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近代现代 职业真少爷,年薪三千万

  程翌明兴致勃勃地问他:“怎么样?”

  程焕臻犹豫半秒,说出真实想法:“为什么不直接吃白糖?”

  程翌明脸上总算重新露出笑容:“哈,你不喜欢吃棉花糖。”

  程焕臻心想,自己哪有这么说?

  可他没来得及说出来,就被小叔叔一手拽到了商场里边。

  程翌明将他拽进了一家名为“无黑无白”的服装店里。

  这家服装店的名字看起来丝毫不眼熟,一瞧就知道是那种全球独此一家的、具有当地特色与老板特色的小众店铺。

  程焕臻刚一进门,双眼就是一瞎。

  这家服饰店里的服装款式暂且不谈。

  但它们的颜色那可以说是五颜六色、七彩斑斓。

  左一件亮绿,右一件红蓝,下一件土金,再下一件彩虹色……

  主打一个花里胡哨、刺人眼目。

  小叔叔想买衣服?

  他不是早上还在联系着各家服装品牌的顾问团吗?

  那些牌子都满足不了小叔叔了?

  程焕臻有些疑惑。

  却见小叔叔将他拉进服装店后后,指着五颜六色的一排衣服,问他:“这些衣服里挑一件穿,你想挑哪一件?”

  程焕臻:“?”

  等等。给他买吗??

  程焕臻眉头一皱,试图从这一群彩虹般的衣服间寻找一件稍微“正常”些的衣服。

  然而细细搜寻一番,他发现,原来店内的衣服就跟店名一样,无黑无白。

  程翌明见他不吭声,眉毛一挑,直接从衣架子上取了赤橙黄绿青蓝紫各色各几件,拽着他就往试衣间里跑。

  程焕臻这辈子都没进过这么狭窄的试衣间。

  他踉跄着被拉入试衣间里,小叔叔跟他一起挤了进来,藏红花的味道一个劲地往他鼻尖上缠来。

  程焕臻非常不习惯这样的拥挤:“小叔你要做什么??”

  小叔叔低笑一声,笑声间满是一拍脑门的坏意。

  只见小叔叔将手中一大摞的衣服叠在旁边椅子上,挑了最上一件,就往他的手里硬塞。

  程翌明期待地说:“快换上这件衣服让我瞧瞧。我转过去不会偷看,你换好叫我。”

  程翌明说着,就在试衣间里转过头去。

  甩头转身时,那直直的马尾“啪”地往他胸膛上轻轻拍了一巴掌,像是配合着在催促他的行动一样。

  程焕臻:……

  让他。穿上。这件。亮金色的。衬衫??

  他双眼无神地瞧着手中的衣裳,十指僵硬。

  一想象将它往自己头上套的模样,心中就生起了等同于早上被小叔叔随意划改日程表时的天塌感。

  小叔叔看起来却很开心。

  又长又直的马尾辫在空中左右左右地轻轻摇晃,甚至还在轻声偷偷哼着歌这是刚刚胡同里的那首笛子音乐。被小叔叔单曲循环了。

  程焕臻:“……”

  他挣扎着问:“小叔,能不能换一件?”

  程翌明停止哼歌。

  他疑惑地转过脑袋:“为什么?你不喜欢这件衣服吗?为什么不喜欢?是它样式不好看,还是颜色不喜欢,还是材质不喜欢?”

  程焕臻被这一串问题砸得头疼。

  为什么不穿的这个问题需要被询问吗?

  看看这件衣服究竟有多亮,穿着它不能去老宅、不能见祖父,就连公司都去不了!

  怎么有人会穿这样的衣服?

  程焕臻诚实地告知了小叔叔自己的想法。

  哪想小叔叔并不放过他:“大侄子,你现在是在陪我出来玩哎!今天又不需要去公司,穿上它不会有人看到的,除了我。”

  程焕臻:“……”

  程焕臻挣扎片刻,依旧无法说服自己换上它。

  他苦恼地对程翌明说:“可是这件衣服太亮了,我看得难受。”

  程翌明瞧他一眼,从他手中夺过衣服,把他掰着转过身去,交代一声“别看”之后,身后开始。

  不一会儿,程翌明把他转了过来。

  程焕臻一转身,满目的金黄就带着极强的侵略性从他的视野四周侵袭而来。

  年轻的小叔叔一手调整着衬衫的衣领,微仰着头,脑袋轻轻侧着,高挑的马尾落在左肩上,如墨的黑发洒在一片亮金之上,显得极其灿烂。

  小叔叔的眼中带着炫耀而挑衅的笑意,问他:“那你瞧瞧,我穿着好看吗?看着难受吗?”

