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他下意识地把自己腰弯了一下,试图让自己脸隐在暗处,他身上有点刺挠,怪不适应的。
刘彻:……
“霍阿言!”
刘彻咬紧牙关,喊了一声。
这样才正常。
霍彦抬头,缓缓下拜,声音平稳清朗,如玉石相击,不疾不徐。
“臣,霍彦,谨遵陛下教诲!定当殚精竭虑,明辨忠奸,愿以仁心抚黎元,护民生!”
每一个字都清晰地落在众人心上,尤其是那些曾与他朝堂交锋的对手,心中无不凛然。
少年人心中只有天下。
刘彻心里觉得他们不爱自己,但是又莫名喜欢这般少年朝气。大抵他自己回不去了罢。
他摆手,赞者适时奉上盛满醴酒的青铜爵。刘彻执爵,先递向霍去病,“去病!饮此醴酒!贺尔冠成。”
霍去病双手接过,仰头一饮而尽,酒液沿着刚毅的下颌滑落。“臣谢陛下。”
刘彻的酒再递向霍彦,“来,阿言!饮此醴酒!承天之庆,与你阿兄一起为国砥柱!”
霍彦双手捧爵,仪态端方,徐徐饮尽,动作优雅从容,一滴不漏。
“臣谢陛下。”
礼乐再起,庄重恢弘。兄弟二人并肩,先向天子刘彻,行最庄重的再拜稽首之礼,“谢陛下正宾加冠赐字之恩!”
刘彻突然之间有些感慨,想念几首赋。
他想念就念了,全然不顾这是谁的及冠礼,好在霍去病和霍彦不爱搭理他,礼毕,二人就转向主人位上的卫青等人,没有丝毫犹豫,撩起崭新的爵弁袍服下摆,双膝曲起,弯腰行最郑重的稽首大礼,额头触地,“谢舅父姨母养育深恩!”
他们身着象征卿士重臣的爵弁礼服,头戴赤黑玉冠,身姿挺拔,渊岳峙,深不可测,那相同的沉静的眼眸似能映照人心,囊括山河。
“谢舅舅教诲再造之恩!”
这一声舅舅,从稚子叫到及冠,饱含着自襁褓至成人的所有孺慕与依赖,此时的霍去病与霍彦再无半分平日里在朝堂上的锋锐。卫青看着阶下这两颗已璀璨夺目的宝石,胸中那股滚烫的激流终于冲上眼眶,化作微微的酸涩。他强自抑制,快步上前,伸出因常年握缰执戟而布满厚茧的大手,一手一个,用力将兄弟二人扶起,他忍不住拍了拍两个孩子的手。
“尔等已冠,慎之!勉之!”
他没什么要说的,很多话哽在心口,最后又道,“好孩子。珠玉吾子,光耀门楣。”
我的孩子没什么不好的,跟珠玉一样,光耀门楣,我说不出什么教育他们的话,只因为他们已经很好,我说让他们再慎重些,再慎重些,其实只是想他们美满些,再美满些。
不光是他,卫家的所有人都在这样看着中间的两个孩子。
他们的未竟之言全在眼角的泪光中,霍彦伏跪在地,几乎一瞬间有想流泪的冲动。
“谨听舅父教导。”
他与霍去病同声道。
然后便去见了卫少儿,给卫少儿见礼,卫少儿激动不已,只是还没有说多大一会儿话,就被家丞叫走,去见诸位大臣僚属。
朱若儿笑着对卫少儿道,“而今两位外甥这般,姐姐也是放下心了。”
都是自家人,卫少儿向来直言不讳,笑道,“他俩这般,尤其是阿言心里恨不得长八个窍,太伤人。我倒盼天公垂惜,好叫他俩愚鲁些,无灾无难便好。”
朱若儿知道她的脾性说不得假,只是感慨,“是啊,太聪慧总是叫人害怕些。”
冠礼的余音在夏风中回荡,霍彦换了一件赤色绸衣,腰上也只是束了同色布制腰带。一头墨发由同色发带束好。
冠礼的最后一步是宴飨众位宾客,霍去病与霍彦作为此次冠礼的主角,自然少不了四处敬酒。
敬完酒后,卫青让他们自己去找少年人耍去。
