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都市言情 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202、第183章 惊悚的原告

  魏晓看着证据,半晌看不出什麽奇怪的地方,最终索性转身,离开法院。

  「万一对方又使了什麽阴招呢.. ...」

  「算了,带去给范律师看看。」

  与此同时。

  四川,成都,华西医院。

  6楼,611。

  刘国富所在的重症监护室内。

  「丁律师,真是麻烦您了...唉,这次属实是阴沟翻船,犯了低级错误,否则也不至於此。」「范律师不要妄自菲薄,谁都有翻车的时候,就是红圈律师也不能保证百分百的胜诉. ...」「话虽如此,但.. . ...还是麻烦您了。」

  重症监护室。

  刘国富的身体状况愈发稳固,此刻他躺在床上,周边的仪器被撤了许多,不再喊疼,只是躺在床上,此时还在睡觉。

  刘国富死不了了。

  当然,指的是对方已经脱离了短时间的死亡危险。

  长时间下. ..不说别的损伤,单单是两个肾脏损伤. . . .……

  不换肾的情况下,他唯一的肾脏状况每日下降,最多...十年?运气好,可能能活10年。此时。

  重症监护室内,围着四个律师。

  其中两个面熟的人是范贺与周宁,除此外,还有两个陌生的人。

  「都是熟人,帮个忙,对案子分析一下而已,也耗不了多少时间。」

  律师丁岩温声开口道,一侧,则是他带的实习律师。

  「况且。」

  「这对我也算个好机会,带徒弟来历练历练,感受一下刑事案件的流程和氛围。」

  闻言,范贺脸上流露出苦楚。

  丁岩是海城律师,三十来岁,很年轻,是一家精品律所的带队律师,和范贺是同学。

  范贺没办法了,距离开庭还剩四天,但他信息现在还没处理完,只能找人协助。

  只是.....

  「范律师,我比较好奇..什麽律师能给您逼成这样?」

  丁岩说话间,脸上流露出一丝疑惑。

  他又扭头看了眼一侧的周宁,眼神中的诧异更浓了些。

  范贺虽然是资深律师,周宁也只是垫底的金牌。

  但. ..两人能力放在海城,实际上是上游水平。

  金牌再垫底,那也是金牌,没道理被一个不知道从哪个特角旮旯冒出来的律师给挑翻.. ..「这.」

  范贺迟疑起来,他没时间去调查对方,此时对这件事确实也有些疑惑。

  「对方真是绿森市出来的。」周宁说道。

  绿森市?

  丁岩想了好一会,脑子里才浮现出这个小城市,当即眉头一挑。

  绿森市什麽时候能有这种律师了!?

  就在他准备继续询问之际,恍惚间.....

  「笃笃笃~」

  一阵突兀的敲门声浮现。

  众人扭头看向病房正门,严菲开口道:

  「进。」

  话落。

  病房正门被推开,一个年轻的人影浮现在门口,对方手里还抓握着什麽。

  见到来人,范贺本想颔首,但眼角瞥到对方手中握着的资料後..他忽的内心一紧,下意识道:「被告举证了?」

  「举证了,两起案件都举证了。」

  魏晓将门关上,开口说道。

  来人正是魏晓,他从中院赶回法院,手里还攥着一堆的档案。

  举证了...

  还是两起案件!

  无形之中,好似有一张大手,捏住范贺与周宁的心脏,死死一握。

  两人内心一跳,也顾不得和丁岩寒暄,当即快步走到魏晓的身边,将证据接过。

  「哧!」

  档案被打开,两人视线迅速在上面扫过。

  一侧的丁岩站在身侧,侧身看去,而当视线接触到档案的那一刹,他眉头微蹙。

  【张月,性别女..後走丢,4岁幼年时被流浪汉收养,期间一直处於流浪状歌态...】【. ......】

  这是..

  「基础信息?」

  范贺微微一顿,脸上流露出浓浓的疑惑,眉头拧成个疙瘩。

  他不信邪,再次将档案翻了一页,继续看,却发现这档案...确实是基础信息!

  「不对劲,开庭前四天,只剩四天了... .」

  「他在做什麽?多此一举的行为,有什麽好做的?」

  「这些东西,无非是将官方的现有档案证据,全都整理成一份文件罢了,意义在哪?」

  范贺的心沉到了谷底。

  他又看了看周宁手里的文件。

  却发现两人手里拿的材料,区别在於只是将当事人从张月换成了张星,此外没有其余任何区别!最关键的是..

