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王闲时消遣的这一盘,已比当时宴会上的所有还要多了,他一开始以为这是皇上体恤太子之物,因为从头到尾王爷也不曾吃过,只是在练武间隙喂小太子吃了一些。
是后来太子抱怨,他想同父皇讨樱桃,父皇也不肯给云云,他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些樱桃是专赏给贤王的。
“可还记得你去年一口气吃光了太傅的樱桃,闹了好几日肚子?”贤王拿了帕子给小殿下擦嘴巴,哭笑不得的道,“小馋猫。”
小太子嘟嘴,抓了一把桌子上的樱桃,不顾太傅在后头要打屁股,嗖的一声跑远了。
在后宫之中,得见皇帝最多的唯有长秋宫,皇上来时并未通报,见到这位威严英俊的君主,方华玉下意识理了理头发,跪下行礼。
皇上来了压根也没看看自己的太子,直奔着贤王而去,依旧是嘘寒问暖,甚至担心风和日丽的吹伤了他的心肝宝贝。可惜半躺在榻上的人连身都没起。甚至掩面打了一个哈欠,懒得抬起眉眼。
恃宠而骄,方华玉想起了其他同僚对他的评价,几乎每个人嘴里都会冒出这一句来,当时他还不懂,是怎么样的宠爱才能让人在九五之尊面前骄纵。
倘若这份宠爱能分给自己一些,方华玉被这个念头吓了一跳,就在此时贤王似乎意识到他的想法一般,瞥了他一眼。
这一眼看的方华玉冷汗直冒,可这想法怎么也压不下去,大有燎原之势,越燃越高。
既烧了起来,少不得推波助澜之士,方华玉十分清楚自己的想法是哪里来的人人皆道,他有贤王年轻之时的风采,人人又道,历届状元中他最得皇上的青睐,否则一个无人举荐的穷酸状元,皇上怎会直接点了太子少师这样的美差?
这样的青睐有加,确实是托了贤王的福,旁人说的热闹,只有方华玉自己清楚,不论在朝上还是朝下,皇上有意无意在他身上的停留,眼中看到的恐怕根本不是自己,而是那位金尊玉贵的王爷,自己不过是勾起了他想贤王的一份心思。
这份心思说多并不多,贤王喜好迎春,皇上路过时候看到它们也一样会想起贤王,因此比旁的花要多看,也不代表皇上是喜欢。
可要说少也并不少了,朝中大大小小官员数百,能让皇上多看一眼就能多得一份,更何况,那些东西都是死物,自己可是活人。
方华玉清楚,想要同贤王斗只有死路一条,可若不是同他斗呢?若能从这盛宠中分得一点点呢?
这是一条无人可拒的捷径,光是皇帝的宠爱已叫人沉沦,更不必说这份宠爱会带来多少财富和地位。
是虚荣么,方华玉不愿承认,他多少还是有些清高在骨子里的,可惜这份清高在现实的重压之下显得格外滑稽,他不愿意回想家道中落之后的那段日子,他总疑心旁人看不起自己的衣衫褴褛,事实上他也没有疑心错。
寒窗苦读,光耀门楣,难道真的是为了轻飘飘的一句话吗,谁不想金尊玉贵,谁不想锦衣华服?
