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说是嫉妒也好,逃避也好,总之他就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失败。不去追赶别人,就可以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从没有落后过。
不等凌云回答,艾梅洛德从后面贴上去,很幼稚地一抖肩膀挤开了庄森:“凌老师,我送你!”
看着艾梅洛德走直线都成问题的样子,庄森抬手去拦:“还是……”
在他碰到之前,艾梅洛德一把将凌云拉后两步,双手牢牢握着肩膀,生怕给人抢了:“我送!”
庄森本来就没什么耐心,面对艾梅洛德的胡搅蛮缠声音顿时冷了下来:“你这小子怎么回事?”
凌云不动声色把人挡在身后,语气温和地对庄森说道:“没事,反正都是叫车,你走你的,我送他回去吧。”
庄森担心凌云一个人搞不定艾梅洛德,还想再说什么,可他知道凌云向来最讨厌别人忽视他说的话,于是勉为其难点了点头:“那好,你小心点儿。有什么事打给我。”
凌云摆摆手,让庄森先走,他背后还趴着个大马猴儿一样的艾梅洛德,行动不便。
艾梅洛德躬着腰,下巴在凌云肩窝里蹭来蹭去:“我送你!我送你回家!”比要糖吃的熊孩子还难缠。
凌云拍拍他光溜溜的脑袋:“好,你送我回家,行啦吧。不过等我先送了你,你再送我回家。”
艾梅洛德被彻底绕晕了,管是谁送谁回家,反正都是回家,他很满意地点点头:“嗯,我送你回家。”
那人双手插在裤袋里,漫不经心地朝艾梅洛德背影扬了扬下巴:“什么来路?”吐字很轻,尾音微微上翘着,显得有些懒散,却很悦耳。
菲姐如实相告:“我一亲戚,家里出了点事急等钱用,要卖掉一处工作室兼厂房,想让我帮忙搜罗着找找下家。”
那人后脚跟闲闲磕了两下地板,悠然一笑:“稍后把资料送我办公室来吧厂房,还有人的。”
菲姐故作夸张地瞪大双眼:“不是吧,你对他有兴趣?连人叫什么名儿都不知道呢!”
“所以啊,先看资料知道知道。”那人耸了耸肩,转身走了。
留下菲姐站在原地不住咂吧嘴:“啧啧啧,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是随便。”
对方还未走远,听见这话满不在乎地轻笑道:“趁年轻还能随便的时候,当然要赶紧随便一下,难道等进了养老院再玩儿放纵?”转过头,又意味深长地瞄了她一眼,“你说是吧菲姐?”
他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玩手机,给夸他的INS动态点赞了,再也不用提心吊胆。天知道他这两天虽然在偷偷玩手机,但憋着不去点赞粉丝,真的很痛苦。
今天比前两天提前了一个小时下播。
所有直播镜头都关了之后,哈维才问凌云:“我亲爱的室友,你已经抛弃我整整六天了,你确定今天晚上还不和我睡吗?”
哈维不知道凌云家里的情况,以为他是被爸爸妈妈接走了洛杉矶警局在做公示信息的时候,说的是凌云被监护人接走,没有特意说是律师还是谁,大家都以为是凌云的爸爸妈妈。
凌云说:“下一期节目拍摄期间肯定会和你一起住。我也想陪一下家人啊。而且明天早上你们可以睡懒觉,睡到中午再起来。大家都体重达标了,可以给自己放一天假,不用健身。但我是没有假期的我明天早上六点就要做社区服务。所以我还是要早起。如果我晚上跟你一起住,四点多钟起床一定会打扰到你。”
哈维说:“好吧好吧,你回去吧。”他顿了一下,突发奇想,“所以你相当于可以自由出行?那你明天回来的时候可不可以帮我带一杯咖啡?我想喝一家咖啡店的焦糖玛奇朵,不远,就在这下面。我觉得我减重了这么多斤,值得奖励一下自己。”
凌云还没回答,其他选手也纷纷凑过来。
“帮我带一块千层蛋糕!”
“我要一个三明治。”
“帮我带一杯奶茶,不加糖。”
凌云瞬间接到了一堆代购订单。
到七点,阿什来接他的时候,凌云一上车就拍着男人的手臂催促:“咱们得去一趟超市,我要帮他们买些吃的用的。”
第81章
后台乱糟糟的。除了模特们和正在给模特们化妆的化妆师、做头发的造型师以外,还有许多服装助理在设计师助理的指挥下,把衣服和配饰来来回回地搬,做最后一次确认。
从来没有哪一个后台是井然有序的,都是乱中有序。
凌云开始闲逛。
他很快就找到了正在消防通道口和人聊天的卡罗琳。
卡罗琳也看到了他,以及她旁边一位打扮得非常精神、绅士的先生。
卡罗琳朝他招了招手,凌云眼睛一亮,走了过去。
一靠近,卡罗琳就半搂着他的肩膀,向那位先生介绍:“这位是设计师费南迪先生。这是凌云就是我们刚刚在谈论的那个,对吧?”
