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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替嫁冲喜小医郎 青猫团 4649 2026-07-22 15:54

  看他满眼焦急的,林笙心下便以为是齐娘子怎么了,忙打开门问:“你怎么找到这里来,是齐娘子怎么不好了吗?”

  “我是问了魏郎中,他说你住在这里。”对方火急火燎地道,“不是芙娘不好,是我大舅哥!他烧得昏迷不醒,林郎中你能不能去看看……”

  作者有话说:

  第52章 上岚县第一纨绔

  林笙回到屋内, 拿上针包和一些现成的药和工具,装在篮子里,孟寒舟问他出了什么事。

  “齐风病了, 只说是发烧, 具体情况还不清楚。”

  “齐风?”外面夜色深沉, 那身结体实的男人提着个油皮灯笼, 在门口焦急徘徊, 孟寒舟很不放心林笙独自去, 想跟他一起出门,“夜深了, 我和你一起去……”

  “你留在家里,帮我照看一下二郎。”

  林笙心想, 这是城里, 有衙役更夫夜巡,不会出什么大事。再说即便当真路遇歹徒,孟寒舟这种路都走不成个儿的能有什么用,难道跳起来扛着轮椅打人吗?但林笙惯知道这人吃软不吃硬, 便按住他的小臂,语气温柔和缓, “我去去就回, 好吗?”

  孟寒舟耳边发酥, 看了一眼肿成个猪头,睡得混事不知的郝二郎,心不甘情不愿地留了下来。

  林笙嘱咐了两句二郎可能会发生的情况,这便跟着去了。

  原以为是跟着去齐娘子那里, 没想到男人领着他去了附近一间客栈,倒是不远, 只是有些七拐八拐。

  “齐风不与你们住在一起?怎么住在客栈。”林笙纳闷,跟着他一起上了楼。

  男人推开一间房门,屋里昏昏黄黄点着一盏豆烛:“本来是与我们住一起,不过之前他说要与同僚商议一些事情,不便回家,就自己住在了客栈。我们都知道他是给大人办差的,那些事情我们不方便问,也就随他去了……”

  “林医郎,你来了!”魏正拿着冷水帕子给齐风降温,瞧见林笙来了,赶紧迎上去。

  “你也在?”林笙跟着走进房间,迎面便是一阵浓烈的药味,齐风正躺在客栈床帐内,双眼紧闭,但呼吸粗重。他忙加快两步凑到床前,见齐风一侧脸颊缠着纱布,脸色通红,他伸手一探:“怎么会这么烫?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男人连连叹气,“我前两天来瞧过他,那时候就见他神色不好,有点发烧,脸上还伤了,他说是染了风寒,练刀的时候头晕才不小心把自己划伤了。我看着确实是一点不严重的外伤,大舅哥向来身体壮实,也没多想,给他拿了金疮药用后,就回去了。他怕芙娘担心,还不许我跟芙娘提这事。”

  “今晚家里蒸了一些菜肉包子,芙娘记挂着大舅哥,我就过来给他送点包子吃。没想怎么敲门也不应,闯进来一看,就……就已经这样了,叫也叫不醒。”

  他赶紧去敲最近的魏家医馆的门,但魏听说烧到昏迷,不敢出诊,就叫他赶紧来找林医郎。

  男人去请林笙后,魏也担心齐风会出事,就先跑过来瞧瞧:“林医郎,我觉得是伤口所致,但我试着揭了纱布,和脸上有些黏在一起了,我就没敢贸然撕开。”

  林笙觉得这脸色红赤,眼睛也肿了起来,的确不像是寻常风寒引起,便拿剪刀把他缠在脸上的纱布剪开了。

  揭开层层包裹的纱布,顿时一股淡淡的臭味飘了出来。

  林笙顿时皱眉,放下剪刀靠近去看:“劳烦,帮我照点亮。”

  男人闻声立即去点了一支大点的蜡烛,端过来给林笙照明,他跟着凑前去一看,也被吓了一着:“这,这流脓了!”

