杂着顺从,矛盾得近乎崩溃。
随着事态的演变,那一星半点的挣扎也在对方包裹着他的唇舌间溃不成军,起初只是吮吻,后来变作带着湿意的舔,最后逐渐演变成由浅及深的含。
盛锦喘息着承受那过分陌生的触感,意识也在对方逐渐加深的动作中变得模糊,仿佛蝴蝶坠入湍流般被拖入一场无声的漩涡。
于是所有复杂的心绪都只能化为一声短暂而颤抖的呜咽。
不知道是出于震惊还是羞耻,或是由其他的什么情绪产生,总之盛锦记忆的最后已经全然被泪水模糊。
连盛锦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因为这种事情流泪。
而这仅仅是前一天发生的事,感受还很深刻,直到现在他的脑海里还能浮现出那扇落地窗玻璃上映出的人影模样,看起来简直像朵被碾碎了只知道溢出汁液的花,叫暴雨打湿折损,泛着潮润的暗红。
越想越气,盛锦很想直接选择逃避,但又不甘心就这样被人牵着鼻子走,于是他深吸了口气平复呼吸,接着才换成另一副语气低低地开口
“哥哥……”
对面人的呼吸有轻微的停顿,才应道:“嗯,我在。”
盛锦微微眯起眼睛,语调再次放轻放缓,字句被含在唇齿变得含糊,和着点隐晦的笑意,又刻意拉长了尾音,变作连绵的、撒娇似的,如同蜜糖包裹的软心甜点,又仿佛情人间亲昵的耳语
“我现在在你从前的房间呢。”
“好想你亲亲我呀。”
他轻巧地说完这两句话,没等对面再有什么反应,甚至连句晚安都没留下就仓促地挂了电话,紧接着扑通一声躺进床铺里,将整个人严严实实包裹着埋在床上。
四周在刹那间变得寂静无声,直到两分钟后,被扔在一旁的手机屏幕才突然在黑暗中亮起,备注是“哥”的人发来一句非常简短的“晚安”。
盛锦将自己放平躺着深呼吸了几口气,从脖颈到耳根处蔓延开来的热意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脸颊一定已经烧成一片,于是猛地扯起被子翻了个身,将脸颊趴进枕头里,手握成拳在一旁用力捶了两下。
“不许想了……不许想了!”
他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可心跳非像只蓬勃的鸟雀在胸腔里跳来跳去,连到耳畔也还回荡着那通电话里的低语。
“太不像话!”
盛锦闷在被子里咬牙,彻底下定决心不会再接通来自盛时澜的通话。
他自以为只有自己轻易被搅动得心绪不宁,殊不知在千里之外的海峡那头,京市庄园那间他常住的卧房里,盛时澜握着手机,垂眸盯着那行“通话结束”的字样,指节轻轻叩动屏幕边缘,似乎在借助这个频率回想属于另一个人说话时的语气。
屏幕间断亮起的冷光扫过他的侧脸,浓墨晕开的眸色此刻更深得好似化不开的夜。
盛锦从步入青春期之后就很少撒娇,因为即使他不通过这样的手段同样也有求必应,哪怕用最蛮横的语气颐指气使地要求也会理所当然地得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个性盛时澜全盘接受,并且习以为常。
因此他很熟悉盛锦撒娇时会是怎样一副神态眉眼半弯或者微微眯起,如果带着笑,那脸颊两旁一定陷下分外引人瞩目的旋涡。
这个时候他身上总洋溢着柑橘清新的味道和并不过分的甜,混着夏日里滚来的热风,裹挟着异常旺盛的生命力,甚至因为熟练而富有松弛感。
就像身下这床带着他身上气息的被褥。
窗外寒风呼啸得紧,可盛时澜额角却渐渐渗出一层薄汗,握着手机的指腹逐渐用力摩挲着边框,冷色相映,显得既压抑又克制。
被简单的两句话就带得想要不顾一切地前往它的主人身边,几乎要撇下已经做下的约定,这显然太不理智,更何况,盛锦定然会为此生气。
盛时澜将手机倒扣在床头,在床边静坐许久,终究放弃了定下航班的念头。
*
前一晚的插曲并没有影响到盛锦的睡眠乃至第二天的精神状态。
他照例在清早醒来,抬手拨开窗帘一角,发现昨夜似乎下了小雪,窗台积着薄薄一层盈亮的白。
聊天软件顶部的联系人在一个小时前发来提醒他添衣的消息,盛锦点开看了眼就搁置在一旁。
随意地吃完早饭,他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去看了温莎,逢上假日,她的丈夫和女儿也在。
那个名叫伊丽莎白的小姑娘生得亚麻色的头发和一双碧色的眼睛,脸蛋红润,头发被编成长长的麻花辫,上面点缀了几朵五颜六色的小花。盛锦到来时她正安静地坐在父亲身边用生涩的中文念着童话,看见客人就乖巧地起身问好,说话的语态灵动活泼,看得出被教养得很好。
温莎让他在温暖的壁炉旁坐下,并端来精心准备好的茶点,依旧是他少时喜欢的口味。
“这次是只有小少爷一个人回来吗?”
“嗯。”盛锦捏起一块饼干,点点头,“我一个人来的。”
“不是和先生吵架了?”
