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美文の赏析(贰)
《饥饿是很好的锻炼》
在我二十岁出头的那几年,胃口好得出奇。
每天深夜,我们都聚集在烤串摊前。哪怕是积雪的冬天,冻得浑身发抖,围坐在火光面前,烤得脸颊微微发烫。我们扯淡,喝酒,满嘴黄段子,肆无忌惮。鸡脖子,肉筋,大腰子,烤得外皮焦酥里侧嫩滑。夏夜的时候,在隔壁摊上叫上一打啤酒半个西瓜。毛豆,花生,兔头,鸭爪。附送的还有下班的小姐,刷夜的宅男,打架的酒鬼,奔跑的城管。整夜在浓烟滚滚中度过。烤串其实并不好吃,鲎咸刷酱,但是当时我爱得要命,以及那人间烟火的味道。有一次,一个发达了的装[搜索最新更新尽在www.13800100.com]
逼艺术家来找我们,问:“在这种乌七糟八的地方,你怎么能安心创作?”我微笑着说:“去你大爷的!”
不吃串的日子里,我们自己做饭。我的手艺锤炼得相当不赖。口水鸡,糖醋排骨,啤酒鸭,香辣虾,干锅肥肠,腐乳肉,酸汤鱼,都是我的拿手菜。冬天的时候,我们自己腌酸菜。一口巨大的酸菜桶,一百斤白菜。晒得表皮微干,一层一层码实,洒上大粒盐,压上一块大石头,放水浸泡。最冷的日子,酸菜白肉粉丝豆腐锅。酸菜猪肉饺子,搁大量的油。油多肉满,酸浓可口。满屋子的朋友,欢声笑语,面粉飞舞。
我们自己做肉皮冻,肘子花,自己做贵州酸汤,用啤酒瓶捶打牛排。晒豇豆,茄子,晒辣椒,萝卜条。我们搞了一个私房菜,在家里宴请陌生人。有人邀请我写食谱,我为此咨询了我的父母,菜名浩浩荡荡写满了几页纸。那时候我们热衷吃自助,二十二块一位的重庆火锅,四两一盘的羊肉轻轻松松干掉八盘。后来这家火锅店倒了,大家都说是被我们吃倒的,我深以为然。
那时候,我的一个姐们和我一起吃肯德基。她看着我吃鸡翅的样子不寒而栗。她对我说:“我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会爱上你。你吃东西的样子太可怕了,完全不懂节制自己的欲望。”节制?那个时候,我连“饱”是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撑”。对我来说,“恰好”就意味着没劲,只有过度才有吸引力。生活是一个盛宴,它应该是一个盛宴,如果它不是,那么我就用食物塞满它。
饥饿是什么?我想,饥饿是一种生活状态。二十岁的饥饿,是全身心的饥饿。对爱情,对生活,对所有一切。我吃得下一个超市,一群牲口,吃得下一群梦想和野心,一口袋奇迹,吃得下许许多多的爱情。啃咬嚼咽,与嘴沾边的动词就是全部。
那时候我的体重暴增到一百三十多斤。对我的身高来说是一个灾难。全世界的男人都对我视而不见,只有一个人忧心忡忡。那就是我的父亲。在一个盛夏的中午,他从外面回来,拿着一叠减肥中心的促销单。他跟我说:“你必须减肥,这是你现在最重要的事。你可以不工作,但是得减肥。”我看着眼前这个年近六十的老男人,汗水湿透了他的衬衫,粘在了他的背脊上。我想象他骑着车,满大街寻找减肥店,挨家挨户走进去索要传单的样子。妈妈背着他跟我说:“你爸爸说,我们的女儿是块玉啊,但是她以为自己是块石头。”然后我很肯定的跟他们说:“我不会去减肥中心的。我不吃药,也不用什么仪器。我自己减。”