  基础信息就基础信息吧,对方就好似是在以第二人称视角,描述两个与案子无关的人。

  他甚至都不愿意将两个信息,套在两个当事人身上,将其联系起来!

  徐德在做什麽?

  将两人的生平履历全都提出来.这有什麽意义吗?

  「苦难?三岁的时候父母死亡,四岁的时候监护人卷款离开,东奔西走流浪十余年...」周宁迟疑起来,他提出一个可能性。

  「这起案子,有关精神病方面,对方找不到任何的证据能证明是犯病期间作案。」

  「所以更需要法官的自由心裁!」

  一起案子,问题客观存在,但拿不出证据,基本就得看法官个人了。

  法官觉得问题属实,那没证据也能用,反之亦然。

  就本案而言. .

  「他是想影响法官的心裁?」周宁诧异开口。

  他和范贺看了许久,愣是没看出有什麽不对劲的地方,无非是一对姐妹俩的苦难与个人信息罢了,这玩意能有什麽用?

  至於丁岩....

  一侧。

  律师丁岩忽的眉头皱起,他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这证据...

  太平了,平的让人感觉诡异。

  直到..

  「为什麽,一起案件,被告只有一个人,他要举证两个人的信息?」

  丁岩接过范贺手里的材料,狐疑开口。

  第九医院·案,作案人只有张大一人,但这起案件,徐德也将张二的信息递交了上去。

  「被告是哪一个?」丁岩询问。

  「是这个叫张月的。」范贺指着其中一人说道。

  丁岩又问:「你们分得出来!?」

  他的语气相当诧异,愣愣的看着对方。

  从这份文件上来看。

  两起案件的当事人是流浪过的,尤其是两人还是在4岁的时候进行的流浪!

  说实话。

  4岁啊. . .绝大多数人,在4岁的时候,实际上是不知道自己叫什麽的。

  为什麽?

  因为除了大名,日常中,父母和亲戚还有邻里,都是叫孩子小名。

  一般是到了小学阶段,老师问名字的时候,才会确切的认识到自己法律上的大名。

  这份信息。

  一个4岁孩子开始流浪,对方理论上压根不知道自己的任何信息才对。

  丁岩好奇,对方是怎麽分得出,哪个当事人是张月,哪个当事人又是张星的。

  对此。

  范贺倒是没多想,他随口道:

  「姐妹俩一个叫张大,一个叫张二。」

  闻言,丁岩一愣,依旧有些狐疑:

  「我说的是客观证据。」

  「客观证据啊,客观证据是...」

  范贺点点头,下意识就要开口,但他刚准备说话,却忽然间哑巴了。

  他表情一顿,整个人愣在原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好像..

  没有客观证据!

  「不,.不对!」

  范贺周宁瞬间反应过来。

  这一刻,两人就好似浑浑噩噩的人忽然问醍醐灌顶,清醒过来,整个人勘破了胎中之谜,紧接着猛地低头看去。

  丁岩见此,忽的错愕,後退半步道:

  「不会没有证据吧!?」

  范贺和周宁跟吃了屎一样,脸色难看,低头不断扫视档案。

  丁岩又追问道:

  「你们,以及司法是怎麽判定的两个人身份!?」

  两个律师都没说话。

  一侧负责拿材料的魏晓闻言,小声地开口道:

  「两个当事人一个叫张大,一个叫张二。」

  「加上司法确认姓名的时候,张大也对姐姐的身份确认无误,所以就是张月了。」

  这是什麽?

  这是「常识』。

  也是常识性错误!

  有一个悬疑推理写过有关常识性错误的事情。

  名为「点与线』。

  当你在一张白纸上,看到两个「点』的时候,你的脑子里,会下意识将两个点串联起来。

  比如。

  沙滩上出现两具屍体,一男一女。

  往往众人会下意识将两人捆绑在一起,会认为两人是情侣、夫妻、为爱而死..但实际上呢?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两人存在关系。

  这就是点与线。

  当你看到两个点的时候,会下意识将其连在一起。

  「也就是说..」

  「她叫张大,而身份里有个姐. . . . .」

  「所以,司法和你们,下意识将两个信息联系到一起?」

  惯性思维导致的身份认证错误. ...

