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穿越重生 穿成哥儿下一秒

第112章

穿成哥儿下一秒 梦里解忧 4427 2026-07-24 00:02

  远处隐隐能看见安平知府派来接人的车马,吴墉恨恨的放下了手中的刀,“既如此王大人就在安平好好的待着吧,等之后再路过昌平,下官还是要好好招待大人一番的。”

  他这句话说得咬牙切齿,眼中杀气腾腾,怕跟安平知府打照面,他领兵又回了昌平。

  这一路吴墉又将王御史到昌平后接触的人捋了个遍,所有和王御史接触的人他全都派了人盯梢,到底落下了谁?

  在吴知府还在一个一个捋人的时候,宋亭舟他们的车马已经行至奉天码头。

  祝三爷财大气粗的租了一整条大船,东西都已被搬上岸,宋亭舟却还候在码头上眺望远方,心中越来越沉,他等的人似乎不会再来了。

  即将登船的前一刻,一抹红色的身影突然出现,宋亭舟快步迎了过去。

  小柳一身红衣,额头上却系着根白色的麻布条,将他眉间那道鲜红的孕痣遮住,显得不伦不类。

  他脚步轻盈似鬼魅,几步就走到了宋亭舟面前。

  宋亭舟这才发现他怀里用蓝黑色粗布包裹着什么东西,西瓜大小,被他紧紧搂在怀里。

  小柳缓缓的将其中一只手抽离,从袖口处拿出一份信件递给宋亭舟,“这是昶笙给孟晚的信,也是他交代给我的最后一件事,我办到了。”

  他声音没有半点起伏,面色惨白无血,眼神空洞,缺乏活人的生气,仿佛所有情绪都被抽离,只剩下一副毫无生气的躯壳。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欲走,孟晚从后面跑过来叫住了他,“小柳?你怎么这副样子?”虽然不知道小柳出了什么事,但孟晚本能觉得不好。

  “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盛京。”他想也没想的邀请道。

  小柳想做出一个笑的表情,但嘴角却怎么也牵不起来,眼泪不受控制的滚落,洇湿了他怀里的布包,布包再往下淌水,水却是殷红色的。

  他说:“昶笙死了,我哪儿也去不了。”

  孟晚脸上的表情凝固,他呆立在原地难以置信,反倒是宋亭舟闭上眼睛,浑身上下充斥着一种无力感。

  好一会孟晚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他嗓音干涩的再次叫住即将离去的小柳,“你要去……做什么?”

  “杀吴墉。”小柳眼神中甚至连恨意都没有,仿佛只是在完成一件任务。

  孟晚上前几步欲拦他,脖颈间却多了一道透明的细线,那线及其锋利,他早就愈合的伤口又成了一道血痕,孟晚甚至毫不怀疑,他再往前走,立即就会尸首分离。

  宋亭舟反应极快的将孟晚拽回来护在身后,“他想让你安安稳稳的活下去。”

  “呵,他想要?”

  小柳眼角的泪水不断,“他为何不问问我想不想要?”

  河边风大,吹动着他脑后的麻布,他最后对着孟晚说了一段话。

  “我看过你的书,其实我叫猫儿,可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我喜欢小柳。

  他长得好看、善良,不管是人是妖都有人喜欢他,我也想像他那样。

  可我生来就是杂碎,戏班子里的班主不知道在哪个粪坑里将我捞了出来。

  我十三岁上台,第一场就在谷青县。当地乡绅六十岁大寿,那个老色鬼硬要纳我为侍君,我从小在戏班子长大,脏的腥的早就听惯了,当然知道小妾侍君都不是什么好词,但也是懵懵懂懂的。

  那老头半夜来我房里,刚脱了裤子就上不来气了,我被主母扭送到河边要淹死,是昶笙路过救下了我。

  他刚上任,坚持要审案还了我清白,我就一直跟着他,死皮赖脸的,撵我我也不走。

  他身边有个书童是从小与他一起长大的,我们两两看不顺眼,只是没想到昶笙带他去了一趟昌平,回来却只剩他一人了,书童……被祝家那个庶子奸污致死。

  昶笙做为知县,要捉拿那个畜生归案,却反被祝家欺辱。

  他不能为书童报仇,病倒在床,那段日子县衙里很压抑,我见不得他那样,便跑到昌平去了。

  书童死的很惨,畜生便也不能轻快的了解,我看了你的书受到启发,吓了他整整半个月,要不是被人看见,我还想再多玩玩。”