凌云盯着费南迪先生看。酒吧是个充满艳遇的场所,几个不同款型的男人站在一起,难免惹得各路美女时不时过来搭讪。像庄森这样的成熟多金男最受欢迎,艾梅洛德这种高大健美的也有人喜欢。反倒是凌云,一米七五的身高被两人一衬托,简直成了可怜巴巴的霍比特人,周围光线都被挡得严严实实,他站在阴影里几乎快隐身了。
发现到庄森比自己更受欢迎,艾梅洛德非常郁闷,暗暗跟对方较着劲。每当有女生经过,他就不停变换着姿势,抬起手臂亮亮自己的肱二头肌,夹紧大腿显摆一下富有弹性的屁股,或者趁着转头的时候亮出个极富魅惑力的邪气笑容。很快那些原本落在庄森身上的目光就都被他给吸引住了。
抢尽风头、尤其是抢尽庄森风头这件事,真是令人神清气爽。至于理由嘛……就是讨厌,没有理由!
对于艾梅洛德一系列幼稚的想法和举动,凌云都假装看不见,可聊天的间隙,却时常会低下头抿嘴偷偷笑一下。笑过了,眼底又泛起一丝淡淡的黯然。
庄森的注意力都在凌云身上,根本不在乎艾梅洛德有任何小动作。两人先是聊了聊周年庆的整体构思,接着扯到百老汇音乐剧的巡演,不知怎么又讨论起了三大酒庄的口味对比,最后聊起在伦敦偶遇街拍大师Tommy Ton的有趣经历。
这些话题艾梅洛德完全插不上嘴,只能站在旁边一杯接一杯地默默喝酒。凌云怕他感到无聊,偶尔转头和他碰下杯子,或是开几句玩笑逗他说话。
直到这时艾梅洛德才闹明白,自己在庄森面前,还真就是个“小朋友”。两人之间的差距可不止是谁能多吸引到几个小妞儿那么简单。庄森站在山头上,放眼一望就是方圆百里。而自己蹲在井底下,跳得再欢也就井口那一小片天。
可越是这样,他越有干劲,越渴望有朝一日站到更高的山头上。不知不觉,望着庄森时脸上竟然浮现出猫看到老鼠才会出现的狞笑。只不过这老鼠是成精了的庞然大鼠,而猫则是刚从笼子里逃出生天的小奶猫。
察觉到艾梅洛德喝得太多,已经开始一个人傻笑了,凌云贴近他晃了晃手里的杯子:“大维,你到量了,别再喝了。要不要试试我这个?”
艾梅洛德只醉了一半,另一半大脑还能正常运转:“不对啊凌老师,你不是不喝酒的吗?”
凌云笑笑,并没直接回答,而是把杯子举到艾梅洛德唇边,示意他尝尝看。因为酒精的关系,艾梅洛德整个人彻底无拘无束了,也不在乎那杯子凌云是否用过,端起来就是一大口。原来里面装的不是酒,也尝不出什么味道,只是咽下去之后,会透出一丝甘香。因为很清爽,艾梅洛德一仰头“咕咚咕咚”全干掉了。
庄森站在对面略微皱了下眉,对凌云说:“我去拿点酒,顺便叫他们再帮你冲杯青茶。”
凌云点点头,没多说什么。等庄森走远了,他小声问艾梅洛德:“你是不是不太喜欢庄森?”
艾梅洛德瞪着眼反问:“怎么,你喜欢他吗?”
凌云一愣,被问住了,喜欢可是有两层意思的,不能乱答。他嘴角牵动一下,斟酌着说道:“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尽量别当面表现出来。《风尚》是目前国内时装类杂志的三大巨头之一,是时尚界的风向标。和其他两家杂志相比,他们又向来以专业性着称,多少设计师赶着巴结都来不及。做庄森那个位置,想捧谁不一定捧得起来,但是想踩谁,就太容易了。”
见艾梅洛德臭着张脸不答话,凌云抬手捏捏他耳垂:“大维,听话。”
耳垂是艾梅洛德浑身上下最敏感的部位,被人吹口气就痒得受不了了。小时候老妈教训他,他从来不怕,反正皮糙肉厚,打哪都不疼。后来老妈就研究出一个好办法拧耳朵。都不用真拧,只要手指往耳朵上一卡,他就立刻跪地求饶了。
现在被凌云淬不及防捏了一下,麻酥酥的感觉电流一样从头窜到脚,连指甲盖都在发颤。艾梅洛德立刻软了:“是是是,遵命!”