霍彦和霍去病自然快意,几步来到偏席。当初霍彦他俩未搬走时,卫青就给他俩在前院置了一处花厅,用来做宴请友人,而今正好派得上用场,竟是凑够了整整一屋,少年们早己经开席,温鼎中,鹿筋煨党参汤汁浓稠,鹿筋软糯弹牙,陶缶里放的糟渍麂子脯,醪糟醇厚裹着肉香,竹笾上的炙烤野兔肉串,以竹签串起,撒上辛夷与茱萸还有张骞带的胡麻,焦香四溢。
透明的玻璃盘中装的是胡麻拌秋葵,脆嫩又爽口,青瓷碗里的蜜渍樱桃,用蜂蜜浸润鲜红樱桃,酸甜可口,还有一道油泼香椿鱼,将香椿裹面糊油炸,淋上滚烫的花椒熟油,香气瞬间迸发。陶碗中的羊肉胡萝卜羹,醇厚香甜。另有三荤三素,大大小小十几盏,满满当当摆在各自案上。
霍彦与霍去病落坐主座,尝了一口杏仁酪,与大伙一同饮宴。
米酒,葡萄酒,轮翻上阵,一群少年且歌且舞。
案几上,温鼎里的鹿筋党参汤依然咕嘟着诱人的气泡,糟渍麂子脯的醇厚肉香、炙烤野兔串上辛夷、茱萸与胡麻混合的异香、油泼香椿鱼那迸发的椒香……少年们不拘小节,或直接以手撕扯着软糯的鹿筋,或争抢着最后几串滋滋冒油的兔肉,竹笾青瓷间杯盘叮当,笑语喧哗。
先前冠礼的肃穆余音彻底被鼎沸的人声与夏风卷走。
这里早已是少年人的天下,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炙烤的焦香、米酒的甜醇与葡萄美酒的馥郁,还有少年人毫无拘束的蓬勃生气。
宴飨的流程已进行至最酣畅的阶段,所谓的“无算爵”与“无算乐”,即是放肆喝,放肆跳。正席上长辈们的觥筹交错、礼乐雍容,在此处全都没有。
“来来来,去病!今日你加冠成人,当浮一大白!”
曹襄高声嚷着,举起手中的玻璃酒樽,里面漾着琥珀色的米酒。
“说得对!还有阿言!”
苏武立刻附和,递过盛满暗红葡萄酒的漆耳杯,“满饮!”
霍去病朗声大笑,毫不推辞,接过酒樽便仰头豪饮,一线酒液顺着下颌滑落赤色绸衣,他也不甚在意。霍彦此刻也被气氛感染,举起葡萄酒杯,与众人清脆一碰,甘冽醇厚的液体滑入喉中,带来微微的灼热,更添几分飞扬神采。
酒过数巡,气氛愈加热烈。不知是谁先拍案而起,哼起了激昂的边塞小调。立刻有人应和,一时之间,众少年敲击着食案、陶碗,甚至有拿着匕箸击打节奏的。
置酒高殿上,亲交从我游。
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
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
阳阿奏奇舞,京洛出名讴。
不知道何时起舞,只知道以舞相属!这是他们宴会中最流行的习俗,即是一人起舞,再邀请另一人共舞,传递欢乐。
一群少年欢乐起舞,也不知道是谁率先离席,只知道一群人最后在席间空地上踏地为节,双臂舒展,动作大开大阖,充满了力量感。霍去病长身而起,赤色衣袂翻飞如烈焰,舞姿更显刚劲迅猛,仿佛不是在宴席间,而是在沙场点兵,引弓射雕。
“天马出西极!”
少年们的喝彩声、击节声震耳欲聋。
“风,大风!”
霍彦的手搭着霍去病肩上,与众人一同踏歌,他身姿灵动飘逸,如风拂杨柳,又带着世家子弟特有的韵律美感。他随意接过霍去病递来的酒盏,边舞边饮,墨发飞扬,赤色发带在风中划出潇洒的弧线。
“踏碎祁连雪!”
“哈哈哈,”曹襄接道,“羽檄如流星”
酒过三巡,欢舞正酣,霍去病忽地解下赤色腰带系于腕间为护手,抽过庭中青铜剑剑光流转间,身姿如游龙惊鸿。
“不破焉支誓不还!”
