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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成为起点男的反派渣攻 月趻 3328 2026-07-24 12:51

  漕粮匪患案只是陆煜行将他劫来的幌子, 收回了虎符,老皇帝自然心情愉悦,也便应了他的请旨, 把白御卿打包送给陆煜行了。

  他翻看着卷宗, 一旁的李肆书跟座山一般矗立着, 男人松绿色的双眸扫过他脖颈上的吻痕,面色有些怪异的复杂。

  李肆书这些日子被他遣去调查黑风寨的地形,刚呈上来一张地形图,他的武功天下独绝,自然没人能拦得了他。

  大抵是男人的视线过于炽热, 白御卿摩挲着卷宗,指尖又轻轻敲击着桌面, “再盯就盯穿了。”

  “……公子心情很不错?”

  李肆书突然这般道,男人一双剑眉拧起,嗓音低沉。

  他回想了一下前几日陆煜行脖颈上近乎血淋淋的牙印和吻痕,又扫过白御卿脖颈上的浅淡吻痕。

  ……突然,一个近乎恐怖的想法冲入脑中, 让他呼吸一窒。

  “您……您与陆煜行……”

  白御卿抬眸看着他,见他表情几分纠结和复杂,等着他说出接下来的那句话。

  见白御卿的表情淡然,甚至隐隐几分期盼愉悦, 李肆书握着佩剑的手近乎泛白,嗓音嘶哑至极。

  “您……他,他是不是带您去花楼了?”

  白御卿的表情怔然一瞬, 近乎笑出声。

  花楼啊……

  “属下早知他不是什么好东西,自三年前如此,三年后亦是如此, 花楼不是什么好地方,他竟如此——”

  “停。”

  他打断了李肆书近乎崩溃的话语,冷白如玉的指尖摩挲了一下喉结上的吻痕,略微弯起桃花眸。

  “并非去花楼。”对上他松绿色的眸子,继续补充道,“我和陆煜行,如今在一起了。”

  “这是他留的。”

  他的嗓音宛若碎玉清泉,悦耳极了。

  几日前愈发苍白若病玉的脸色,在曦光的氤氲下也变得愈发朦胧漂亮,略微弯着双眸,隐去了薄冷。

  李肆书怔然在原地,瞳孔骤然收缩,近乎不可置信般嗫嚅了一下苍白的唇。

  那……陆煜行脖子上那些惨不忍睹的咬痕。

  是……公子留的吗?

  牙口真好,不对。

  “……当真?”

  男人的嗓音哑然到不可思议。

  “当真。”

  白御卿轻声回应,抬眸看他的表情清浅带着几分笑意。

  李肆书不知如何回应,只是觉得一时喉头堵塞,说不出话了,他抿了抿唇,恍惚垂头,“属下告退。”

  他抿着唇,呼吸都不怎得通畅,只觉得堵塞难堪,大抵是想练剑,胸口有一团郁结之气,捏着剑鞘大步向外走去。

  朱红的走廊之中,迎面走来同样失魂落魄的萧涟涟。

  少女身姿曼妙,垂下的头如同李肆书般恍惚怔然,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李肆书听见她呢喃自语又不可置信的嗓音。

  “陆煜行,又对我笑了……我是不是,命不久矣了?”

  “又对我笑了,又对我笑了……”

  身上的郁色宛若能凝结成实质。

  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李肆书垂下眸,鸦羽一般的睫毛盖住松绿色眸中的晦暗翻涌,他看着手里的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了。

  勘察黑风寨结束回来的时候,李肆书驾马跑得马都招架不住。

  只是因为,他知道——陆煜行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请了圣旨将公子从京城调到襄州来,也不知是不是要报三年前折辱之仇,公子身体本就愈发不好,经不起陆煜行那条恶狗的折腾。

  他本就是应了墨玉的请求,要护他的。

  李肆书也不知外人传来的陆煜行与宁国公世子素来不和,是如何转眼几天就成了所谓的在一起,脖颈都那般青紫惨烈。

  可公子的笑意不似作假。

  他在回府的途中看见了接口吆喝的糖葫芦和糖糕,新鲜出炉的糖糕散发着松软的香甜。

  白御卿自从日日吐血开始,便不怎得能吃进去饭了,来襄州之前,柳朝朝曾小心翼翼靠近他,轻声恳求。

  “李,李侍卫……公子近些日子是不是胃口不好,听闻送去的饭菜,没怎么动过,您此番随着公子去襄州查案,襄州偏北,怕是水土不服,公子就愈发不爱吃饭了,公子喜糖糕,这,这方子您拿去,饭前吃两块开胃。”

  娇小的少女堪堪到他胸膛,面对看起来高大到几分凶神恶煞的他,明明胆怯得要死,却依旧把方子塞到他怀里。

  见他低声应了才放下心来,跑得又比兔子还快。

  那时候李肆书摩挲着怀里的方子,想到墨玉留的那本记录着白御卿日常习惯的书籍,对了半天——

  爱吃甜、吃糖糕、性子闲散、怕冷却不甚记得冬日多穿衣……

  一条条,一件件。

  月色照着他的身影,李肆书若有所思看着柳朝朝一溜烟跑走的背影,指尖摩挲着方子,恍惚想。

  为何,白御卿,这般多人爱?

