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0-06
“但是,说真的,安卓拉小姐,我可真没有想到你居然会有那么多的仇人。虽然我一进探险队就认出了亚当博士,但是其他的人……好吧,如果你介意,我想我还是不要过问你的私事。”
莉莉丝苦笑了一下:“如果你愿意听,待会,我自然会把我全部的人生经历都告诉你。至于现在,我只想知道,你如何知道是我谋杀了约修亚、史薇儿以及斯麦高夫?”
“老实说,约修亚死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凶手就是你。”亚妮拉丝回答,“我唯一能得到的结论只是,凶手中至少有一个女子。当天下午,这名女子或者是她的同伙,给约修亚留下了l・a今夜来访的讯息。那天晚上,是安卓拉小姐你做的饭。我想,很有可能,你在我们的饮食里放了助眠的药物。”
“所以从那时开始你才不肯再吃探险队中的东西吗?”莉莉丝笑了起来,“你还真是个小心谨慎的人。”
“啊,当时不是。至少约修亚死的时候我并不小心,因为我当时并没有想到你真的会下手杀人。后来,等到大家全部入睡之后,我想应该是你,而不是你那位好友卢克丝,洗掉了脸上的妆容,换上了白裙子,在榕树下等着约修亚的到来吧!”
我一听这话登时大为高兴,至于为什么高兴嘛,倒不是特别清楚。我问亚妮拉丝:“你敢肯定?等约修亚的不是卢克丝,而是莉莉丝?”
“我当然敢肯定,”莉莉丝冷冷地说,“卢克丝的性子太温柔,根本干不了那种事。别掩饰了,你们男人那无聊的自尊心。我身上带着香包,他当然没法抵抗我的魅力。我就在他快哉美哉,魂飞天际之时,二话不说,拿刀子将他的大腿割破了。”
“然后的事情就简单了,”亚妮拉丝说,“反正他中了毒也没有反抗能力。你只要找根绳子,往他身上一挂,随手推到水里……”
“恩。”莉莉丝回答,“我小时候常在那条河里玩。我知道里面有食人鱼。物种入侵嘛,全世界都无法避免的事。那么,李小姐,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呢?”
“约修亚的身体很重,就算他被鱼给吃掉了大半,就算你体力很好,但是,单凭你一个,还是没法将他从河里捞出来再挂到榕树上,并且不留下拖拽的痕迹。所以,毋庸置疑,你有一个帮手。”
“有道理。”莉莉丝点点头说,“你会这么想很有道理。”
“这个帮手自然不可能是我,也不太可能是洛克,更不可能是亚当博士,你恨他们,我知道。那么这个帮手只好在史薇儿与斯麦高夫中二选一。刚开始我认为是斯麦高夫,因为他的体力更好,对你来说更加有利。后来嘛,当我看到溶井中漂浮着的史薇儿的人皮,又发觉到处都找不到史薇儿的尸体,我就明白了。帮助你的人是扮演史薇儿的卢克丝,而不是那个胖胖的斯麦高夫。”
“扮演史薇儿的卢克丝!”我惊叫起来,“这是怎么一回事。怎么你一会儿说卢克丝是萨麦尔夫人,一会儿又说卢克丝是史薇儿……”
“因为卢克丝既扮演过史薇儿,又扮演过萨麦尔夫人。”亚妮拉丝说。
“啊?”我的脑子被弄混了。
“其实这事情很简单。”亚妮拉丝淡淡地说,“这两位姑娘一起玩了一个绝妙的双簧。首先,卢克丝跟莉莉丝的身材很像,脸型很像,说话声音也可以彼此模仿;同时,萨麦尔夫人与史薇儿的身材很像,脸型很像,当然,为了区别,这一次,她们不会试图去模仿对方的声音。其次,我们中除了斯麦高夫,没有人见过史薇儿女士,而斯麦高夫一上来便对史薇儿说:十三年不见了,你的模样变得很不一样。第三,史薇儿死后只留下一张人皮,到处都找不到她的尸体,并且,也找不到焚烧尸体的痕迹,史薇儿的人皮上,有淡淡的硝化物的味道。只要把这三件事连起来想一想,就能很快得出一个疑问。那便是:
“史薇儿,我是说真正的史薇儿,她当真参加这个探险队了吗?
