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一章 风波又起
一直以来警察就是“正义”的代名词,似乎只要有警察就会有安定祥和。当你迷路时,当你陷入纷争时,当你被不明人士追踪时,只要看到那身蓝色的制服,只要看到那镶着国徽的帽子,即使是相隔老远老远,一如见到亲人的感觉瞬间便充满了心头:暖暖的,像春天里的太阳。那股难以言明的喜悦如同海难的船员见到了陆上的灯塔,如同溺水的泳者抓住了救生圈。有警察的地方不一定都好事发生,就像名侦探柯南到过的地方通常都会死人一样,警察所在的地方通常都会有些这样那样的事情,而这些事情通常都是与警察本身所代表的意义相悖的,特别是警车上那一红一蓝的灯光哇啦哇啦个不停的时候。除了办理身份证件和户口迁移,我从没想过自已还能跟警察打上交道。我从没想过今天警察会为我而来,更没想过从今以后我会成为警察局的常客;跟逛茶馆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别人泡茶馆是为了享受闲适的时光换得一个好心情,整日个优哉游哉的好不惬意;而我那就像是上屠宰场的猪,虽千百万个不愿意,那还得被推倒杀凳上挨上一刀。事实证明,我还比不得一头猪,猪还可以嚷嚷以示抗议,而我呢,非但不能露出丝毫的不满,反而得满脸堆笑,像是长工见了土财主,点头哈腰那是最基本的礼貌。
似乎我走到哪,警察就会屁颠屁颠的跟到哪――这可不是享受被保护的待遇,那眼神就跟大灰狼见到小绵羊似的,恨不能把我一口吞下。你说那公安是不是跟我有怨呢还是欠了他钱没还呢?就算今世没有,前世肯定欠了他三十八块五角六分,要不怎么会跟我对上了?青山又迎来了新的一天。不像自己刚到这里的那些日子――也就是刚坠入地狱的那段时间,无时无刻不在扮演着台历的角色,跟在时间后面跑,数数脱离苦海的日子。现在我已经不想数了,数得累了吗?也许是吧。就像数绵羊一样,有可能帮助你快快入睡,但数得多了,却也有可能达不到安眠的效果,甚至很有可能达到咖啡的效果,越数越精神。我尝试着用一种安静平和的方式来麻木自己,混混日子,到时间走人。我似乎忘记来这里的初衷,因为我发现要在精神病院里实现自己的目标那是有些不太可能的。原本想偷只鸡,结果不但鸡没偷成,米还蚀了一大把,更把自己弄成了个贼,而其还是个被抓住了的贼。被抓住的贼嘛,就只能呆在该呆的地方了,不过这个地方又跟铁窗不大一样。虽然呆在这两个地方的人都有一些共同点,比如说想法奇异并且为常人所排斥,但这里不是监狱,这里是青山精神病院,这里的人,他们的想法远超这个时代所能容忍的极限。
不知道有没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哲学家说过这样的话――能够帮到别人的地方,那里就是天堂。反正我是坚信不疑的;我将它奉为金科玉律;就差把它刻成牌位一天三炷香了。我误打误撞的帮了“装蘑菇的稻草人”一把,所以这间地狱也就算得上有了一点新气象,虽然不至于马上就能够从上帝那里领到天堂经营许可证――立马把这个毛屎坑级别的地方升级到天堂,倒也不至于整个一粪坑的味道。如此这般想,日子便好过多了。我终于有点知道乐观的生活态度究竟是咋个一回事了。我听说过一个故事,说一个人流落到了非常非常偏僻的孤岛,我倒忘了这个倒霉蛋是咋个跑到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去的,反正活该他倒霉,这辈子都别想指望回到原来那个花花绿绿的人类世界。不过他倒是不以为意,每天唱着歌儿,虽然过着原始人的渔猎生活,但日子也算不亦乐乎。上帝看不顺眼了,凭啥凭啥,老子在天堂都过得没这么逍遥,反倒是这么个要身家没身家,要长相没长相的矬人还能过得这么喜乐,老子情何以堪。他不由分说的把这个人拉回了已是物是人非的故乡,这倒霉蛋还得四处宣传那个无所不能的家伙是多么仁慈与善良。结果不到九年,这倒霉蛋就于世长辞了,孤独的在他挖的洞穴里郁郁而终。这就是由奢入俭难了,大手大脚的逍遥惯了,到过天堂的人又回到地狱里还住得惯吗?何况还得担上宣传教义的重担。不过自以为是的人类学家倒把这归因于长期脱离群居生活的人的必然下场以证明人的社会性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简直扯淡。
