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见我来就慌着回屋睡觉去了,当时我只当他是站了一宿瞌睡,哪知他是做了亏心事,想溜之大吉。”
“放你娘的..你落井下石,无耻小人!”颜玉习惯性地嘴上不吃亏,却早了一开始的泼辣劲儿,一边骂着,一边又扭头向门口看了一眼。
堂外的院子空空如也,连一株花木都没有,地面铺了齐整的石砖,严丝和缝,连一株杂草都休想钻出来。乐清平上任第一天就将府衙里里外外清理得一干二净,连檐上的鸟窝都掏了下来。当时,罗雀捧着鸟窝问乐大人“窝里这两个鸟蛋怎么办”?乐清平看都没看说“煎,炒,烹,炸,随便。”
踏进这悬州府的大门,见到这光秃秃的庭院,知道的,是乐大人要肃清风纪,知不道的,还以为悬州府被卷包会了呢。
“你别急,路不好走,晚些也正常。”见颜玉心神不宁,柳春风生了恻隐之心,想证明清白的滋味他感同身受,便安慰了一句。可颜玉满脑子都是“银朱怎么还不来”,根本没听到主审大人的安慰。
“嘿!”仇恩突然一声喝,把颜玉吓得一缩脖子,也把柳春风吓得“啊”出了出了声,连白鹭都皱起了眉头,寻思着,这鬼见愁是不是终于被自己逼疯了?
“今日喉咙疼,让殿下受惊了。”仇恩那一嗓子把自个都吓了一跳,知道失了礼数,就装模作样咳嗽了一声,哑了哑声量,“颜玉,殿下在与你说话,你不仔细听着,往哪看呢?”
“跟小的说话?小的没听到!小的该死!小的该死!”
“不要紧,我只是说你莫要着急,证人应该已经在路上了。”
“小的不急,哈哈,小的急什么?小的是清白的,有什么可急的,小的是银盆装清水,青菜煮豆腐,大伯伯,二伯伯,清清白白..”
“什么乱七八糟的。”仇恩不耐烦的打断了颜玉在花门千锤百炼出的嘴皮子功夫,“那银朱我也见过,好嗓子,好品貌,好才情,怎么看上你这么个油嘴滑舌的东西?”说着,又意味深长地往颜玉裤裆处看了看,“她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吧?
“他当然知道!”终于,颜玉的脸上出现了难得一见的羞愤之色。
“不可能。”仇恩的三个字如同刀子似的上下刮着颜玉。
颜玉虽不是个东西,可仇恩这么当众羞辱别人也实在过分,柳春风看不下去,刚想替颜玉叫不平,却听颜玉说道:“怎么不可能?我有钱,侯爷隔三差五赏我银子。回回去见她,我都带上几件首饰,再说,我..我那活儿可不差。”颜玉挺了挺腰,不许男儿尊严遭到作践,“女人嘛,不就看中这些么?何况一个歌伎,还是个上了岁数的。”
柳春风咽下已到嘴边的话,心中暗骂颜玉无耻,也替银朱叫不值,却不知身后花月的脸色已阴沉如同今日天色,目光森然地看着颜玉。
花月头上簪着那支天水闲云簪。
那簪子看似拙朴,实则是个奇物。会随着不同的气候、天色、不同的季节、时辰、甚至佩戴者的体温、情绪而变幻出数不尽的色泽,没有重样的时候。虽说这簪子是柳春风从侯府银库翻出来的,还差点因此惹恼花月丢了小命,可今日他并未认出这宝贝,因为,上次见到时,簪子是如同夜幕一般的黛蓝色,泛着玉石的莹润,此刻,已化作灰白色,闪着银质光泽,仿佛阳光下结了冰的雀女河。
“这我就不懂了,如你所说这么能耐,何必委屈自己与一个上了岁数的歌妓相好呢?”
“这..”颜玉叹了口气,“还不是因为钱不够多,出身不够体面,白杳杳那种年轻绝色的,我倒想和她睡,可人家也瞧不上我不是?”
“也是,如今虞山侯死了,你将来作何打算?当然了,假如你有命活着。”
“找个干净的良家娘子,最好岁数也相当,生个儿子,男耕女织,相守一辈子。”说着,颜玉哽咽起来,抹着泪哭诉,“大人,谁不想好好过?我也是个爷们儿啊,我也有脸面,还不是日子逼的,穷怕了!”