饿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这感觉我很熟悉,因为这三年中,它一直没有离开过我,我想,还会跟随我一辈子。村上春树曾经在一篇短篇小说里非常文艺的形容过。他把饥饿描绘成一幅画:“乘一叶小舟,漂浮在湖面上。朝下一看,可以窥见水中火山的倒影。”坦白说,我觉得他饿得不狠。饥饿本身没有诗意,没有尊严。饥饿类似于疼痛。在长久持续的饥饿中,胃液烧灼,胃壁摩擦,你会感到真真切切的疼痛。人退化成动物,只想大口大口的吃东西。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想。节食之所以很难,是因为这是在与人最基本最原始的欲望对抗,在与身体最自然最直接的机能对抗。对抗的结果往往是焦虑,沮丧,崩溃和疯狂。但是我赢了。当然,不是每次都赢,但是赢的时候居多。
我想说,人最可怕的是习惯。我们能习惯一切事物,包括饥饿。慢慢的,我追求的不再是“饱”,而是“不太饿。”我开始喜欢“微饿”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神志特别清醒,看画,看书,看电影,印象格外鲜明。写东西的时候条理似乎也清爽一些。以往写文章,冗余臃肿,整个人在一个煽情的状态,后来慢慢的要沉实简单多了。
我当然瘦了,前后瘦了将近四十斤。那种感觉很好,好得超过了挨饿。我的旧身体,每天都是新大陆。我爱那种感觉――有了可能性的感觉。变成更美的自己,是有可能的;变成更好的自己,是有可能的。生活,是有可能的,遇见一个人,他愿意喂饱你喂好你,你们有最好的爱和最好的性,你们呆在一起,天然就很好。你值得拥有那么好的生活,因为你也那么好。
我不想背叛过去的自己,但是我想说,饥饿像一把刻刀,慢慢的雕刻出一个真实的轮廓。所有的胖子都长得很像,都有类似的表情和体态,那个瘦下来的你,才是隐藏其中的自己。我喜欢过去的自己,像一枚醒目的黄色灯泡,张牙舞爪欢乐热情,但是我知道,我不愿意回去了,再也不愿意。
有人问我:减肥之后,你有变得更快乐吗?我认真的思考了这个问题。我想我并没有。但是,我无法分辨,到底是岁月,是越来越沉重的生活,是这把年纪让我变得更不快乐,还是仅仅是节食本身?也许都有。但是我知道,发自内心的,我更欣赏现在的这个我,更接纳全新的这个我。不再是看似自傲其实自卑的结合体,不再以奇装异服香艳性感来释放自己,我知道,也许我会追求的已经不再是强烈饱足的喜悦,而是某种深沉快慰的宁静。
到了三十岁,我开始觉得“节制”不是一件坏事。吃一点点,反而觉得滋味更好。饕餮的舌头味觉会麻木吧?而我那清心寡欲的舌头,简直就像小寡妇一样饥渴,一点点美味都会令我感动得幸福流涕。一碗玉米面茬子粥,我能喝出谷物丰盛的香气;一碗热气腾腾的大米饭,再浇上一点点肉酱,那就是天堂。我戒了自助,我不再那么爱吃肉,咸和辣也开始觉得腻。不吃的时候真不吃,吃的时候那就是真吃。我相信我吃得出每样食物真正的味道,每种味道都余音袅袅,绕梁三日。
我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是不是有联系。在此之前,我一直过着极其繁忙焦虑的生活。我接很多很多的工作,一方面是因为确实生活所迫,一方面是因为我内心不安。如果不接这一单,就不会有人找我了。即便接了这一单,如果黄了,那我就会落空,生活就会青黄不接。我们行内管这叫“狗揽八泡屎”,很难听。揽了这么多,姿态当然不可能从容,东西也不可能精细,但是没办法,就是疯狂的接,疯狂的做,疯狂的转。其实,我们需要的不是钱,是安全感。就像我们需要的不是食物,是爱。去年我停止了这种生活。只接自己想写的,只做自己想做的。钱并不多,但是生活得很好。掌控了生活的节奏,消化了内心的不安,我很满意,在我这个年纪。
抱歉这篇文章里我没有写爱和性。爱并没有变得更多,变得更多的是爱的可能性。这本身是喜剧还是悲剧呢?