  小柳语气冷冷的说完了自己的身世,回眸望了孟晚一眼,“我其实是想对你说声多谢的,但我说不出口,如果你还愿意帮我,等再回昌平,替我给一个叫小蛾的小侍三百文铜钱吧。”

  丝线被收回,孟晚白皙的颈上渗了血,宋亭舟飞快用帕子捂住了伤口,孟晚看着小柳决绝的背影,心中沉痛又压抑。

  终究还是太弱了,若是他是皇商,或宋亭舟是官身,严大人这样的好官就不会被害死。

  孟晚登船后拆开了严昶笙留给他的那封信,信得封口处有被人拆过的痕迹,那人也没想遮掩。

  【虽然你是哥儿,但与君一见如故,我早年丧父丧母,被乡民用百家饭喂养长大,入朝为官后,也当报效一方百姓,方称得上一句官。

  望君之夫婿来日不会像我一样处处受人辖制,能一展宏图做一个真正为国为民的好官,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宋亭舟也看到了这句话,他还没初试官场,就已经窥探到了暗黑一角,此刻不免有些迷茫,他喃喃道:“为生民立命......那我未来该做什么样的官?”

  孟晚的表情带着难以言喻的哀伤,他声音微微颤抖,“我心里是想让你做一个明哲保身的人,但有些路,总是要有人先走后人才会跟上。若我们能为很多人做些什么,我也情愿和你死在一块。”不管宋亭舟怎么选,他都会支持他。

  船舱外深色的河水波光粼粼,宋亭舟心中的迷雾逐渐被撩拨清晰,他轻轻环抱住孟晚,语气如磐,“我不会让你死。”

  他承认自己没有如严昶笙那般的家国大义,宋亭舟只想在保住家人的前提下济世安民。

  若不想像严昶笙这样重蹈覆辙,就要爬得更高才不会受人辖制。

  良久他们才平复下情绪,孟晚又继续往下看信,严昶笙早就料到自己没有生路,想将小柳托付给孟晚。

  【我和小柳在世上都没有家人,仿若两块无根的浮萍。小柳出身不好,我又忙于政务没有认真管教于他,等我死后……】

  但后面的墨迹被水渍淹没,还印上了几滴深深浅浅的红。

  孟晚感受着脖颈上的丝丝痛感,心里猜测,严昶笙是不是猜到小柳可能会去为他报仇,所以才让他过来送信,但他猜不猜的到小柳会先看了信呢?

  小柳赴死之心太过决绝,多劝一句都恨不得杀了他,已然陷入魔障,不可自拔了。

  孟晚僵着脖子看向宋亭舟,“是那天你在空墨书坊晚归?那东西如今在你手里?”

  宋亭舟眼皮缓缓垂下,心里像被灌了铅一样沉重,他沉声道:“是,严大人说谷青县百姓病亡、饿死者,已达一万三四,其余两县只多不少,若再粮运不继,所复城镇皆空城,他可以拖到吴知府事发,可百姓已经拖不下去了。”

  吴知府自从账本被偷,已然派出身边所有耳目,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吹到他的耳里。

  围点打援,严大人和王大人都只是饵,为的只是牵制吴墉所有心力,让他误认为已将所有事都掌握在手心,如今他再回过神来,已经来不及了。

  吴墉率兵直追盛京而去,他显然已经猜到了什么,一州知府擅离职守又是重罪,但他已经顾不得了。

  马匹跑的飞快,震得大地都在颤动。突然,最前面的十几匹马高昂的“嘶嘶”声,声音尖锐响亮,带着惊恐愤怒的哀鸣。

  刹那间的功夫,十几对健硕奔腾的马蹄被无形的细线斩断,鲜血飞溅。随即马身上的十几个士兵接连摔下了马,紧随其后的几十人来不及躲避,也纷纷着了道。

  几千士兵瞬间警戒起来,马车上的吴墉掀开车帘,一道细线紧随他脖颈缠绕上去,但下一刻竟被一柄短剑割断。

  细线瞬间绷直,削掉了吴墉半只耳朵,他捂着耳朵惨叫一声,“吴剑!”

  短剑迎上杀进人群的红色身影,小柳的线坚如钢铁,连马蹄都能切掉,却被这人的剑一挥而断。

  不止一个,吴墉身边围了三位高手,用短剑的人身形最为灵活,另外两人戒备,他一人与小柳缠斗起来。

  吴剑游刃有余,纵然面貌有些许不同,但他显然认出了小柳的武器,“是你?上一次就是你在我手上偷了东西,这次还敢再来!”

