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闻讯赶来、得知小五没有出来后,在人人畏惧时,毅然决然冲进了火场中的小妹。
钱不二听说后心急如焚,也想要将自己浇湿了冲进去救人。
是郑风死死拉住了他,火太大了,钱不二不过是书生体格,进去不但救不了人,还会把自己陷进去,钱不二为此和师弟大吵了一架。
等到小妹跌跌撞撞出来,她身上多处烧伤,连脸都毁了。
后来无数个难以入眠的夜晚,郑风也会想,如果当时他们两个一起进去,能不能避免这样的结局。
可惜这世上并没有如果。
郑风看着眼前的红灯笼,想起那一日师父提着这盏灯笼走进来,说这就是他最后做的一盏灯,原本想着带进坟墓里,可想了想,还是决定留给他们。
“我幼时,家里无人在意我,我听不见声音,常觉得惊惶,白天我还能看手语,读唇语,天黑后就什么都看不清了,所以常躲在园子的假山里、草丛里,躲到没有人的地方去,想这样一个人过一夜。”
“家中的下人知道我听不见,叫也没用,就只能摸黑慢慢找我,日子久了,他们也不耐烦。”
“有一次,我觉得他们都走了,从藏身的假山出来,黑漆漆的园子里,我一眼就见到了一盏红灯笼亮着,是我母亲还在找我,见我出来,她也不生气,只牵着我慢慢走回去。”
“因为这盏灯,我再也不怕黑了,它一直亮在我心里。”
“世道艰难,你们都是苦命的孩子,人生路难行,如长夜漫漫,走夜路时,不光要手里有一盏灯,心里也得有一盏灯。”
“不要走错了路。”
他走错了路吗?
郑风一次次问自己,当小妹醒来,说小五不在火场中,可外面都说莲花生死了,他们也隐隐知道了原因。
陆五逃出去了,是天大的好事,可小妹却说他不能回来,要他命的人还在,他决不能回来。
钱师兄说:“他怎么可能不回来?你还在这里!”
他看着小妹的脸,神情似悲似恨:“你是为了救他,他若怕了,嫌弃你了,那他就不配做人了!”
小妹却道:“我不后悔,哪怕毁了这张脸,我也只是为了救他,现在他逃出生天,我只想要他活下去,如果他顾念我,那就让他不要再顾念我!”
钱不二怒道:“你怎么这么犟?难道你还要学虞姬寻死不成?!”
小妹摇头道:“我若现在死了,他一定会觉得我是殉情,那他也活不成了。我会寻个靠得住的人嫁了,让他知道我有依靠,让他觉得是我在他‘死’后立刻另择旁人,他若懂我,就不该回来,若不懂我,就更不会回来。”
钱不二怔住了,不知该说什么。
郑风看着小妹的眼睛,知道她不会改变主意,便道:“那就我来吧。”
钱不二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们,最终甩袖而去。
灯花乍响,将郑风从回忆中惊醒。
他站起身,将这层楼也打扫了一遍,打扫到窗边的时候,突然发现郑远还在楼下。
这个孩子是他抱回来充作亲子养大的,他看着婚后小妹一点点衰败下去,整日将自己关在三楼制灯,就想有个孩子陪陪她,或许能给她带来一点乐趣。
起初的几年,的确有所好转,为了带郑远,她甚至走出了小楼,牵着孩子在园中走动,直到孩子懂事后,有一次见到了她的脸,吓得不敢再来。
从那以后,小妹把郑远赶到了前院,由郑风的弟子带,自己再也没踏出小楼一步。
郑风承认,自己待这个孩子疏离,也有这件事的缘故,小妹毕竟一手抚养他到六岁,这些年,他竟真的再也没来看过她。
若不是小妹叮嘱他不要迁怒,他都想断绝了父子关系。
他也早就想好了,郑远毕竟是自己抱回来的,就算没有父子情,看做一个徒弟也行,自己身后的这些家业,分给郑远和几个弟子;而小妹的那一份,等到合适的时候,都给师兄的儿子,郑远既然不想认这个母亲,小妹也没必要照拂他。
郑风打扫完了二楼,站在通往三楼的楼梯口,犹豫了许久,还是没有上去。
等到他熄灯下楼,去到院子门口见郑远,两人说了什么,双双离去后,忽然二楼的门窗一响,一个白衣女子抓着另一人的手臂,翻进了房内。
林诗音觉得这一幕眼熟得很,哭笑不得道:“你说带我来见那位夫人,就是这么见?”
