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穿越重生 朕能卸载这恋爱系统吗!?

第242章

  嬴曦轻声,似笑非笑:“他笨呀。”

  甜统能量刷刷暴涨了好几倍。

  ……

  “真蓝啊,长安的天!”

  “长安的山上都是果树,那是柿子吗?在我们那里长不了这么大个头!”

  “陛下,你吃不吃柿子?”

  “我给你摘个柿子吧!”

  秋高气爽,天高云淡,哈朗这人话稠。

  从昨天起,哈朗已经住进了行宫里。

  来抓奸变成了带哈朗游玩,骊山不仅有温泉还有猎场。

  如今正是适合秋猎的时候。

  此番随行人数不多,算上龙武军和御前侍卫仅二十几人,然而猎场实在壮观,

  霜草连山,一只名叫小黑的雄鹰盘旋高空,声嘶远谷。

  出猎队伍进入山中,达达的马蹄声,覆盖了整片山野。

  突然林地里窜出只惊慌失措的兔子,野兔呈深灰色,从未见过这么多马和人。

  那兔子到处奔跑。

  嬴曦试着放了一箭。

  只可惜这支箭擦过野兔的皮毛,斜插在野兔后腿。嬴曦皱了皱眉。

  “唳”

  小黑犹如一道划破天穹的黑色利电。

  它两只爪子提起野兔,将野兔扔在嬴曦跟前,似乎想让嬴曦给那只野兔补上雪耻的一箭。

  小黑是只颇通灵性的鸟儿。

  哈朗收缰大笑道:“好朋友,谢将军这只鹰怎么驯的?草原的鹰只认一个主人,是你不眠不休地熬鹰征服过它吗?”

  “不,它是被人养大的!”

  嬴曦勒马回答:“它病了,雌鹰不肯再喂养,它的主人从鹰房把它捡回来。”

  “它被主人放进暗房,装进透风蔽光的锦盒,用棉花蘸温水哺育直到脱险。”

  小黑双翅有劲力地鼓动!

  如今看不出半点儿小病鹰的痕迹。

  嬴曦道:“圣朝以德服人,小小生灵如一只鹰都不会放弃,它甘愿接受驱遣做任何事,谢将军命令它,它也会认朕这个主人。”

  出猎队伍奔驰,小黑威武地又叫了一嗓子,小白撒蹄狂奔。

  碧空之下,箭雨乱射。

  这一趟都是高手,立时射中了两只并排逃跑的锦鸡,把它们串了糖葫芦。

  锦鸡扑腾,玉镜马术不佳,勉强在后面跟着,不忘敬业地大喊道:“好箭法,好箭法!一箭双鸡,这是谁射的?”

  龙武军得意道:“是谢将军的箭!”

  谢千里如今可是皇帝跟前,不可以再红的红人了。

  玉镜夸赞翻倍:“射得好,射得好!将军如此擅长骑射,是我大秦之幸也!”

  “难怪以前传闻说,谢将军出箭如流星,膂力过人,靶子都承受不住……”

  玉镜无端脖梗发凉,没看见皇帝横了他一眼。

  哈朗动容说:“被雌鹰放弃的小鹰难以存活,它很幸运,我敬佩谢将军!”

  哈朗道:“待会儿坐下来歇息时,我要敬谢将军两碗烈酒。”

  哈朗刚才注意力还在嬴曦,这会儿已经眼睛长在了谢千里身上。

  许多时候,哈朗都像是一个精力旺盛的开朗孩子。

  这样的性格非常招人喜欢,如果彼此都不是情敌关系的状况下。

  当然,昨夜谢千里已经在嬴曦耳边多次保证,对哈朗没有那方面的任何意思。

  谢千里话说得很坦率,意图打消嬴曦全部顾虑,但嬴曦不想听。

  嬴曦相信驹儿的人品。

  再说如果对皇帝睡完都敢有二心,驹儿的胆子未免也太大了。

  “那好,我们歇息时你再敬他酒。”

  “我也要敬陛下几杯!”