他听说过这位设计师,但今天是第一次见他。
费南迪先生常年服务于YSL,但本人非常低调。他看起来约莫五十多岁,如果保养得非常好的话,实际年龄可能已经六十多接近七十了。皮肤有一点点自然老化的下垂,但因为骨相非常立体,身高也足够高,他看起来很有绅士风度,并且非常优雅。
据说有不少经典设计款都是出自他之手。
费南迪先生主动、热情却又不失优雅地朝凌云伸出手:“是的,凌云,很高兴见到你。我们刚刚在谈论你。你送上热搜、让它卖断货的那只包,是我很多年前的作品。很高兴它因为你的一些举动而再次翻红。”
他笑眯眯地说:“正巧,我在那只包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新的设计,用了一些新的材料。一会儿你会在秀场上看到它。”
凌云开心地说:“真的吗?”然后顿了一下,才说,“哦,费南迪先生您好,我是凌云。”
费南迪先生笑眯眯地捏着他的手,晃了几下又放开:“是的,你是凌云,我当然知道你。恐怕现在全美国没有人不知道你。YSL爱死你了,你真的是一个活生生的话题制造机,并且你还拥有极强的时尚天赋。上一次你和阿玛尼的合作,我的老朋友对你的评价非常高。所以这一次我们带着资源找到了《荣耀之台》,而你也真的把我设计的包包送上了热搜。这怎么不算是一种缘分呢?那么多包,来自不同的设计师,而你刚好选中了我设计的那一只。”
凌云眨了眨眼睛,有一点害羞。他不知道这是纯粹的夸奖,还是带了一点调侃的意味。
他总是在面对长辈的时候,恰到好处地流露出这种腼腆,显得少年心性,让大家更加喜欢他。
早上七点二十五分,凌云准时睁开眼睛。
梦里艾梅洛德留下的美妙触感还在,被唇吻过的地方还带着余温。可伸手一摸,枕边是空的。梦境总像是五彩斑斓的气泡儿,从脑海深处轻盈地漂浮起来,升到半空,“啵儿”一声,就破了,连滴水珠都不肯留下。
视线还有点模糊,视野之内所有物体天花板、吊灯、画框、墙壁,都在朝着同一个方向有规律地旋转着。身下的床变成了一艘小船,在清晨泛着金色波纹的海面上飘啊,飘啊,飘啊……
五分钟之后,闹钟响了。凌云按掉铃声开关,缓慢坐起身,走到窗前拉开了窗帘,一轮鲜红饱满的太阳霍地跃入眼帘。
又是新的一天,活着真好!
这个时间,大维应该在床上抱着被子打呼噜呢吧,说不定嘴角还垂着一滴亮晶晶的口水。这个时间王大美应该已经跳完舞往家走了,一手提着两包豆浆,一手提着几根炸到焦黄酥脆的油条,上楼的脚步轻快又利落。
大维最喜欢把油条整根泡在豆浆里,趁着油条的空心儿刚刚吸饱了豆浆汁,还没变软,快速拎出来塞进嘴巴。他能一口气吃下去四根手腕粗的油条再加两块炸糕一碗咸豆花,然后拍拍肚皮感叹:“啧,八分饱吧。”
如果王大美进了门,发现艾梅洛德还没起床,就会直接闯进艾梅洛德房间,不管三七二十一搅和上一通,轰猪似地把艾梅洛德轰起来。母子俩随即展开一场惨烈的棉被争夺战,而战役最后往往以艾梅洛德被拎着耳朵丢进卫生间而告终。那个家里的每一天,都是这样乌烟瘴气着开始的。
和艾梅洛德母子吵闹又温馨的生活不同,凌云家总是安安静静的,甚至有点冷清。他默默站到镜子前,洗手,刷牙,刮胡子,走进淋浴间简单冲个澡,再默默换好衣服去吃早餐。
早餐也很简单,一杯牛奶,两片白吐司,再配上点应季的水果。至于培根、咖啡和一些腌渍物,他都很久不碰了,鸡蛋的摄入量也不超过每天一颗。他向来管得住自己。
餐桌不大,只有两个位置,可惜仍旧空了一半。两个人吃饭总要比一个人吃味道好很多,尤其对面坐着大维的时候。
从获得新生那刻算起,像这样的孤单生活已经有四百三十二天了。或许这种生活还要持续很久,因为距离上辈子两人相遇,还有足足五年时间。五年里可以发生太多事,也存在着太多变数。
就像埋下一颗种子,要静静地等待它生根,发芽,抽出枝条,直到结出了光秃秃的小瓜瓢儿。拿手指朝青涩的外壳敲敲:“大维?大维?”
