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以前林伯父就很少让他出席宴会。”季嘉荣压低了声音,身体微微前倾。
“他自己也不喜欢这种场合,只有偶尔被安顺硬拉来。安顺走后,他就彻底从这些社交场合消失了。”
段景瑞的视线停留在宴会厅尽头那幅巨型油画上,画中诸神宴饮的场景与眼前的浮华相映成趣。
“这看着不像寿宴。”
段景瑞试图转移话题。
“嗯。”季嘉荣饮了一口酒,指尖轻轻摩挲着杯脚。
“这两年林伯父很少出席晚宴,林伯母也基本不和那些太太们聚会了。
这次办寿宴,更像是借五十整寿的名义寻找合作商。”
“林家也是名门,何须借由头谈合作?”
段景瑞这两年刻意避开与林家相关的一切,确实对近况不甚了解。
“林伯母已经不去公司了,整日待在家里。”
季嘉荣的声音又低了几分,目光扫过不远处正在应酬的林正信。
“林氏珠宝虽然历史悠久,但人丁单薄,优秀的设计师本来就只有伯母和另外两位Alpha。
一位去年就跳槽了。剩下的这位设计师在推新品,但市场反响平平。
找不到新的合作渠道,处境很艰难。”
段景瑞沉默片刻,目光掠过舞池中旋转的身影。
几个世家都是几代人的交情,眼见林家就要在竞争中掉队,不免令人唏嘘。
他注意到林正信虽然始终保持着得体的微笑,但在与重要客户交谈时,手指总会无意识地摩挲酒杯的杯脚。
“我听父亲提起过一件事。”季嘉荣换了话题,将酒杯放回桌面,“前年中秋,他和两位世叔去林家送节礼。
刚落座,茶还没喝一口,林伯母就哭了起来。
他们进退两难,贺节不是,安慰也不是,只好匆匆喝了口茶就告辞了。
从那以后,大家都不太敢去林家拜访了。”
“丧子之痛,情有可原。”
“嗯……”季嘉荣犹豫了一下,指尖在膝盖上轻轻敲击,“有件事你大概不知道。
林一刚毕业就搬出去住了,当时找工作四处碰壁,林家没有提供任何帮助。最后走投无路,才在花店做了兼职。”
“自作自受。”
段景瑞不想再谈林家,转而打量起季嘉荣这一身过分正式的装扮,揶揄道:“你今日这身,倒是难得。”
“别提了。
“季嘉荣将杯中剩余的酒一饮而尽,酒杯落在桌面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被老爷子扔到家办部自己开拓客源。今晚在场的,都是我的潜在客户。”
“同情。”
段景瑞饮尽杯中残酒,望着会场中那些精心修饰的笑容,只希望这场晚宴快点结束。
午夜将近,宴会厅内的气氛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两极。
舞池边的几位年轻Omega面带红晕,显然很享受与优质单身Alpha共舞的愉悦。
其中一位身着淡紫色礼服的Omega小姐,整晚已与三位不同的Alpha跳过舞,每一次都笑得格外甜美。
而在宴会厅的另一个角落,几位中年商人聚在一起低声交谈,其中一人不住地摇头,手指烦躁地转动着空酒杯他家的业务进展显然不尽如人意。
季嘉荣站起身,拍了拍段景瑞的肩膀,“很晚啦!走啦!我明天还得去周行他家公司跑业务。”
“祝你好运。”
段景瑞也拍拍他的后背,目送他离去后,穿过三三两两交谈的宾客,去找段清彰和常慎。
第12章 不同
七月十二日下午,“拾忆”花店迎来了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刻。
阳光透过临街的玻璃窗,在浅色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新到的乒乓菊被整齐地摆放在工作区,这些饱满圆润的花朵像一个个彩色的绒球,散发着清新的草木香气。
淡粉色的如同少女脸颊上的红晕,嫩黄色的像是被阳光浸透,浅绿色的带着初春新芽的生机,纯白色的宛如初雪般洁净,还有橘色、紫色、香槟色,约莫两百多枝,分装在六个塑料桶里,等待着被精心打理。
林一坐在花店靠里空地的一个矮马扎上。
他穿着黑色的棉质T恤和烟灰色色的薄款牛仔裤,身前铺着干净的卡其色防水布。