  下意识将「大』与「一』,依照常识逻辑分成了姐姐和妹妹。

  两人又没异议,所以以分出的身份上了法庭,这就好似一个泡沫,美丽无比,但. ....一戳即碎。

  「可问题是,当事人是纯主观意识,认为自己是姐姐啊!」

  丁岩内心惊觉。

  开庭前。

  张大张二,和司法确认了自己张月张星的身份。

  这有用吗?是不是觉得,只要确认了,就必须得用?

  想错了。

  司法上,任何客观信息,只会看你的证据,而不是主观!

  若是主观就能认证身份. ..那这个世界,最盛行的行业是叫「替罪』。

  张大认了没用。

  得有客观证据支持他的主观意识才行!

  范贺和周宁都落入惯性思维的陷阱了。

  两人接触案子最久。

  也和「张大张二』这个身份接触最久,明显是思维下意识区分出了姐妹身份。

  但丁岩不同。

  他才刚来!

  压根没有这个惯性思维!

  「身份信息无法确认. ..这份材料,目的是加重「无法确认身份』这一问题的!」

  范贺不断扫过手里的文件,脸色愈发难看,他瞳孔中闪烁出震惊。

  丁岩内心一紧。

  身份信息,能用作辩护的法例有几个?

  一,年龄,二,身体。

  後者是精神病,徐德已经提过。

  那就只剩前者了. .…

  「两个人年龄多大?」

  七个字落下。

  两人脸色青一阵紫一阵,五颜六色的,最终跟锅底一样黑。

  范贺咬着牙,从牙缝中钻出一句话。

  「姐姐18,妹妹. . .」

  「17岁!」

  17岁?

  也就是没有成年,2003年,2月18日,对刘国富造成重伤的那一天...

  两个身份中,其中一个,没有成年!!!

  丁岩近乎是本能的,将一条法例脱口而出:

  「《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则。」

  「处理未成年人事项,第一款是. ..」

  说着。

  丁岩顿了顿,紧接着。

  一个令在场几个律师心凉半截的款项在耳旁浮现。

  「给予未成年人特.....」

  「优先保护!」

  优先保护..优先...

  四个字落下的刹那。

  丁岩紧忙开口道:

  「陷阱,这是陷阱!」

  「身份问题挑到明面上,法院不可能再按原本的身份进行审理,依照第4条第1款。」

  「被告人身份混乱的情况下,那麽,在法庭并非是以成年的身份被审理. . .. .而是以未成年受审!」「对方律师. .」

  「他想彻彻底底为被告人脱罪!」

  脱罪.彻底脱罪!

  承担部分责任的精神病法例 ..。

  存在自卫性质。

  未成年. ..,

  三条最bug的辩护法例,不知不觉间,竞被对方凑到了一起!

  这种辩护证词,法院会宣判什麽?

  缓刑?有很大概率是缓刑!

  什麽是缓刑?

  缓刑就是缓而不刑!

  判二缓三,判你两年,缓期三年执行,意思是两年後再对你进行两年刑期处理。

  但,如果在这缓期的三年以内 ..你没有触犯法律,那麽,就不需要再坐两年的牢,直接给你抹除。基本就是无罪!

  别说两年了,就是十年呢!

  回想一下,自身过去的十年间,你有犯过什麽能进监牢的罪吗?没有,绝大多数人十年也不会犯罪!所以..

  「这不是归纳整理的基础信息材料 ...」

  丁岩看着范贺周宁手里的档案,他眼角直跳。

  「这是经得起推敲、逻辑缜密、思维刁钻的. . ...」

  「无罪辩护!!!」

  话落的刹那。

  所有人後背一凉,心中发毛。

  此时,再投向这两份材料的眼神,已经明显带上了震惊与骇然神色。

  魏晓只觉惊悚,喉中乾燥,不自觉的後退一步。

  他盯着那份,自己看了几十分钟,觉得平平无奇的基础资料 . ..…

  陷阱。

  这是陷阱!

  是一块、活生生绞杀所有人,将鲜血与肉碾碎的磨盘,血腥无比的致命陷阱!

  而他们 ..,

  险些就在这麽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擡脚踏入其中。

  「怎.」

  「怎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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