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一双眼,那样的想让自己去接触,但又偏偏要为难自己,假装看不见。明明有一颗心,在不远处为你跳动,但又偏偏要对自己残忍,让自己假装听不见。
这样的时刻,我不知道,于我,于练云麒,究竟谁更难受。我们要让彼此,感觉彼此的不存在。如此纷繁复杂的心理过程,又得控制住自己外显的一切表露。我不知道我和他的解决方式是否一样,那就是少说话,不说话,不看人。
这样的情况下,再美味的小吃餐点,也让我食之无味。看着眼前摆着的一道道精美又地道特色的西安菜系,虽然肚子饿饿,但一点胃口都没有。夹起面前的三皮丝,一口吞了下去,“咳咳咳”,还未下咽,我猛烈的咳了起来。
“怎么了?”身边的小陆放下筷子,递给我一张纸巾。
“喔。蘸的醋太多了,烧着喉咙了。”我醒了醒眼睛,站了起来。“不好意思,你们慢慢吃,我先回酒店了。”
“唉,小染,你还什么都没吃呢?”
“没关系,我吃不下。谢谢,你们慢吃。”
不敢抬头看对面的练云麒,说完,我连忙转身走出了包厢。
“呵——”一出酒店,我就大声呼出了一口气。这么闷的气氛,我真的吃不下一点东西。
伸手拦了辆的士,不想这么早回酒店,但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最后,当的士路过鼓楼的时,我叫停了。远远地望去,有股子烟从鼓楼后面袅袅升起。看来,回民街还是那样热腾,我吸了口气,自嘲地笑了笑。
一踏进回民街,各色的美食味、吆喝声,一同充斥耳膜,让我再低落的心也不能寂寥了。记得,当年来西安,我拉着练云麒非要来这里不可。我最喜欢吃羊肉泡馍,随便走进一家店,我就迫不及待地点了碗羊肉泡馍。可当店家端上来,我们俩都傻眼了。
“哇!这么大碗的啊!”我望着眼前的巨大的碗,如果这个容器确实叫碗,而不是盆的话。
“恩,不错,你真的可以好好吃一顿。”练云麒在我对面挤挤眼,伸手拿起他点的二十串牛肉串。
他不喜欢吃羊肉,最不受不了这个羊腥味儿,可我从小就喜欢吃羊肉。
第一次吃真正地道的羊肉泡馍,我还是很下功夫的,不一会儿,唏哩哗啦地就干掉了大半盆。但真的有点吃不下了。
瞧瞧对眼的他,我伸手去拿牛肉串。
“不行。”手还没有碰到,就被他给打掉了。“不是你说的嘛!各点个的,各吃个的。”他咬着牛肉串,故意砸吧着,“真好吃。”
“嘿,有你这么小气的嘛!还记仇啊。”我气呼呼地站起来,拍了个大脑门给他。原本那天我们计划先去碑林的,可我后来一定要先来回民街,让他错过了一场重要的书画展。
“不吃就不吃,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有点懊恼,索性端起大盆碗,呼呼地继续吃了起来。眼泪却不觉流了下来。
没过一分钟,他坐到了我身边,从我手里强硬地夺下碗。
“不要吃了,真的想撑坏你的胃啊。”
“谁要你管了。我自己点的,我吃完。省得你说我浪费银子。”我拿起碗,换了个座儿。“不过我告诉你,这个饭钱我自己付。”
我赌气着把一整大盆泡馍都吃了。但真的让我一个晚上都不得安生,胃被涨得痛痛的。练云麒跑进跑出地帮我买胃药,还帮我摸了整晚的肚子……
一边走着,过往的一幕幕在眼前不断浮现。我看着那个老旧的门面儿,里面还是客人如织。
走进“老米家泡馍店”,一直往里走,坐在当年的同一个位置上。我要了碗羊肉泡馍,应该还是这个味儿吧。
一口一口吃着,我不觉笑了。看着碗里的泡馍,显然,现在用的这个碗,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盆了。小巧了很多,许是,真的那个碗太大了,客人都吃不了。或许,老板的生意经更精了。
西安的路,很好认。四四方方的,这就是古都的特色吧。
吃完后,我就散步着,抬起头,不知不觉已到了雄伟的古城墙。“城门是城市的眼睛”。夜晚的城墙,让我倍感苍凉。我叹息了一声,走过南大门,远远就闻到阵阵油墨清香扑鼻而来。一条小街,两旁都是满挂宣纸书画的小店和摊位:毛笔、砚台、篆刻章石、陶埙、剪纸工艺……古色古香,就真的还是这样。我沿路一直东行,到了“碑林博物馆”。我坐在青石凳上,默无声息地注视来往人群,心里一阵悲凉。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不禁念叨出了这句诗。
或许,我们今生能和谁恋爱,相爱,都是一种缘分,也是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我不想问,到底怎样才能忘记过去,脱离现在的痛苦。因为谁都无法,也不愿意放下,将伤害转化为更大的爱的力量。
我走到街边的小酒铺,向老板要了小壶女儿红。听着周边老少爷们,过往旅客的闲谈妙论。自斟自饮,舌尖尝到的不是酒的芳醇,而是莫名的心酸。我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在我还有点意识清醒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
“你在哪里?怎么不在酒店?”厉以澄急急地问。
“呵。我啊——嗯——呵呵。好地方哈。”我有点大舌头地说着。
“你?你在喝酒?!”
“呃,是的喔。你好聪明。”我又拿起小杯,喝了一口。其实,女儿红我以前还是能喝点的,但自从得了腰病后,就不怎么喝了。
“……”电话那端,我听到他抽气的声音。“那,你在哪里?”
我揉了揉眉心,“我啊?好像是,碑林吧。”
“碑林?碑林哪里?什么酒吧?”他急急地追问着。这时,我才感觉头真的晕乎乎地了,搁下手机,也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当我趴在桌子上头昏目眩,站不起来时。隐约听到有人在大声叫着我的名字。
可我真的没有力气抬起头。但马上,我感觉,有人扑在我身边,拍着我的背。
用力强撑起无力的脖子和脑袋,我看到一张放大的脸。
“你来了。”我不看以澄那火气的红脸,嘿嘿一笑,就倒在他肩膀上了。
“真是的,你可真够厉害的。”他怒气着扶起我。“幸亏,我一回酒店就去找你。不然,你就打算宿醉大街上了?”
“干嘛啊?这么唠叨?——我让小雅,把你休了。”我迷糊着敲打着他。
“小雅,刚就是小雅打电话来问你。真让她猜着了,到了西安,你一定会出状况。”
我打了个酒嗝,就被他塞进了的士。
其实,我真的没有完全醉。只不过有点晕而已,但也懒得去理他,索性装糊涂了。
下车时,他直接抱起了我。
“不要。”我抗拒了一下。
“不要?!那你就自己走啊。”他有点恼。
“走就走。”到了大堂,我挣扎着从他怀里下来,踉踉跄跄地走向电梯口,不时回头朝他喊话。“跟你说,我没喝醉,你看……”
话未说完,身子撞上了某个金属架子,连人带包地被栽倒,摔倒在地了。
“谁啊,不好好走路的。”我摔在光溜溜地地板上,摇晃着抬起脑袋。
迎面而来的,是一双清凉的眼眸,让我热气中烧的脑袋清醒了不少。
练云麒正坐在轮椅上,他端坐着,膝盖上放着一块粉丝的披巾,没有丝毫动作。我抓着手边的一卷书画,支撑着胳膊站起来,却脚下一滑,索性坐在了地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