唠唠叨叨的扯东扯西,无非是想告诉自己青山也许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是个魔窟,这里的日子也许并不会把我给弄疯掉了。走也走不掉,逃也逃不了,破罐子破摔。反正我已经为“爱”为“失恋”疯狂了这么久,不在乎再疯一次。话说我都已经来到青山,这些警察怎么又跟着来了。有警察的地方通常能找到他们的坐骑――警车。我也是看到他们的坐骑才确认神通广大的警察终于找上了青山。是进行神经正常考核的前一天下午,也就是星期六下午,我还在想精神正常考核都要考些啥玩意儿,反正自己是正常的,也不怕考不过。据陈院长这家伙说只要50就算过,那还有什么问题不成。我从没想过要找那精神病院长谈谈,探探口风,最好是让他泄露点考题之类的,我偷鸡摸狗的进了青山,那我得堂堂正正的出去是不?精神正常证,我倒不在乎,不过要给我寝室那几个家伙,要在济世大学的同学面前显摆一下,这样的虚荣心还是不缺的。正当我没事可做,躺在床上享受电风扇提供的打扇服务时,一声声警笛叫得跟难产似的。我本能的从床上跳了起来。也许是神经过敏,我把从自己第一次到警局到现在,把称得上“犯罪”――有资格到警察同志们经营的公安分店喝喝茶聊聊天的事情前后想了个遍,发现现在应该大概没有什么资格进去唠嗑了,才敢胆战心惊的舒了半口气,另外一半还悬着呢。我这个人胆小,经不起吓。不过我又一想,这是医院嘛,救护车不也是这个声音吗?弄得我提心吊胆的。不过我还是不放心,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虽然这个天气随便提个指头都能飙出一身汗来,但我还是憋足了一口气,蹬蹬蹬的跑上了六楼――视野好,能把青山精神病院的大多数地方都尽收眼底。上楼的速度那是没说的,如果有一只长臂猿在这里,他一定会感叹一句:万物灵长果然不是吹的,快,就是快;比我快多了,跟个宝马差不多――嗯,比宝马强多了――宝马可不会爬楼梯。
虽然汗水迷离了双眼,但借着夕阳余晖,我还是看得清清楚楚――是警车,没错。两辆长安车,一前一后,大小跟平常见到的救护车也小不了多少,车身是绿色油漆涂写的宋体字――公安――触目惊心的准没错了。两辆车都停在大广场上,就是前几天“装蘑菇的稻草人”瞎折腾的那个广场。广场占地不小,我不好估计,具体大小不好说,不过五六个足球场想必还是有的。广场的中心位置有一个大圆形池子,池子中间有一个假山似的大石台,石台上站着个一丈六的大雕像――据说是一位非常有名的精神病学家――不过我越看越像陈旭他爷爷,就是那个我想来就火大的坑死人不偿命的陈院长。这雕像的姿势跟朝鲜万寿台大纪念碑广场金日成的青铜雕像差不多:左手叉腰,右手前举――伟人在跟你打招呼呢。池子里是些摆设的喷泉管道,来的这几天都没见它喷过水。池子里的青苔赶得上大兴安岭的原始森林,郁郁葱葱的。那两辆警车就停在水池子旁边,一前一后。我刚跑上楼,警车也刚到。一刹车,后面一车人涌出十几个身材魁梧的大汉,那个头有点像东北汉子,那身板跟电影《终结者》里的茨瓦辛格有得一拼。都是杂七杂八的短衫――不是正式的公安服,但手里都握着警棍。这架势,如果不是那车上写着公安,我还以为是黑社会火拼呢。几乎同时,前面那辆车驾驶室里一左一右冲出俩人。紧接着后车厢车门滑开,陆续走出九个人来,六个警察,每两个人押着一个“犯人”――我想应该是“精神病”,一个花格子衬衫的女人正在歇斯底里的又哭又嚎,距离有点远,听不太分明;一个光膀子的男人,发了疯似的扭动、挣扎,左后边的那个警察给了他一肘子也没见他老实;还有个类似得了忧郁症的家伙,蓬松着的头发跟个鸡窝差不多,垂头丧气的一句话也没说。这一车的警察倒是一身警服,两股人汇成一股把那三个倒霉蛋推走了。后面的我就看不到了――旁边的一座楼房刚好把后面的故事情节给挡完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神经错乱了,似乎有个小女孩在车里嘤嘤的哭泣。大老远的,我听得也不算清明。算了吧,精神病院里哪来的小女孩哪?我没想太多,看这架势,应该是跟我没啥关系的,下楼我倒不急了。天气很热加上我的好奇心也不算太过强烈,我倒没跑到广场上去调查一番。最主要的是我知道白静白护士一定会把故事的来龙去脉都告诉我――好奇心跟叽叽喳喳讲个不停自古到今都是女人的专利――黄晓波的至理名言。我一边慢悠悠的走着,一边想着我第一次进警局的那个下午。