  “好。”

  这次打猎,嬴曦预先制定了计划。

  猎场草木茂盛,场地内有一处叫做胜景亭的休息场所。

  唯独那座亭子能落脚,并且周围可以隐蔽。

  如果在亭子里架起弓箭,假扮乌维派来的刺客,朝着哈朗射出去一箭。

  这一箭要自然而然,同时恰到好处。

  它既不能真的伤到哈朗,又得让哈朗提起对乌维的警惕,从而达到离间他们叔侄的目的。

  如此乌维动手在即,哈朗也一触即发,匈奴内部两股势力就会如炭火相撞!

  但是这个计划有一点需要严格把控,就是那个放箭者。

  放箭人是确确实实要拿弓箭对准皇帝和匈奴王子,嬴曦对谁也不尽放心。

  思前想后,最终选的是谢千里。

  待会儿谢千里将借故离开,把哈朗和嬴曦留在胜景亭。

  接下这个任务时,谢千里满心震撼。

  没多久之前,就在这座山上,谢千里亲口对自己的暗卫评价过:“嬴曦是这世上最多疑的人。”

  而现在,嬴曦却唯独在他跟前完全收起了荆棘。

  谢千里心中感慨万分。

  “陛下,”谢千里实施计划道,“刚才探路的士兵回禀,前面可能有猛兽出没,臣去看一看。”

  “去吧,速去速回,路上小心。”嬴曦点头。

  谢千里离开亭子。

  他隐匿于亭外树丛,离得很远,亭内两人对坐,一如两颗小豆。

  谢千里握紧长弓,掌心渗出汗水。

  ***

  胜景亭内。

  秋风萧飒,如今这个时节,还是在山上,天气越来越透着寒凉。

  亭子里煮着热气腾腾的酒,小泥炉内,炭火不时爆响。噼啪。

  “朕听说你前段时间,在市舶司斡旋,释放了暗中穿梭在汉匈两地的商队。”嬴曦闲聊道。

  “啊,是的……”哈朗挠了挠头,面对面坐着时,对于嬴曦的美丽,他还是不太能招架。

  “巴萨奇和王烈都是我的朋友。他们平时不会往大秦走这么深入,就算积压存货,他们一般留在巴扎降价售卖。”

  哈朗解释道:“‘巴扎’是卖东西的地方,在匈奴与大秦的边关,有个特别大的巴扎,背靠着大秦的关楼。”

  胡汉互市一直是暗中往来。

  嬴曦听见个典型的汉姓,王。

  嬴曦道:“这是支混合的商队?”

  哈朗回答道:“是。也不完全是,王烈的爹娶了我们匈奴女人。”

  边关百姓,私下还存在通婚的情况?

  “那他必定活得很艰难。”嬴曦道。

  “他从小被人打瘸了右腿,是个跛子呀。”哈朗道,“巴萨奇不嫌弃王烈,巴萨奇没有父亲,没有能继承的牛羊。”

  哈朗拍了拍胸脯:“不过他们很好,对我都很大方。”

  “王庭太闷了,大长老总是唠叨,我一年有半年待在巴扎。”

  哈朗话语的真实性,嬴曦派许多人求证过,多半不假。

  嬴曦又道:“也有汉人深入匈奴做生意吧?”

  “当然有!时常有人偷渡卖货,我曾经花许多钱买了套鞍具,配我叔叔送我的骏马。马鞍到处镶嵌宝石,晃得人眼前发亮。”

  嬴曦不想提马具的事。

  目光抱歉地落在哈朗双腿,还好他没有落下残疾。

  哈朗的描述使嬴曦更加好奇,那个他从没去过的两国边境。

  酒香四溢,泥炉沸腾。

  哈朗自斟自饮,嬴曦只敢小陪几口,他提前喝过醒酒药也怕醉酒。

  嬴曦就这话题扯向乌维:“你这么久不回去,你叔叔不担心吗?”

  哈朗坦然道:“狼奔驰在原野,雄鹰翱翔天上,他不管我出行。”

  “反而还给你资助?”

  “是。花得太多偶尔也会念叨。”哈朗不好意思地笑说,“他会板着脸问,‘花光了狼王留下的金银,今后准备当穷光蛋吗?’”

  “叔叔有两撇小胡子,说话时一翘一翘,真可笑。”哈朗扬起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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