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第111章 程獬豸
程戈只觉膀胱要废了,直接翻身冲下了地,急得跳了好几下。
用力地拍了拍牢门,恰巧绿柔刚好赶到,吓得连忙上前。
“公子怎么了?哪里不舒服?”绿柔伸手往程戈脸上探,很是着急。
程戈以为看见了光,立马朝着自己的肚子指了指,咿咿呀呀地描述着自己的诉求。
绿柔看着程戈,眼神猛地一亮。
顿时有种福至心灵的感觉,大声问道:“公子是要吃猪肚煲鸡?”
程戈直接两眼一翻倒在了墙角,眼神黯淡无光。
终于,守在门外的狱卒都看不下去了,没忍住开口。
“啧…他说他要放水!怎么听不懂人话。”
此话一出,程戈如枯木逢春一般迅速爬起来,眼含泪水,紧紧攥住狱卒的双手。
狱卒挺了挺胸膛,挑了下眉头:“,客气啥。”
林南殊和绿柔:“……”
终于,在热心狱卒的引导下,程戈终于是度过了难关。
好在程戈生了这场病之后,便又满血复活了。
不过他现在还不能出狱,按照现在这形势,估计还得住上一段时日。
再怎么说,那也至少得等到皇帝把那些人给处理得差不多才行,否则现在出去的话,基本就是露头就被秒。
不过程戈倒是乐得清闲,每日林南殊和绿柔都轮流过来探班,定时给他送来吃食和用品。
而且皇帝给安排的这间牢房条件还不错,看起来明显比其他的要大上不少。
每日都派人进来打扫,日常需要用到的物品也应有尽有。
林南殊怕他无聊,甚至还专门给他添置了个紫檀书架。
上面摆了满满的一架子通俗话本和志怪小说,另还有些山水经注,倒也不觉得无聊。
此时程戈懒散地靠在榻上,身体微微倾斜,仿佛没有骨头一般。
他的一只手随意地搭在榻沿上,另一只手则轻轻地捧着一本《幽明录》。
书页微微翻开,聚精会神,似乎正看到精彩之处。
他的双脚光着,没有穿鞋袜,交叠着就这样悬在半空中。
脚丫子时不时地晃动着,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突然,鼻尖似乎闻到了一股了不得的气味,直往程戈鼻子里钻。
程戈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嗖”地一下坐直了身子,把书一扔直跳下了床榻。
伸手从袖口拿了把钥匙,异常熟练地将狱门给打开,循着香味儿寻了过去。
绕过几个拐角,就见三个狱卒正坐在一小四方桌前。
桌上放着两坛酒、一碟煮花生,还有两只烧鸡,几人正啃得津津有味。
听到动静,下意识地回头,那些人看到程戈,也不觉得意外。
程戈每日无事做,虽然身处诏狱,但皇上也不会拘着他。
除了不让出诏狱,那怎么逛都随他,那些人连忙将朝他招手。
“原来是程獬豸啊!快来!快来!”
程戈听到这称呼,嘴角还是没忍住抽了抽,事情其实有点复杂。
獬豸:乃上古一瑞兽,形似麒麟,主掌司法,传闻能辨奸邪、助断案、镇贪腐。
若是发现有奸邪贪官,就会用头上的触角将人创倒,然后再把那人吃掉。
啊对对对,你猜得没错,就是御史官服上绣的那只大家伙。
程戈之所以会被冠上这个绰号,还是因为营销号太过夸张的原故。
自从程戈手持状纸,一夫当关,怒斥群小,血溅午门之后,他的大名一夜之间几乎点燃了整个京都。
无论是豪华的深院酒楼,还是嘈杂的市井小巷,人们谈论的话题都离不开程士子。
如今,熟人之间打招呼的第一句话已经不再是“您吃了吗?”
而是变成了“午门程士子死谏的事你听说了吗?”