济世大学的生活说不上单调,但也算不得丰富。一辆警车已经能让人勾勒出不同版本的故事,何况还是济世大学里的警车。种种迹象都预示着不寻常,而不寻常的东西总能引来不少八卦。而八卦这种东西,除了算命先生,大家都是喜闻乐见且颇有研究的。当我回到宿舍楼的时候,大老远就看到一辆警车停在寝室门口。一群围观的群众,不分男女都在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言语中带着些惊奇与激动。语言本是一件传文达意的工具,不过说的人多了,也只能听到一堆嘈杂的声音,反倒伤了达意的目的。因此没有听出有用的信息。此刻,我心里十分忐忑,一想到她,我就有一种负罪感。哪有这么巧的事?如果不是她报的警,又还会是谁呢?该来的迟早会来。我先入为主的肯定了我的想法,事到临头,我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艰难的穿过背后的嘈杂声,我径直朝5楼512――我的寝室走去。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悠然而生。死则死矣,希望不会对她的名声有亏,要不我就愧疚难当了。
“五楼,五楼!”一些含混不清的关键词还是让我的耳朵接收到了。现在我连一丝侥幸都没有了。说实在的,警察的效率也太高了些。中午到现在也不过两个多小时――吃了个不算长的中午饭,只是吴晓明和陈旭跟父亲唠嗑唠得比较久了些。没想到一回宿舍就要进去了。我还在想进去的人需不需要带点衣服之类的呢?好在父亲送来的箱子里全是我的衣物,倒用不着再打包整理,直接拖着箱子就可以到九八七二幺监狱报到了。一种类似于近乡情怯的情形袭上心头,我开始胡思乱想了。报到的时候需不需要交报到费呢?应该用不着吧,要不没钱的岂不就用不着进去了;就算是个大富人家,有谁会吃饱了撑得没事做跑到铁窗里休闲度假的呢?要是父母知道我进去了会不会一夜气白了头呢?会不会伤心失望呢?要是进去了学校会不会开除我的学籍呢?哎!一旦去了那个地方,人生便凭白添上个大大的污点,要出去找份体面的工作可就难多了。到那时,我的世界将充斥着歧视与不屑一顾。在泛白的眼睛中,我还有生存的空间吗?我会不会沦落到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捧着脏不拉几的破洋瓷碗跑去跟丐帮的兄弟们抢东西吃。一想到自己有气无力的嘶哑着“好心的大叔大婶、大姐大哥、弟弟妹妹,可怜可怜我这个无家可归的小乞丐吧……”,麻木不仁的口音跟死了机的微软操作系统一样,我是心惊肉跳。想想我的那些朋友们,他们也会不会带着鄙夷的眼神弃我而去?孤零零的,举目无亲,只能带着遗恨惨死街头,最后被火葬场的员工随便一烧了账,就像城管大队的人马处理被汽车碾过的流浪狗一样。没有人会想到世上还有我这么一个人,我就这么烟消云散了,仿佛从没到世上来过一样。到了下面,想吃点元宝蜡烛都没得谁肯供给我,只得挺到七月十五晚上出来捞上一票,最后又落到幽冥警视厅手中,生生死死都别想翻身了。
一边漫悠悠的走着一边幻想着自己悲惨的人生。这辈子我就这么完了吗?好不甘心,我宏图伟愿都还没来得及放手一试呢?会被枪毙吗,还是判无期徒刑,还是在里面关上十几二十年?就算能苟延残喘的活着,十几二十年都浪费到赎罪上面了,一辈子能有多少十几年啦。就算没人歧视,我也别想再混出啥人样来了。还真该读点法律方面的书,这样我也能知道自己到底要判上个多少年,还有没有生机。我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着。这便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是百年身吗?想想都让人胆寒,我是真有点怕了。我揣摩着那些良心还未泯灭殆尽的犯罪分子,他们的心情也会跟我此时相似吧。敢问世上可有后悔药供我试药?不过,我又往好的方面想想,不过是强行拥抱了她一下,应该不是什么重罪吧?我想三五年应该能出来吧。说实在的,在这之前我还从没抱过女生。她是我抱过的第一个女生,在原来的印象中抱女生应该跟抱根柱子差不多,冷冰冰的,硬邦邦的。曾经我还一度鄙视那些爱得要死要活的那些狗血偶像剧里的那些热恋男女,抱来抱去的有意思吗?现在我倒是能理解一二了――原来女孩子的身躯跟绸缎一样柔软。我拥抱她的时候,当时沉浸在对父亲的恐惧与对她的愧疚当中,倒没在第一时间察觉倒这种感觉。现在想来似乎,嗯感觉还不错。