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荒唐糜乱,二人交枕而眠,如醉如梦。
第24章 情有可原
林些是被生生渴醒的。
他头痛欲裂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先是平平无奇的天花板有点眼熟,但又不像是自己家。
他刚想调整一下姿势看个分明,就隐约感觉腰腹上压着个什么东西,沉甸甸的,还挺重。紧接着,他头昏眼花地侧了个头,惺忪的睡眼终于在此刻看清自己旁边还躺了个人……
卧槽!
林些吓了一大跳,强压着内心的震骇才不至于惊叫出声,惊醒梦中人。
卧槽……
孟献廷怎么会睡在我旁边?!
不对……
我怎么会睡在孟献廷旁边!?!?
林些恨不得立马抽自己几个嘴巴子来证明这不是梦!
他愣愣地注视着眼前这张绝世睡颜,反应了许久,意识才逐渐回笼
他昨晚应该是喝醉了,所以才睡在这里。
对,是这样
他醉成那样根本没法开车,孟献廷也不知道他家在哪,想送他回去也没地方去,所以只好留他在这里借住一宿……
嗯,事出有因,应急之举。
他模糊地记得昨晚,孟献廷好像问了他一堆杂七杂八的问题,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对,他就睡着了,他们什么都没发生,纯洁得如一张白纸他非常笃定地确信这一点,他的酒品一向还不错,如果真发生什么他不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等等!
他怎么隐约记得孟献廷的脚好像受伤了?而且伤得还挺重……
是自己不小心弄伤他的吗?
他很想立马掀开被子查看一下他的脚踝,然而……
他的心猛地一跳!
咦……
不对!
我的裤子呢?!
他上衣T恤还穿着,但明显感觉自己身下好像少了些什么,两条腿上空荡荡的,和被子床单无缝接触,稍一不留神,就能碰到隔壁邻居孟献廷的腿。
还好还好,内裤还穿着……
那也不对!
我的裤子呢!?!?
林些眨着干涩的双眼,不可置信地盯着旁边没穿上衣的孟献廷。
紧闭的窗帘依稀泻出几缕蒙蒙亮的微光,在昏沉暗淡的房间里,勾勒出他凌厉又不失优美的轮廓线条,光裸挺阔的肩膀露在外面,两块宽厚饱满的胸肌在洁白的薄被下若隐若现……
林些吞了吞口水虽然口干舌燥,如吞刀片。
不知道他的裤子还在不在……
停!
林些你打住!
顾不上进一步去端详造物主的鬼斧神工,林些本能反应就是必须第一时间逃离案发现场!
他只用两根手指,颤悠悠地捏起孟献廷搭在他腰上的手,轻拿轻放地把那只手物归原主,然后像一滩烂泥一样,从被窝里“呲溜”一下出溜到地毯上,整个过程悄无声息,堪比训练有素的特工。
好在孟献廷还算有良心,把他的手机、钱夹和钥匙都井然有序地摆放在床头柜上,他的牛仔裤也被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旁边的沙发上,没有让他一通好找。
他动作极轻极缓地拾掇起他带来的随身物品,凭借多年音效剪辑师的经验,誓死绝不制造出任何不必要的声响。拿齐东西,他又胆战心惊地挪蹭到沙发旁,抱起自己的牛仔裤,蹑手蹑脚地朝门口匍匐前进。
过程中他还不忘分神,飞快地扫视了一圈孟献廷的房间孟献廷住的不错,是个套房,明显住了几晚了,他的东西不多,行李衣物井井有条地安置在房间各处,不知道他的家里是不是也这样……
停!
打住!
也许是他足够身轻如燕,也许是床上的人睡得够香够沉,直到林些靠在走廊尽头灰头土脸地把裤子穿好,又轻手轻脚地关好门悄然离去,床上的人都没有醒。
他靠在门外长舒了一口气,有种大穷鬼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成功逃离销金窟的解脱和轻松。
等电梯的时候,他低头看了眼手机,凌晨四点多……
这……
他确实很久没有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了。
林些揉了揉太阳穴,昏头昏脑地回想他昨晚把车停在了哪。
“叮”地一声,电梯门打开,林些握着手机低着头走进去
“啊!……”
猛然看见电梯里还站了个人,林些吓得一激灵,直接叫出了声!