很久以前,我们都听说了那句着名的名言:stay|hungry,stay|foolish。保持愚蠢对我来说很容易,我一直都是一个热情的蠢货。保持饥饿,是什么意思?我想,在现代社会,吃饱变得很容易。人到中年,就是一个物质日益饱足的过程。消化变慢,代谢变慢,容易变得迟钝安稳,也容易变得沾沾自喜。保持饥饿,是为了让自己保持敏锐,保持清醒。不是要变得贪婪,不断的追求满足,相反,我觉得,是要保持一种状态,一种青春的姿态。在饥饿的年纪饿,是一种常态。在不饿的年纪,要让自己有点饿。stay|hungry,是要珍惜真诚的感官,磨淬出发的欲望。
饥饿是很好的锻炼,我相信。
※文章来源:柏邦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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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要长大,长大真没有那么可怕》
15岁时,你很害怕自己太独立;
22岁时,你变得坚强无比了。
15岁时,你觉得家根本无所谓;
22岁时,你对家有了更深的感触。
曾经你觉得不能老,不能变成一个曾经非常抗拒的大人,不能很世故很狡猾没有梦想对现实的那些丑陋东西低声下气。
可是,长大了不代表一定会变成不想成为的大人,长大真没有那么可怕。
一个15岁的女孩问我,你现在18岁的感觉好不好?是不是特别自由?是不是可以交男朋友很开心?
我愣了一愣,首先和她说,“我,22岁了。”
她惊讶地看着我。可能,她和当初的我一样。当我还只是15岁的时候,对于22岁是有些抗拒的。
“七年,那么漫长。七年以后的我,就老了。”那时候的我,和所有的十几岁的孩子一样,“老了”是随便放在嘴边的。
22岁……
这个年纪,太大又太小,太成熟又太稚嫩。
这个年纪不能尴尬地称作少女,被叫“阿姨”自己也会怒火中烧很尴尬。
这个年纪,离结婚不远,又看起来好似很遥远。生孩子?一个俄罗斯好友说,这个年龄在她们都有小孩了。
这个年纪,可以光明正大谈恋爱,不像中学时候那样遮遮掩掩充满了刺激,反而还要被父母催促,可是选择多的时候,反而怀念起曾经的纯粹。
这个年纪,穿高跟鞋和大人的那些礼服还会有些觉得老气,可是穿着小姑娘的粉色裙子却又觉得不合时宜。
这个年纪,觉得自己还是个小孩,长相没有怎么老去皮肤还是很紧致,可是逛一圈化妆品店,居然不再会对那些红红绿绿的胭脂口红感兴趣,反而琢磨起护肤品。
这个年纪,还是会和小女孩一样好奇,对自己发出一些莫名的问题:这个世界,什么都会过期。我们,会不会像是牛奶一样,日子过着过着,自己就变质过期了?
然后立刻对自己发誓,不能老不能老不能老,不能变成一个曾经非常抗拒的大人,不能很世故很狡猾没有梦想对现实的那些丑陋东西低声下气。
嘿,七年前的自己!22岁没那么可怕。我现在还当一个小孩的干妈,有时候被叫一声阿姨,心里面的确会感觉什么死掉了一点点,不过也还能接受,毕竟,人总要长大。
长大真没有那么吓人。
福利很多:能好好谈恋爱,让它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能自己赚钱,想买就买什么;能去旅行,有自己的照相机不用问父母借了;有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想打多久游戏就多久;能一个人住,不洗碗堆积成山都不会被责骂……
长大了,不代表一定会变成不想成为的大人。
许多性格你还是不会改变的。还是挺傻,不懂得太多的虚假,难过了就大哭、开心了就哈哈大笑,为朋友再所不辞,任性到无可救药,不能整日在人群里总是需要时间与自己独处,不会对不喜欢的人微笑,更不会靠近,不会和每个靠近自己的人交心,知心的朋友总是只有一两个。
不改变,没什么的。每个人都是在成长的路上寻找最舒服的方式过生活,你觉得这样的你很好,那就坚持做你自己。也有些方面,你是注定会改变的,也别慌张,那是件好事情。
越是长大,越不怕痛。跌跌打打惯了,以前看着别人打针会躲在父亲背后,但经历太多比身体上还痛的事情以后,就看淡了很多事情。夸张一点来说,给自己打针都不怕了。
在面对太多人生的分分合合以后,你不会再和即将分别的朋友约定什么时候再见面,说什么友谊永远,因为,大家都有自己的人生要去过,何必有太多的牵绊?
你终于懂得,生命就是不断地告别,没有人陪伴你一生一世,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永远。这七年,你告别了太多朋友中学同学大学同学,甚至掏心掏费的初恋情人。可是,为什么难过呢?