  齐风半侧脸颊高高肿起,细长的一条伤口从眼下斜着撇过脸颊,此刻裂口略显苍白,久不愈合,附着着黄黄白白的脓液果然是伤口化脓。

  魏家祖上是看金创出身,魏耳濡目染多少懂一些,林笙用赶紧帕子揩去表面一层脓液后,魏见了底下伤口的细节,下意识便说:“这不像是刀伤啊……”

  林笙当然知道这不是刀伤,那日他与孟寒舟撞见齐风与三皇子心腹在酒楼后门密谈,那心腹因他找药不力,甩了齐风一鞭子,这就是当时鞭风划伤的伤口。

  人脸上的皮肤新陈代谢快,越小的伤口愈合得越快,就像偶尔起个痘痘、或者被指甲眉刀划伤而流血,可能就一-夜的功夫,伤口就愈合了。

  但齐风这个伤的位置不太好,太靠近面部的中心区域。

  人的大血管里的血液一般只会朝着一个方向流,但面部的细小血管却没有这种功能,所以这里有危险三-角区之称,即便是很小的疖肿、痤疮,如果脓血随着血反流,细菌也会跟着进入深处。

  也有表面看似愈合,实则却把脓液憋在里面,也能使细菌反流入血。

  总之,严重的会危及生命。

  每年医院里都会有很多因为挤破痘痘而引起颅脑感染的倒霉蛋。但是一般情况下,就算有一点化脓,只要妥善清理、好好用药,不要刻意挤弄伤口,不会轻易发生这种重症。

  林笙猜想,可能是齐风不在意这一点小外伤,伤口感染后,就想将脓液挤一挤好得快,没想到反而加重了病情。

  “前两天我看着就是皮外伤,怎么会这么严重啊?以前他受了比这重很多的伤,也不过是躺了几天就好了,就这一点小伤口,怎么……”男人焦急地想帮齐风擦脸,沾了生水的帕子还没碰着,就被林笙及时拦住了。

  “不要再碰生水,他伤口不干净,感染了。”

  想来马鞭在驱赶马匹时,有可能沾上不干净的泥水或者马的排泄物。

  林笙看着齐风这道略显脏污的伤口,转头问魏:“你祖上是做金创的,那家里有没有金创刀具?”

  魏回忆了一圈,忙点头说有,赶紧跑去医馆翻找出来。

  齐娘子男人光听着有性命之忧,一直坐在凳子上慌神,又怕齐风死,又怕将来没办法给芙娘交代。林笙想要些烧开的水,喊了他几声他都没回过神来,只好自己下楼去厨房讨。

  这个时辰客栈早就熄锅了,林笙找到守夜的伙计,说明来意。

  那伙计不敢放他进后厨,一脸为难地看了看他,小声地说:“倒不是不肯给您,后厨确实留了一口小灶以防有客人想吃宵夜,但是这会儿方小公子正占着那口灶,我们惹不起……”

  林笙不解:“他弄他的宵夜,我只是想烧一壶热水。实在不行我自己另生一口灶,又不妨碍他的事情。”

  “这……他也没有在做宵夜,我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伙计畏惧地摸了摸脸颊,刚才他就是觉得方小公子进去太久了,想过去问候问候有没有要帮忙的,结果方瑕不由分说就给了他一巴掌。

  他可再不敢进去讨打了。

  林笙这才留意到他脸上有个红印,这什么小公子,怎么还带打人的。

  见林笙还要去,伙计赶紧拽住他,竭力劝说:“您是不知道方小公子吗?那可是方瑕,县里有名的混世小魔王,你去招惹他,没什么好果子吃。”

  但林笙清洗伤口必须要用干净的热水,不就地在客栈烧水,难道要千里迢迢回家去烧吗?

  他屏开伙计道:“我自己进去与他谈,再混世魔王,也没有占着灶自己不用还不许别人用的道理。既然是世家公子,总要讲道理的吧?”

  眼见林笙朝着后厨去了,伙计可不敢跟上去自讨苦吃。

  道理?方家小公子,上岚县第一纨绔,可不喜欢与人讲道理!

  伙计只当什么都不知道,远远的揣着袖子躲到前面去了,就算林笙真挨了打,也是他不听劝自找的。

  伙计说那小公子霸占着厨房,然而林笙到了门口却发现后厨里是黑的,挡油烟的竹帘被放了下来,靠近门口的两口灶都是冷的,更里面的情况就看不清了,但能听见叮铃哐啷的动静,还有阵阵的咳嗽声。

  林笙拿了盏油灯照亮,才掀开帘子走了进去。

  一点光芒将后厨一角映亮,里面的人听到脚步声,以为又是那不长眼的伙计,当即就怒站起来一巴掌甩了过去:“混账,谁让你进来了,滚出去!”

