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浪漫青春 女人情怨

14、第十四节

女人情怨 逍遥曦子 2881 2026-08-09 21:09

  更新时间:2013-08-07

  其实长孙胭红已经是迫不及待了,春潮外涌,这是第一次,还不敢太放肆,太大胆,带着几分撒娇,几分羞怯的口气说:“奴家毫无准备,心中胆怯,哪能放松得下,切莫太伤到奴家也。”

  周长顺略知一点怜香惜玉,趁着一片湿润,滑溜溜的,一步一步,慢慢进入……外面突然下起了大雨来,雨水顺着瓦槽往下流淌,只听得屋檐下的滴水声,伴随着室内的激情,很有节奏的,扑通扑通地响;雨继续下着,房内却悄然无声,一阵激情过后,长孙胭红并未尽兴,似乎有点沮丧,又不好意思说出来,稍喘息了片刻,赤条条地靠在周长顺的怀里说:“相公,奴家已做过女人,即时起,奴家之身已予相公,生为相公之人,死为相公之鬼,用心伺奉相公是矣。”

  周长顺用手在长孙胭红的脸上摸了几下,紧紧地抱着长孙胭红说:“胭红妹子委身于在下,够难为胭红妹子也,在下定会善待胭红妹子。”

  周长顺拥有一妻一妾,是何等的幸福,夫妻间相敬如宾。夫人吴秀莲和长孙胭红更是亲如姐妹,相处得很和谐。酒坊的生意渐渐有所好转,开始有所盈余,家庭生活过得一天比一天好,不说是十分美满,比一般的家庭要好得多。

  新婚过后,夫人吴秀莲走进长孙胭红的房间里,关心地对长孙胭红说:“胭红妹妹,相公待妹子如何?伤着妹子乎?”

  长孙胭红急忙迎接夫人吴秀莲说:“姐姐辛苦,本该胭红妹妹去姐姐房间里请安才是,且劳姐姐移步胭红妹妹房间,恕胭红妹妹无知,胭红妹妹就此向姐姐请安也。”向夫人吴秀莲道了个万福。接着长孙胭红抿嘴一笑,做了一个害羞的动作,“姐姐如此一问,叫胭红妹妹如何启齿?”

  夫人吴秀莲也笑了笑,很实在地说:“胭红妹妹,尔后不必过于拘于礼节。咱俩姐妹皆为女人,需得经过这一过程。姐姐是过来之人,妹妹有不明白之处,言于姐姐知道,便可告知妹妹,有何不好启齿?”

  长孙胭红说:“胭红妹妹第一次心中甚是害怕,便想那东西如何进得去。”

  夫人吴秀莲接着问:“后来如何?”

  长孙胭红不好意思地说:“未曾想那东西一溜,随即进去也,只感觉有些胀痛,尔后刚刚有之快感,相公……已无能为力,相似一人刚飘至半空,突然跌落而下,非畅快也,尚有失落之感。”

  夫人吴秀莲听后笑个不止,笑得长孙胭红满脸通红。长孙胭红不解其意,不好意思地说:“让姐姐见笑矣。”

  夫人吴秀莲笑过一阵后说:“姐姐笑之非为妹妹也,笑之为姐姐自己,咱俩同为女人,都要经历如此过程,都要有过第一次。姐姐之第一次,与妹妹有同感。姐姐已解相公,非善调情,尔后妹妹在行事之前,自相作好准备,那东西一进入便感受到一种享受。”“姐姐言之有理,下次便按姐姐言之,自作准备是也。”

  夫人吴秀莲与长孙胭红互为一笑,夫人吴秀莲离开了长孙胭红的房间。

  有一日,夫人吴秀莲对长孙胭红说:“胭红妹妹,随姐姐颠沛流离至此,在家中从为走动,姐姐亦未让妹妹去开封大街上瞧瞧,尚未见过市面景象,姐姐有心让妹妹外出逛逛,顺便为姐姐买点胭脂口红回来,妹妹亦买点自己所用之物。”

  长孙胭红说:“多谢姐姐关心,台爱,随姐姐之意,胭红妹妹去去便是也。”