这个话题就像野火一般迅速蔓延开来,成为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最热门的谈资。
而当皇上下令怒抄百余官员后,更是将这一事件推向了高潮。
傻的人还在吃瓜,而聪明的资本家已经开始操纵市场了。
各大书肆在短短两日内,便火推速出相关话本开始炒热度。
而京城各大酒楼茶馆更纷纷下场说书,推出各种现场激情版本。
然而艺术虽然来自于生活,但总体还是高于生活。
掺杂些许艺术渲染手段,那也只是为了让作品得到更好的升华而已。
而其中传播最广的有以下几版本:其一,程戈手持状纸,血溅午门,那殷殷红血喷向百官,蠹吏触之,身燃烈火。
其二:程戈手持状纸,血溅午门后。那手中的状纸骤然变成阎罗殿的业冤簿,上悬于百官头顶。朱门前的警世钟开言,每念出一个贪官的名字,午门地砖便裂开一道缝,伸出白骨手将那贪官拽入地狱。
其三:这个也是最热门的版本,程戈乃獬豸转世,下凡匡扶正义。那日血溅午门之上,程戈落地的瞬间,骤然化身獬豸兽身。周身金光环绕,口中喷出火焰,脑袋上的触角一甩,直接将众贪官创飞了二十里地。
而程獬豸这个绰号,就是从这第三个版本发展而来的。
程戈当时听到绿柔兴致勃勃地跟他讲述这些改编版故事时,那是眼前是一黑又一黑。
不过,这事也不算全都是坏事,至少现在外人眼里,程戈如今的形象已然是身高九尺,身犹铁塔金钢、面若豹头圆眼、坐如泰山镇世、行似龙游虎踏的威猛大汉了。
程戈双手背在身后,抬头挺胸,下巴微扬,神态稳如老狗,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缓缓地走到几人身前。
众人纷纷起身让坐,只见他衣袍一甩,直接坐在了长凳上。
其中一人连忙躬身上前,给程戈倒了一碗酒,“程獬豸,您尝尝这酒。”
程戈侧目,面无表情地朝那人微微颔首,随后端起那酒碗轻轻抿了一口。
故作深沉地开口:“嗯,还不错。”
程戈话音刚落,狱卒们顿时来了兴致,纷纷围过来。
“程公子,您给咱讲讲当日血溅午门的事儿呗,外面茶楼说的版本太多了。”
第112章 老熟人
程戈放下酒碗,清了清嗓子,目光扫过众那崇拜的眼神,最后落在面前的烧鸡上。
“这个事情嘛,说起来有一丢丢复杂,容我同你们细细道来…”
说着,十分自然地伸出了爪子,拽了个鸡腿放在嘴边啃了一口。
众人一听他这话,每人立马抓了一把花生在手里,目光灼灼地看着程戈。
程戈啃着鸡腿,眼珠子转了转,开始绘声绘色地吹了起来。
“唔…话说当日,立于午门前,一腔碧血!面对那群贪官,那也是丝毫不惧…”
狱卒们听得眼睛都直了,立马将脑袋凑了上去,生怕漏了什么精彩情节,连嘴里的花生都忘了嚼。
绿柔给程戈送午饭来时,看到的便是眼前这一幕。
只见程戈双颊酡红,一只脚丫子豪迈地踩在板凳上。
左手抓着鸡腿,右手端着酒碗,一口肉一口酒,那小嘴叭叭叭地一张一合,压根不带停的。
“程士子真乃吾辈楷模,拍马不及啊!”众人听得满面红光,难掩激动之色。
程戈打了个嗝,摆了摆小手,眼神带着几分迷离。
“小意思,小意思啦,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都是我该做的啦…”
绿柔看他这般,顿时也有些无奈,立马上前将他的酒碗给抢了下来。
“公子,你病才刚好,怎么还喝酒。”
程戈转过头看向绿柔,咧嘴朝她笑了起来,额头抵在对方肩上拱了两下。
“我只是浅尝了一口,绿柔姐别生气嘛。”
程戈也是后来才知道,绿柔居然还比他大两个月。
从小也是出生于富裕人家,只是后来十二岁时,因家中突发变故,父亲骤然暴毙。
继母便将所有钱财敛走,还将绿柔卖给了人贩子。
一开始她只是在小户人家做粗使丫鬟,只是后来那家的老爷想纳她当小妾。
主母便以为是她勾引了五十多岁的老爷,当即便命人将她打了个半死,连夜发卖。
后来又是一路转手被卖到京城,刚好遇到张留京任职,便又被卖进了张府。
本来在张府还算安稳,只是后来遇上了张清珩,便又过上了炼狱般的生活。
不过好在被程戈无意中救出魔窟,如今张家被抄,她的卖身契也被程戈要了回来,让人去衙门帮她脱了奴籍。
时隔十余载,她又恢复了自由身,不过她一直谨记程戈的恩情。
世间险恶,人心多变。
她如今也没有其他的想法,唯一的念想便是留在恩人身边,侍奉其左右。
但奈何程戈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在吃食方面实在是没有半分自制力。
这病也才好几日,就又开始放纵起来。
绿柔自知程戈的脆皮程度,每每见他这般,那是心焦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