“没有人认识她,没有人还记得她的长相。无论是谁,只要是个女的就有可能冒充成她。来了探险队之后,我们从来没有搜过对方的背包。任何人在背包里放一具尸体,那是相当的不容易的,但是放一张人皮……”
“那却占不了多大地方。你是这个意思吗,李小姐?”莉莉丝笑了起来。
“对!”亚妮拉丝直视着莉莉丝那双同样漆黑的眼睛,“我就是这个意思。”
“你很聪明,李小姐。”莉莉丝微笑道。“事实上,早在开始探险之前,我便偷偷地潜入了史薇儿的家里。她是一个人独住的,这对我来说相当有利。我就在她的饮水机里倒了点随身携带的妖特里。等她中毒昏迷之后,我再进去拿水银剥了她的皮。以前为了谋生,我曾经在皮厂鞣制过皮革,其实硝制牛皮和硝制人皮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人皮还好做些。比较软,不费劲。”
我听着眼前的这女人满不在乎地描述着自己的罪行,心里不禁泛起一缕缕的寒意。亚妮拉丝倒表现得相当镇定。她说:“所以,在你杀了史薇儿之后,就让你的好友卢克丝假扮成了史薇儿一起参加了探险队,作为你的内应。”
“是的。”莉莉斯回答。
“可是卢克丝很软弱,她不能帮你做太多的事。她不能帮你诱出约修亚,因为她太羞涩不好意思;她不能帮你杀死斯麦高夫,因为她太温柔下不了手;她甚至都不敢帮你背着史薇儿的人皮,因为她太胆小不敢如此;她……”
“卢克丝是个男人心目中的完美女人,她长得还算不错,性子很温柔,为人很自卑,做事情软弱到令人发指。卢克丝完全没有自己的想法,只喜欢顺从别人的意思。她随时随地都在等着别人帮她出主意。也难怪你家这个小混蛋会喜欢他。因为这种姑娘最能让男人们彰显自己的英雄气质。但是!曾经有人告诉过我,女孩子不要太自强,不要太厉害,不要太独立,因为这样会不讨人喜欢。可是,如果我不够自强,不够厉害,不够独立,又有谁会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伸出援手,在我悲观绝望的时候坚持守候?靠男人吗?靠父母吗?还是要靠命中注定的伟大贵人?不管是他们中的哪一个,又有谁能坚持守护我一辈子!”
亚妮拉丝认真地点点头:“你说得很对,安卓拉小姐。”
“所以,虽然我并不喜欢杀人,可是这一切我必须要坚持下去。如果卢克丝太软弱,卢克丝做不到,那么就让莉莉丝来替她做好。那帮混蛋欠了我的他们就要还。不要怪我太理智太冷血,他们伤害我的时候你们怎么就没有站在我的身边?”
“我大概能猜出安卓拉小姐您过去吃过的苦。”亚妮拉丝沉痛地点点头,“老实说,你这么做我完全可以理解。我想您一定是在2月27日的当天晚上,将我们迷昏之后,就与卢克丝换了装。你让卢克丝办成了萨麦尔夫人,并将史薇儿的衣服留在了帐篷里。你妆扮成了那位曾经诱惑过约修亚的黑发白衣的女人,你诱出了他,然后将他杀死,并与卢克丝协力将约修亚挂在了榕树上……”
“很对,李小姐。”莉莉丝说,“您继续说吧,我想我没什么可以隐瞒你的。”
“然后,你让扮成了萨麦尔夫人的卢克丝站在帐篷外大喊大叫,并故意将洛克喊醒。而你则身着白裙,将黑发披散开来。你站在距离约修亚尸体不远的地方,等着为洛克表演一场惊心动魄的舞蹈。你知道,洛克是我们中最单纯最容易被人影响的人。让这样一个软弱的容易轻信的又自以为是的笨蛋来欣赏你精心安排的鬼魅舞蹈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何况早在梅里达的时候起,你就一直在矢志不渝地给我们讲着莉莉丝――也就是你自己的鬼故事。洛克自以为很坚强,其实他胆小得要死。你又特别擅长编故事哄人,他根本就没法也不敢找出任何的破绽。你说不是吗?”
“对!”莉莉丝说,“我一眼就看中了他。你总不能让我选你当目击证人吧,李小姐?你一点都不怕我那些故事,我看得非常清楚。”
“是,”亚妮拉丝说,“像你那么有头脑的人是绝对不会在我这种人身上冒险的。但是,你没有想到我平时常喝的金银花茶有解毒的功效。你那保证成功的妖特里在我这里那是毫无用处。偏偏我这个人虽然贪睡,却一贯睡得很浅,一有动静就会醒。虽然我也或多或少地中了你的毒,所以无法清醒到能发觉约修亚被杀的地步,但是……”
“卢克丝的大喊大叫,你还是听得到。”莉莉丝微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