“行行,别哭了,我再问你一遍,你那晚究竟是何时出发?何时归来的?”仇恩忽地转了话题,颜玉一怔,赶忙答道:“子时左右出去的,寅时过半回来的。”
“他说谎。”
颜玉话音未落,一个女子的声音就从远处传了过来,那嗓音如珠玉掷地,如磬韵绕梁。
众人闻声望去,只见一个红衣女子踏雪而来,在大堂门口站定后,双手捧至胸前,屈膝一礼:“大人万福,奴家银朱见过诸位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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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见死不救/过失杀人
“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助者,一等。”
“诸过失杀伤人者,各依其状以赎罪。”
以上参见《宋刑统》,卷二十三之“过失杀伤”,卷二十八之“被强盗邻里不救助”。
乐清平的话半真半假,并不严谨,主要是为了吓唬颜小金,同时敲山震虎,让韩浪别撒谎。
② 杨波,罗雀
两人是乐大人的贴身护卫,名字取自曹植的《野田黄雀行》
第21章 【短篇】沈侠小传(上)
“阿双给我颗糖,啊~”
柳春风一边摆弄着怀中的几支粉艳艳的桃花,一边歪歪脑袋、张开嘴巴,等着白鹭投喂。
“主子,你不是不爱吃糖了么?”
“你才不爱吃糖呢。”
“上次你说不爱吃了,让我以后不要买了,我便再也没有买过。”
“我说过么?”
柳春风没吃到糖,不开心,手里的桃花也不稀罕了,往白鹭怀中一推,清香迎面,白鹭鼻子一皱,接花时情不自禁地往后闪了闪。
“阿双,你是不是不喜欢我挑的这些花?”
“主子恕罪,阿双不喜花木。”
“没错了,我早就感觉你跟纯肇他们一样,不喜欢我了。”
柳春风垂下头,委屈地踢着路边的小石子。
啊?
白鹭第九千九百九十九次想问他的小主子“何出此言”,又怕他说出更多自己听不懂的话来,索性只是温柔的看着他,以示安慰。
“是不是你早就想离开我,像你大哥一样去做大事?我知道的。”柳春风失落地自问自答,眼角潮湿,染上了桃花之色。
想!做梦都想!
“阿双的任务只有一个,保护主子周全,阿双永远都听主子的,不会离开主子。”
这话是白鸥与白鹭还是羽翼未丰的小雏鸟时,太后让他们记住的话。
“不信,”柳春风口中说着不信,眸子却亮了些,“若是真的,那你也带朵花,好朋友要做什么都做什么?你挑一支吧!”
白鹭无奈,只得在那些花枝子里面捡出一支花朵最少的,递给柳春风时,还颇有心机地又抖落了两朵,随后低下头,顺从地让小主人将那支桃花簪在了他的发髻上。簪好后,柳春风向后撤了两步,瞧了瞧,满意地点点头,又将自己别着两朵茉莉的脑袋凑过去让白鹭欣赏:“你的也好看,可没我的香。”
主仆二人,一前一后,自由自在,穿过一条条街巷。
三月的悬州,浮云淡淡,晴风荡漾。春已归来,美人头上,袅袅春幡。
“主子,宫里有不少桃树,你为何还要从花市买?”
“嗯..因为..”柳春风一抬脚越过一个小水洼,昨夜下了雨,路面未干,一地芳尘,如同胭脂点点,“宫墙那么高,蜂蝶飞不尽,春风吹不过,那些花无缘地开,又无故地落,我瞧他们伤心。”
“哦。”
“对了,阿双,百叶缃种子你可找到了?
“还没..”
你一句,我一句,不知不觉柳春风红尘一日游的终点站仰观书局近在咫尺。书局名字“仰观”①取自《兰亭序》,用王羲之的遒美行书挥洒在一块大大的招牌之上,春风拂过,白底黑字的木牌在两树摇摆的柳丝中若隐若现。
“柳兄!”