更可笑的是,贤王甚至不曾寒窗苦读过,轻轻松松就得到了一切。
凭得不过是宠爱二字。
第131章 《暴君之妒》3
就,以李恩的这张嘴,他能活到现在完全就是吴邪的功劳。
()也足以证明小王爷的气度,因为以前李恩也是这么作诗讽刺他的哈哈哈哈。
李恩一直觉得,这是自己有本事,根本不算人情!(虽然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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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得了少师一职之后,方华玉见到皇上的次数变得多了起来,他也开始摸索出皇上的脾气规律来。
倒也简单,贤王的气色好,皇上的心情就好,要是哪天贤王打个喷嚏,保准皇上的心情一整天都不好,这时候不论汇报什么事情肯定是死路一条。
也不是百试百灵的,有一日贤王不知怎么不高兴,见都没见皇上一面,就差把门摔在皇帝脸上了,皇上反而心情不错,甚至表扬了太子殿下耍的一套拳法不错,乐的小家伙拉着他天天打拳,打了足三四日才腻。
方华玉大着胆子,上朝时挑着皇上心情好的日子进言,果然,借着贤王的东风来回几次之后,他在朝中根基渐稳,已然是皇上面前新的红人。
朝堂中不就那么回事,他为人和善,并不树敌,也不曾说什么话落人把柄,因此不论吴家还是解家,都不曾为难过他。
就在他顺风顺水之时,猝不及防的一桶冷水从天而降,泼的他措手不及。他完全没想到此人会给他下绊子,毫无防备。
这人乃是前几届的状元,如今的户部尚书,李恩。
方华玉知道李恩,这位状元郎当年比他还要风光,轻而易举的连升三级,而且是全凭自己的能力。
为什么要强调最后一句,是因为他得罪过贤王,还不是一次两次,是三番四次。朝中之人对贤王不满顶多参上一本,不敢正面起冲突,他可不一样,光是正面同王爷起冲突就有好几次,气的皇上好几次要把他拖下去打,最后都不了了之。
说来也怪,李恩明明不是言官,却最爱参贤王一本,有事没事就和贤王对着干,讽刺起贤王来也毫不手软。
当然,他还曾在朝堂上跟皇帝顶嘴,当时皇上正和贤王生气,大手一挥降了这厮三级,人人都以为他有了记性,回来以后还是这个德行,顶多不参贤王了,这样的性子能做出这些事来也不足为奇。
方华玉错就错在以为他是看不顺眼贤王,可实际上李恩是看不起爬龙床的,甭管是谁,有一个算一个,想走这条捷径者皆是品行下流的贪婪之辈,算计圣上其心可诛。
和低调的贤王相比,方华玉更让他看不顺眼,一个明摆着有企图,并且拉拢群臣,插手政事之人,这会儿没什么势力都如此,日后真的有了权势还不知道怎么祸害朝纲。
因此,在一日群臣云集的宴席之上,趁着酒兴有人请李恩出一题时,这刺头盯着方华玉,慢吞吞的开口道:“既然列位大人有如此雅兴,那我就出一题,请各位以此为题写一首诗,若是写的不好,可要将这壶酒尽数饮下。”
“听李大人这意思,此题颇有难度啊,我等学识浅薄,如何跟李大人相比啊?”
李恩就笑:“林大人此言差矣,李某也不过是个粗人,这样吧,我早就听闻方大人才华洋溢,不若就从方大人开始,也让我等见识见识……风采。”
方华玉本在同另外一位大人说话,听到他突然提起自己,连忙拱手说了一句不敢,他为官这么久,李恩一句话也没主动跟自己说过,今日有机会交好,他当然愿意。
结果李恩盯着他,笑吟吟的吐出了四个字:“里丑捧心。”
他说的音量并不高,却在这句话落地之时引得满堂哗然,一时无人再说话,诡异的安静下来。
方华玉只觉得被人狠狠抽了一耳光似的,不由得头晕眼花起来,周围人打量的目光更让他羞耻万分,仿佛被人剥光了衣服。
见没人说话,李恩可不懂什么见好就收,继续道:“怎么了?这一题可是我专为方大人而题,满朝中唯有大人可以作答,我以为是再合适不过的了,难道方大人竟没听过这个典故?那东施效颦大人总听说过吧?还请大人以此为题,做一首诗来。”
他明摆着是给方华玉难堪,一时间无人应答,主人家的见方华玉脸已经涨的通红,不得已出言化解尴尬,道:“李大人说笑了,这典故实在粗浅,不若换一题如何?”
李恩听懂也当听不懂,偏要说:“看来方大人是真的没听说过了,那我不妨解释解释,各位大人中有不懂的,一起听了吧!庄子里有一典故,春秋之时美人西施有心痛病,经常捧心而颦,邻有丑女见其美,学之,反而丑态百出,贻笑大方,故此后人便以里丑捧心指妄学别人而愈见其丑。我以为,西施下场凄惨,东施更为不堪说的如此明白,方大人懂是不懂?”
他阴阳怪气的本事朝中说第二没人认第一,方华玉哪里受得了这个,起身要走,李恩一把拦住了他,拎起酒壶道:“哎,大人好没有道理,说好的要么做诗,要么饮酒,你既做不出就喝了这酒,诗我替大人做了,如何?”
