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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你及时而来 初可 1977 2026-08-12 02:49

  应枫回头,背后商场露天的广场上,搭有一个简陋的台子。

  那是新商场为了招徕顾客搭的,常有不知名歌者在那里唱歌,应枫一直都知道。往日,他都是匆匆路过,从未仔细听过台上的人唱歌。

  而那一刻,台上有几个陌生而又高高瘦瘦的男孩子,身前或有琴,身上或有吉他。但他们谁也没动,只有正中间那个男孩子低头拨弄琴弦在唱歌。

  雷一阵阵地打,路人全部行色匆匆,来了又走,走了又来。

  这天,这地,与行人,与往日的应枫一样,根本不会去在意台上的他与他们。

  只有应枫,他站在来回之间,听那个男孩低头安静唱完了整首歌。

  应枫听不懂歌词,却在男孩唱完最后一个音节,右手拨完最后一根弦时,才发现自己早就已潸然泪下。

  唱完后,台下连掌声都没有。

  唱歌的高个男孩转身下台,看也没看台下一眼,而已有其余歌手欲上台。

  直到又是一连串极响的雷,大雨猛然坠地。应枫身边,很多女孩吓得尖叫,拼命往商场内躲。应枫泪眼朦胧,毫无知觉,依然看着那人离开的方向。

  他却忽然回眸,看向应枫的这个方向,似也被女孩们的尖叫声吓到。

  眼泪令眼模糊,却又使视线更为清晰。

  应枫伸手,匆匆抹去脸上的雨水。透过层层雨幕,不顾雷雨与尖叫,趁着他这个短暂的回眸,看清了那人的脸,与他被雨水洗净清透的蓝色双眼。

  全世界都醒了。

  广场上的所有灯也瞬间一同亮起。

  从此,那双蓝色眼眸就沉入应枫心湖的最深处。

  应枫想到往事,听到当年的歌,趴在草地上,眼泪如同当年天空中漏下的雨,直往下流。

  有时他会想,金澍为什么要出道去当歌手,当演员,当明星呢。如果金澍始终是当年的金澍,他是不是再不用与那么多人共同拥有他?

  每每这时,他又会反复自我劝说。金澍本来也不知道他是谁,即便不进娱乐圈,也不会和他这样一个普通人在一起,不是吗。

  师姐说得对,当年那场大雨还未把他淋醒吗?

  金澍都有儿子了!金澍从来也没有喜欢过同性!

  更没有喜欢过他。

  甚至也不记得他。

  况且当明星不也挺好吗,他能用另一种方式去拥有金澍,他还能看到、听到金澍的一切,金澍今年不还祝他生日快乐了吗。

  八年前,他等到天亮,等到雨停雨又落,都没等到的一句“生日快乐”啊。

  做粉丝真的也挺好。

  金澍不知道与应枫有关的这八年,却有可能已经知道有个追了他八年的粉丝叫作金小雨,好歹也是上过热搜的人。

  应枫不是什么悲观的人,甚至来内蒙时一直充满期待。可是谁能想到,他竟然能在这里碰到金澍,还这样恰巧,金澍坐在深夜的草原上,给一个陌生的小女孩唱这首八年前的歌?

  他都只听过那么一次。

  应枫一边哭,一边拼命地去擦眼泪,就当缅怀自己的初恋了。

  可怜的,始终只有单方向的,又可笑的初恋。

  应枫静悄悄地往回爬,想赶快回到车上,就当从未来过。

  可他爬得太急,还因抽鼻子太用力,不可避免地发出声响。应枫一愣,下意识地回头,金澍也已回身看他。

  天。

  应枫本来真的已经不哭了,都很早前的事了,毕竟触景伤情嘛。哭过也就算了,生活还要继续么,人还是要积极向上往前看。爱情是个什么鬼东西,他并不需要。

  可他这副鬼样子,怎么能被金澍看个正着?

  应枫是真的又想哭了。

  偏偏头顶的月光特亮,远处的车灯也亮。金澍虽戴着帽子与眼镜,帽檐极宽,应枫却也能看明他的诧异。

  躲都没处躲,不用想,应枫也知道自己到底有多狼狈。

  “我,我,就是这首歌太好听了,情感太充沛,太感动了,我,听哭了,我是感动哭了……”应老师趴在地上,嘴巴里还含了几根草,小声先挽救一下自己的尊严。

  第20章

  金澍无奈看着应枫。

  他是傍晚到的, 游客来这里,常是冲锋衣加面罩的打扮,他也这样穿,没有任何一个人认出他。甚至他跟人说话,也没人能认得出他。

  稍作歇息, 他与小施一同出来,想瞧瞧有什么风景还不错的地方。他的时间太有限, 只能在这儿待两天, 他也等不及明天。找到景致不错的地方, 等应枫来之后,好“骗”着他带他去。

  途径此处,他下车。当时天色还未全黑, 他站在小坡上, 看到离自己格外近的晚霞, 奇迹般地忽然也想到了当年自己唱的那首歌。

  那首歌,他也就唱了那么一次。

  当时到底年纪小, 的确对很多突然而至的真相难以理解,自然也就很厌倦这个世界,十六岁本来就是很叛逆的时候。他那个时候也没顾得上去叛逆, 只惦记着憎恨与厌倦世界, 但是那个年纪特有的叛逆也的确更加深了憎恨与厌倦。

  自十八岁复出后, 他再也没在大众面前唱过歌。他私下里倒是还会弹弹吉他, 弹弹琴, 偶尔也会唱歌, 也还依然会写歌,只不过就自己听,自己看罢了。车上有吉他,他拿下吉他,坐在坡上,原本也没想真正弹些什么。

  只是难得精神放松,拿在手里似乎就能安心些。

  小女孩住在附近,是自己跑来的。她不认识金澍,况且金澍还戴着眼镜与帽子。她只是被金澍的吉他声给吸引过来的,不知不觉,金澍就唱了那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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