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那么贵的车,那么多人高马大的保镖,他们说来带小姐回家豪车保镖小姐,老天!她只在电视里见过那场景!
小城镇里来了个大小姐这事,镇子里的人说了得有一年多。有人说看见保镖把钟言和傻子都带走了,有人说保镖谁都没带走,钟言带着傻子一块儿跑了。还有人说看见钟言丢下傻子跑了,保镖就把傻子带走了。
不论哪种说法,钟言和沈呓都是一起消失的,因为那群保镖离开后钟言不见了,沈呓也消失了。
各人有各人要过的日子,一个非亲非故的傻子消失,没有多少人在意。这几年过去,老板娘也只是在最开始老念叨着沈呓,如果不是今天见到钟言,连她也快忘掉那个小傻子了。
暴雨下了一夜,老板娘心里老想着沈呓现在怎么样,没睡好,第二天中午趴在柜台眯了会儿,突然被外面喧喧嚷嚷的声音吵醒。
起身走出门,才听清外面的人们嘴里念叨着什么死人了。
老板脚下打颤地走回来,面色白的像纸,满脸惊惧,结结巴巴道:“死,死了……”
“谁死了?”
老板用力抹了把脸:“钟言,就是昨天看见的那个,钟言……”
老板娘大吃一惊,连忙追问:“怎么回事?怎么死了?怎么死的?”
“警察来捉她,说她杀了人,我就给他们带路去了小沈从前那个家,结果到了才发现人已经……”
老板喉咙滚动,用力咽了口唾沫,回想起来仍旧眼神恍惚,牙关打颤:“她是用刀,生生把心剖出来的…血流了满床,满床,满床都是血……”
*
钟言是作为钟瑞的器官供应者被生出来的。
那家人早就给她打上抑郁症的标签,只等十八岁逼她签完器官捐献协议,就会让她“抑郁自杀”,为在这世界上走过一遭,付出最后的代价。
她有时候也会感到疑惑,为什么同样是母亲生下的孩子,一个能够得到所有人的爱和付出,另一个却能被当成不痛不难过不会害怕,没有生命的物件,随意取用。
她想了很久,仍旧想不通,只知道她不想死。
她想活着。
十七岁,她带着把吉他从家里逃出来,隐姓埋名逃到离家千里外的城市,正式开始了她的逃亡生活。
只要熬到钟瑞等不了随便是死了还是用别人的心脏,只要熬过去,她就能活。
流浪逃命的日子里,她做过前台当过服务员,纹身店学过刺青,网吧里当过网管,理发店里做过学徒,后来抱着吉他进了酒吧驻唱。
酒吧是个神奇的地方,有人来倾诉真心,有人嘴里没一句实话。钟言唱歌好听,长得好看,会说话会骗人哄人,说真心话的拿她当知己,说谎话的就被她骗走兜里的钱。
钟言懂得见好就收,从不骗大钱,骗钱之前总会细细挑选猎物,专骗那种想骗她的,美曰其名礼尚往来。
就这么东一骗西一骗,踩着那条危险的底线,倒一直也没出事。
她不敢在一个地方停太久,怕被钟家人找到,最多三个月就要往其他城市去,骗的人多就早点溜,骗的人少就晚点走。
一年又一年,她带着一个又一个假名字,辗转过不知道多少个城市。
最后来到怀城,遇见沈呓。
沈呓,是她给小傻子起的名字。
小傻子没上过学,说话结结巴巴,反应有点迟钝,不太聪明,别人动动坏心思就能把她骗的团团转。
就是这么一个傻子,在雨天把昏迷的她捡回了家,给她衣服穿,给她做饭吃,给她滚烫的额头敷上毛巾,烧热水喂她吃药……
她问小傻子想要什么。
小傻子就眨着一双懵懂干净的眼睛,呆呆地看着她,然后指了指钟言。
正常人是不会有这么清澈干净的眼睛的。
钟言其实看出来她不太正常了,但刚到陌生的城市,发高烧淋了雨昏倒在外面,醒来吉他行李手机全没了,一股气憋在心里,急需宣泄口。
一个傻子,正合适。
“想让我给你看病啊?”钟言故意装作听不懂,粗暴地捏住她下巴,掰开她的嘴,手指探进去压着那条舌头,轻啧一声:“哑巴啊,这个病可不好治。”
就算是真哑巴,也不是掰开嘴看看就能看出来的。
更何况小傻子不是,她有些难受地躲避着,却被钟言用力抵在床上,眉头紧皱着,白皙的脸皮涨得通红,最后结结巴巴吐出来一个细若猫叫的:“疼。”
会说话的傻子,没有不会说话的傻子好欺负。
钟言放开了她,指尖收回来,慢条斯理地在她干净衣领上擦拭:“你不说话,我怎么知道你要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
小傻子结结巴巴道:“没,没有名字,他们都叫,叫我傻子……”
钟言很没有同理心地被逗笑了,小傻子还呆呆躺着,钟言用她的衣领擦干净了手指,脑袋枕着双臂躺下去,离她很近。
“那我给你起个名字吧,就当是你这些天收留我的报酬,我给你起名字,你让我免费在这里吃住,”钟言刻意压重了免费这两个字,欺负她反应慢,故意偷换概念:“听到了吗?听到了就点头。”
小傻子听到了,所以她下意识点了头。
“好,你既然同意了,那我好好想想给你起个什么名,”钟言闭上眼睛,假作沉思后忽悠道:“你就叫沈呓吧……呓跟言一样,都有说话的意思,起了这个名字,你以后说话就能越来越顺!”
