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凌云和斯隆录完单采回来的时候,称重环节已经结束。
凌云、斯隆、阿普顿,三人是十五位选手中体重管理合格的。剩下的全部不合格。
卫斯理声称自己的肌肉同样保持得很好,他认为他应该和阿普顿一样被“豁免”。
克洛伊走到卫斯理面前。
超模黑珍珠的声音温柔得像某种丝绸,说出来的话却歹毒得要命:“卫斯理,你需要节制,不然迟早会变成脂包肌的,也就是世俗意义上的胖子。”
卫斯理老实了。
选手们见识了一把克洛伊不亚于比安卡的毒舌,对她的滤镜稍微淡了一点。
克洛伊的“折磨”也到此结束。正如以往,艾梅洛德刚进到大厅,就能感觉到凌云的存在。微眯了眯眼,立刻找到了具体方位。
在那里,还有另外一个味道。
宋铮。
“哎,艾梅洛德老板,等您好久了。”三三两两的掌柜得聚集在一起,对艾梅洛德拱手,艾梅洛德微微点头,没有把手拿出口袋。
艾梅洛德插在口袋里的指节摩挲了一下纸条,那上面有凌云的味道。
纸条被他弄皱,一遍又一遍抚摸。半夜,凌云一阵尿意,被憋醒了。
睡前艾伯特给他放了牛奶,喝下去睡得是挺舒服的。
凌云爬了起来,按照自己记忆中的路线去找卫生间。
他穿的是不合身的睡袍,因为太大件,拖在地上,行动很不方便。
走廊上有壁灯,一路摸到卫生间,痛快地放了水。凌云换好了衣服,他没有立刻回答艾梅洛德。
艾梅洛德说如果可以,愿意付三倍价钱。
如果说现在什么能诱惑得了凌云,那就是叮当作响的银元了。
三倍!
白花花的钱币在凌云边上跳着舞。
七十五元,不仅仅可以还掉部分外债,还能够找个新的地方住,凌舒的事情也需要花钱。
凌云内心正在挣扎。
商人不愧是商人,艾梅洛德已经看出凌云摇摆不定,在凌云跟着下楼的时候,他把价钱加到了四倍。
凌云的血压瞬间上升,一百元!!!
现在的情况是,一百块钱难倒英雄汉。
到了楼下,备了夜宵,桌上放着一个红酒杯加一份热腾腾的粥。鸡丝粥,加上小咸菜,显然是给凌云准备的,而那红酒杯自然是艾梅洛德的。
粥不知道是谁准备的,张秘书应该早就走了,难不成还是艾梅洛德?
“谢谢您的粥。”
凌云体力透支,这个时候看到食物,肚子就咕噜地响了一声。
本以为房间里就他们两个人,可刚坐下来,凌云听到脚步声。
在凌云出租房里,要百米冲刺才能到公共厕所。
就在凌云舒爽完之后,转身出厕所的时候,迎面一个黑影堵住了他的去路,凌云瞬间睁开他困倦的眼睛,艾梅洛德……艾梅洛德!
是凌云没关门,因为太急,以为大晚上不会有人。
但……眼前的情景冲击他的视网膜大半夜的,艾梅洛德为什么光着上半身乱走??
“艾梅洛德、艾梅洛德先生?”
凌云连退了好几步,踩到了自己睡衣的后摆上,一屁股墩坐地上了,疼!
不是没有见过裸男,当模特的时候天天见,可现在的艾梅洛德和平日里截然不同。
艾梅洛德眯着眼,冷峻的脸庞上带着一股与平常完全不一样的慵懒,头发微微乱,裸着的上半身宽肩健硕,薄薄一层肌肉贴着,腹部有漂亮的腹肌,再往下还有人鱼线……
他皮肤格外的白,在黑夜里感觉有几分诡异。
凌云也只瞄了一眼,根本不敢细看。
“你在做什么?”艾梅洛德围着浴巾,准备洗澡。
“我……我上厕所,忘了关门,打扰了,您用!”凌云磕磕巴巴说完,爬起来,转身要走,却被捉住了手腕。
“怎、怎么……?”凌云差点跳起来,也差点反手就是一拳。
“你漏了一只鞋,”艾梅洛德指了指地下,嘴角挂着一丝揶揄。
凌云轰的一下烧起来,他脸皮薄,在没有发展成大红脸之前,他迅速穿好鞋子好,跑了出来。
迅速回到床上,钻进了被子。
心脏跳得剧烈,这谁能睡着!?