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生活,都很快乐。还没有经历生离死别的你,有什么资格说“你的离开让我心如刀割”。
你变得坚强无比了。
15岁的时候,很害怕自己太独立。太独立了,大家都觉得你能照顾好自己,就没有人疼爱了。一个人出来生活以后,一切都只有自己,你没有办法选择害怕,害怕会让你失败;于是没有依靠的你没有资格害怕,被迫一直坚强一直独立,一个40公斤的大箱子照样一个人扛着搬家。
你对家,有了更深的感触。
15岁的时候,觉得家根本无所谓,反而会是一个累赘。出来后,撕心裂肺地想家,才会知道原来家就是那么简单的存在,就是有人有一个地方永远会在那里,就算他们不能给你全世界最好的东西,至少会在你冻得发抖时候紧紧拥抱你,把唯一那碗热汤给你。
你开始喜欢实实在在的东西,那曾经你觉得充满光环的美好事物,突然不值一文了,你曾觉得长大就能背名牌包有模有样,可现在你终于渐渐相信内心的气质最重要。你曾觉得男朋友买很多东西是天经地义的,可现在有时候你吵着要替他买单,你知道一个新的家需要是两个人一起撑起来的。
那,29岁的自己,我们在未来相见。我只知道,现在的我不是什么谁,也一无所有,但还是会一直像现在这样脚踏实地过好每一天,热爱着生活,朝着梦想努力前进。
29岁的你,会为我骄傲。
※文章来源: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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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的是思想,主修的是人生》
今天这门选修课结课了。
世界科技史,当初随便一勾选的课。上第一节课时我已经深感自己又一次做出错误的抉择,这不是个好说话的老师,换句话说这门选修课不容易过。
第一节课就点名,天知道这样的老师有多难缠。我总是想起上次那位脾气好的选修课老师,每节课他都是很淡定地说,这个选修课嘛,学生都不乐意上,还是能够理解的。而且每节课不管人去多少,老头儿都很没脾气地自讲自的,从不点名,即使你半节课跑掉都没关系。
刚去上课时路上遇见同学问选的什么,结结巴巴半天想不出头绪。所幸没上两节就记住了,全因这位负责的老师。这男的刚进教室时我以为是学校的修理工走错地方了,一个老师怎么能长得没有一点老师的样子。那张脸不禁让我再次感慨,女人长得都大差不差,男人怎么就长得千奇百怪呢?地中海头却不带一点学究的样子,甚至有点像刚从号子里出来。尤其是上课前我经过走廊时还看见他在那边猥琐地吸了根烟。
张嘴就跟我们说了他的戒律。不能缺课,如果点名不到,果断挂科。他还有举了活生生的例子给我们说明他是怎么让去年那几个人挂选修课的。这些不讨喜的话为他不堪的外表再次打了折扣。你说你一中年男人,拖家带口的,何苦跟我们这帮学生过不去。噼里啪啦说了一堆关于自己个性及成就的方面,接着峰回路转讲到正题――世界科技史上面。首先给我们讲的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三个师徒关系及各自的理论。当他讲到古希腊人认为哲学跟科学是一个东西时,纠结在心中科技与哲学有半毛关系的疑问才消除。
下课点名,那些没到的同学惨了。班上绝大部分是男生,不免那些胆大的替同学答到。当他点到“戴春”时,一个红外套的男生回应了一声。他瞥了一眼,酷酷地说,小子儿,不是第一次了吧,刚见你答过一次,你究竟叫什么名字。那男孩还死撑着就说,就是第一次。他说,这班上红外套的没几个,我见你答过一次,就这样,戴春算没来,你到底叫什么名字下课找我解释。接下来也就没人敢造次。
事实证明这种“卑鄙”老师的课不仅上座率高,而且授课效果也好。刚开始在课堂上干任何事情的都有。睡觉,听歌,写作业,谈恋爱……他用各种精神洗礼来杜绝这些情况的发生。慢慢地大家也就喜欢上这个身材发福,有着地中海发型的中年男子。是从什么时候,从他给我们讲那个年代的青春,还是讲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琐碎,还是事业上千回百转的变故,还是神采飞扬地说徐光启是怎么辛苦翻译《几何原本》……