  醉仙明月楼的老板也是,自他成了白御卿的侍卫,便挑剔打量了一番,“瞧着不错,比墨玉身板结实多了,公子的习惯知不知道?不知道妾身便再与你说一遍……”

  走之前,宁国公也召了他一次,让他好生照顾着公子。

  他自然知道他好,宽和待人、俸禄丰厚、俊美清冷……就连李肆书也喜欢他。

  可李肆书有些嫉妒他,一些而已。

  曜不喜混血,混血自然地位低贱,更有蛮族与曜的多年战争,让李肆书这双松绿眸子,近乎人人喊打。

  他幼时在边境,饥荒之下被她娘——一个中原女子,嘁嘁摸着脸,女人哭得近乎撕心裂肺,可她也面黄肌瘦到了极致,一声声说着对不起,泪水滴滴答答打在他脸上,随后将他遗弃了。

  李肆书不怎得恨他娘,他也依旧记得娘的名字,李倦春。

  因为他娘怀上了蛮子的孩子,边境为蛮族所扰,村民们自然对他们娘俩百般厌恶、欺凌、嫌弃。

  偏偏李倦春也是个苦命的女人,无依无靠,受人欺凌,又将他养到了那般大。

  他娘做得够好了。

  所以他看着他娘近乎落荒而逃的背影,垂下眸子,没有追上去,只是捏着指尖娘亲衣袖的温度,像是确认,她走了有几时。

  杏雨倦春,厌倦了春时便消失,春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

  她曾抱着李肆书,在杏花掉落之时、在李肆书堪堪有意识之时,抱着他说着这句话。

  他在边境喧嚣的战场上,饿了吃着尸体,渴了喝雨水,堪堪保住一条命。

  大抵是身影过于鬼鬼祟祟,那时宁国公正值壮年,随着武安侯领兵沙场,猛然架箭,双眸一眯便射中了他的衣袖,将他挂到了树干上。

  宁国公大步向他走去,见他一双松绿色眸子,墨眉拧着,神情晦暗不清,一旁的武安侯瞧见了,蹙着眉,“小蛮子,杀了吧。”

  他脸上泥泞血污,抬眸,松绿色的双眸亮得吓人。

  “罢了。”宁国公止住武安侯的动作,“留他一命吧,眼神倔,是个习武的好苗子,和你家煜行小子一样。”

  听了他的话,武安侯停了拔剑的动作,大抵是那句——和煜行小子一样。

  煜行。

  这位口口声声要杀了他的大人的儿子吗?

  宁国公拍了拍他的头,听闻他没有父母,便开口,“往后跟着我干,小蛮子。”

  李肆书能感觉到刚刚那位武安侯似是真要杀了自己,又因为一句煜行小子敛下杀意。

  他被宁国公拍着头,久违的温度让他眼眶有些发红,口齿里因为血肉的血腥味近乎让他呕出来,胃部翻涌。

  他想,世上如此不公。

  ……他分明也想有人疼惜。

  随后的李肆书随着宁国公习武,他天赋异禀,很快在战场杀出来一条血路。

  那双松绿色的眸子昭示着他的身份——一个蛮子。

  一些被他杀了的蛮子死之前,还盯着他那双被血染了的双眸,近乎目呲欲裂,嘴里也会吐出几句蛮族的脏话。

  似是恨他,恨他分明与他们一样,却站在了另一处,拔剑相向。

  军中虽因为他的血统对他抵触颇多,李肆书前几年性子孤僻,一直受排挤。

  要不是床上被泼了水,要不是剑被刻意搓了。

  宁国公知晓了,扫过他,“和十七一个孤僻性子,多笑笑,他们自然待你好。”

  随后李肆书摩挲出来了个豪放性子,笑着露出牙尖,喝几顿酒便能打成一片,称兄道弟。

  多年下来,也便没了风言风语与对他的歧视鄙夷。

  但他依旧记得两个名字。

  煜行,十七。

  一身的战功让他被宁国公举荐成了新建立的玄麟卫指挥使,京中的贵族子弟不比边境的粗人、武人喝几顿酒便能好。

  李肆书一双绿眸子,一张混血脸,哪里都讨不得好,又到了一开始人人厌弃鄙夷的状态。

  但他不怎得在意,恪尽职守,做着忠心的鹰犬。

  只是偶尔瞧着杏花会想,他娘如今活得可算安好?

  倦春倦春,他有时也想喝着酒,在春日里睡去,总归是世事繁杂,他端着一张爽朗又豪气的皮,装不下去,受尽了厌倦,不如随着杏花凋零。

  后来,他被调去当了公子的侍卫,防着那位……煜行。

  他终是见到了曾被人放在口中的煜行,与十七。

  曾经武安侯手心里的天之骄子煜行,满门抄斩,沦落为奴。

  而如今,被宁国公捧在手心里的十七,日日呕血,命不久矣。

  人的风华如此短暂,像春日枝头的一枚杏花,刚刚熟透就面临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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