他要把这些乒乓菊按颜色摆好,然后扎成七朵或九朵的花束。
他的动作流畅而精准,先是用花剪仔细地修剪掉多余的叶片,每一剪都恰到好处,既不会伤及花茎,又能确保花束的整洁。
修剪时他的手指总是轻柔地托住花头,仿佛在对待什么易碎的珍宝。
随后,他按照颜色和大小将乒乓菊分成若干小堆,淡色的放在左侧,鲜艳的摆在右边,中间是那些色调温和的过渡色。
他特别喜欢乒乓菊,觉得这些圆滚滚的小花看起来就让人心情愉悦。
此刻他选了两朵紫色的、两朵绿色的和四朵橘色的,正要在手中组合时,手机在裤袋里震动起来。
他把挑选好的花枝轻轻放在铺着棉纸的工作台上,用棉布围裙擦了擦手,这才从运动裤左兜掏出手机。
屏幕上跳动着“段景瑞”三个字,他接起电话,对方只说了句“明天八点半”就挂断了。
把手机放回口袋,林一重新拿起那几枝乒乓菊。
他的目光在花朵间流转,最终决定让紫色和橘色交替排列,绿色点缀其间。
选了一张淡蓝色的雾面包装纸后,他的手指灵活地翻转,先是将包装纸斜角对折,形成一个自然的波浪弧度,然后小心地将花束置于中央。
包裹花茎时,他的拇指轻轻按压纸张边缘,确保每一个褶皱都平整服帖,最后系上一个浅灰色的蝴蝶结,绳结不松不紧,既稳固又不会损伤花茎。
林一好像已经习惯了新的生活方式。
平时在花店兼职,偶尔去接几个陪拍的活儿,然后在每月中旬被段景瑞一个电话召唤到酒店,陪他度过易感期。
他也习惯了段景瑞大部分时间不理睬他,偶尔信息素不稳定时来找他麻烦。
他习惯了疼和痒。
他已经可以淡定地应对段景瑞那些突然的动作了。
可能段景瑞也会因为海想到林安顺,他不再强迫林一在落地窗边了。
上个月他续借了那本《德国诗选》,带到套房里,居然每天都能安稳地读两三个小时。
前两天他读完了那本《德国诗选》。
这次打算借本巴尔扎克的小说。
扎完最后一束乒乓菊,时钟指向六点十分。
午后的阳光渐渐柔和,为花店镀上一层暖金色的光晕。
林一把完工的花束依次放入冷藏柜,淡粉与嫩黄相间的放在上层,纯白与浅绿的置于中层,色彩鲜艳的橘色和紫色则摆在下层。
收拾工作台时,他先用湿布擦拭掉散落的花叶碎屑,再用干布将水渍抹净,最后将工具归位。
他很苏姐打了声招呼,出门离开。
犹豫了一下,他还是决定先回家煮碗面吃。
他住的单身公寓离花店不远,二十分钟步行可达。一碗简单的阳春面,加了个荷包蛋,这就是他的晚餐。
饭后,他把《德国诗选》放进单肩包,乘公交去了图书馆。
上一次读巴尔扎克还是前年刚在花店兼职,刚搬到这个公寓的时候。那时他读了《猫球商店》。
图书馆里很安静,他选了《贝姨》,办理好借阅手续后回家休息。
早上八点二十,林一到了登云酒店。
刷卡进入套房时,林一敏锐地察觉到今天的气氛与往常不同。
明明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客厅的窗帘却拉得严严实实,室内一片昏暗。
段景瑞没在他常坐的单人沙发上。
目之所及的地方也没看到烟灰缸和酒杯。
要不是玄关地垫上那双做工精致的黑色皮鞋,林一几乎要以为段景瑞还没到。
他犹豫了一下,决定一边读书一边等。
他把包放在离沙发最角落,拿出书,选了沙发中间的位置,靠着抱枕坐下,将双腿搭在沙发边,开始读《贝姨》。
他读书又快又认真,等他腿因为固定的姿势有点发麻时,他已经读完了七十多页。
他这才觉得有些不对劲。
他将书小心放在茶几上,穿上拖鞋,缓了一会发麻的腿,走向主卧。
他敲了两下门,没有人理他。
他试着按了下门把手,很轻易就把门打开了。
主卧窗帘拉得很严,室内昏暗。
床上隐约有个轮廓。
段景瑞躺在床上,被子盖过了头顶。
“段总。”林一轻声唤道。
没有得到回应。
“段总,我到了。”
“啧!”段景瑞猛地掀开被子,但没有起身,“你自己在客厅待着,随便做什么。”他的声音嘶哑,说完又立即用被子蒙住了头,不再管林一。
林一乐得清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