  夫人吴秀莲的一片好心,哪里想得到,第一次让长孙胭红到开封大街上走走看看,这一走,一看,彻底改变了长孙胭红日后的生活,改变了长孙胭红日后的命运。

  长孙胭红听从夫人吴秀莲的吩咐,来到了开封大街上,一个从未见过世面的年青女人,哪里见过开封大街上一派繁华的景象:大街上行人络绎不绝,车水马龙;各种商铺店面,典当客栈,应有尽有;小商摊贩,小吃糕点,蔬菜水果,随处可见。长孙胭红走在大街上,这也想看看,那也想摸摸;这也觉得稀奇,那也感到新鲜,看得长孙胭红眼花缭乱。就在长孙胭红一边慢慢行走,一边观看之际,突然,迎面走来一位风流倜傥,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公子哥走到长孙胭红的面前歇了下来,眼睛直瞅着长孙胭红,瞅过一会儿,对长孙胭红打招呼说:“这位小娘子,小生似乎在哪见过?”

  长孙胭红被这位公子哥这样突如其来的一问,问得长孙胭红是莫名其妙,瞪着眼看着这位公子哥,心想:妾身在哪里见过这位公子,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呢?反问道:“小女子初来乍到,并无熟人,公子哥是否认错人也?”

  公子哥一听到初来乍到四个字,暗中欣喜,把握这个机会,随机应变。其实长孙胭红已经说得很明白,初来乍到,哪里认识你。公子哥却不这样想,他在寻找机会,认为长孙胭红说的话,是在给他机会,故意强调说:“小生万万非认错之。敢问小娘子是谁家娘子?”没有正面回答长孙胭红的问话,其实回答不了,根本就没有见过,反问一句,是想打探长孙胭红的底细。一个从未牟面的陌生公子在大街上打探一个不相识的女子,大多不怀好意,长孙胭红一个涉世不深的年青女子,哪有那样的敏锐、那样的判断力。

  长孙胭红又看了看眼前这位风流倜傥,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心灵一动,好一位英俊的公子哥,随口答道:“城西避巷,周记酒坊家里。”

  公子哥是多么的老谋深算,机灵敏捷,随即就长孙胭红的话说话:“唉呀呀!瞧瞧,瞧瞧,小生之记忆太差矣,确实在哪里见过,怎会将小娘子给忘之,周记洒坊之家,见过,见过,确实见过。”公子哥天天在大街上晃悠,知道周记酒坊开张时间不长,借以讨好地说:“周记酒坊开张之时,小生前去捧场之,并且至洒坊多次筛过酒,因此见过小娘子。”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干嘛当初不到周记洒坊去看一下。心想:周记洒坊开张时间不长,家里刧藏匿着如此标致的女人,在这开封大街上没有几个女人比得上这位小娘子,这样一位嫩优物,一定要弄到手。

  长孙胭红没有丝毫的戒备之心,对公子哥说:“公子哥见过小女子,可小女子却无丝毫之印象,何时见过小女子乎?”不但没有丝毫戒备之心,反而相似有意把这公子哥往身边引。

  公子哥很老练,从长孙胭红走路的样子,一路看东西的神情,就知道长孙胭红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女子,嫩得很;又从长孙胭红这几句说话的口语中,感觉得出来对自己有几分好感。既然搭上腔,好不容易猎涉到这个优物,公子哥岂能放过这个机会,一定要把这优物玩弄于鼓掌之中,借长孙胭红说的话,略带有讨好的意思说:“小娘子却是大忙之人,小生只为贵家店客,筛完酒即刻离开贵酒坊,贵酒坊往来之人众多,再则,小娘子处于内室,岂能一一将所往来之人,皆记于心,对小生自然无丝毫印象之。”

  长孙胭红觉得公子哥说的话有点道理:“公子哥风流倜傥,风度翩翩,一表人才,妾身见过公子哥,自然不会忘却,定会念记于心。”话越说越明白,虽然说话的意思是没有见过公子哥,但感觉上是把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近了。

  公子哥真是圆滑,就此机会,带有进攻性地说:“谢小娘子能将小生念记于心。小生见小娘子这般光景,一定未上过大街?”

  长孙胭红似乎很佩服公子哥说:“公子哥真有眼力,妾身实为第一次走在大街之上,见此景象,实感耳目一新,样样皆觉新鲜。”

  公子哥奉承说:“小娘子却未见过与之此更新鲜,更好之处:戏院杂耍,茶楼说唱,那才叫好。小娘子若有意,小生愿作向导,随小生前去见识见识?”

  长孙胭红说:“今日非去也,小女子岀门已超时,购好物品即回去也,以免家中盼望,若可能,改日之。”说的是句推话,似乎留有余地。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