“不是……不算是。”
如果没有出发前的那件事,那严格来说就不是。
“这样啊。”温莎笑了笑,抬手轻轻抚摸着倚靠在旁边的女儿的发梢,目光温和却透着洞察,“一个人来也好,有时候一个人来也更自在些。”
盛锦微微一怔,随即笑开,眼底浮现出一丝欢快。
由于平日里也偶有联系,这次他们也只简单地分享了近况,顺带着还会提及一些往事,零零碎碎,夹杂着说话者自身的情感,盛锦从那些富有温情的字句中又剥离出一些自己早已遗忘的过往。
午饭是由温莎的丈夫主厨,出乎意料地是一顿相当丰盛且色香味俱全的中餐,盛锦原以为是特意为了他准备的,但是在场的三人看起来都对这样的午餐习以为常。
午后盛锦陪伊丽莎白玩了一会儿,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总是对家里来的客人充满好奇,记性也不算好,虽然在视频里见过几面,但时间一长很容易就忘了,因此这时候黏他很紧,不仅邀请盛锦和她一起玩玩具,还给他分享了自己画的画。
不管她做什么盛锦都没吝啬夸奖,把小姑娘夸得脸蛋通红直往他怀里钻。
因为要赶着下一趟飞机,盛锦没坐多久,在太阳落山之前就起身告辞,他来得像阵风,走时亦轻快,分别时没什么感伤的情绪,反而充满平和。
走之前还给伊丽莎白留下一条红宝石项链,在对方湿漉漉不断往下掉泪的眼神里答应了以后会再来看她。
温莎对这份贵重的礼物执意想要推拒,却拗不过盛锦不由分说地塞进了小姑娘衣裙的侧兜里。
“留给她当玩具玩儿。”
他做下的决定谁也争不过他,温莎珍惜地收下,又在盛锦转身离开时轻声叫住他
“小锦。”
“嗯?”
雪色与天光中,盛锦像少时一般在呼唤中回头,唇角弧度上扬,眸色澹澹,让温莎恍惚间好像又看见了多年前那个长发曳地,手捧着鲜花要送给她的小孩儿。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但又确确实实地长大了。”
“是吗?”
盛锦单手揣在衣兜里,闻言另一只手随意摆了摆,脸上笑意从容,“我现在脾气急,大概是没以前可爱。”
“怎么会。”温莎犹豫了下,试探着向他抬起手。
盛锦现在比她高了一个头,见状眼神闪了闪,微微俯下身,于是温莎的掌心便顺势落在他的头顶,力道很轻地揉了揉,“爱你的人不管怎样都只会觉得你可爱。”
“你这样,我只觉得刚刚好。”
*
无论四季如何轮转,都柏林的晨雾中总混合着咖啡的苦涩香气。盛锦时至今日都没法体会这种艰涩的苦味,所以曾经来到这里时,仅仅是尝过盛时澜杯中的一口苦咖啡,就让他每每想起便会紧皱眉头。
这次盛锦挑了一家生意平淡的咖啡馆,点了杯阿芙佳朵,在街边坐下,发现自己即使是混合了冰淇淋的轻微苦味也还是不太能适应,于是轻轻用指尖推到一边。
咖啡是有些喝不下去了,盛锦索性拆开刚才随手买的信封套装开始写信,只不过才写了一半,垂在一侧的风衣下摆就传来被轻微拉扯的力道。
侧头看去时,一个大概四五岁的红发小女孩儿正直愣愣地看着他,深棕色的眼睛即使在阴天也闪闪发亮。
“哥哥,你好漂亮。”见他看过来,女孩儿挨近了些,几乎贴在盛锦身上说。
“谢谢,你也很漂亮。”盛锦回话的同时向四周看了看,没发现疑似女孩儿父母的人,于是问她:“你的爸爸妈妈呢?”
“我爸爸在那里。”
小女孩儿指了一下咖啡馆旁边的蛋糕店,开放式的柜台后面一个身材略微圆润,看上去是店主的男人正在给客人打包糕点,察觉到他的视线,歉意地扬起微笑向他点点头。
显然是对这幅场景见怪不怪。
盛锦失笑,伸进衣兜里掏出一包刚买的巧克力递给她,很快得到一声害羞的道谢,盛锦没太在意,收回视线继续做自己的事儿,但是过了一会儿,那孩子还站在他身边,眼睛仍旧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她的存在感太强,那种水汪汪的眼神又让盛锦想起伊丽莎白,于是他把她抱起来放在长椅的一侧。
得到了靠近的许可,小孩儿很快像只小猫一样贴过来,紧紧地挨着他,仰起头看向他时,眸光清澈如春日奔涌的溪流。
“哥哥,你在写什么?”
“写信。”
“写信给谁呀?”
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总是有些喋喋不休,对于好奇的问题总爱问个没完,于是盛锦故意逗她:“写给哥哥的哥哥。”
“哥哥的哥哥是谁?”
小孩子一下子被他绕晕,咬着手指,但是很快又明白过来,重复道:“哦,是哥哥的哥哥。”
盛锦没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小姑娘脸一下子红了。
盛锦看她这样,佯装很凶地皱起眉毛和鼻子吓唬她,“今天就算了,以后不可以看见陌生人就随便靠过来,给的东西也不能随便吃,知道吗?”
“不然会有恐怖的坏人把你抓走的,长得再好看也一样。”
“……哦。”
小姑娘鼓了下嘴巴,“爸爸和我说过的,我知道。”
她说完,又重新好奇地靠近,趴在桌子上眼巴巴地看着盛锦,“哥哥,你在信里写了什么?”
“你想知道?”
小女孩儿摇了摇头,又点点头。
盛锦被她的诚实逗笑,于是展了展手中的信纸,带着点笑意开始向她陈述自己所写的信件。
“……长大才发现这里的教堂建筑真的很有特色,威士忌也好喝和上次来的时候相比,我到了能喝酒的年纪了,在这里没人能管我,所以第一天的时候很畅快地喝到了凌晨……利菲河倒是和记忆里一样,美中不足的是天气不算太好,天冷,且一连几天都在下雨,不过在走的这一天还算幸运,遇见了一个像太阳一样火红的小孩儿。”
念到这里,盛锦顿了顿,转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布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