总之,到最后一节课时大家对他的喜爱已经溢于言表。依然是座无虚席的教室,不管是否掺杂着点名的原因,大家都来听最后一节课了。他难得慷慨一次说,这节课进行快一点给大家提前下课。大略把欧洲科技发展的后半部分讲完,他说,再给大家补充点不相关的东西。补充的东西就是已经过去很久的马加爵事件。他说,马加爵杀人的起因只是诸如打牌吵架这样的小事。我想说,每个人心中都住着魔鬼,不要试图去唤醒别人心中的魔鬼,那样太恐怖了。一定要做一个好人,善人,正直的人,在细节上约束自己。我上大学时宿舍也有一些不留口德的人,打牌对人骂脏字,当然我也被骂过,最生气时也有杀之而后快的想法,幸亏我心中的魔鬼没有那么容易被唤醒。其实每个人都一样,不要做那种对生活挑剔,对别人苛责的人,做一个讲究细节的人。
另外,他还说,之所以每节课都极力要求你们到场没有别的原因,就是想你们都来听课,让你们多学点。别的课我管不着,可我的课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塞给你们。我也是从你们那个年纪过来的,也有过年少轻狂,有过牵姑娘手的冲动,我深知这个时期你们思想上的觉悟,人生的认知有多重要。这些老生常谈的问题你们不爱听,大多数人也就无力讲。对我来说,别看我中年特征这样明显,我的激情却还在,我还是要讲。最后,他还特别矫情地送给我们一首自己写的离别诗。大屏幕上打出来自己还带着感情朗诵了一下,果真宝刀未老,抒起情来一点不比那些小青年差。在他真诚的鞠躬中以及大家的掌声中,《世界科技史》结课。
不知道一个学期的选修课有多少东西记在脑子里,唯一能肯定的是一个老师在思想上给我带来的冲击绝对留下深深的印记。思想是门选修课,可以选择优秀也可以选择挂科,不会像主修课那样要求严格。人生却是主修的,无论如何你都得选择及格。可人生的优秀必须依附于思想的卓越,只有不时灌入好的思想,才能把人生修得圆满。由此,我得承认自己很年轻。我的思想是浮躁,易受影响的。已经很长时间不屑于讨论觉悟,人生这样的命题了。跟着大众随波逐流,偶尔抱怨社会,颠覆下价值观。却忘记了一个人的青春就这么长,没有人来帮你延伸。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那些给你指明正确方向的一些人或几本书,错过就错过了。
在此感谢那些曾经在精神上给我带来过积极影响的人和书籍。
※来源:有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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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青”的那些日子》
晚上睡觉之前开始讲鬼故事,阿光讲到爷爷在夜里遇到鬼之前,站在路边的小树旁撒尿的时间足足有五分钟,还认真地模仿了象声词。我们其他人在被窝里笑了差不多一刻钟。
那一天在没有征得母亲同意的前提下,让自己提前出生了十几天,和哥们一起提前过了自己的二十三岁生日。菜还没来得及吃,就开始吐酒。
那是一座七十年代盖起的结构最简单的楼房,废旧不堪,像有待整治的的病人一样。除了脏乱还是脏乱,楼上走道的窗户有一多半都找不到玻璃,还有一个叫厕所的房间,到处摆放着形态各异的人类排泄物。
北方冬天的夜里,几个学画小孩在这个楼的某一个房间里,屋里温度和外面的温度是一样的。他们那个称作“脸”的地方已经有一周时间没有和水亲密接触了。这里并不缺少干净的水,只是他们在这个地方一时间缺少了碰水的勇气。下课后,他们还一直没有忘记小县城里闪烁的灯光,凑钱买散装的五香瓜子,瓶装的啤酒,然后到昏暗寒冷的房间里开始打牌。昏暗的灯光让他们点燃了蜡烛,红色的光照在黑乎乎的脸上,瓜子壳不停地从一个个嘴巴里被吐在被子上,地上,啤酒被放在从没有被叠起过的被子里,被窝里的温度和房间里的一样。