顾绛笑道:“我已打过了招呼,订金也给了,怎能空走一趟?”
林诗音望向楼上,满心无奈:“也罢,希望咱们不会扰了洛夫人的清净。”
顾绛含笑不语,抬脚往三楼走去,林诗音跟在他身后,故意踩着楼梯发出声音来,提醒洛夫人有人来了,可三楼依旧没有动静。
林诗音上到三楼,就见这里和二楼摆满了花灯不一样,这就是闺阁女子的住处,花鸟屏风的后面,有人倚窗而坐,没有理会他们这些不速之客。
顾绛已经先一步绕过了屏风,而后发出一声叹息来,林诗音本该觉得窘迫,可直到此时都未曾听到洛夫人的声音,顾绛竟也没说话,她疑惑地绕过屏风,向人影处看去。
“啊!”
林诗音还是第一次这样失态出声,实在是没想到,那倚在窗边的人根本不是人!
穿着一身碧绿衣裙的女子撑着下巴,垂眸看着面前的花灯,可“她”的脸和手臂分明是琉璃烧制拼成的,细密的长发是丝线,明亮的眼睛是宝石。
“她”的双手捧着一朵金色的莲灯,那莲灯正散发着荧荧火光,照亮了琉璃美人的面容,熠熠生辉,不可逼视,那恍若真人的脸上分明还带着笑。
顾绛凝神看着这座琉璃美人,目露赞叹:“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好一盏琉璃美人灯,不愧是得老龙头真传的匠师,洛莲夫人。”
大火燃尽了一切,将过往锦绣烧成灰,可琉璃也自烈火中诞生,内外明彻,净无瑕秽。
林诗音嘴唇微颤道:“你不是说,来见洛夫人?”
顾绛点头:“这就是我要见的‘洛夫人’。”
林诗音又道:“那你要看的心灯呢?”
顾绛叹道:“这也是我要看的心灯。是她最后留在世上的,为莲花生点亮的一盏心灯。”
“我说过,老龙头不仅擅长制造一般的宫灯,还能做机关,让灯动起来,这里面就有一个复杂的机关,只要有人补充灯油,那她会在每个入夜时分,自动点亮手里的莲灯,然后在夜深时熄灭。”
他指了指窗户:“三楼的窗边,若有人来到这处宅院的附近,只要抬头,就能看见她。”
嫦娥已经奔月而去,地上的人若抬头望去,明月依旧会照亮他的前路。
【作者有话说】
好了,后面即将开启时间加速,进入正文剧情,enmmmmm,是的,到这儿了,才刚要进正文_(:з」∠)_。
第19章
这一年的元宵热闹依旧。
长街上支起了架子,一盏盏花灯挂在架子上,小贩的摊子、店家的铺子外都会挂起各式花灯,吸引行人驻足,还有卖灯的、猜灯谜的、上元佳节里舞龙灯、唱戏的,因为不禁夜,这样的喧嚣能持续整整三天,连路边的树都被灯火熏黑枝干,每年都有不慎失火的。
可这都不影响百姓们共度佳节的心情,络绎不绝的人相携着往河边去,数不尽的河灯如天上的星星,汇聚成银河点点,流向远方。
顾绛站在花灯下,林诗音去往河边放河灯了,他便独自来看灯。
灯光映透轻纱,隐隐可见帷帽下女子的五官,却又云遮雾罩,看不真切。
这是几家大商人凑起来办的灯会,每一盏花灯下都挂着灯谜,主家特意邀请了文人雅士来写谜面,只要有人能猜中谜底,就可以把灯取走,说不定还能和设谜题的人交个朋友,确实是件风雅逸事,每年都有官员穿着青衣来凑热闹,看看灯,看看灯谜,也看看人,这难免吸引了更多求名、求路的人来试一试。
如此一来,商家扬名的意图也达到了,他们自然乐得每年花费些银子,继续把灯会热热闹闹地办下去。
顾绛既不求官,也不求名,自然无心出什么风头,只看了灯谜在心里暗暗地猜,旁边有人议论谜题,他也听两耳朵,至于答案对不对,他也不问个究竟。
他把自己当做一盏灯,于是来来往往的人也把他当做了一盏灯,没有人会在意如此多花灯中的一盏,也没有人在意人群中的顾绛。