方华玉实在被他缠的没有办法,又不能翻脸,否则岂不是坐实了他说的里丑捧心,可要他就此题做诗又做不出来,只能硬着头皮喝了李恩手里几乎满壶的酒,辛辣苦涩瞬时涌上心头,捂着嘴猛咳了好一会儿。
李恩果然作了一首粗鄙的打油诗,当着众人的面大声朗读。也应当说是化用了一首诗,他当然不会做不出,只是借此举讽刺方华玉邯郸学步,羞的他夺门而出,直到夜深人静,那诗也依旧如梦魇般缠绕在他耳边。
蚍蜉撼大树,猴子露屁股,可笑不自量,原是状元郎。
第132章 暴君之私游
一
秋季围猎,我不出所料只打到了一只兔子,还好有解雨臣分我的小鹿撑撑面子,不至于太过丢脸。
与我相比,三叔要厉害得多。不过最后拔得头筹的还是皇帝。这成绩倒也不算虚假,至少我三叔绝不会故意让着皇帝的。
虽是皇帝拔头筹,赏还是要赏的,只是没有赏我,大抵是觉得我打到的小兔子不值得一赏。结果自不用多说,被三叔大大嘲笑了一通。
打了多久的猎就骑了多久的马,我骑的时候还不觉得,晚上回宫才惊觉腿和手掌心都疼痛难忍,沐浴之时发现股间蹭掉了一大块皮。
“咝……疼疼疼。”我按住张起灵的手,让他莫要如此用力地压我的腿,本来就很疼,这药涂上去又火辣辣的,难道没有更加温和的药了么。
张起灵丝毫不理会我喊疼,将药膏均匀地抹在我的伤口上,他何时做过这样的活,偏不许太医来弄,真是讨厌。
他捏着我的腿,道:“养得娇气了许多。”
我心道我娇气,还不是你养的,难道是我自己变得娇气起来的么。我有些不乐意道:“臣今日如此辛苦,皇上还要说臣,也不说赏臣些东西,让臣丢脸。”
张起灵将药涂好,取了软帕擦手,道:“那便将贤王打到的猎物剥皮,做个小暖手炉,冬日用。”
“是是是,臣打到的小兔子只够做暖手炉的。”又不是猎人,打猎厉害有什么用,皇帝身子骨再健壮,还能御驾亲征去么,还不是只能在我身上逞逞威风。
擦干净手后,张起灵召人进来,送上了燕窝炖雪梨,递到我嘴边道:“秋季需润肺。”
我斜在榻上,故意道:“这算是皇上赏臣的么?”
张起灵咬了一口梨块,俯身过来,将它渡到了我的嘴里,舌头在我嘴里转了一圈。梨本酥脆,着燕窝煮炖后入口即化,我来不及吞咽,梨汁和着津液从嘴角流了下来。张起灵轻轻在我唇瓣上咬了一口,道:“这算你赏孤的。”
皇帝拔了头筹,这会儿跑到我这里来领“赏”了,我探手去抓张起灵胯下的那话儿,惊觉他是真的想来,可是我大腿内侧伤到了,他这玩意再来,我明日走路都走不利索了。
张起灵见我有些顾忌,埋首在我脖颈间,蹭得我有些痒痒,他低声道:“从后面弄,不就不疼了?”