到了第二天,几张脏兮兮的脸上睁开了几双眼睛,彼此看到了对方的脸的同时还看到了,被子上散落的瓜子,瓜子壳,啤酒和空瓶子。他们带着脸上的灰开始了新一天微笑,那一年他们十五岁,那一年他们还没有读高中,可画的画要比很多大学生还要好。
又是多年以后,小猪的哥哥大猪结婚了,我从千里之外赶来,在别人婚礼现场我老觉得自己站得不够挺直,背上有很重的东西压着。在亲朋好友的旁边我发现了那几张在烛光下打牌微笑的脸,没有了幼稚但依旧可爱。自己依旧觉得还那么年轻,直到过了三十周岁那天,那个叫“年轻”的家伙突然开始加速远离我。大猪结婚那天,意料之外喝得很多,像那次提前过的生日,几张熟悉的面孔紧紧抱在了一起,放声地哭起来。新娘子无所适从地站在老公边上。那以前的艰辛,曾经的年轻,一路走来的坚持随着泪水,口水和鼻涕,随着哭声和大猪的新婚也越走越远了。
那些年冬天透骨的寒冷,a城天下客市场是那时候经常去的地方,有大排档,还不叫安徽料理,现如今掘地三尺都找不到以前的影子了。服装城旁边的“常家”也是我们集体活动的场所,到现在也不知道有没有吃到“地沟油”。那时的北方还叫北方,雪会把房顶压垮。“常家”的房子被雪压倒之后,整个商场都改建了,还是在那里第一次认真地体会到作为消费者的愉悦。
日子像往常一样,从来没有停止过,灰蒙蒙的远处看到了小城的冬天,背阴的路面是没有化掉的积雪,上面躺着到处是摔倒的人,那种寒冷真的很寒冷,却让人一辈子怀念。
时间一天一天又过了一天,那一年的冬天罗伯特・罗什波失恋了,也是那一天美国轰炸了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当天早上中国已经开始强烈谴责美国的行为了。接着同学们像五四运动一样,像第一次知道中国青年学生的身份,开始集体演讲表示抗议了。可仅仅一天之后,紧张的学习又让他们忘记国家尊严的存在,那昏天暗地的课程,就是北京天安门被炸也无暇顾及,毕竟国家已经谴责了,强烈抗议过了。
二十年前这儿是a城的烈士陵园,十五年前这里却成了a城的植物园,城市改革步伐,撤县设市的改变,这就是罗伯特・罗什波失恋的地方。以前的陵园里挺拔的青松被移走,留下的只是掩埋烈士骨灰的泥土,这肥沃的泥土使后来种在这里的常绿植物、落叶植物生长迅速,迅速地已经让很多人忘记这曾是烈士的陵园,取而代之的是老年人和恋人的活动场所。当时我们看到年轻人进去就断定是去谈恋爱,全然不顾里面有一所很大的公共厕所。
罗伯特是我的高中同学,大部分人都觉得他很特别,比一般人要傻一些。他也是不屑一顾地对待周围,他走路的特别是在军训的时候被教官发现的,同手同脚地迈步。这天晚上,寝室熄灯之后罗什波才回来,黑暗中他躺在床上看着别人洗漱,突然开口说:“我,失恋啦。”语气像是说“下个月我要结婚了”同样的庄重。所有在忙碌的人,听到了类似爆炸的消息后还依旧忙碌,可心里想哪个傻姑娘能做这么聪明的事情,和傻子恋爱?紧接着兄弟们佩服姑娘的聪明之处了,最后还是让罗单身。“王哥,我失恋了。”我住在他的斜上铺位置,大伙都不说话,他开始找我来问,“那你是怎么失恋的?”我很有耐心,语调诚恳地问出了大伙想问的话。
断断续续说了好久,我懂了。他一个人去植物园,就是以前的烈士陵园,一连几天都会看到同一个姑娘,就喜欢上那姑娘,忽然有一天姑娘不见了,他一个人站在桥上在凛冽的寒风中等了一个晚上,就这样在他的世界里失恋了。大伙听到这个故事笑得差点整晚失眠,后来大伙亲切叫他罗伯特・失恋。我又耐心地跟他解释“你还没有恋爱,那不叫失恋,恋爱要两个人”。他似懂非懂地点头了,黑暗中我看不到他的表情,至今还表示遗憾。他开心地连说:“王哥,我没失恋?”“没有失恋吗?”高兴地等待我点头确认。
罗伯特・失恋高考落榜,之后在某一军区做了一名炮兵,致使后来很多年我一直提心吊胆,万一炮弹落错了地方,岂不是伤及无辜,这事我从不怀疑他干不出。
后来的后来的某一天,我才知道一个人也会有失恋的感觉。后来的后来我才感觉到他是个聪明人,后来的后来,他做炮兵的担心我终于消除了,一直以来,美国依旧霸道,中国依旧是谴责,强烈谴责。
※来源:有意思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