他似乎在人群中,又好像在尘世外。
与人交谈时那种悠悠然的鲜活气息似乎都随着夜色淡去,当他孑然独立时,便化入了一草一木之间,同天地毫无界限。
问道天人,破碎虚空,没有踏足这个境界的人无法想象顾绛此刻的感受。
顾绛的所有喜怒哀乐都发自于心,可这都是随着身边环境的变化所产生的,当他不再主动去触及外界时,他的内心一片空明。
无悲喜,无内外,无你我,身周的一切都化作波纹,却牵不动心湖微澜。
顾绛享受这种宁静,但他不会沉溺于这种宁静,他还要走得更远。
在灯会后面的园子里,有商家从江南请来的清班,正临水唱着曲,袅袅的唱词如水磨悠长,唱着国仇家恨、才子佳人。
“......
我裙钗女志颇坚,背乡关殊可怜。
蒙君王重托,须黾勉。
誓捐生报主心不变,泪涟涟。
天南地北,相见是何年?”
戏台上,决心前往吴国的西施面对越王,倾诉着自己对家国的忠心,以及对自己前程的悲观,她知道自己此去,大概再也回不到浣纱的故园,便是勾践也为她的义和情动容。
顾绛的心念一动,更多外界的杂音涌进来,如春风度过玉门,吹开红尘万丈。
一念之间,便从天心落回了人间。
“爷爷!那个兔子灯真可爱,我们把它带回去好吗?”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老人乐呵呵地笑道:“那你可是为难爷爷了,爷爷不会猜灯谜啊。”
小女孩并不失落,反而兴致勃勃地问道:“那爷爷会做什么?”
老人道:“爷爷会讲故事。”
顾绛转过身来,就见一蓝衫老者拿着旱烟斗,手里牵着个穿红衣的小姑娘,那小女孩莫约七八岁,一双大大的眼睛盯着面前的兔子灯。
老者慈爱地摸了摸孙女的辫子,转头看向顾绛。
小女孩也跟着看过来,她的眼睛一下子睁得更大了,圆溜溜得十分精神可爱:“哇,姐姐你真好看,是我见过最美的人。”
老者好笑道:“这位小姐遮着面容,你都没见到她长什么样子。”
小姑娘背着手,笑盈盈道:“可我就是知道啊,又不是只有五官美才是美,林婆婆已经六十多岁了,可她依旧很美,所以好看又不是只看一张脸。”
老者摸了摸胡子道:“嗯,你说的有些道理。”
顾绛饶有兴致地看着这对祖孙,他已猜到他们的身份:“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老者敲了敲那两尺长的旱烟杆道:“有事找你的另有其人,不是我这个糟老头子,我来只是想看一看你。所谓百闻不如一见,老头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好奇过一个人了。”
顾绛道:“哦?那您看出什么了?”
老者叹道:“远远的看见你时,我好像看出了点什么,沈浪、王怜花,甚至是关外那个老魔头,你身上都能看出他们的影子,可靠近之后再看,老朽就什么都看不出来喽。”
顾绛笑道:“眼力高超、见多识广,还有这份武学境界的修为,百晓生将阁下列为天下第一,还是能让人信服的。”
老者,也就是如今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天机老人苦笑道:“若是旁人说这话,我还是有些得意的,毕竟习武之人能被推崇为第一,值得骄傲。但你既然认识沈浪、王怜花和老魔头,这话就不实在了。”
在孙白发年轻时,江湖上最具盛名的是“九州王”沈天君,沈天君自尽后,集百家所学的柴玉关又成了名震天下的快活王,这两人和孙白发算是同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