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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拿暴君当替身 寒菽 2138 2026-07-22 04:07

  距离陛下失踪,都半年多了!

  大家都在苦苦支撑……

  去年夏天,陛下亲自去蜀地时,他就不赞成。

  蜀王提前获知些风声,以为是钦差过来查他,于是轻车熟路地要弄死。他至今不知道那不光是钦差,还有微服私访的少年天子本人。

  有诗云,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这地儿自古以来都难管。

  陛下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得亏柴太师镇定,安稳住大家,一面向朝中宣城陛下生病,暂不见人,一面派了人去找。

  说起来真是一帮酒囊饭袋!找了那么久没找到!

  结果,他那被派去修路好友的王布政写信来说,他两个见过圣颜的下属打马经过一个村子,居然遇见了陛下,跑回来告诉他,他跑去一看,还真是陛下!陛下说他正在享受田园之美,不亦乐乎,怎么回事?你要不要来看看?

  方蕴和当时看完信,汗流浃背。

  不过他们陛下不按常理出牌,继位后,不止一两件事乱来。

  换作先帝没人会信,但是这位,说不定真能干出来。

  陛下如今怎样了?

  这段时日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要怎么办好?

  陛下一经遇害,他们几个肱骨近臣说是要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实则人心惶惶,他信不过别人,连柴太师都不大信。

  他写信给好友,让其压下消息,而他也没告诉别人,只自己过来。

  那日。

  林间飘起薄雾,方蕴和终于抵达大槐村。

  陈副将为他引路:“尹大人,就是前面那个院子。”

  “啪嚓、啪嚓。”

  方蕴和打眼一看

  黄泥茅檐的屋子,木门上贴着什么,红彤彤的。

  他走近一看,发现贴的是喜字,应当是新贴的,崭新的红,却让他心里莫名地咯噔两声,总觉得诡异。

  “啪嚓。”

  他站在门口,问陈副将:“这户人家刚办过婚事吗?”

  陈副将:“似乎是吧。”

  蹲墙角玩泥巴的小孩冒出来:“你干嘛的?”

  好声好气的。

  “小朋友,我找人。”

  “你找谁?”

  “呃,你家大人呢?”

  小孩哦一声,扯开嗓子大呼:“哥夫!有客人来了!找你的吧?”

  话音未落,啪嚓声停了。

  原来是有人在劈柴。

  方蕴和先是看见个粗布麻衣的背影,背对着他。

  他怎么能认不出这背影,第一眼就直接想没错,这是陛下。

  再多看两眼。

  却忽地又不敢确定了。

  ……陛下的精神气似乎没那么好。

  他印象里的陛下,总是阴云密布,怒而不发。

  而他眼前这人,虽说没穿华服,身上却似被光镶了一圈金边,显得光灿灿。

  一点儿也不阴鸷了。

  方蕴和犹豫上前。

  “……主公?”

  阿焕不,现在,应当称之为宇文焕转过身去。

  他坦然回望,莞尔一笑:“来了。”

  说着,随手把沉沉的斧头一丢,咚一声闷响,锋利的一角牢牢嵌进粗圆木桩。

  人依然是那个人。

  可看上去总觉得哪里变不同了。

  如云散而日出。

  他们的陛下脱胎换骨,焕然一新。

  方蕴和留在了大槐村。

  陛下请他照顾自己的新婚妻子。

  直到京城安定,再把丁小粥接过来。

  次月,丁小粥诊出怀有身孕。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20个红包。

  这章重写了。其实这本书我一开始想搞点酸爽狗血的,本来想虐一虐,昨天写了吧,不得劲,感觉人物好像有自己的想法了,阿焕抗议罢演了,所以一早起来重写改掉吧。就这样甜甜到底吧。

  第13章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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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小粥在治腿时查出有孕。

  方蕴和为他请来大夫,打算帮他把瘸腿医治好。

  结果刚一诊脉,大夫笑呵呵道:“脉动滑数,这是喜脉,贺喜啊,小哥儿你怀孕了。”

  算过时间,竟就在他俩刚成亲那两日前头。

  丁小粥懵住。

  他总仿佛自己昨日还是一张白纸,乖的不像话的纯白。

  就连做夫妻,他都还懵懂,觉得甚也没学会,怎么就要做母亲了?

  但,他眼角觑见方蕴和皱起眉,连忙安慰:“叔叔,不慌,我怀孕了也能照顾你。”

  方蕴和语凝,一脸的复杂。

  对丁小粥来说,方蕴和是阿焕托付给他的长辈亲戚,是个有点迂腐的老书呆子。

  肩不能挑,手不能扛,还得由他照拂。

  方蕴和叮咛:“从今日起,不许再干活,保养身体,三餐按时,我再请两个人照顾你,还有奶娘也得开始找了……”

  丁小粥惊骇:“再请两个?已经有两个!”

  月余前,阿焕离开。

  村子里各种流言四起,奚笑他被抛弃。

  方叔叔在镇上赁下个宽敞的院子。

  他带丁小粥搬进去,不知从哪找来两个人,一个做饭,一个洗扫。

  丁小粥如今每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方蕴和振振有词:“我受主人委托,你与你腹中孩子不得有半点闪失。”

  丁小粥对怀孕仍无感觉,孩子气地挠挠头:“哪有那么危险?”

  但还是听话。

  娘亲说的,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当天。

  丁小粥写信告知阿焕。

  短短数百字,花费他两个时辰。

  写完,读检三遍,颔首满意。

  他觉得自己的行文比以前好许多,书法也颇见成效。

  住进新院子的第一天,方叔叔就问他想要什么,只要他不出去乱跑,要什么给什么。

  丁小粥赧然地说:“想买书。”

  第二天就给他弄了个书房,架子上摆满,笔墨纸砚更是管够。

  丁小粥喜欢极了,把阿焕送他的故事本也放上去。

  31

  自此,他每天读书、练字,极耐得住性子,一坐到落暮。

  每两三天,他要给阿焕写一封信,写新学的文章,写乱作的歪诗,写今天米面肉油菜卖几文前,写在街上听来的八卦……总之,什么都写。

  两人书信往来密切。

  同时还要随信互赠里衣、巾帕、腰带,有时干脆直接写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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