  程焕臻忽然理解了这件衣服存在的价值。

  他诚实地说:“好看,很配,不难受。”

  程翌明问:“那现在你愿不愿意穿它?”

  程焕臻认真思考,判断半晌,最终还是摇摇头。

  他说:“我不想穿,小叔。”

  程翌明这回却没再生气了。

  他点点头又从边上拿了件亮绿色的衣服,自己穿上。

  亮绿色的衣服落在小叔叔身上,极有活力,瞧着就像是树林里长得最为旺盛、最有生命力的那一棵苍天大树。

  小叔叔试穿完毕,询问他的意见,又将这衣服脱下,让他进行尝试。

  程焕臻思考许久,再次摇了摇头。

  小叔点头,把衣服又一次放回到边上。

  接着亮红色、嫩粉色、蓝绿色、深紫色……

  各色衣裳,在小叔身上全都轮了一遍。

  程焕臻觉得,自己的视野要被这数不清的色彩残留染成调色盘了。

  其中少许几件衣服,勉勉强强地也在他身上试穿了一遍。

  程焕臻不知道小叔叔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他今天白天的安排就是陪着小叔叔,这是祖父亲自下达的工作。小叔叔想做什么,他就得配合小叔叔做什么。

  终于,小叔叔拿进试衣间的这些衣服全部都被试了个遍,小叔叔将他定在试衣间里不许他动,不一会儿,又从外边抱来了一大摞衣服。

  不知道究竟试了多长时间,所有衣服总算都被试了个遍。

  程焕臻长长舒出一口气,像是终于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

  很好,上午的事项基本完成,接下来花40分钟前往小叔叔想吃的那家餐厅,然后下午……

  小叔叔的声音打断了他。

  程翌明催促他说:“快,把手机拿出来。”

  程焕臻疑惑:“嗯?”

  程翌明掰着指头回忆着:“对亮金色感觉还行,但不喜欢穿亮金色的衣服;喜欢深红色,但对深红色的衣服接受程度一般;最喜欢的是深蓝色,同样对深蓝色的衣服也最为喜欢……”

  “总结!你不喜欢穿太亮、太显眼的衣服,更喜欢深色系、成熟风的衣服,领子款式上特别喜欢立领,对标准领和温莎领一般喜欢,特别不喜欢伊顿领和古巴领,不喜欢长度在胳膊肘以上的衣袖,最喜欢平袖口,不喜欢反袖口、开叉袖口和三纽扣袖口,你还喜欢把衬衫扎在裤子里……愣着干什么?快打开你手机的便签本记下来呀!”

  小叔叔这会儿已经将他带出了试衣间。

  他的身上正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长袖立领衬衫,衣摆习惯性地被他扎进了裤子里。

  他愣愣地看着小叔叔,只见小叔叔眉毛扬起,得意洋洋地将他拖到全身镜前,双眼灿烂而阳光地含着笑意。

  小叔叔说:“你看,哪里无所谓?你分明也是有喜好的。我都帮你找到了,你快记下来,别回去就忘了!”

  程焕臻:“我……”

  他的声音一出,嗓子就像被噎住了。

  莫名汹涌的情绪从胸膛诞生,向外席卷四肢,鼓鼓囊囊地像是要撑破他的全身皮肤。

  尚未摘牌的衣服与肌肤触碰的每一处地方,在这一刻忽然都像是被勒紧了一般,无声提醒着它的存在。

  他被小叔叔逼着看向全身镜。

  镜子里的青年眉眼冷静而浅淡,什么颜色都没有,什么情绪也没有,程焕臻自己看着,都知道这是个无趣的人。

  然而目光向下。

  沉稳的深蓝色衬衫落在小麦色的皮肤上,立领恰好卡在颈骨凸起处,贴合而利落地在肌肤上划出一道杠,一下就将整个全身镜里的模样映衬得生动起来。

  ……原来他喜欢深蓝色吗?

  程焕臻不太确定。

  他只是对于深蓝色的衣裳接受得更快,并且认为深蓝色的衣服落在小叔叔身上更有一种独特的风韵罢了。

  小叔叔还说,他最喜欢的是立领?

  他只是觉得标准领和温莎领在平时穿得太多,伊顿领瞧着不够利落,古巴领不是很想穿……

  好吧。

  所有领子款式排除下来,那确实只剩下了立领。

  深色系、成熟风。立领。长衣袖。平袖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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