秃瓜瓢儿会瓮声瓮气地回答:“等等,还没熟呢!”
怎么办?就一边给它浇水施肥捉虫子,一边耐心等下去喽,终究会有收获爱情的那一天。
费南迪先生见他还有点不好意思,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会让设计师助理把那只包给你的。一会儿发布会直播的时候,一定会非常有话题热度。你也确实很适合那种叛逆的、流浪的风格。”
说完。等事端渐渐平息后,艾梅洛德把人拉到卫生间,拿纸巾沾了水,想帮凌云擦干净背后溅到的小咖啡点子。
虽然刚才那起争执里凌云毫发无损,还趁机大发了一通神威,但艾梅洛德细想想还是觉得后怕。如果自己今天没跟着过来,那这个亏凌云是吃定了。就算凌云再思路清晰、伶牙俐齿,也有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时候,凭他的小身板儿,别说被揍一顿,很可能人家一巴掌扇过来,血槽就直接清空了。
擦完了后背那几颗点子,一眼瞥见凌云衣服下摆也沾了块小小额污渍,艾梅洛德半蹲半跪在他身边大力擦着,还边擦边叹气:“唉,凌老师啊,你身边真是太需要一个像我这样人了!”
他本意是在感叹凌云战斗力过低,可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凌云脸颊“唰”地一红,扭过头小声重复着:“是啊,太需要个像你一样的人了……”
费南迪先生看了一眼手表:“那么我现在立刻去找一下我的设计师助理,我得开始进行一些安排了,毕竟还有一个小时就要开场了。先走一步。”
说完,他大踏步朝着后台中央走去,留下凌云和卡罗琳在通道口。
卡罗琳勾了一下凌云的脖子,把他往下拉。凌云配合地矮了一头下来。
卡罗琳用拳头顶了一下他的太阳穴,然后放开。
凌云嗷地叫了一声。车子开到凌云家楼下,已经深夜十一点了。艾梅洛德悄悄熄了火,转过头看去,凌云依旧安安静静靠在座椅里,闭着眼一脸倦意。
谁知车刚停稳,艾梅洛德还在犹豫着要不要把人叫醒,凌云就自己醒了。他慢悠悠睁开眼,眼神茫然,鼻尖上带着晶亮的汗珠,恍惚间有点闹不清自己人在哪儿。
难得见到凌老师也有傻呆呆的模样,艾梅洛德一时贪玩,忍不住凑过去,伸出手掌在凌云面前晃了晃:“嘿,嘿,醒醒吧,再睡就不怕我把你拉到农贸市场卖掉?”
醒醒吧,笨猪,再睡就把你拉到农贸市场卖掉喽
这随口冒出的玩笑话,与记忆中的某个画面重叠在了一起,凌云猛坐起身,霍地睁大双眼,眼底闪耀着惊喜而激动的水光,“大维?”他抬起一只手,颤巍巍探向艾梅洛德的脸,因为不敢置信,更想要去证明他的大维是真实存在的,“是你吗……”
艾梅洛德被搞得不知所措,下意识往后躲了一下,小声唤道:“凌老师?”
手指扑了个空,凌云浑身一震,胳膊僵在半空,眼里的光芒渐渐暗淡下去,直至完全熄灭。最后他无力地缩回手,像在掩饰着什么,慌乱地揉了揉眉心:“抱歉大维,我……我刚才做梦做糊涂了……”
一瞬间,艾梅洛德从凌云脸上读到了无尽的悲伤与绝望,这让他的心也莫名跟着狠狠抽了一下。他有些后悔了,后悔刚才不该随随便便就躲开凌云的手。
他也不知道凌云到底做了什么梦,在梦里又见到了什么人。但他知道,凌云并非总如表面看起来那么坚韧而强势,甚至于,某些时刻凌老师也会深陷于恐怖的泥沼,渴望有人能伸出手来,将他解救出困境。
卡罗琳说:“臭小子,我知道你过来想干嘛。你现在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凌云说:“啊?真的吗?你知道我过来是为了什么?真的已经达到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