皇帝打了一天的猎,精力不减,我就比较惨了,白日里要陪他打猎,晚上还要与他暖床。
托精力旺盛的皇帝的福,我在宫里蔫了三四天,憋得快发霉了,他倒是神清气爽地去和大臣议事,让人牙痒。
院中的银杏已黄了,满院金黄,十分风雅。秋高气爽的时节,我想起行宫中有一处荷花池,里面种的荷花败了,不知是否结了莲藕,若做成莲藕点心,应当是极其鲜美的。
思及此,我兴致勃勃地带上了张逢芝朝荷花池去了。只是没想到有人先我一步惦记上了那些莲藕,我到时,已有宫人下水在采摘莲藕,有一个着华服的胖子坐在假山边指挥着。
我从未见过这个胖子,看他衣着应是个王爷,张逢芝上前,低声道:“这位是硕亲王,算得上是皇室远亲,若论辈分,比皇上还要高一些。”
张逢芝说此人十分市井,平日里口无遮拦,皇帝不喜便不许他上朝了,想来也是碍于他的身份,否则依着皇帝的性子,这人还能活到现在已是个奇迹。他不上朝,日日无聊,天南地北到处游玩,听说皇帝要来避暑山庄玩,这才回来的,也因此我没有见过他。
皇亲国戚满皇城都是,虽说是皇叔,料想也不是什么太重要的人物,空有辈分,并无实权。
我本不欲与他有所交集,没想到他先朝我走了过来,嘴上道:“哟,这位莫不就是皇上藏在后宫里心心念念的贤王?本王离宫多年,还不曾见过呢。”
这话说得已算得上无礼,我很是不喜,便不冷不热道:“原是硕亲王,听闻硕亲王在外游方多年,未曾拜访,是晚辈失礼。既然硕亲王也想在此游玩,本王便不打扰了,告辞。”
胖子拦住我,道:“哎哎哎,怎么刚来就要走,本王新寻摸了个厨子,做起菜来颇有一手,贤王若是不嫌弃,去本王那里用个便饭如何?”
我不想与他一同吃饭,便推说皇上可能会来,结果他说皇帝中午要议事,想来不会回来了,何必回去空等。
我着实架不住胖子这般热情,找不出拒绝他的理由,只好跟着他去了。果如张逢芝所说,此人十分市井,说话做派不像个王爷。
我还是第一次与这样的人说话,习惯了还挺有意思的,他也算见多识广,讲的一些事情我都闻所未闻。
“所以胖爷一直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困在这皇城中有什么意思,不如天南地北走一走看一看。”胖子夹了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他说自己不喜食那些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皇家菜色,反倒爱吃些粗鄙的食物,比如猪蹄子猪耳朵什么的,别有风味。
他招的那厨子,还真是做饭很有一手,满桌的菜色都是我不曾见过的,满盆的红烧肉,一整只一整只垒起来的卤猪蹄,吃的也非米饭,而是烧饼。
我看着那煮得红彤彤的猪蹄子,尝试着吃了一口,味道还算不错,就是用手拿着啃太过失态。张逢芝见我不好下手,命人将肉剔了下来,切成小块供我夹食。
胖子啧了一声,自己拿起一大块,啃得一嘴是油,道:“这猪蹄子就是要大口啃来吃的,你这么斯文,吃起来还有什么意思?”
我道:“我常与皇上吃饭,如果像你这样吃,是御前失仪,要掉脑袋的。”
胖子道:“如今皇帝又不在,这么小心作甚,再说,你就吃个猪蹄子,他还能不要你了?还掉脑袋,全城脑袋掉光了也轮不到你。”
除了解雨臣,还没有人这般坦然地跟我提过皇帝的事儿,我差点被猪蹄子噎死,心说我只是随口一说,这东西这么油,皇帝不在我也吃不下这么多,还不是给你留面子。
这大肉大油的,乍一吃还行,多吃两口就腻得不行了,怪不得胖子这般肥腻,他爱吃这些东西能不肥么。现如今正是贴秋膘的时候,我若顿顿这么吃,早晚步他的后尘,别说皇帝不喜欢,我自己看了都头疼。
张逢芝见我放下了筷子,奉上了一杯清茶给我解腻,我让他去我宫里,取一些皇上赐下的芝麻马蹄糕来,吃了硕亲王的饭,总要回些礼才好。
说是这么说,其实是我没吃饱,张逢芝自然清楚,连声应了。
胖子那的饭菜我是无福消受了,他肚子里的故事我倒是感兴趣,请他来我宫中坐坐,听他说一些宫外的趣事。
以前没入宫时,我也常和解雨臣在城中胡玩,胖子说我那叫什么玩,端着的是王爷架子,出入的是寻常人家入不得的酒楼茶肆,没什么意思。
我道:“难不成你在外不是做王爷么?”胖字一脸得意道:“做王爷哪里不能做?咱们这王爷的身份摆着,不过是出入宫里方便。胖爷我在外什么身份都有,商人,秀才,还做过粗工呢,寻常人家的日子过起来有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