其实她想的是这么个小傻子叫傻丫正好,但到底是要用来抵房租的名字,这么草率好像是有点过分。
脑子里胡乱想了一通,忽然就谐音谐到了沈呓。
其实还挺好听的,她想。
“就叫沈呓吧,好听,寓意也好,”于是钟言就这么拍板决定,然后去戳木木呆呆的小傻子,戳一下喊她一声:“沈呓,沈呓,知道了吗沈呓?”
人的名字总是由父母或长辈这样亲密的人赋予,而后带着这个名字,从出生到死亡,再被埋进坟墓,雕刻在墓碑上,像一个磨灭不掉的烙印。
钟言给自己起过那么多只用两三个月的假名,还是第一次给别人起名,起一个要跟随一个人一生的名字。
哪怕对方与她不过第一次见面,却也好像在赋予名字的那刻,产生了一种奇妙羁绊,烙下了无形印记。
小傻子结结巴巴跟着念:“沈……呓?”
“对,念的挺好……”钟言随口夸了两句,面上浑不在意若无其事,心里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紧张:“你喜欢这个名字吗?”
沈呓笑得眉眼弯弯,连连点头:“喜,喜欢,喜欢!”
她眉眼都一并飞扬起来,唇角一弯,露出两个小梨涡,反反复复地念着新得的名字,显然喜欢的不得了。
钟言发烧烧得浑身没劲儿又头晕,听着她细细弱弱的声音喋喋不休,本该觉得厌烦。
可有点神奇。
好像也不是很烦。
她甚至有闲心细细打量了一下沈呓。
沈呓虽然穷但看着很爱干净,身上的衣服不知道洗过多少次,瞧着软软皱皱,却香喷喷的很干净,头发乌黑,唇红肤白,是个很漂亮的小傻子。
钟言忽然想起来小时候自己偷看的,母亲买回来给钟瑞讲故事的童话书。
从前有一个公主,她的皮肤像雪一样白,头发像乌木一样黑,嘴唇像玫瑰花一样娇艳,眼睛像星星一样闪亮……可沈呓的眼睛比星星更漂亮。
钟言想,那她就是比白雪公主还要漂亮一点呢。
沈呓念顺了名字,脑袋忽然转过来,玫瑰花一样娇艳的唇瓣轻轻擦过钟言鼻尖。
很痒。
钟言心跳骤然漏了一拍。
她有些出神地盯着那双张张合合的唇瓣,没听清沈呓在说什么,直到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抓住她衣角,轻轻扯了扯。
力道很轻,轻的钟言有些不知所措。
那双比星星还要漂亮的眼睛望着她,茫然慢慢散去后,又变成了剔透干净的认真,一遍又一遍重复:“我,我叫沈,沈呓。”
“我叫,沈呓。”
“我叫沈呓。”
“你,你呢?”
钟言脑海里掠过很多名字,都是曾经用过一段时间又被她丢掉的。
然而最后不知怎么,出口的却是最不该说的那个:
“我叫钟言。”
“时钟的钟,言语的言。”
或许就是在那一刻。
永不停歇落地的荆棘鸟,第一次有了栖息的念头。
*
钟言就这么在沈呓家里住下。
沈呓家里不大,两室一厅一卫,再带个走不了三步的小阳台,满打满算还没钟家一个浴室大。
钟言这些年在外面流浪,除了前几个月生活有点艰辛,后来开始在酒吧驻唱就轻松得多。
驻唱之外当解语花骗骗钱,一个月轻轻松松赚几万。攒个两三千跑路应急,其他全都肆意挥霍出去享受。
毕竟攒钱对于她这种过了今天没明天的人来说,实在是一件很多余的事情,挥霍起来当然也不觉得心疼。
钟言过惯了舒适的生活,很不适应现在简陋的生活环境,可身上没钱,再不适应也只能忍着。
她断断续续烧了三天,却在家里躺了一个多月,每天就等着沈呓回来给她做饭,偶尔出去在小城里无所事事地溜一圈,也慢慢摸清了沈呓的情况。
沈呓亲人死光了,好在给她留了这套房子,让她有个容身之处。
她每天打零工,给有需要的店打扫卫生搬东西,这些店里要么给点钱,要么给她点生活日用品。中午和晚上在小饭馆洗盘子,饭馆管她两顿饭,这么忙忙碌碌着,倒也好好长到了这么大。
钟言来了之后,沈呓就每天把小饭馆给的饭带回来,让钟言先吃。
小饭馆的饭味道普普通通,钟言嘴刁,吃不惯,硬塞几口不再饿得肚子疼,就往旁边一推。
沈呓丝毫不嫌弃,把她吃剩的饭都吃得干干净净。
后来有一天,沈呓带回来的饭一看就是别人吃剩下的菜,钟言发脾气摔了饭,说脏,说难吃,说她不是猪,别带别人吃剩下的泔水给她吃。
饭撒了一地,换个脾气好的普通人恐怕都要翻脸,但沈呓只是抿着唇,蹲下把馒头捡起来,扫干净撒了一地的饭菜,收拾完回来怯怯拉她的手,忐忑不安还要开口安慰她:“钟言不气,以后我给,给钟言,做饭……”
再然后,沈呓果然开始每天给她做饭。
工作之余沈呓还每天捡废品,一天捡下来的废品能卖几毛几块,她没银行卡,攒够了数就去找超市老板换成整的,然后把那些换成整钱叠好,全锁在一个小盒子里。
钟言第一次见她往那小盒子里存钱,隔天就拿着铁丝撬开了盒子上的锁。
正经读书没读几年,这么些年躲避钟家在外流浪,杂七杂八的歪门邪道倒是学了不少,撬锁这种事对她来说简直手到擒来。
小盒子里有一千多块钱,全被钟言席卷一空,带出去买吉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