果然就不应该答应当裸模,这种情况一定是会有接触的。
明天还要打工,但任凌云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因为他注意力都放在外面的响动上。
想听听有没有脚步声路过。
可一直到他后半夜睡着,都没听到脚步声。
卧室。
艾伯特放上红酒,转身出门前,“先生,家中有人,您莫要大意。”
艾梅洛德轻哼一声,没说话,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条丝帕,在指尖摩挲,残留的一些甜美香味,让他无法入睡。
其他人不知道艾梅洛德在想什么。凌云的睡颜很乖,像是一只猫。
嘴唇微张,睫毛偶尔颤抖,越蜷越紧,连脚趾都蜷了起来。
艾梅洛德没有走,倚靠在棺材沿,低头观赏凌云睡颜。坐在沙发正中央的,艾梅洛德。
张秘书开始头疼,艾梅洛德不吃这套。
他起身挥手,“感谢各位先生的盛情招待,这些就免了。”
几位都是明白人,立刻懂了什么意思。这是前几日的早报,凌云和凌家脱离了关系。
“前面那位,是凌家三少?”
“你们看报纸了吗?先前就登报了,凌家三少凌云和凌家老爷子断绝父子关系,被凌家扫地出门。”
“当真?”
“当真,前几日的日报。”
“啧啧啧,这凌三少以前可是舞厅常客,听说仗着家里有钱,天天去丽都门玩乐。花出去大笔的银元,结果一个都没搭上。”
边上的男人挤眉弄眼,笑着补充道:“花了钱不说,听说到现在还是童子鸡一个,清清白白。”
“哈哈哈,可悲可悲哟。”
几人掩嘴笑了起来,这议论的声音很小,可凌云听见了。
啧,男人自己明明也很八婆。
没错,议论中的三少爷正是他,凌云。
不对,是他,也不是他。
就在十天前,凌云从一个时装秀下来,打车回家。
司机疲劳驾驶,一个没注意开到了桥下面去,他莫名奇妙就穿到了这个小少爷的身上。
不仅继承了记忆,名字还和他一样,凌云。
他来的时候,凌云已经离开凌家。因为酗酒冻死街头,而这个时候,他就刚好穿了过来。
凌云用凌云妈妈留下的一个首饰,租了一间单间,剩下的两件没有动,毕竟这些东西是遗物,不想再动,等以后再赎回来。
可怕的是,原凌云还有欠外债,都是喝酒时候借的,对于公子哥们来说,不多,但是零零总总算起来有将近两百。
生活所迫,只能出来务工。
东城这块,认识他的一个个都翻脸不认人。不认识但知道他的,大多在背后嘲笑挖苦。
刚刚应聘失利,对方认出他来,直接挥手赶人。
算上这次,今天一共失败了四次。
走过一个街道,坐到街头的长板凳上,休息一下,顺便发呆,思考接下来的发展。
如果今天还是没有收获,意味着他将近一周的时间都只进不出。身边吆喝烧饼的摊位让他侧眼看过去。
金首饰就卖了二十多块银元,他现在租的地方已经是非常狭窄潮湿,一个月三块。就算省吃俭用,加上一个月的饭钱,每月怎么也要十块钱出去。
顶多两个月,钱就会不顶用。而且马上要入冬,还要一笔买炭火的取暖费。
凌云现在的房间,潮湿得不像话,被子潮乎乎,人钻到被子里暖不起来。因为这样,最近有些感冒,嗓子开始发痒。
南方的天气,本就潮湿阴寒,而凌云的房间在一楼最里面。
一开始他们就没想往艾梅洛德身边塞人。
艾梅洛德不近女色,早就被很多人知晓,不少好管闲事的长舌还私下议论艾梅洛德怕不是不行!
被这么议论是有原因的。
曾经发生过轰动一时的事件。十一点半。
华悦门门前,漆黑的铁皮车停在门口,门口的服务生立刻开了车门,一只手抵在车门框上,毕恭毕敬。
张秘书下来,给自家老板开路。
“艾梅洛德先生!您这边请。”站在门口的主管笑脸相迎,十分狗腿。
艾梅洛德目光没有停留在任何人的身上,一路往里走。不少人都认出他来,自动给他让路。
在经过玄关处时,刚走进,外套被等在一旁的服务生给脱掉,但艾梅洛德的脚步没有丝毫停顿。
艾梅洛德其实很低调,但是就算他低调,他的手段也让他低调不下来。
谁都知道,海城里现在商行里当家一号的是谁。
神秘的艾梅洛德,让所有人都探头来看,只不过一个照面就会被凌厉的目光给击退,几乎不敢再探头张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