老远望见柳春风,书局门口那尊摆着格斗姿态的兵马俑忽地直起身,使劲挥手,笑得不见了眼睛,将刚要进店的一对小娘子吓得花容失色,尖叫着“鬼呀”掉头跑开了。
这位浑身刷了彩漆、扮做兵马俑的少年,正是仰观书店的掌柜沈侠。
沈侠,本名沈万书,是老掌柜沈敬贤的独苗。沈家世代经营书局却从未出过一个金榜题名的正经八百读书人。沈家人急了一代又一代,奈何就是生不出个能把板凳坐热的读书材料。
终于,天公开眼,在一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夜晚,伴随着一声啼哭,一个男婴呱呱坠地。在沈敬贤和夫人吴照眼中,这可不是一般的婴孩,这是个在抓周时候抓了本书的准状元。看到儿子爬向那本书的时候,仰观书局第十一代掌柜人沈敬贤再次燃起了光耀门楣的信心。
老子望子成龙,儿子也争气。沈侠小小年纪就特别喜欢读书,不用父母催促,整日里手不释卷。沈掌柜和沈夫人看着儿子日夜苦读的背影,心疼坏了,又是杀鱼,又是宰鸡,天天给他补身体,补得儿子鼻血直流,却不知道儿子如饥似渴在读的书名叫《五鼠闹东京》。
沈侠十五岁时,沈掌柜打通了这辈子能找到的所有人脉关系,将沈侠送进了文明天下的桂山书院。入学那天,沈掌柜率全族老少一百零七口,浩浩荡荡,将儿子送到了十里之遥的桂山脚下。山下石柱上凿着一幅楹联:
上联曰:笃学躬行 顶立天地。
下联曰:起落祸福 只问苍生
横批曰:十年一剑
沈老头儿叉着腰站于巍峨的山门之下,却生出了挺立宇宙之巅的错觉。他念着楹联上的字,瞬时老泪纵横。他深信儿子终有一日会利刃出鞘,大杀四方,让曾经瞧不起沈家的寸光鼠辈们都乖乖承认自己眼瞎。
就这样,在组族人的目送下,沈少爷草草结束了不知愁滋味的少年时光。
从桂山回来,沈敬贤摆了几十桌酒席大宴宾客,准备昏天黑地吃他个七天七夜。
哪曾想,第七天,酒席的碗筷还未洗刷干净,桂山书院的信就寄到了,信中大概是说:沈侠七天破了九条院规,超越二百年前一个九天破了七条院规的前辈,成为了桂山书院新一代里程碑人物,顺便通知沈掌柜,速速将他的掌中宝领回家。
信最下边还附上了一个清单,列着沈少爷令人叹为观止九条罪状:
不勤
不诚
酗酒
不惜餐饭
教唆同窗
殴打同窗
撰写淫词艳曲
辱骂圣贤
不敬山掌
太丢人了。太丢人了。
在儿子被书院退货后,沈敬贤精心准备了接风宴男女老少混合三重揍。在他爹、她娘、她外婆发泄完毕之后,沈侠捂着脑袋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罪魁祸首是一瓶酒。
在沈侠度过了尊敬师长,友爱同窗的六日美好时光之后,第七日,一王姓同窗拜托他从山下回来时给自己带一瓶赏心楼的“翠叶儿红”。自幼在父母看管下滴酒不曾沾的沈侠也想尝尝这名字动听的“翠叶儿红”什么滋味,于是,他顺便给自己也买了一瓶。半路上,沈侠忍不住尝了几口,哪知这酒劲头十足,之所以取名“翠叶儿红”,就是说绿的也能给喝红了。
好巧不巧,在上山的路上,醉得歪七扭八的沈侠正好撞见了桂山书院的山掌宋俊。
不敢说这宋山掌是这天底下最博学的,但一定是最体面的。未及而立的宋俊出身显赫,世代书香,家里除了那个拿不出手的侄子宋清欢,其他都是人中龙凤。他人又生得俊朗端正,就像仰观书局里装帧印刷最精美的《诗经》,从里到外都无可挑剔,又凭着一骑绝尘的学识与家世,不知有多少粉黛红颜为之倾倒。
鉴于此,谁敢想,梳着纹丝不乱的发髻、穿着一尘不染的院袍、迈着仙人般翩然步伐的宋山掌竟有一日会被一个浑身酒气、面红耳赤的书院新生一把揪住衣襟,非要和他结义金兰,最后还将一肚子的酱肘子、焙腰子、杏脯、枣糕、莲子羹昂咕啷一股脑地全吐在了宋山掌的衣襟里。
这遭遇的可怕程度大大超过了宋山掌的心理承受范围,他用尽了毕生修为才未尖叫着掐死面前这个小混蛋,若他真是仙人,恐怕已经在惧愤交加中魂飞魄散了。
“你..你这后生,圣贤书读到哪里去了?!”
“嘿嘿,狗肚子里,汪!汪!”
看着这史诗级的大场面,围观的学子们谁也不敢靠近,就像书店里摆着一本《论语》与《花间道侣》的合订本,即便再好奇,恐怕众人也只敢围观,不敢去买。
吐完了,沈侠就舒服了,回到寝室,倒头就睡,醒来后精神倍儿爽。他准备去找先生认个错,想来懒惰也不是什么大罪过,大不了扛把扫帚将山路上的落叶清扫清扫。
可怜的沈少爷全然不知自己已身处危境,山雨欲来风满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