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傅时聿并没有看他,目视前方,像什么都没发生,脸上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表情。
女孩压低声音对男孩说:“等一下再录。”男孩点了点头。
队伍又停了。
女孩重新举起手机,调整角度。
这次她把镜头对准那条铜线,想拍一个两个人同时跨线的特写。
她倒数:“三、二、一”
傅时聿又往前走了半步。
不是故意的,是队伍又动了。
但这一次,他不是跟着队伍动的。
队伍只往前挪了十几厘米,他迈了将近一步。
他的脚刚好踩在铜线上,不偏不倚,正好挡住镜头。
女孩放下手机,看了他一眼。
傅时聿还是没有看她。他在看前面,姿态从容,表情平静,好像他的脚踩在那里是天经地义的。
女孩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什么都没说出来。
她拉着男孩的手,往旁边让了让。
周令臣在后面,已经憋笑憋到肩膀发抖。
他凑到沈彻耳边,用气声说:“他绝对是故意的。”
沈彻没有说话。
他在看傅时聿踩在铜线上的那只脚。
那只脚没有要移开的意思。
他就那么站着,踩在本初子午线上,那对情侣想要一起跨越的地方,像一个不动声色的路障。
女孩终于忍不住了,轻声说了一句:“先生,能不能麻烦您稍微让一下?我们想拍个视频。”
傅时聿转过头,看了她一眼,眼神平静。
然后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踩在铜线上的脚,又抬起头,看着女孩。
“我在排队。”他说。
声音不大,但很清楚。
语气里没有抱歉,没有不耐烦,甚至没有任何情绪。
他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我在排队。
我的脚踩在这里,是因为队伍排到了这里,你们要拍视频,是你们的事。
女孩张大嘴巴愣住了。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傅时聿说的对。
让人无法反驳。
他的脚踩在铜线上,是因为队伍确实排到了这里。
他也没有故意挡任何人,只是站在那里而已。
女孩拉着男孩的手,往旁边又让了让。
这次让得更远,几乎退出了队伍。
这次,他们终于消停了。
周令臣在后面终于笑出了声,赶紧用手捂住嘴。
沈彻端着咖啡,低着头,嘴角抑制不住地在抖。
他在想,傅时聿刚才说“我在排队”的时候,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他就是陈述了一个事实,但这个事实,比任何反驳都有力。
他没有义务给任何人让路,尤其是那些想要在本初子午线上录“东半球西半球”视频的人。
这种正儿八经的使坏,实在很难让人不笑。
周令臣在后面长出了一口气,低声说:“我宣布,傅时聿是本初子午线上最讨厌的人。”
傅时聿听到了,但是没有回头。
三个人并排站在那条铜线上。
太阳从云层后面露出来,第一缕光照在他们脸上。
周围全是欢呼声和快门声,有人拥抱,有人接吻,有人举着自拍杆大喊“家人们我站在本初子午线上了”。
太阳会从东边升起来,光从本初子午线的零度出发,往东是东经,往西是西经。
所以他们站在零度上,不属于世界的任何一边,又同时属于两边。
“太阳马上出来了,快许愿!”周令臣拍拍他的肩膀。
沈彻看到周令臣闭上眼睛,一副很虔诚的模样,于此同时,傅时聿居然也闭上了眼睛。
但是,沈彻没有闭眼,他在想傅时聿会许什么愿望。
很快,太阳就升起来了,清晨的第一束光洒在傅时聿的脸上,让他整个人看上去都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几秒,他终于可以堂而皇之地注视着傅时聿,就像是看着一个已经实现的愿望。
沈彻此刻感到的既不是开心也不是沮丧,那是一种离幸福很近的心情。
接下来的整个下午,甚至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活在那短短的几秒里。
他想起高中地理课本上,有一个叫潮间带的知识点,那是海岸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指位于平均大潮高潮线与平均大潮低潮线之间,在涨潮时被海水淹没,退潮时又露出水面的海滩地带。
他现在就站在潮间带上,距离不多不少,刚刚好。
“我刚刚许了三个愿望,说出来会不会不灵。”周令臣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转头看向沈彻,“你许了什么愿望。”
“没来得及。”沈彻低头看到自己的影子已经跨过了本初子午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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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时聿:对不起,没有让开的义务
第22章
从格林威治回来, 飞机于凌晨抵达公共机场,宋杨特意开车来接的沈彻。
凌晨的机场空无一人, 傅时聿朝他点了点头就低头进了一旁的黑色商务车里,车窗合上的瞬间,宋杨的那辆suv刚好停在了沈彻的面前。
宋杨摇下车窗,脑袋从车内探出来,“傅时聿走了吗?”
“刚走。”沈彻用下巴指了指商务车驶去的背影。
宋杨露出深感可惜的表情,摇了摇头,“路上堵了几分钟,不然就能见到他本人了, 果然跟传说中一样,想见他一面是挺难。”
沈彻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宋杨目光落在他被纱布包裹的右手上, 边启动车子边问, “怎么还负伤了?”
“蹭了一下。”
“这么严重?”宋杨十分了解沈彻的性格, 知道他肯定不会这么不小心。
“打马球的时候没注意。”沈彻想淡淡带过这个话题, 于是便说,“这次回来我给你带了点东西。”
“沈彻, 你不会是为了帮傅时聿挡球才受的伤吧?”
一语中的, 沈彻瞬间被问住了,他立马反驳, “是我自己想赢。”
宋杨露出一副看透他的表情,“我就知道。”
反正不管他说什么,宋杨都能够读出真正的答案, 沈彻干脆不做声,权当是默认。
沈彻打开车载音响放起了音乐,微微仰躺在座椅上准备小憩一会儿。
他听到宋杨叹了口气, “唉,我都不知道你图什么。”
是的,沈彻什么都不图。
他喜欢傅时聿,没想过要跟对方在一起,甚至都没想过能够靠近他。
傅时聿是他一整个少年时代的精神锚点。
一开始,他只是想像他一样成为一个看起来拥有绝对力量的强者,那种喜欢,就像是追星,一直都是仰望的视角。
与其说他爱的是傅时聿,不如说是“爱着傅时聿的那个自己”,那个在仰望中不断变强的,充满原始生命力的沈彻。
傅时聿根本不会注意到,也不需要知道。
后来命运把他推向了傅时聿的身边,让他触摸到了星星的温度。
沈彻开始有了更多的私心。
但他的私心,永远都是摆在台面上的,这不是无私,而是另一种为了满足自己爱欲的自私表现。
他把对傅时聿的喜欢包装成“工作需要”,装饰成“我只是想赢”,甚至怕他起疑心会伸手问他要寰海的股份。
他把自己的心剖开,放在光天化日下,但是不贴标签,不写名字,看不看得懂都是对方的选择。
他永远不主动开口,所以就不会有被拒绝的可能,他把这份感情做成了标本,永远不会腐烂,同时也不可能活过来。
不是他自愿画地为牢,而是他只能这样,站在原地才是他唯一的出路。
“你说你,喜欢上别人的话,我还能给你出出主意,偏偏喜欢这么个要命的主儿,当真是没有半点儿法子。”宋杨的语气听起来像是实打实地共情了。
“我不需要你帮我出什么主意,因为我压根就没打算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包括傅时聿本人。”沈彻说,“喜欢他是我一个人的事。”
“话说回来,前几天我看媒体还写呢,说许家那个大小姐马上就要跟傅时聿订婚了,看到喜欢的人结婚,你不难受?”
过了好久,沈彻都没有说话,他的眼睛藏在眉骨打下来的阴影里,似乎像是已经睡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