  这人蹲黑暗里太久,猛一起来头有点发晕,林笙轻而易举地挡住了,就着他的手臂往后一推,对方踉跄了两步竟然没有站稳,直接一屁股跌了下去,摔在了一堆木柴堆上。

  林笙发誓自己真的没有使多大的力气,但摔都摔了,且是因为他先动手林笙才反击而已,怪不得自己,但还是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方瑕一身鲜艳的银红袍子,脖子上挂着珊瑚珠子,除此之外,全身上下最亮眼的就是腰带上的一串金银玉石,瞧着十分浮夸。

  就是脸蛋上全是灰烬,黑花花的。

  林笙怀疑他是不是钻进了灶台里面。

  长这么大,方瑕只有欺负别人的份儿,还没被人欺负过,整个上岚县没有敢跟他对着干的。他捂着被木柴硌疼的腰,恼怒地爬了起来,又要故技重施,赏林笙一巴掌。

  手抬了一半,方瑕看清了林笙的模样。

  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雅静美人,举着油灯,修身玉立,点点火光将他周身蒙着一层橘色的圈晕,黛眉瓷肤,看起来温柔和顺。

  夜色朦胧,灯花如蝶,照影频飞。

  方瑕心上蝴蝶也翩翩要飞,神色不由微转,把手收了回去,款款地问道:“美……兄台你来厨房,是深夜饿了吗?”

  “我需要一壶热水,要用这里的灶台。”林笙看他突然变得礼貌起来,也不好继续与他动手,若是能用嘴巴沟通就解决,当然是省事的,“方公子漆黑一片在这里做什么?”

  方瑕一向奢靡任性,无顾无忌,尤其喜欢漂亮的男子。

  但他品味挑剔,单是漂亮也不行,还要干净端庄,他不喜欢妖艳多情的,像是南风馆里那些倌儿他就瞧不上。

  林笙不仅样貌赏心悦目,身上还带着清幽淡雅的药香气,像是笔笔画画都照着他心上描一样。方瑕看着就不肯挪开眼睛了,魂都不知道飘到哪里去,脑袋里空空的全是浪花。

  林笙问什么,他就说什么:“我……我要放火烧客栈。”

  “那、那你先烧水。”方瑕翩翩然地让到一边,十分风度地让他先用灶台,“我待会再放火……”

  林笙觉得自己耳鸣了,荒谬了片刻,又重问一遍:“……你要烧什么?”

  作者有话说:

  假期结束了,不能乱搞了,明天恢复九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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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章 月刃刀

  问了两遍, 方瑕都说是要“烧客栈”。

  要不是他说的过于理直气壮,林笙几乎都以为“烧客栈”是一道什么地方菜。

  林笙觉得更加荒谬了,沉默了一会, 他问:“方公子, 你知晓这间客栈里住了多少人吗?”

  方瑕还当真掰起手指算了算:“知道啊。不年不节也没有大事集会发生, 这种破店, 约莫住不上三成, 可能有个十来个人吧?”

  如果他当真放火, 如此夜深人静的时分,众人包括伙计们大多都在睡觉, 烧起来也很难被人发现。这周围店铺又是联排的,墙共用, 瓦相连, 等火势大起来就晚了,如果救火不及时,那可不只是十几条人命,周围几十间店铺都可能被焚毁。

  他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方瑕却不服气:“这出去二百来步就是一座望火楼, 怎么可能连烧几十间店铺?我只烧这一间,烧了我再赔他们就是了!就是可恶, 那伙计竟然骗我, 明明说留了一口灶火的, 结果根本点不燃!”

  林笙看看他脸上身上的黑灰,再看看唯一一口留夜的灶也熄了,灶膛内塞满了粗壮的木条。

  守夜留灶,实际是将灶内明火压下, 只留灰堆里一点木柴处在半燃半灭的状态,如果有人需要用灶, 扒开灰堆,用些轻薄的木枝引燃,随时就可以复燃成明火。

  但这位方小公子显然不懂,他意图放火烧后厨,直接就用粗木条扔进去,结果不仅无法复燃,反而压灭了那点火星,熏得自己满脸都是灰烬。

  由此可见,这位纨绔公子或许很混,但是着实脑子不太好使。

  如果真要放火,直接拿房间里面的烛灯往床上一扔,不比从后厨里引火简单?

  林笙自然不可能把这个简单的道理,讲给这位潜在的纵火犯听:“所以你为什么要放火,你跟这间客栈的掌柜有仇?”

  “没有啊。”方瑕见林笙一直在与自己聊天,现在根本没心思继续弄火,殷殷地就往林笙身边凑去,“我就是想弄点大动静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这火是我放的……哎,你叫什么?”

  “你不需要知道我的名字。”

  “为什么?”方瑕看着他。

  林笙指了指头顶道:“因为我就住在这层楼的上面,如果你要放火,待会第一个烧死的就是我。就算侥幸没烧成一块黑炭,我也会被浓烟熏死呛死,总之是要第一个死。”

  方瑕立马把手里的木条给丢了,脚边的柴火也都踢得远远的:“那我不烧了!”

  “真不烧了?”

  方瑕赶紧点点头,指天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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