  之前昌平是吴墉的地盘,其他两人被他派了出去,只剩剑客这才被小柳钻了空子,这次吴墉出城目的明确,外出又怕遇刺,这才将其他两位高手召回。

  小柳面无表情,那件黑蓝色的长衫被他结结实实的绑在背上,无视身上愈发多的剑伤,他一点点逼近吴墉。

  “别再耽搁了,都上,直接杀了他!”

  吴墉半边耳朵鲜血直流,疼痛感和小柳恐怖的眼神,使他语气又急又快。

  三人齐齐出动,小柳本就不适合正面交锋,不过几个回合就被剑客一刀刺进胸口,再无挣扎的力道。

  他败了,但意外的,本来冷漠的表情突然平静下来,艰难的将背上的包裹抱进怀里,小柳安心的闭上了眼睛。

  【长生与小柳告别,独自踏上了未知的旅程。他穿着深蓝色的粗布衣裳,半边的袖子略短一些,脚步沉稳而坚定。天空虽晦暗无光,但他双目澄澈,眼神明亮。

  一只橘色皮毛的小猫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似乎是受了伤,脚步踉踉跄跄。

  长生走了会儿,终于看不下去的弯腰将它抱进怀里,小猫舒服的闭上眼睛,安心的趴在他温暖的胸膛。

  这条本该注定孤独的路,多了一个小家伙陪他,好像也不错。】

  《伏妖师长生》

  第109章 初入盛京

  齐盛二十四年冬,十一月三十日。

  在江河上走了一个多月水路,孟晚他们乘坐的船终于在清晨抵达盛京城外的码头。

  码头上风大,冷冽的风呼啸而过,孟晚的额发被狂风吹下了几缕,胡乱在他脸上拍打。

  盛京的冬天虽然也冷,但比昌平差远了。孟晚挺直肩背,抬起眼眸,看着人来人往的码头,足有昌平码头的三倍大,虽然是大清早,但力工早已吆喝起来干活,码头上还支了几个早食摊子。

  祝三爷找了几个力工帮忙搬行李,雇马车,雪生上前看着自家行李,宋亭舟则牵着孟晚下船。

  祝泽宁问他们,“行李还要搬一会儿,大嫂要不要吃点东西。”

  坐船比陆路舒坦些,但船上有船上的不便,脚踩到地上的刹那,孟晚吐出一口绵长的气息。

  “吃碗馄饨吧,想喝口热汤了。”

  三人坐在馄饨摊子上要了三碗馄饨,孟晚将自己碗里的舀给宋亭舟几个,对上对方担忧的视线,微微弯起眼睛,“也不是太饿,只是想喝口热汤。”

  祝泽宁坐在他们对面闷头吃馄饨,假装自己是个透明人。

  馄饨皮薄馅厚,一口咬下满口增香,价格也算公道十二文连汤带水的一大碗,没有孟晚想象中的比府城贵上许多。

  “孟夫郎,哎呦,是老奴来晚了。”

  远处有人从马车上下来,眼神毒辣的在人群里寻见了馄饨摊上的孟晚,疾步过来唤他。实在是他容貌出众,哪怕码头鱼龙混杂,也叫人一眼便注意到他。

  孟晚见了来人面露惊讶,忙从座位上站起来迎过去,“耿妈妈,你怎么来了?”

  耿妈妈哭笑不得,“我的夫郎,老奴已经连在码头候了七八日了,就怕错过了夫郎。”

  孟晚语气意外,“但是师父不是和师公离开京城回乡了吗?你怎么没同她一同离开?”

  耿妈妈脸上笑出褶皱,目光慈爱,“咱们姑爷会试这么大的事,老夫人走之前早就吩咐好了,拾春巷里给留了座两进的小院,老奴一直留在里头替您打点事物,您就跟着老奴走吧。”

  孟晚懵了,“啊?”

  他师父连房子都给准备好了?这些年来回通信,竟然一次没提过。

  耿妈妈不光自己来,后头还跟了七八个小厮。本来祝三爷是想先找个客栈住下来,再慢慢租个小院安顿,如今有现成的,干脆被孟晚邀着一同前往。

  他们下了码头坐上马车,踏上城外护城河上的吊桥,再往前就是巨大的城门。

  盛京城的城门比昌平府的城门高了三丈,城墙上也戒备森严,时时刻刻有巡视的士兵警戒。

  城楼、箭楼、闸楼、翁楼等各自配备士兵,光是这侧城门的守备兵,估计就有一千多名。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