“Sorry,sorry,I’m so sorry……”林些声音沙哑,急忙道歉。
没想到这么晚,哦不,这么早,就有人和他一样,从酒店离开。
电梯里的人也是个亚裔,很明显也被他吓到了,心有余悸地说:“It’s okay。”
两个人尴尬又不失礼貌地相视一笑,都没再说话。
林些见那人很有可能也是国人,一手插兜,一手拎着一件西服外套随意地搭在肩上,衬衫领口松松敞着,但下摆却一丝不苟地掖在西裤里面,凸显出窄腰翘臀,头发湿漉漉地拢在脑后,面色冷峻,却满眼疲态,戴着一副浮夸的金丝眼镜,却遮不住眼底发红的宿醉感……
林些自我安慰道,这么一比,自己看起来应该也没有那么狼狈。
“叮!”
电梯到达一楼,那人绅士地扶着门,示意他先走。
林些条件反射地扯出一个假笑,说:“Have a nice day!”
虽然他也不知道今天还能好到哪里去……
那人也彬彬有礼,冲林些微笑道:“Thank you! You too。”
出了酒店,林些浑浑噩噩地往停车场走。
大街上空无一人,偶尔几辆车驶过,凉风习习,让人不太适应,林些瑟缩地打了个哆嗦。
从后备箱拿了瓶水,林些坐进车里,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紧绷的神经才算松懈下来。
他打开手机,先翻看了下微信未读消息,一条是徐恪在群里艾特他,问他今天下午几点从酒店出发去机场,另外几条则是高言上昨天晚上十一点左右给他发的,跟他说自己到酒店了,让他放心。
林些退出微信,又粗略地划看未读的几条短信,都是Jamie昨晚发的,告诉林些他到家了,问林些有没有到家,还说很高兴认识“Ting”和“Sean”,最后和林些道晚安。
林些刚想给他回复,但一看时间还不到早上五点,这么早给别人发信息着实不太礼貌,他想了想还是作罢,打算过几个小时再给他回。
他闷不作声地一路往家开,直到现在,他停转的大脑才缓慢地运载起来。
如果这七年来,有人告诉他,有朝一日,他还会再和孟献廷睡进一个被窝,他一定会第一时间用最强的低频声震碎那个人的脑子。
事态怎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林些发散思维,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胡乱想着,最终得出结论
以后再也不能喝那么多了!
林些扪心自问,他跟孟献廷从意外重逢到现在,短短不到两周时间,怎么就从一开始的打定主意老死不相往来,演变成现在的从同一个被窝里苏醒了?
简直百思不得其解!
虽说他俩之前也不是没一起睡过……
学生时期,他们就偶尔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不得不挤在一张床上凑合一宿比如他陪他去香港考托福那回,为了省钱,当时订的就是单床房……
按理说,是该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事了,他也早就对和孟献廷共处一室,同床共枕,练就出一身相敬如宾、君子有度的行事作风……
呃……除了七年前的那次酒后乱性。
可是……
毕竟隔了那么久,那么久……
七年的时间,八十来个月,两千多个日夜,是他从美国到国内的几次往返,也是他不经意间会想起那个人的某些瞬间……
林些后知后觉,忆起刚刚睡醒时,心里因看见熟睡的孟献廷,而扬起的那份无法忽略不计的悸动,就如同肌肉记忆一般。
现在想来,自己当年会弥足深陷,真的是情有可原。
早上五点多,林些托着疲惫的身躯和糊状的大脑回到家,筋疲力竭地洗完澡,躺到床上打算睡个回笼觉,却睡意全无。
此时此刻,他终于能够感同身受,理解当初孟献廷为什么第二天一早会逃之夭夭,溜之大吉了。
因为无法面对。
就像他今天早上会做出如出一辙的举动一样。
因为真的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所以只好一走了之。
这份理解一定程度上让林些心里释然了许多,仿佛七年前那个一直拧巴到现在解不开的结,此刻终于解开了。
他终于可以放当时那个苦思无果的自己一马,不必再斤斤计较、患得患失地去复盘推导,孟献廷那个早上,为何一定要走
为什么只留我一个人在满目狼藉的酒店房间里孤零零地醒来。为什么无数次拨出去的电话、发出去的信息都没有回音,无人问津。为什么连句解释也没有、连声再见也不说、连个道歉的机会也不给……
为什么头也不回,说走就走……
他甚至曾经无数次幻想过
是否,在那一晚的意乱情迷里,你也有那么一星半点的可能是喜欢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