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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苏禾念开着车,将咸伟懋送到机场,语气里满是不舍,又一次面对离别。

  “清洁能源项目的事情牵扯重大,学校那边急着让我回去配合调查,”咸伟懋拉开车门,取出行李箱,语气平静,“还有关于我自己的那场听证会,毕竟也没有下文,也该回去接受后续处理了。”

  苏禾念努了努嘴巴,心里有很多话想说,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只是默默地看着他,眼底满是不舍。

  就在这时,她瞥见常晟的车,从后视镜里缓缓开了过来,停在了他们身边。

  “哥!”

  林望还没等车停稳,就迫不及待地冲了下来,一脸气鼓鼓的,“你怎么能就这样一声不吭地就走了?”

  咸伟懋的视线,穿过林望,落在了从驾驶位走下来的常晟身上,嘴角勾起一抹浅浅的笑意,打趣道:“那难不成,我还得开个欢送会,敲锣打鼓地离开?”

  “也不是……最起码……”林望将手抱在胸前,脸气得圆鼓鼓的,腮帮子都鼓了起来,却一时想不出反驳的话,只能懊恼地皱着眉。

  常晟拉开车门走下来,身姿笔直地站在车前,阳光洒在他的金发上,泛着耀眼的光泽,他故作轻巧地问了句:“走了?”

  “嗯。”咸伟懋抬起头,看向他,嘴角似笑非笑。

  常晟的回答很简短:“好,回见。”

  “好。”咸伟懋轻轻应下。

  四目相对。

  陷入沉默。

  林望转头看了看常晟,又转头看了看咸伟懋,终于憋不住了,开口吐槽:“你们俩搁这演哑剧呢?有话就说啊!”

  “好了,我走了。”咸伟懋提着行李箱拉杆,不再犹豫,转身朝着机场大厅走去。

  “哥!拜拜,一路顺风”苏禾念张开手,用力朝着他的背影挥手。

  “拜。”咸伟懋抬起手背,轻轻挥了挥,没有回头,身影渐渐朝着大厅深处走去。

  林望一脸难以置信地看向常晟,压低声音,恨铁不成钢地说:“就这样让我哥走了?什么都不表示?”

  常晟将挂在脖子上的墨镜戴上,遮住眼底的情绪,看上去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我还要表示什么?”

  林望白了他一眼,语气带着调侃:“说得轻巧,可别没等两天,又忙不迭地追去美国,到时候可就太捞了!”

  常晟笑着伸出胳膊,一把锁着林望的脖子,力道不轻不重,势必要让他尝尝锁喉的滋味:“你小子,敢调侃我?”

  “错了,晟哥,我错了还不行吗?”林望连忙求饶,吐着舌头翻着白眼,“真错了,再也不敢了!”

  两人打闹了一阵,林望才揉着脖子,抻着膝盖,认真地说:“说真的,晟哥,快去追吧,不然就真的没机会了。”

  常晟停下动作,在阳光下捋了一把满头金发,抬着眼,朝着咸伟懋离开的方向瞥了一眼,眼底的挣扎渐渐褪去,最终还是缓缓摇了摇头。

  酒馆的灯火下。

  雷暴的轰鸣中。

  肖恩的旷野旁。

  他一共告白过三次,每一次都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却没有任何一次,得到想要的答复。

  他做不到强人所难,甚至比谁都清楚,咸伟懋坚强外表背后的敏感与脆弱。

  在对方没有做好充足准备之前,他选择停下脚步,不再逼迫,不再试探。

  如果这是一场勇者从恶龙手中拯救公主的故事,他可以披荆斩棘,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跨越一切障碍,围着撒哈拉沙漠暴走三十万步,只为抵达对方面前。

  但这最后一步,终究需要对方迈过来。

  如果咸伟懋没有迈过来,那只能说,时机还不够成熟。

  他已经等了这么多年,又何妨再多等几年?

  常晟看着咸伟懋的背影渐行渐远,紊乱跳动的心脏,最终归于平静。

  他真的……走了。

  是吗?

  也好。

  就在常晟眼神黯淡,缓缓侧过身,准备转身离开时,那道渐行渐远的身影,突然停了下来。

  咸伟懋骤然转身,没有丝毫犹豫,迈开脚步,朝着后方奔来,衣角被风掀起,发丝凌乱。

  “Patrick”

  他隔着机场的栅栏,朝着常晟,用力抛出一枚在阳光下反射着银光的物品,动作急切。

  常晟浑身如触电般一愣,下意识地伸出手,稳稳地将那物品攥在手中。

  “这个还你。”

  咸伟懋站在栅栏另一边,脸颊泛着淡淡的红晕,眼底却星光熠熠,直直地看向他,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别扭。

  “这个?”常晟抬起手,将手中的物品举在阳光下,仔细打量。

  那是一枚旧的银质打火机,机身被岁月磨得发亮,带着常年使用的痕迹,样式和他曾经借给咸伟懋的那枚很像,却更显陈旧,像是个珍藏了多年的老物件。

  “你从美国追回国,不就是来追债的吗?”咸伟懋半开玩笑,“借了你个打火机,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地追回来吗?”

  常晟撇了撇嘴,没有反驳,眼底却泛起了笑意,指尖轻轻摩挲着打火机的机身。

  “虽然不是你原来那个,但这是我爸的。”咸伟懋轻声解释。

  “你爸的?”常晟愣了愣,随即没由来地咧开嘴笑了。

  曾经在肖恩,他给对方借了一把火,将天空点燃。

  烧烬所有阴霾和不公。

  咸伟懋不是物欲很强的人。

  他的一生,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并不多。

  公寓是租的、手机电脑是研究所配的、衣物是随意采买的。

  他曾经在想,如果有一天要换个城市重新生活。

  他甚至可以什么都不带。

  空着手就坦然迎接崭新的人生。

  除了这枚打火机。

  这枚他父亲留下的旧打火机,是独属于咸伟懋的东西,是他无比珍视的宝贵物件,是他在无数个难熬的夜晚,唯一能握住的温暖。

  而此刻,他将自己人生中仅有的、最珍视的东西,以“还”的名义,郑重地送给对方。

  咸伟懋突然思维跳跃,眼神变得认真起来:“告诉我,你没开玩笑。”

  常晟眨了眨眼睛,立刻明白了他话中的深意。

  是那天喝醉后仍未结束的话题。

  是自己在说喜欢对方的事情。

  “没开玩笑。”他侧过头,眼神无比真诚地看向咸伟懋,一字一句,清晰而坚定,“真的、真的、真的……喜欢你。”他一遍又一遍地强调。

  咸伟懋浅浅一笑,眼底多了几分释然:“你确定?他们可是说我命里带刀,会克死所有亲近的人。”

  常晟拍了拍胸脯,语气笃定:“你看我像怕的吗?我命硬,不怕。”

  他站在面前,如一轮暖阳般熠熠烁烁,照亮着他。

  也行。

  人生短暂一世,或如闪电般璀璨,或如烟火般绚烂,索性就任性一回,放下所有的顾虑,拥抱心底的情愫。

  咸伟懋直直地看向他,突然雪融般,咧开一个澄澈而灿烂的笑容,眼底满是星光。

  此刻

  除了雷暴,他还有了其他。

  「唯有我们觉醒之际,天才会破晓。破晓的,不止是黎明。The sun just is a daystar.」

  梭罗《瓦尔登湖》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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