他歪歪斜斜,醉态已现,手却稳的很,挑开半朵荷花,抛至霍彦手里。
霍彦被花打了个满怀,他已醉了,姿容隽美恍若玉山将倾,和道,“汉旗直挂单于帐!”
霍去病的笑容洋溢,旋身劈刺时,衣袂翻飞似烈焰腾空,剑锋所指处带起猎猎风声。
“岂效蓬间雀?”
众人和声。
“风起兮!”
霍彦又随众人转了个圈,面色红润,歪倒在地,他懒懒掀动眼皮,“我志上青云!”
霍去病说他接的好,他纵剑狂歌,剑尖倏然挑起案上酒盏,琼浆在空中划出弧线,他稳稳托住酒盏递送至霍彦身前,霍彦仰首衔杯而饮,“饮胜!”
众少年以箸击缶相和,声浪直冲霄汉。
“我志上青云!”
霍去病一舞罢,胸膛起伏,他举起重新斟满的酒杯,声音清越激昂,“饮胜!”
“饮胜!”
“饮胜!”
少年们齐声应和,声浪几乎要掀翻屋顶。米酒、葡萄酒再次如流水般倾入喉中。甜美的蜜渍樱桃、爽脆的胡麻秋葵成了解酒的小点,羊肉羹的暖意熨帖着肠胃。他们纵情谈笑,臧否人物,此时的天很蓝。
二十岁的今天,他们在长安醉在夏风中。
霍彦与众人齐齐歪倒,稀里糊涂的席天枕地。
他枕着霍去病,口中念着,“你,剑舞得真好,我觉得你好棒,想跟你做朋友,一起玩。”
他说着伸手,“握手做好友啦!”
霍去病第一次喝这么多,也醉的不清,“你接我诗接的真好,我觉得你非常好,我们做友人呀。”
他与霍彦握手,像两个小孩子一样,霍彦还幼稚的拉了勾勾。
霍去病笑起来,跟小时候一样,配合他拉勾。
“我们做一辈子的好友啊!”
霍彦嗯嗯几声,彻底睡过去。
这一场夏风,带着草木气息,醺的叫人很是舒服。
第102章 大决战(一)
霍彦的生活在及冠后与及冠前无甚区别,依旧是做牛马的命。而对霍去病来说,大不同了。
元狩三年夏末,汉朝轰轰烈烈的大反攻正式开始。
这场被后世称为漠北绞肉机的战争,汉匈双方都倾尽了所有国力,这一战汉帝国的双璧将星,彻底粉碎了匈奴人企图染指中原的野心,让匈奴这个名字自此只存在于书中。
此次大战在战略上被定为汉匈之间的决战,备战一年,刘彻几乎倾国之力,各位朝臣不敢有一丝懈怠,数十万民夫与成批的粮草被运往边界。卫青与霍去病各点兵五万,在此次大战中,卫青是坐镇中军的元帅,而霍去病是绝对的主力。刘彻对他的将军自信到盲目的地位,他已经准备好了祝捷的酒,整个大汉的心气都被卫霍顶起来了,所有人都觉得只要卫霍出兵,他们必胜。
其他将军们早已经各就各位,卫青带着公孙挂件们,这次还有俩个刷功绩的二代,一个公孙敬声,一个曹襄。霍去病那边就简单多了,赵破奴,宁乘这两个挂件早就巴上了。
这次除却常见阵容,还多了个李广李将军。他死皮赖脸求着刘彻要来的,他每次都迷路加全军覆没一条龙,刘彻嫌他晦气,让卫青别给他布置重要任务。昨日还提点了非要跟着李广的霍彦两句,言语中全是这老头晦气,霍彦金贵,凡事保全自个儿。
一旁的少翁向来逢君之恶,从气运上对李广极尽贬低,对霍彦极尽溢美之词。
霍彦常见人捧刘彻臭脚,也不稀罕,他慢悠悠地应了唯后就起身,说了句陛下无事,臣就回去了,他往外走,完全不在意刘彻和少翁的话有没有说完。
刘彻摆手,口中是让他快滚,面上全是笑意。
少翁目瞪口呆,一时之间卡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