呸,混蛋,我自骂了一句。你还真是禽兽不如呀,你喜欢的可是柳菲菲呀,虽然人家已经拒绝你了,但你怎么能想到另外一个女人,还能感觉不错呢?常听一些女孩子说,男人都没有一个好东西――见异思迁,花花肠子。以前我还能对此呲之以鼻,现在我倒没有什么底气了――自己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我第一次抱了女孩子,心里有些异样的感觉。不过第一次抱女孩子,竟是强行拥抱的,是有些遗憾的。强行拥抱!怎么这么耳熟――我的天,强抱。我忍不住激灵灵一身冷汗,强抱――我记得这可是猥亵妇女罪中(不对,应该是少女),最是天怒人怨的禽兽罪行,我记得是要浸猪笼的――那是要活活溺死呀。我真后悔,一些法制节目里说什么“强抱”的时候,一些电视剧里讲浸猪笼的时候,我为什么没好好看下去,就去拿那些什么教材啃呀啃的,乖乖学习以后考上好的大学。这倒好,好的大学没考上,这些个“常识”一点都不会。我这个书呆子真还不是白叫的,真的是读书读呆了。要是知道了这些有用的知识,我还会铤而走险的去犯罪,去强行拥抱她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斤粟,书中自有颜如玉”――去它母亲的,我只是读的教科书呀;大家都告诉我“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可没人告诉我这些书不全是教科书呀,也没人告诉我生活也不是教科书的呀。
寝室里外的景象跟我跟我想象的样子差不多――那是人山人海呀。我极度怀疑全校的学生,至少是每个班的学生代表都汇聚一堂了。一堆人叽叽喳喳跟闹市区‘驴“牌精品店打折差不多,又像是过年杀猪,一群人指指点点――等着看我被宰呢。
人有一种本能,那就是逃避。我还抱着一丝侥幸,说那警察不是来找我的。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这不过是一个巧合,比如说这些警察没事干,突然想找个亲戚――他亲戚就住在5楼,说不好还是跟我一个寝室的。又比如,这个警察吃多了没事干,倒这里来看看校园风景――谁都知道,5楼的视野比较好嘛。又比如,警察开车听说王鹏程修电脑的手艺很好,童叟无欺,想必是对着窗外吹喇叭――那是名(鸣)声在外,所以过来求个帮忙修个电脑什么的……这些都跟我没啥关系了吗?明知道这些都是骗人的鬼话,偏我这时还有些相信了;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说得好听一点就叫希望、万一,说白了就是扯淡、自欺欺人。
“天杀的呀!我的帽子!我的帽子!我的心肝!我的宝贝呀!”突然,一阵凄厉的吼声响遍了济世大学;惨叫声跟过年杀猪还犀利。再熟悉不过了,虽然声音是凄惨了些,但确实是黄晓波的无疑。“我的宝贝”――听这话听那声音,像大内总管李莲英的命根子丢了一样,地球都抖了三抖。这个比方没有恶意只是突出吼声的凄惨而已,不过千万不能让黄晓波给听到了,他可是最忌讳这个了。帽子!帽子!难倒说的是绿帽子?这样犀利的惨叫声,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被戴了绿帽子。难倒她是黄晓波的女朋友,我抱了她一下,是不是就给黄晓波这家伙戴了顶绿帽子?要不怎么会哭得这么伤心呢?糟了,人家都说兄弟妻不客气,不对,不对,是兄弟妻不可欺。我这下坏了,我又间接的完成了一件人神共愤的罪孽――不止猥亵少女,还违背朋友道义,淫人妻女。这下可是真的完了。
“呵呵呵呵……”我突然笑了起来,跟突然得了失心疯似的。如果有人看到此刻我傻笑的模样,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想到“神经病”这个称呼。走在望乡楼的楼梯上,回忆起这次“偷人风云”,我又忍不住笑了起来。每每回忆起这一段,我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当时的我,居然会有这么“稀奇古怪”的想法。我真佩服我当时的联想及想象能力,更佩服自己的“不谙世事”。好在这里是青山精神病院,神经病嘛,那是多了去了。没有人会在意我这个“精神病患者”的,我笑得更大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